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院办公室绩效考核总结汇报篇一
——市两级法院2010年上半年法官绩效考核情况汇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助分析、指导落实等方法,力促会议精神在我市两级法院得到有效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结合中院2010年“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两为’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坚持为人民司法)、把握三项重点(切实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四个一’理念(着力深化“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理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理一个案件,稳定一个地方;办理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四个一”办案理念)、强化‘五院方略’(强力推进素质建院、质量立院、创新兴院、文化育院、科技强院“五院方略”)、实现新的跨越。(努力使法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工作思路,从抓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入手,狠抓干警违法违纪源头治理,切实加强对办案过程、办案结果和办案效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以“重教、严管、厚爱”为指导,以调动广大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引导法官讲学习,想工作,干事业,比奉献为重点,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为目标,将日常法官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廉政建设融为一体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并报送市委政法委批准备案。
一、基本情况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情况
市中级法院在编人数人,有审判职称的法官人数为人,参加考核的法官人数为人,占有审判职称法官的%,全院共建立干警绩效考核档案198份,其中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份(两人因下基层法院挂职,一个借调省法院而未参加上半年考核)。
(二)上半年考核结果情况
本次考核我们按照基础分为100分,法官岗位职责目标为70分,共同职责目标为30分,另设有加分项。从考评情况来看,上半年市中级法院共参加考核法官人,其中优秀法官人数为人,优秀率为%(因部分考核指标为年度任务,半年考核时未计入);称职人数为人,称职率为%;基本称职人数为人,基本称职率为%。全院没有不称职法官。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通过竞争上岗的方法,提拔使用了6名中层正职,竞争上岗的六名同志在 干警考核时均为优秀档次;惩处方面,今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给予两名同志行政警告处理。
(四)新收案件引发上访情况
截止2010年6月20日,我院办理的新收案件没有引发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关于公司员工代表反映要求中院依法公正处理公司和涉嫌犯罪一案,我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及时公正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由于该案件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未发现承办人员有违犯法律规定的有关事项,所以市法院、法院对承办人员只能按照上访案件给予了扣分。关于反映其夫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我院接到督办通知后,院长高度重视,责成有关人员要依法公正审理,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该案件承办人员因工作不到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该同志降低一个考核档次,未被评为优秀档次,只被评为称职。
二、考核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一)突出重点,加大对案件办理情况考核的权重
情况的考核)、政治部宣传处(负责对法官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的考核)通报,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进行统一的量化打分,并由审管办向院党组写出法官业务考核情况动态分析报告,对每一名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提出相关整改建议,为院领导制订法官管理办法提供第一手的参考资料。
(二)全面衡量,注重法官整
体素质的提高
法官的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决定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公正与否。2010年度,我们在注重法官业绩考核,强化对其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权重的基础上,强调对法官的写作水平、廉洁自律、司法礼仪、学习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在今年的考核过程中,两级法院考核办公室根据各考核职能部门(负责对某项具体工作考核的部门)下发的考核通报,按照不同的分值对所属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打分衡量。从市法院考核情况来看,在半年的考核过程中,各考核职能部门共编发业务指标考核通报6期,综合类考核通报21期,检查通报4期,可以说涵盖了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全面的考核,真正起到了细化法官的工作、衡量法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作用。同时,通过考核也使法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之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切实达得了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的成效检验考核效果的目的。
(三)方法灵活,切实增强考核结果的可信度
考核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其可信程度是重点。今年,中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同时实行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绩效评估制度,将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评估工作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由绩效考核办依照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评估结果对法官进行考核,使对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评估、考核更加趋于合理,极大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在考核工作中,我们首先从各考核职能部门抓起,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明确考核职能部门。依据部门工作性质,把对法官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办理质量、信访上访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综合工作情况的考核,分别划归到审管办、立案庭、问责办、信访督察办、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二是创建动态考核机制。