最新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九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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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九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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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一

(一)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201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四个专业,学制四年,共拟在全国计划招收本科生500名,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专业15000元/学年;动画专业17000元/学年,实行文、理兼招。2015年非艺术类招生专业设有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工科考生。(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招生省份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报名报名时间和地点:我院承认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文件要求进行报名。

(四)考试

1.专业考试凡参加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均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考试。

2.文化考试考生凭各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

(五)录取

1.专业分数线确定办法

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2.文化分数线确定办法

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各省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所在省招生部门录取时投档的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加和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若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各省录取规则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1666号

电话:0431–879860998798137287953330

网址:http://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二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无特别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最高投档比例;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三、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并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

    四、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学校网址:http://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1666号
    联系电话:0431-87986099 87981372
    联系人:才老师 王老师
    。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三

本科专业: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6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四

本科专业: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6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6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五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学校设有学生奖学金。学生奖学金评定等级分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一、二、三年级和四年级第一学期在籍学生均可参加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2、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了“绿色通道”。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当天,凭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缓交学费。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

3、学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六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七

查看:
专题:

平均分是指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平均分数。平均分,是考生当年进入高校所平均水平的体现。比较几年的平均分,如果考生都能够处于这个位置,那该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在不发生特别意外的情况下是非常大的。可以说,使用好平均分就能很好避免“大小年”的影响。因此,我们在使用分数线时,应将最高分、最低分和平均分结合使用,并特别重视平均分的意义。

下面以某重点大学在北京招生情况为例,计算录取线差如下:

平均录取线差=(62+70+69+69+64+58)/6=65

很显然,根据往年的情况来看,报考此大学平均需要65分的线差,最高的年份需要70分的线差。为保险起见,2009年报考该校还必须根据录取分数区间大小、录取人数在各分数段分布情况留出足够的保险空间,建议考生至少要留10分以上的余地。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原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位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2000年6月,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是一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为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领域培养城市规划、城市建筑、城市管理各行业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2008年经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5月依照教育部2008年26号令,伴随原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现吉林建筑大学)更名,由原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学院现设有建筑系、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电气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艺术设计系、基础部共9个教学系(部),34个本科专业,分布于工、管、文、艺四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9095人。学院现有省级“十二五”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教研项目6项,省级教研项目2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精品课5门、省级优秀课程29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材三等奖3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获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创新奖,在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优秀组织单位,在全国第二、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祖国万岁”歌咏活动中获国家教育部优秀组织奖。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英语、电子设计大赛和“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均获多项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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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八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四、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有关省有等级要求则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或无等级要求,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人:才老师 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九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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