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旅游客车承包经营合同篇一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座落在盐都区潘黄镇青年路何桥村的银光休闲洗浴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就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20xx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的缴纳
1、现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2、违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不计息)
四、经营证照及洗浴休闲中心的硬、软件设施,设备等一切相关用品。
1、甲方于本合同签字之日将洗浴休闲中心所需的全部经营证照手续交给乙方。
2、现有的洗浴休闲中心的硬件、软件设施及现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信誉。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洗浴休闲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如无线路图,可来人指导维修、保养)。
4、甲方及时将洗浴中心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设施运用于经营,予以接受经营。
5、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洗浴休闲中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如发生违反法律的经营活动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调整休闲中心装饰及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造成方负责全额赔偿。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
(2)政府统一规划或拆迁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年的承包金,并给予经济补偿。
(3)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违约保证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还洗浴中心。
2、合同期满后,原有设施设备及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及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国家的规定折价取得这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及担保人:
年 月 日
旅游客车承包经营合同篇二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合同。
一、承包车辆、班次与承包期限
1.1、乙方向甲方承包 牌客车一辆,车辆自编号:湘d ;标记吨位 吨;标记座(卧)位 座(卧),经营甲方 至 线路的客运班次。
1.2.1、由 站(点)始发,途经 等站(点)至 站(点),夜宿 站(点)。
1.2.2、返程由 站(点)经 站(点)至 站(点)。
1.2.3、甲方 站(点)的发车时间为 (具体发车与运行时间调整服从甲方调度安排,属于循环班次的,其运行班次与时间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八条内另附详细说明)。
1.3、承包期限:车辆和班次承包期为 月(承包期既不得超过线路牌经营期,也不得超过车辆报废期限),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1.4、车辆与班次的经营权属于甲方,合同期内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和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管、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对车辆、车辆牌证、营运线路牌和营运证件进行出售、转让、抵押、出租或其它任何侵犯承包车辆及牌、证所有权的行为(包括对车辆进行改型),乙方不得私自对其承包的车辆、班次转包,不得以承包甲方车辆、班次的名义向外融资或募股,否则,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丢失或毁损承包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若发生车辆(或线路)牌、证损坏、丢失或违章被没收的,所补办牌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3、经甲方及车管部门同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但企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必须同时废除,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承包押金
2.1、安全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安全押金 元,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2.2、牌证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线路牌、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臵附加费等牌证押金 元。
2.3、经营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个季度的承包款 元作为承包经营押金,该款待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清算时再返还给乙方结算。
2.4、合同期满,乙方在全部依约履行本合同条款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但所有押金均不计息。
2.5、甲方向乙方收取的各类押金,应出具收据,乙方应妥善保管收据,不得丢失。合同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收据,甲方方可按规定退款或结算。
三、应交承包费用
3.1、车辆折旧费
3.1.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应全额提取折旧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提前足额向甲方交纳。特殊情况,乙方不能一次性交清的,也应依本合同3.1.2条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
25日前向甲方交纳。不管何种情况,乙方均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凡未交足折旧金的车辆因故需提前报废或提前终止运行时,乙方须补交足全部折旧金。同时乙方每月应按下欠折旧金金额的1%向甲方交纳资金占用费。
3.1.3、遇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收回车辆经营权时,甲乙双方应按如下约定结算折旧费;第一年为3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5%,第六年10%,车辆6年折旧完。
3.1.3.1、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按6年为报废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2、若非乙方责任提前终止合同,按本合同第3.1.3条规定的车辆折旧率标准计算,合同终止前乙方应交的车辆折旧费。
3.1.3.3、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按上述约定计算车辆折旧费后,乙方多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甲方结算给乙方,乙方少交的车辆折旧金部分由乙方补交足。
3.2、承包款
3.2.1、月应交承包款:承包合同第一年,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月。
3.2.1.1、月应交承包款中企业管理费基数为 元/月。
3.2.1.2、承包款递增:从本合同签订后第二年起,乙方应交承包款逐年递增,其递增比率为上一年企业管理费标准的 %(或上一年承包款数的 %)。
3.2.3、承包款的调整与交纳:
年度内,车辆中途变更、终(中)止合同,按上表约定,乙方在旺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多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甲方不退;在淡季应交纳的承包款少于当年月平均应交承包款的,乙方不补。
3.2.3.2、月应交承包款,必须在上月25日前足额交清,否则,甲方按乙方欠交承包金额以日5‰计收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则视为乙方违约。
3.2.3.3、节假日加班和旅客运输高峰期间以及执行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防洪、抢险、交通战备)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指挥。
3.3企业代收费用
合同期内,乙方应在承包款项目之外向甲方交纳如下企业代收费用:
3.3.1、车辆保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按甲方规定一次性将承包车辆一年的保险费交足给甲方;合同期内每年12月25日前,乙方须将下一年度的车辆保险费交足给甲方,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代乙方办理车辆相关保险。
3.3.2、国家营业税现行规定的18元/座,经公司协调全年为 元/座。 座× 元×12月,合计为 元/年。
3.3.3、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
[20xx]16号文件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按实际营业收入的1.5%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月营业额为 万元,则 元/月、 元/年。
3.3.4、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上述企业代收费用,遇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整标准,按核定的新标准执行。
3.4、其他应交费用
3.4.1、安全统筹金: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重特大事故安全统筹金 元。
3.4.2、二保预提费: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车辆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用 元,年底结算,多退少补。
3.4.3、社保与福利费:甲方根据乙方承包车辆的用工情况,按乙方及聘用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乙方每月应按甲方核定的缴费标准向甲方足额交纳。
3.4.4、其它费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需由乙方承担的有关费、税及甲、乙通过其它协议约定乙方应交的有关费用,乙方每月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向甲方足额交纳。
四、承包费用的减免:
4.1、双方约定的月承包款,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变更和核减。若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战争、地震、洪涝等),按受灾程度以及甲方的承受能力,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适当核减承包款;若非自然灾害(如事故、承受能力、车辆被扣等)造成停驶的,承包款式减免按甲方《客运经营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以客源不足为由停班或要求甲方核减承包款。