年初在制订部门考核办法时,我们将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作用对该部门考核的一项具体内容,要求其对每一位法官的综合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形成月通报、季汇总,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部门,由院考核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发相关通报,在年度考核中扣除该部门相应分值。三是建立部门日常考核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依据各类考核通报情况,对所属干警的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综合工作及时进行评分认定,并将结果报送考核办公室进行核查。四是全面考核排序。院考核办公室将各业务部门对所属法官的评分认定作为依据,结合各职能部门的通报情况,法官完成各项综合指标情况,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认定,并按不同级别排出具体名次(半年考核只对该法官在部门排序情况进行统计,年底考核排出总体名次)。五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档案。为每一位法官建立绩效考核档案,坚持做到了一人一档,一人一盒,并在考核结果公布后,对于提出异议的法官,由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其考核情况进行查阅核对。由于考核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全体法官对自身每月、季的考核情况都能做到心中有数,使其对考核结果更加信服,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法官队伍建设的长足进步。
(四)注重运用,强化考核结果的转化
考评成果是否有效运用和转化,是考量绩效综合考评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我市两级法院坚持做到了“一报告一建议一讲评”,注重考核结果的转化。一报告,即在年终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向院党组提交一份考核结果分析报告。对法官在绩效考核中的强项及弱项进行分类比较,并分析原因。一建议,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交一份整改建议。一讲评,即在年底召开了一次专题讲评会,通报考核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将绩效考核成绩实实在在地与干警评先评优挂钩。一是与评选“五个一”(即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计算机操作应用能手、写作秀才、优秀法官)活动挂钩。根据考核结果,院党组对本年度前五名的法官进行了优先评定。二是与年终评先挂钩。在去年确定立功受奖指标时,我院党组按照省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在考核过程中获得优秀且办理的案件达到“四无”要求的12名法官优先予以确定。年初,在研究去年提拔使用的23名干警向组织部门备案时,首先查看在年度考核过程中的档次,要求必须达到称职以上。同时,结合部门的考核结果,在确定部门立功受奖及评选优秀党支部的过程中,也严格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如我院今年六月份确定的优秀党支部全部是在年度考核取得省院前五名、本院前三名的部门。三是与物质奖励挂钩。对达到“四无”要求的法官,在给予立功受奖等精神奖励的基础上,给予5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对连续三年取得前三名的部门在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的基础上,还组织了部门全体干警出省考察。
三、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对业务部门法官的绩效进行评估,既要注重办案的质量,还要注重办案的效率和社会效果,如何科学设定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
(二)审判管理办公室是一个新生事物,由于承担了法官绩效评估职能,直接参与案件的流程管理,给对法官的绩效评估工作带来许多便利,但由于上下级法院都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多少会给工作协调带来一些困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省、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省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促使我们的法官队伍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从而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一名法官应有的贡献。
法院办公室绩效考核总结汇报篇二
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于今年6月底成立,主要承担绩效考核和城市管理考评两个方面的工作职能,5个多月来,绩效办全体成员齐心努力,共同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绩效考核工作
1.科学设置了考核指标。绩效办在今年5月份将各乡镇、各单位的年度工作指标下发。10月份,街道拆分后,绩效办重新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了分解,制定了《2012年9-12月街道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并以文件形式将指标任务下发到了各街道。
2.严格落实了平时考核工作。在7月份对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汪书记在全区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对半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了讲评。建立了半年度和三季度的平时考核台帐,对全区各乡镇、各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的跟踪工作,为年度的考核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扎实做好了年底考核工作。在区委全会、区人大、政协两会上两代表、一委员和全体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全区各乡镇、各单位进行了绩效考核测评,制定了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牵头开展了三考合一集中考核工作。
4.认真做好了市对区绩效考核工作。积极与市绩效办进行了沟通衔接,切实加强了与全区各线的协调和调度工作,按时报送了市对区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认真做好了市对区绩效考核年底集中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城市管理工作
