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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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汇总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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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篇一

今年以来,崇信县地税局把开展好“制度落实年”作为一项年度重点工作,把扎实开展好活动与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超前谋划,狠抓落实,活动成效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在四个方面实现了提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动员准备工作。

整章建制工作,使内控制度得到不断落实和完善,使制度覆盖到地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使部门之间、岗位之间、职工之间、领导之间、领导与职工之间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相互监督、严密控制。五是强化了学习交流。全体干部职工每人都撰写了关于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根据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组织召开了集中交流会,各科室、分局负责同志也踊跃发言,进一步增强了对“制度落实年”活动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执法风险起到了积极、深远的作用。四是开展了制度学习测试。根据“制度落实年”活动学习测试阶段的安排,结合制度学习情况,组织了50岁以下的31名税干参加了全员学习制度情况闭卷测试,测试结束后,依照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严格进行了奖罚兑现。

守制度情况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通过检查,各单位都能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存在。六是针对否建立了完善的责任追究长效制度进行检查。主要对照县局制定的《崇信县地方税务局干部问责实施细则》学习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了各分局、各科室对违反制度的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崇信县地税局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篇二

按三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结构,促进公司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人力资源使用有效控制,提升组织效益,和平牧场有限公司招聘工作应以盘活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提高人均效能为根本,认真做好人事编制及工资总额控制,全面评估各类人员胜任力素质,强化各岗位人才选聘方式。根据公司实际,修订《和平牧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款,并研究确定已公告、公司网站、大型招聘会、微信等方式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公司实行员工招聘制度,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管理,不断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实现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公开招聘,吸引和选拔所需各类人才,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证。

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齐抓共管的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具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改进措施。

公司按照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和岗位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制度和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内部人员合理流动,强化全体员工的履职意识,实现对上岗员工的动态考核管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岗位合同管理办法,指出双合同管理办法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平牧场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平牧场有限公司岗位合同管理办法》,并将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所有竞聘上岗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岗位合同,岗位合同中明确达标标准,解聘条件等,建立不胜任退出机制,真正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专题调研报告

三项工作汇报

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篇三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番城办事处在贯彻落实四项基础制度建设过程中,所做的一些探索,做简要汇报。

一是扩大基层决策的参与范围,提高基层组织决策的科学性。例如在人居环境创建过程中,各社区对创建目标、创建内容、创建措施、创建要求,召开支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邀请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广泛参与决策过程。二是规范“四议两公开”操作流程,优化参与措施。办事处统一印制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图和会议记录薄,发放到基层各单位,并派员进驻社区,进行专业规范的指导。针对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常年在外务工,不便回乡参与议事这一现实,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外地党员、群众的意见,实现表决方式的创新与优化。三是强化公开力度,增加社会认可。对低保、五保、救残、救灾、危房改造、优抚、医保、拆迁、安置、补偿等重大事项,我们强力推动办事流程、办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四是深入实施,下延一级,构建全方位的决策体系。我们把“四议两公开”的决策流程,向一些居民组延伸。2014年秋,在解决六里棚社区“三塘”生活预留地分配时,就采用了这套办法,将长达十多年,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彻底解决。

一是以早排查、早化解为着眼点,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我们要求各社区每周向办事处信访办报告一次矛盾隐患排查调处情况,办事处每月开展一次矛盾集中大排查,特别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排查。我们还研究制定了《番城办事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征地拆迁、低保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决策风险评估范围,进行风险评估。二是严肃科级领导定期接访制度,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党政主职每周一抽出专门时间,接处群众来信来访。同时,要求科级干部下基层,走访农户,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三是健全调解机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办事处建立了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社区成立了民调委员会,吸纳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为成员。居民组设置民调小组,吸纳社会威望高、素质好、办事公道正派的人士为成员,实施源头调控。四是实施联调联动,确保化解效果。对诉求关系单一的,由职能部门负责解决;对诉求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办事处牵头,协调解决。2014年,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因群众担心对生产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征地价格不合理,强烈反对,多次信访,并走司法途径,将县政府起诉到信阳中院。我们多次协调无效后,邀请司法、信访、国土、环保、城建、发改等部门,联合进行调解,终于消除了群众误解,取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主动撤诉,成功推动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