4.2、乙方应交纳的企业代收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3、乙方应承包的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统筹金、二保预提费以及甲方垫付的其他费用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减免。
4.4、承包款减免事项发生后,乙方应一个月内书面申请(应附相关的事实证明与证据),由甲方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并按甲方核批的减免金额执行。若乙方不按时申请,跨月后甲方不予受理,即不再减免。
五、权利、义务和责任
5.1、本合同既是内部承包经营合同,又是甲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的一种形式。若乙方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5.2、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提供车辆、车辆牌证和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线路营运牌证,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和甲方的车辆运行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变更运行班次与线路,不得无故绕道行驶,不得强行揽客,不得路途甩客、倒客,不得无故脱班、停班、晚点、增、涨票价,乙方不得私自揽客,车辆运行必须接受甲方的稽查和跟车服务。凡因乙方服务不规范或违反旅客运输合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处罚概由乙方负责承担,给甲方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甲方根据线路客源变化情况,有权在乙方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乙方不得加以干涉和阻碍,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凡乙方承包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或车容车貌要求,甲方可对其实行强制性维修换件,其费用和所造成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承包车辆必须执行甲方的二级维护计划,并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指定的厂家内部修理厂进行修理和维护。二级维护按车辆行驶里程进行维护(其中区乡短途班车,每年不得少于四次)。缺少一次罚款400元。二级维护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实按次付清。二级维护工时预提费按3.4.2、条约执行。车辆年检、季检、临检等和驾驶员年审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6、乙方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7.3、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其事故招待费全部由乙方自理,事故损失扣除保险理赔款外,按责分摊,但乙方自付的事故损失赔款(不含事故招待费和保险理赔款)以15万元人民币为限,具体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司机、售票员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全部由乙方自负。
5.7.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承包车辆安装gps系统,并负责保管、维护,应确保其在任何时候均能正常工作,否则,甲方可按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8、乙方承包车辆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自理;乙方及聘用人员(含主车司机、替班司机等)的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及其聘用人员支付酬金。乙方在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发生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5.9、乙方所聘用的驾驶员必须符合甲方考试考核合格,并持有甲方有效的驾驶员上岗资格证,乙方与其签订好聘用协议后,才能与甲方签定本合同。
5.10、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若聘用未经甲方批准认可的驾驶员担任驾驶工作的,则属乙方私聘行为,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在终止和解除前,甲乙双方必须全部履行执行期间的全部义务,具体处理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6.1、合同的变更条件:
6.1.1、国家的政策发生变更;
6.1.2、乙方承包班次的运行线路发生变化,需按规定另行签订合同;
6.1.3、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6.2、合同的解除条件:
6.2.1、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6.2.2、承包者死亡、严重伤残和车辆损坏报废;
6.2.4、乙方违法被判刑或劳教;
6.2.6、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终止或因违约依法终止。
七、违约责任和处理
7.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为乙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1.1、超过约定时间,不按规定交足当月应交承包款(包括滞纳金)、企业代收费用、应交其它费用以及事故借(赔)款的。
7.1.2、有私自出售(出租)、转让(转包)承包车辆或承包班次及其行驶营运牌证及侵犯甲方车辆与班次所有权的行为。
7.1.3、有利用所承包的车辆或班次向外融资或募股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他人合资合伙经营的客运班车的行为。
7.1.4、阻碍甲方在承包班次的线路上增减班次的;无故罢车、罢工、闹事,破坏企业正常生产与工作的;因乙方欠交费(税)导致车辆被扣的;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旅客投诉或有关部门查处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1.5、达不到运输质量信誉考核标准被运政部门决定将车辆退出线路经营的;严重违反甲方车辆运行管理制度和车队管理规定的。
7.1.6、私聘未经甲方考试考核和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工作的。
7.1.7、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
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车停运,收回车辆及车辆与班次的所有牌、证,对收回的班次另行发包,收回的车辆可作任何形式处理,处理所得的收益,扣除乙方的承包款及其它费用后结算给乙方,同时乙方所有欠款如数还清,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责赔偿,并由乙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甲方。
7.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甲方违约,应负违约责任:
7.2.1、超过约定时间,未向乙方提供其承包的车辆及车辆行驶牌证;
7.2.2、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未经乙方同意,任意增加乙方应交承包款;
7.2.3、不按本合同规定,擅自终止(中)止合同;
7.2.4、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
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给乙方,并乙方有权提请终止合同,合同依法终止后,车辆与班次的行驶与营运证由甲方收回,车辆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a、由甲方处理,其收益扣除未交足的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归乙方;b、由乙方继续参加甲方其它班次承包;c、乙方交足全部折旧金、承包款及其他费用后,由乙方自行按规定办理过户手续。
八、班次循环顺序及具体运行时间约定
九其它需协商确定的事项:
十争议的解决
在承包期间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等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未处理好之前,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不管何种原因,合同未依法解除前,乙方必须按期交纳车辆折旧金、承包款及其它应交费用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文件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名):
甲方住所地: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旅游客车承包经营合同篇三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南宁市家饰材料市场铺面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铺面的座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铺面位于南宁市快速环道南宁市家饰市场内,编号为f8-1-2共1个开间。
2、乙方承包甲方铺面的总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满交还该铺面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各自提供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供双方验收后复印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发承包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铺面承包经营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承包期内依法经营,不得从事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业务经营,并执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3、承包租满,甲方有权收回发包的铺面,乙方须如期交还。
第四条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该铺面两年承包金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每年13万元)。
2、履约保证金和承包金交付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在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费由承包方自行支付。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承包该铺面,乙方按配合同规定向甲方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乙方按每年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承包金。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按上述规定向甲方交纳合同第一年的承包金13万元;乙方在上年承包期末最后一个月前交纳下一年应向甲方交纳的承包金13万元后才能继续承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承包经营期间,甲乙方依法交纳相关税费。
3、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电费。