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绩效办积极协调,严格考评,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1.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建立了覆盖全区的短信平台,及时发送了《城管快报》57期,累计发送短信100万余条;在望城公众信息网、望城电视台、望城新闻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及时报道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新闻200多次;牵头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了万人共建文明城、全民喜迎旅游节活动,为全国第四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节营造了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良好环境。督促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利用宣传栏、倡议书、宣传单、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平台,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在全区营造了人人参与城市管理、人人支持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2.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查交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组织召开了协调会议,促进了城市管理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了与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的沟通联系,督促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增强了城市管理工作合力;招聘了10名社会监督员每天对城区范围内的城市乱象进行巡查取证,开通了城市管理服务热线(88061234)收集群众投诉意见,及时对各类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向各责任单位累计交办问题2167件,并及时督促各责任落实了工作责任,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综合治理百日行动十大工程工作任务的落实。
3.严格考评,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文明办)、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爱卫办、财政局等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6个类别共92个责任单位进行了5次月考评,对照考评内容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检查、逐项打分,并对各扣分点进行了摄像取证,确保了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了分类排名并兑现奖惩,有效发挥好了指挥棒的作用。
4.积极探索,不断优化考评方式。根据城市管理月考评工作的具体实践及各单位反馈的意见,绩效办(城管委考评办)不断优化考评方式,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望城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考评体系,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长沙市望城区2013年城市管理考评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制定了《长沙市望城区2013年城市管理月考评标准》,并将征求意见稿发放到了各单位。下一步,绩效办(城管委考评办)将综合各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尽快形成正式文件,并下发到各单位,2013年将严格按照新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进行城市管理考评。
5.工商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6.美丽办工作总结
法院办公室绩效考核总结汇报篇三
(一)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为开展好我局绩效考核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多次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联绩考核暨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安排意见》,并结合《年度责任体系建设党政机关干部履责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履责和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由局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并通过召开全局大会,明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局机关民主成绩占30%,基层民主评议占30%,领导班子评议占40%;二是对科室进行绩效考核,评选2个优秀科室;三是评选结束后,要对优秀公务员和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并对排名靠后的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二、制定标准、凸现绩能。为进一步激励干部在岗尽责、干事创业的精神,对考核量化标准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了修订德、能、绩考核分数,分别达到24分、24分和28分,更加注重绩效考核,并提出了五个方面、十项内容、二十七条具体标准。
三、规范程序、科学打分。严格考核程序,采取总结述
职、民主评议(分两项内容,机关干部职工评议和基层单位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并对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总结述职:科室负责人要按照科室职责和年初工作目标任务代表科室进行总结述职。每名干部要按照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个人总结。科室负责人及每名干部均在全局及基层服务对象范围述职;二是民主评议:按照《局绩效考核标准》进行民主评议打分。机关干部职工评议占绩效考核的30%;基层单位评议占绩效考核的30%。并做出具体规定:如评议人未按标准进行打分,则该分值不计入民主评议分数;三是领导班子考核:综合季度、半年、年终评价意见,机关和基层民主评议情况,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考核结果。在科室绩效考核上,采取科室成员综合成绩与主管领导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形式最终确定科室成绩。
四、评定结合、奖优促劣。召开北辰区安监局干部绩效考核民主评议会议,全局干部、3名工勤及镇街代表参加,局每名干部逐一按照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个人总结,并在全局述职,当场下发《局干部绩效考核民主评议表》28份,现场由全局干部职工及基层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民主评议结束后,收回28份。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根据民主情况及日常表现,最终确定两名同志为我局年度优秀公务员,其他干部均为称职,三名工勤均为合格。对于排名靠后的同志,局领导班子成员已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提出了不足和整改意见。
(二)
2010年3月份,人力资源部通过深入调研,并与员工大量访谈,分析公司以往绩效考核中的利与弊,立足实际,制定出了基于员工岗位价值与业绩贡献为导向,通过从态度、能力、业绩三位一体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考量评价的新《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逐渐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方法。截止目前,已完成了从4月份至7月份4次月度考评和1次半年度考核工作,通过实施考核,有效实现了对员工的奖惩和工作推动,新绩效考核体系的推行基本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月度绩效考评:
截止目前,公司月度绩效考评工作业已走向正轨,各部门能够较熟练的完成本部门员工的月度绩效评价工作,并逐步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改进等方面的沟通,起到推动员工努力工作的积极效果。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问题1:部分员工依然不能够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出的考核评价办法不能够对当月的工作业绩有效评价。