一是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去年,我们投入30多万元,建成了番城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精选配齐了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探索综合服务,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科级干部驻社区办公制度,每周至少到所联系社区集中办公1-2天。各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设置便民服务栏,明确一名干部为便民服务员,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综合型服务。湖畔春天、香樟苑两社区还将物业管理、就业指导、供水、供电、供气等纳入便民服务站,为居民提供综合型、“超市式”服务。各社区居民小组还设立便民服务点,构建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三是实行代办制,强化信息服务。由居民组长任居民小组代办员,对特殊群体提供代理或陪伴式服务。我们还为各社区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服务机制,实现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在认真接受《剑指四风》等廉政准则专题教育的基础上,我们选取64起典型案例,编印了《作风建设在路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汇编》,通过说案释法的形式,严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二是夯实“两个责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社区或单位的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专门人员,加强、充实了纪工委工作力量,并在各支部明确一名纪委联络员,建立了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社区和部门各付其责的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三是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职能。我们取消了所有站所、社区的账户和会计,实行财务支付中心统一支付,严格执行社区“零招待”制度。强化全面审计,增加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在年终考评中所占权重,严格实施干部离职审计制度。2014年,我们自办案件6起,配合县纪委办案3起,给予党纪处理3人。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有效预防了贪腐行为的.发生。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篇四

商标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载体,是一个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近年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和生态立区战略,始终把培育和发展品牌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大“三农”扶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当地特色农业品牌建设,促进商标富农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截止到2018年7月,全县有效注册商标2003件,中国驰名商标8件,第十届宁夏著名商标52件,地理标志商标2件。

近年来,市场监管局认真组织贯彻落实贺兰县委“三名”工程建设,大力扶持农民创业,通过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办事效率、政策扶持等一系列措施,重点围绕现代农业、食品加工、沿山葡萄酒产业等主导产业,依托龙头企业,推进产品品牌和行业品牌建设,努力实现“行业品牌、支柱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动提升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围绕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商标集群。以创农副产品品牌商标为目标,引导企业、合作社走“公司+协会+农户+商标”的发展道路,助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副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积极指导培育了“百瑞源”、“华泰龙”等中国驰名商标和“六月红”、“塞上黄金宝”等宁夏著名商标品牌。

二是围绕贺兰山葡萄酒产业,积极培育葡萄酒商标品牌。对在贺兰县境内设立登记的23家葡萄酒庄以及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重点培育、积极指导4家企业创品牌,争取在5年内,培育出宁夏著名商标3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

三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增强企业市场活力。按照《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自治区服务业品牌化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局积极宣传名牌效应、鼓励企业积极组织申报,经认真审议,推荐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麦尔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争创宁夏名牌产品。

一是加强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和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推介重点培育品牌和驰、著名商标。组织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朔源”、“中宁枸杞”、“盐池滩羊”等专项行动,不断引导企业加大对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提高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意识,为企业品牌创新、市场开拓保驾护航。

2017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起,案值13.7万元。2018年上半年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8起,案值12.1万元。

二是加强企业商标运用管理行政指导。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积极使用自主商标和注册商标,鼓励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提高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加强商标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凝聚力和美誉度。积极推动商标无形资产质押、出资和担保功能的落实,为企业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提升价值创造条件。

三是加强商标规范使用与管理。积极引导、支持商标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管理和使用商标。重点加强指导特色农产品商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拓展其使用范围,提升商标价值和产品附加值,提高贺兰特色商品效益和商标品牌效应齐增长。

2018年,已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9份,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8份,争创驰著名商标建议书8份,商标维权联系卡13份。

一是开展了“两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根据总局、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制定了《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通过“3.15”宣传活动,日常检查、红盾护农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一是注册商标数量虽较多,但地理标志商标很少。受“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经营理念影响,不注重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认为只要有个商标牌子,产品不愁销路,注册不注册无所谓。

二是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商标是区别同类商品的显著标志,其作用就是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有些企业虽然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但不注重使用,也不注重宣传,束之高阁,造成商标的知名度不高,根本没有发挥出注册商标应有的效益。

三是个别中小企业无力实施商标战略。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资金主要投入生产,在产品的宣传和推介上舍不得投入,只使用商标而不注册,影响了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

一是加强引导,加大宣传。大力宣传商标知识和商标法律法规,增强市场主体的创牌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营造实施商标战略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建立维权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商标侵权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扶持品牌发展。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宁夏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奖励力度,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充分调动企业争创知名品牌的积极性。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篇五

自全县开展“执法队伍整顿”、“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开展以来,本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清正、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的原则,我乡于8月22日、25日分别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及乡村两级干部会,认真贯彻学习《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在执法队伍中集中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的方案的通知》(毕委〔2011〕129号)和《中共赫章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执法队伍中集中“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的方案的'通知》(赫委[2011]152号)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乡工作领导小组,多措并举,确保活动开展取得实效。两项活动的开展,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了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从而使全乡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有了新变化、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乡的安排部署上来,通过认真、扎实和创造性地工作,全面提升全乡执法人员的公正、文明、为民形象。