(2)水费。
(3)卫生管理费。
(4)如果发生政府相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项目但与该房屋租赁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六条 房屋修缮及其使用相关规定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对房屋铺面维修及乙方自行装修、装饰部分及自行高置的设施设备,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同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铺面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铺面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如需改变房屋铺面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忘记到铺面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以及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包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提前停止承包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铺面的装修、装饰全部归甲方所有。
3、乙方如使用室外招牌或广告牌等,应自行到政府的工商、市政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并报经甲方同意后方或施工安装,否则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铺面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出租该房屋铺面。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该铺面的:
(7)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及损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誉、品牌的。
4、承包期满,如乙方欲续租,应当在承包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甲方不承 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九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经营房屋铺面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当天,将承包房屋铺面及属于甲方的附属设备、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
2、如房东在承包期间收回门面,将退还乙方所剩的租金与全部押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该房屋铺面结构或损坏该房屋铺面的:
(3)损坏承包房屋铺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或赔偿的;
(5)因乙方无证经营造成甲方被工间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7)经营行为直接或间接影响及损害甲方利益、形象、信誉、品牌的/
2、承包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在承包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该年度租金5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给甲方。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壹日应按原日承包的叁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的房屋铺面,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订立的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二0一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游客车承包经营合同篇四
甲方:(车辆持有人)
乙方:(车辆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客运出租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期限及费用
甲方自有的 车型 颜色 车架号 发动机号 的车辆承包给乙方从事出租营运,承包期自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
乙方付甲方承包费为 元/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元风险抵押金,包车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 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的缴纳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承包方式为 日前一次性将承包费交于甲方。
2、承包方式为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保险齐全的营运车辆。
2、甲方将随车证件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其他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内因交通肇事、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因此不能营运的,在承包期内的按合同中的承包费支付,超期时间的乙方每天按一百元交给甲方。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由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若已由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期内,车辆的维修费、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除正常自然磨损外,如有非正常损坏,必须更新维修至甲方满意,否则从押金中扣除更新及维修费用。发生遗失,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转让其他人员驾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8、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车辆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9、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10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10、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者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的内容,以书面字据为准。
1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参加车辆的年检、二类养护及营运证审验(包括车辆临时审验)、二类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修理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燃油补贴由甲方领取。
13、酒后驾车产生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14、车辆的起始6000公里到甲方指定的一汽售后服务站更换机油及空滤各一次,如无更换记录,造成车辆的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均由乙方负责,不足部分从押金中扣除。
15、乙方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否则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无连带责任,如上岗证或缺必须办理领证方可营运,否则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有如下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逾期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甲方卖车原因,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的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或担保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都认真阅读,自愿执行。
八、本合同担保人为连带担保责任。
九、签字押印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旅游客车承包经营合同篇五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山的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 亩,中幼林 亩。该片林木北起 至 ,南起 至 ,东起 至 ,西起 至 。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 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 公分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 ∶ 比例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 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 ∶ 分成,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 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 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 倍赔偿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 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 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林费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林业局、乡政府、xx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订
旅游客车承包经营合同篇六
乙 方: 性别: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
2.车 型: 车 号: 车架号: 发 动 机 号:
3. 车辆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 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 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 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 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8. 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 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条:合同终止
1. 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2620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