问题2:月初的计划完成不了,月末考核的时候出现重新修订工作计划或权重的现象,个别部门负责人不能够自我约束。
问题3:个别部门考核评价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打的是印象分,工作业绩记录明显存在不足。
问题4:部分领导没有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计划认真审核。
1、加强绩效考核操作知识的培训,对所有参与考核者实施考评,考察其对现考核制度与操作的掌握情况,排查不合格人员,重点辅导,督导改善。
2、各部门需加强月度工作计划的计划性与审核力度,把对下属员工的业绩督导与考核评价纳入部门负责人日常重要工作,人资部实施考核,督导其有效实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员绩效考核大会,共同就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
4、各部门需建立记录员工工作业绩制度,适时评价,督导员工持续改善
5、人资部将重点核查各部门负责人月初工作计划与月底提交考评表之间的出入,对于屡次在月末修改已完成工作任务或权重的负责人提出处罚意见。
6、与陕北项目部沟通确认是否增加对临时工的日常考核等事宜。
二、上半年度考核:
上半年(即年中)参与考核的员工共计46人。其中西安总部27人,装饰公司3人,陕北项目部共16人。
参照公司年中考核管理办法之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将年中绩效工资基数设定为3000元的标准,实际绩效工资将根据每个人考核总得分(即业绩、能力、态度三项指标总和的平均值)对应相应的等级与绩效工资系数而得。
计算公式:年中绩效奖金=3000*岗位绩效工资系数
其中:项目部李党庆获得年中考核优1,现结合项目部人员需求情况,建议晋升李党庆为陕北项目部办公室主任,以资鼓励,薪资待遇暂不调整。
1、修订年中/年终考核办法,制定新的考核评价措施,客观、顺利完成年终考核工作。 在年底前,开办不少于2次人事管理层面的培训课程,将各部门负责人纳入人事管理岗位,考察其人事管理知识,帮助其履行部门人事管理职能,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于以上总结出的各个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工作中重点解决,针对不同问题提出不一样的解决办法,通过逐步改善,希望能够更好推动公司业绩的全面提升,从而达到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
(三)
2014年3月份,人力资源部通过深入调研,并与员工大量访谈,分析公司以往绩效考核中的利与弊,立足实际,制定出了基于员工岗位价值与业绩贡献为导向,通过从态度、能力、业绩三位一体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考量评价的新《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在绩效考核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逐渐完善绩效考核管理方法。截止目前,已完成了从4月份至7月份4次月度考评和1次半年度考核工作,通过实施考核,有效实现了对员工的奖惩和工作推动,新绩效考核体系的推行基本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月度绩效考评:
截止目前,公司月度绩效考评工作业已走向正轨,各部门能够较熟练的完成本部门员工的月度绩效评价工作,并逐步开展本部门员工的绩效改进等方面的沟通,起到推动员工努力工作的积极效果。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
问题1:部分员工依然不能够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制定出的考核评价办法不能够对当月的工作业绩有效评价。
问题2:月初的计划完成不了,月末考核的时候出现重新修订工作计划或权重的现象,个别部门负责人不能够自我约束。
问题3:个别部门考核评价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打的是印象分,工作业绩记录明显存在不足。
问题4:部分领导没有对下属员工的工作计划认真审核。
1、加强绩效考核操作知识的培训,对所有参与考核者实施考评,考察其对现考核制度与操作的掌握情况,排查不合格人员,重点辅导,督导改善。
2、各部门需加强月度工作计划的计划性与审核力度,把对下属员工的业绩督导与考核评价纳入部门负责人日常重要工作,人资部实施考核,督导其有效实施。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员绩效考核大会,共同就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
4、各部门需建立记录员工工作业绩制度,适时评价,督导员工持续改善。
5、人资部将重点核查各部门负责人月初工作计划与月底提交考评表之间的出入,对于屡次在月末修改已完成工作任务或权重的负责人提出处罚意见。
6、与陕北项目部沟通确认是否增加对临时工的日常考核等事宜。
二、上半年度考核:
参照公司年中考核管理办法之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将年中绩效工资基数设定为3000元的标准,实际绩效工资将根据每个人考核总得分(即业绩、能力、态度三项指标总和的平均值)对应相应的等级与绩效工资系数而得。
计算公式:年中绩效奖金=3000*岗位绩效工资系数
其中:项目部李党庆获得年中考核优1,现结合项目部人员需求情况,建议晋升李党庆为陕北项目部办公室主任,以资鼓励,薪资待遇暂不调整。
1、修订年中/年终考核办法,制定新的考核评价措施,客观、顺利完成年终考核工作。
2、在年底前,开办不少于2次人事管理层面的培训课程,将各部门负责人纳入人事管理岗位,考察其人事管理知识,帮助其履行部门人事管理职能,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于以上总结出的各个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工作中重点解决,针对不同问题提出不一样的解决办法,通过逐步改善,希望能够更好推动公司业绩的全面提升,从而达到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
法院办公室绩效考核总结汇报篇四
工作态度(总分24分)
评分方法:请在相应的该得分后勾选
工作能力(总分25分)
评分方法:请在相应的该得分后勾选
管理能力(总分41分)
考勤及奖惩(10分)
评分统计:
行政副总评分*30+副总评分*30+总经理评分*40=考评总得分
法院办公室绩效考核总结汇报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视和指导,调动各基层法院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见先必学、逢先必争、有优必创”的争先创优意识,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以往对基层法院目标治理考核的实践和经验,结合中院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然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不溯及既往,只对本考核年度工作作出评价,上一考核年度及之前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发生的违法违游记为不计进本年度的绩效。
第四条 本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千分制的记分方法,由审判业务、综合治理指标及内部评价组成,满分为1000分。另设加分、扣分项目,作为补充。
第五条 审判业务项目满分为600分,综合治理项目满分为350分,内部、外部评价满分为50分。
第二章 审判业务
第六条 审判业务的绩效考核包括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处理督查工作、个案评查工作等有关内容。
第七条 结案率不低于90%的,得30分,每低1%减1分。
结案率=年度实际结案数/年度收案总数(含旧存)×100%。结案数以裁判文书投递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案件数为准。