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是精心组织,有的放矢。我乡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印发学习了《###乡关于开展“执法队伍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乡在执法队伍中集中“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的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挂标语、出宣传栏等方式,搞好活动的宣传,开通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0857-3112020,有效强化了舆-论宣传,营造全乡各项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动态考核,奖惩分明。把本次活动纳入全乡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核,凡是工作开展扎实,取得实效的干部职工,年终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个人,在例会进行全乡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以上是我乡开展“执法队伍整顿”、“开展三项整顿、树立三个形象”活动的一些做法,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中共###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8日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了使文旅系统全体职工提振士气,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促进个人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推动绩效考核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全覆盖,结合文旅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周期、范围和对象

考核周期:月度小评、季度中评、年度总评

考核范围和对象:文旅系统二级单位及全体职工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二级单位考核内容

1、哈民遗址服务中心(总分100分)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哈民遗址发展计划,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发挥文化窗口作用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2)对哈民遗址出土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3)对博物馆、保护展示馆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文物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4)做好“哈民文化”宣传,以新媒体手段为载体,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5)哈民遗址项目建设及推进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6)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20分)

2、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总分100分)

(1)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市场管理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2)对文化、文物、旅游市场、宗教、蒙古语言文字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对全旗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情况;对文化市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情况;(10分)

(3)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

法行为情况;査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情况;(20分)

(4)依法对全旗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酒店和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20分)

(5)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20分)

(6)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监督检查。(20分)

3、乌兰牧骑(总分100分)

(1)贯彻落实***回信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开展公益性演出,深入基层开展综合服务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2)围绕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创新乌兰牧骑创作方式、表演形式和传播途径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3)辅导群众业余文艺演出和创作活动,培养基层文艺骨干,保护、传承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4)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5)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队员开展创作、编导、表演等培训,组织队员参加由国家艺术基金、内蒙古自治区举办的舞蹈、乐器、声乐、小戏小品等培训情况;(10分)

(6)疫情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20分)

4、文化和旅游事务服务中心(总分100分)

(1)旅游事业发展政策建设和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2)打造全旗旅游景区景点、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3)积极开展旅游形象宣传营销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4)积极进行旅游产品开发情况,指导全旗旅游景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酒店和乡村旅游区点的宣传促销、创星评级和品牌创建及行业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5)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实施工作。对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推荐以及基础认定工作。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示、展览、展演等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6)组织景区景点旅行社等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20分)

5、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总分100分)

(1)组织开展全旗文化遗产资源普查调查,开展文化遗产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组织宣传国家、自治区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2)组织开展全旗文物考古调查和研究工作,配合自治区考古单位进行文物勘探、清理发掘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巡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3)编制文物保护规划、文物古迹修复计划。开展旗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和通辽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开展情况;(20分)

(4)组织开展博物馆的陈列、展览及文物藏品的保护征集、管理收藏、修复养护等工作。组织博物馆免费开放、社会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5)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调查征集、收藏保护、科学研究、陈列展示等工作。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确保馆藏文物、标本、藏品的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6)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20分)

6、图书馆(总分100分)

(1)开展图书等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编、保存、呈缴、研究、利用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2)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图书借阅和参考咨询等服务;(20分)

(3)推进图书馆智慧化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等工作,推广创新服务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10分)

(4)开展教育培训、业务辅导、宣传展览、对外交流等公益性活动情况;(20分)

(5)为各乡镇配送图书、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20分)

(6)图书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20分)

7、文化馆(总分100分)

(1)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及公益性的社会文化艺术活动情况;(20分)

(2)开展公共文化、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开展社会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10分)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培训活动等情况;(20分)

(4)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等工作情况;(20分)

(5)承担数字文化馆建设服务推广工作情况;(10分)

(6)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20分)

(二)干部职工考核内容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核对象为由本单位管理的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

以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情况。

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个性和动态指标三部分构成。共性指标是指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学习情况和工作纪律等方面;个性指标是指文化宣传、招商引资、立项争资、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成效、专项工作成效、干部作风等基本要求;动态指标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核结果根据指标评分情况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好”为90分以上(含90分);“较好”为80-89分(含80分);“一般”为60-79分(含60分);“较差”为59分及以下。

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对二级单位和干部职工的考核同步开展,考核“好”等次二级单位和干部职工人数比例原则上掌握在参加考核总数的40%以内。

(一)工作纪实。以周为周期撰写二级单位和个人工作纪实,在考核档案上如实记录本周工作任务,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和未完成原因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尽可能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不能量化的,可在细化后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二)工作小结。每月、季度最后三个工作日,被考核单位及人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结合工作纪实,如实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当期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月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季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以书面形式报监督考核办公室。

(三)审核评鉴。每月、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监督考核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根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赋分和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四)结果反馈。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向受考核单位及人员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五)存档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平时考核结果并存档《平时考核结果人员名册》(附件5),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人员,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扬或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人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学习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人员,由其分管领导及时谈话提醒,同时帮助引导其查找分析原因,建立个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为其改进提高创造条件。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人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为5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其他说明

(一)考核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人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受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人员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被考核人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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