(考核职能部分: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八条 基层法院未发生超审限现象的,得30分,每发现超审限案件1件减2分。(考核职能部分: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九条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低于50%,得80分。每低1%减2分。(考核职能部分: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条 上诉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改判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改判率。上诉改判率每1%减3分。
民事(行政)案件经市法院调解(协调)结案的,不计进改判案件数。(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一条 上诉发回重审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发回重审率。上诉发回重审率每1%减2分。
(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二条 再审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再审改判数占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改判率。再审改判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三条 再审发回重审率,满分为50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数占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发回重审率。再审发回重审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分: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四条 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分: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五条 执行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
执行局对10个基层法院的执行
法院办公室绩效考核总结汇报篇六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调动各基层法院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见先必学、逢先必争、有优必创”的争先创优意识,推动全市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以往对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的实践和经验,结合中院党组提出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
正、注重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绩效考核不溯及既往,只对本考核年度工作作出评价,上一考核年度及之前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计入本年度的绩效。
第四条 本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千分制的记分方法,由审判业务、综合管理指标及内部评价组成,满分为1000分。另设加分、扣分项目,作为补充。
第五条 审判业务项目满分为600分,综合管理项目满分为350分,内部、外部评价满分为50分。
第二章 审判业务
第六条 审判业务的绩效考核包括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处理督查工作、个案评查工作等有关内容。
第七条 结案率不低于90%的,得30分,每低1%减1分。
结案率=年度实际结案数/年度收案总数(含旧存)×100%。结案数以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案件数为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八条 基层法院未发生超审限现象的,得30分,每发现超审限案件1件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月通报 年终汇总)
第九条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低于50%,得80分。每低1%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条 上诉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改判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改判率。上诉改判率每1%减3分。
民事(行政)案件经市法院调解(协调)结案的,不计入改判案件数。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一条 上诉发回重审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数占一审结案数的百分率即为上诉发回重审率。上诉发回重审率每1%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二条 再审改判率的考核,满分为50分。再审改判数占基层法院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改判率。再审改判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三条 再审发回重审率,满分为50分。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数占生效案件总数的百分率即为再审发回重审率。再审发回重审率每1‰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四条 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涉法涉诉信访及督查联络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接访处理督查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五条 执行工作的考核,满分80分。
执行局对10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 执行局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六条 赔偿工作的考核,满分20分。基层法院每发生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减5分;在规定期限内不做出赔偿决定的减5分;法定时限内不能按时赔偿的减5分。
(考核职能部门: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十七条 个案评查的考核,满分80分。其中常规抽查50分,重点评查30分。
常规抽查一年不少于2次,随机抽取基层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进行评查。
重点评查的对象为以下5类案件:群体性涉诉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或督办的案件;被二审和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其他需要重点评查的案件。
评查问责办公室年度对各基层法院的个案评查情况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8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3分。
(考核职能部门: 评查问责办公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三章 综合管理
第十八条 人事管理工作,满分30分。
升年”活动,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人事处对10个基层法院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3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人事处 季度通报 年度汇总)
第十九条 宣传工作,满分30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树立、提升人民法
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社会上大力倡导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政治部宣传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3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 年度通报)
第二十条 教育工作,满分15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落实教育工作各项制度,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和集中学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并按照市法院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报表。政治部教育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1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0.5分。
(考核职能部门:政治部教育处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一条 法官培训工作,满分15分。
各基层法院要按照市法院有关通知,积极安排所属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及市法官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法官培训中心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1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法官培训中心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二条 信息、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值班和外事工作,满分45分。
基层法院应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上述工作。办公室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办公室 年度通报)
第二十三条 纪检监察工作,满分50分。
纪检组、监察室对10个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5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 年度通报)
第二十四条 调查研究、司法统计、案例编报和《公民与法》通联工作,满分50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上述工作,积极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有规律性的东西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总结,提出相应对策,为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研究室对10个基层法院的上述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50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研究室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五条 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工作,满分为45分。
基层法院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经费,注重物质装备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院政管理。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对10个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物质装备建设工作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司法行政装备处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六条 法警工作,满分45分。
基层法院应加强对法警队伍的管理,严格武器装备的使用规定,积极完成各项保障任务。法警支队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4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2分。
(考核职能部门: 法警支队 季度通报 年终汇总)
第二十七条 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满分25分。
基层法院应认真做好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司法技术处对10个基层法院进行排序,位次第一名的得25分,每降低一个位次依次递减1分。
(考核职能部门: 司法技术处 年度通报)
第四章 内外部评价
第二十八条 内外部评价反映社会各界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工作的满意度,以及本院干警对法院领导班子工作的满意度,满分50分。其中,基层法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评价10分,基层法院干警评价5分。外部评价35分,依据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序第一名的得35分,每降低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15分。对排序后三名的基层法院实行一票否决。
内部评价考核,年度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章、加分项目
第二十九条 加分项目在千分之外单独记分,结果记入总分。
第三十条 基层法院 2009年11月1日前 落实市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规定,并及时回复网友提出异议的,加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11月10日前 通报)
第三十一条 基层法院具有下列情况的,分别予以加分。
(一)2009年6月30日 前基层法院实行网上案件流程管理的,加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立案庭7月10日前 通报)
(二)完成“调解年”活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且排序前五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
(考核职能部门: “调解年”活动办公室 年度通报)
第三十二条 基层法院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省人大等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10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8分;部门受到上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8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5分;个人受到以上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法院、市委、市人大等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4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2分;部门受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2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个人受到以上表彰的加1分。受到市法院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2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1分;部门受到综合性表彰的每项加1分,单项表彰的每项加0.5分;个人受到表彰的加0.5分。
第三十三条 基层法院干警个人、部门或以院为单位参加全国法院系统业务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名次的,一等奖(第一名)加5分,二等奖(第二名)加3分,三等奖(第三名)加2分。参加全省法院系统业务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上述名次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参加市级评比或竞赛活动获得上述名次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本条规定如与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竞合的,按高分计算。
(考核职能部门: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由考核办公室依据各基层法院报送原件认定)
第三十四条 年度完成《人民法院报》等省、市规定征订工作的,加5分。
(考核职能部门: 政治部宣传处 年度通报)
第三十五条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基层法院,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在原有文明单位级别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级别加10分。
国家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视为国家级文明单位。
(考核职能部门: 机关党委 年度通报)
第三十六条 获得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所规定表彰奖项的有关文件,其下发时间应为2008年11月21日至2009年11月20日。
第六章 扣分项目
第三十七条 扣分项目在年终考核时从应得分中扣减相应分值。
第三十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减相应得分:
(一)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当年被批捕的,每人次扣1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30分。领导班子成员当年被批捕的,每人次扣20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0分。
(二)基层法院干警,被省、市、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的,或者省、市、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直接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的,但又未构成犯罪的,诫勉谈话每人次扣1分,警告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记过每人次扣4分,记大过每人次扣5分,降级每人次扣6分,撤职每人次扣7分,留党察看每人次扣8分,开除党籍或公职每人次扣10分;本院主动追究的,不扣分。
(三)基层法院、部门和干警受到中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1分、0.5分;受到市级、省级、国家级有关机关通报批评或同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分别扣2分、4分、6分。
(四)基层法院2009年11月1日前未落实市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规定的,扣1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纪检组、监察室 政治部宣传处 季度通报)
(五)未完成“调解年”活动规定目标任务的法院,最后一名扣5分;其他按从低至高的顺序,依次递减1分予以扣分。
(考核职能部门: “调解年”活动办公室 年度通报)
(六)依本条
(二)、(三)之规定,干警因同一违纪行为受到两种以上处分的,按分值最高的一种处分扣分。
(七)在绩效考核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视情况每次扣5到30分。
(考核职能部门: 绩效考核办公室)
第三十九条 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或干警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坏法院形象的,扣10至30分。
本条扣分由市法院考核办报请考核领导小组酌定。
第七章 考评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对基层法院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一条 考核所需数据由市法院相关考核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市法院有关考核职能部门单独考核的项目,应当集中到市法院机关考核;年终确需到基层法院实地考核的,需报经考核领导小组同意,由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
第四十二条 绩效考核办公室对各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业务每半年通报一次。
第四十三条 市法院有关考核职能部门单项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办公室的要求报送。办法中“年终汇总”是指有关职能部门在月、季度通报的基础上,年终按照考核分值对各基层法院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四十四条 考核职能部门报送基层法院排序名次出现并列的,以相关部门报送考核成绩单中基层法院名称的先后排序记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
第四十六条 本考核年度设定为 2008年11月21日 至 2009年11月20日。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法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法院办公室绩效考核总结汇报篇七
(一)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的管理,建立动态的绩效分配激励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以绩效为基础、考核为手段、责任为标准、效益为目标,创建行为有准则、管理有制度、工作有考核、优劣有奖惩的规范化、制度化部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部门的工作责任,切实有效地传递到每一位员工身上,全面提高办公室整体效率。现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绩效考核的原则
(一)依据岗位职责,以员工的实际指标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实行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其中经济指标(费用管理)占30%,重点工作70%,日常工作考核在总考核的分上适当加减分,控制在-3分3分(日常考核包含工作部署完成情况、考勤等方面)。
(二)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对考核内容、考评方法和考评标准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三)坚持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按月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具体实施
绩效考核办法对部门人员的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进行考核计算出考核得分,考核结果每月5号前公布。试用期内员工不参与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就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表现进行充分的沟通。主要目的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员工制定改进措施。
员工如认为考核结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应在获知考核结果后3日内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事实依据。过期视同默认,不予受理。根据员工提供的书面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无客观事实依据的申诉不予受理。同时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对有显着差异的项目,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核实后,对考核的初步结果进行修正。
三、绩效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用于计算员工绩效工资,作为制定员工培训计划、职级调整、薪酬调整、岗位调整、评选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累计三个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无不可抗力因素)进行岗位调整。
四、附则
本绩效考核方案适用于办公室全体人员,自20**年元月1日起执行。
办公室
20**年10月15日
(二)
为建立有效的绩效 激励机制,及时评估和肯定办公室成员的工作,激发成员的潜能和工作热情,确保20**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 对象:办公室全体成员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
(一)办公室主任
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内部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协调中心和上级机关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协作关系。(10分)
2、负责中心公文文稿的审核,提报中心主任审批。(5分)
3、负责审核、督办中心党务、纪检、计生、工会以及团青等方面工作并提报总支书记审批。(15分)
4、负责人员定编的提报、工资及五险一金的审核、督办等工作。(5分)
6、负责控制业务收支平衡,防止大超大节。(3分)
7、协助中心领导对各部门管理 人员的考核与测评工作,配合总编办搞好中心业务考核。(5分)
8、负责起草提报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经营方面的各项制度 和工作计划,负责审核中心其他各项管理制度。(10分)
9、负责中心经营管理、财务报销审核登记等工作。(5分)
10、负责中心经营业务合同 的起草、审核、报批等工作。(5分)
11、负责广告收支、专题片收支、自营工程收支、其他业务收支情况的审核并提报核算中心。(10分)
12、负责中心专项资金的审核、上报、催办、督办等工作。(5分)
13、负责中心物资采购的审核、报批、督办等工作。(5分)
14、协助工会搞好中心厂务公开工作。(5分)
15、负责审核、督办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等工作。(5分)
16、负责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5分)
(二)机关党支部书记兼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7分)
2、负责中心财务报销、收缴费用、()票据报批签审等工作。(15分)
3、负责机关党支部的各项工作。(15分)
4、负责中心接待工作。(10分)
5、负责中心车辆调度、管理工作。(15分)
6、负责中心后勤、安全、消防、卫生检查考核工作(15分)
7、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的管理及调配使用工作。(5分)
8、负责中心公章的使用管理。(3分)
9、负责相关会议、会议用品的组织与管理。(5分)
10、负责材料收货,验货等工作,协同使用部门搞好采购工作。(5分)
11、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5分)
(三)秘书
1、收集各部门周例会上的小结与计划、月度计划总结,起草各类文件、申请、报告、总结以及公司相关部门需要的新闻中心有关书面材料。(30分)
2、负责流程的维护、跟踪、变更等工作。(30分)
3、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督办会议决定事项。(20分)
4、负责组织中心职工大会、工作会等大型会议的准备,协助办公室其他人员组织各类事务性会议。(10分)
5、负责传真收发,完成领导和部门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四)政工干事
1、负责完成党建、企业文化、精神文明、纪检等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10分)
2、负责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党务相关工作。(5分)
3、负责中心收发文件。(5分)
4、负责中心oa系统的开通、流程的变更等工作。(5分)
5、负责宣传栏制作工作。(5分)
6、负责办公室考勤 工作。(2分)
7、负责中心部分报刊杂志的分发、与邮局工作人员协调工作。(2分)
8、协助办公室主任及时督办、催办各支部书记开展支部工作。协助工会负责人、团支部书记搞好工会、团青年工作。(5分)
9、负责中心领导材料打印、复印工作。(6分)
10、负责年度所发文件整理归档及报送公司档案室等相关工作。(6分)
11、负责中心电话号码内容的变更发放通知等工作。(2分)
12、负责中心计划生育工作。(6分)
13、负责相关业务电话的记录、传达,登记工作。(2分)
14、负责相关业务的各项表格整理、归档等工作。(6分)
15、协助办公室其他成员制作文档、表格、幻灯片及物品领用、登记、分发、会议室布置等工作。(6分)
16、负责中心综合管理体系工作。(15分)
17、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及中心领导做好科级干部季度/年度考核测评工作。(6分)
18、负责完成中心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6分)
(五)劳资员
1、负责中心员工 工资、福利、奖金的发放、核对。(15分)
2、员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登记、核对、缴付统计等工作。(10分)
3、负责稿费汇总、发放工作。(7分)
4、负责中心人员出差、学习、休假等请销假管理工作。(5分)
5、负责中心教育培训 工作报表、年度培训、总结的上报。(6分)
6、负责公司下达的人事、劳资等填报工作。(10分)
7、填制核对员工住房公积金领取工作。(5分)
8、负责劳务工工资发放、用工情况报送等工作。(6分)
9、负责员工职称评审填报。(5分)
10、负责向税务局上报员工各种收入所得税。(6分)
13、负责各部门的考勤的收集、核对、统计工作。(5分)
14、负责新员工的接待工作。(5分)
15、负责员工各项收入进账的数据录入工作。(10分)
16、负责员工住房摸底,公寓住宿安排、变更,统计等工作。(5分)
(六)经营干事
1、根据库存及时填报审批单,按照审批单与供货商或物供中心领取办公、日常用品。(5分)
2、负责办公设备、家具、各类办公保洁生活用品的领取、登记、发放管理。(5分)
3、负责中心资产管理工作。资产的入库、盘点、报废等工作。(10分)
4、协助办公室主任负责合同清理、报送审批等工作。(5分)
5、负责中心财务报销单填制工作。(15分)
6、负责中心专项资金汇总、申报、核对、上报、督办工作。(5分)
7、负责电费的抄报。(2分)
8、负责签到单、办公室绩效考核汇总情况。(5分)
9、负责中心领导文件的打印、复印等。(3分)
10、交通费的收集、登记和汇总。(2分)
11、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办的临时性的工作。(10分)
12、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和登记。(10分)
13、负责起草财务报销、小额支付款项的协议书。(5分)
14、各项收支费用的统计、核对登记等工作。(10分)
15、相关业务资料的整理、保存、归档等工作。(3分)
16、负责核心业务考核的上报。(5分)
三、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
1、每人分值为100分,绩效考核由部门主任组织专门会议进行,原则上全体办公室员工均需参加,采取集中测评的方式测算成员的考核分值。
2、考核得分确定后,根据分配的绩效总额测算每分分值。
3、办公室除主任由中心统一考核以外,内部确定分配系数为:其他科级人员按1.4计算,中级职称按1.2计算,初级按1.1计算,其他人员按1.0计算。
4、当月缺勤则按照缺勤天数相应的核减绩效工资。
5、每月20日前完成测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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