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公务考试执法常识题库篇一
第2条 老子:道家创始人,代表作《道德经》
第3条 孟子:儒家代表人物,尊称“亚圣”,著作《孟子》
第5条 孙膑:战国时期人,著作《孙膑兵法》
第8条 荀子:儒家学派代表人物,主张“性恶论”,著作《荀子》
第9条 商鞅:法家代表人物,作品《商君书》,重农抑商,严刑苛法
第10条 韩非:法家代表人物,法、术、势结合,以法为本
第13条 朱熹:南宋思想家,理学代表人物,主张存天理、灭人欲
第14条 陆九渊:南宋思想家,心学始祖,与王阳明并称“陆王心学”
第15条 王阳明:明代思想家,心学,主张致良知,知行合一
国家公务考试执法常识题库篇二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3、行政应急性原则。
(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分类是需要着重关注的内容,行为是基础,对于行政行为的测查,是行政法部分必须掌握的内容。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依职权的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3、羁束的和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划分标准是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拘束的程度。
4、要式的与不要式的具体行政行为。
5、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
(三)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2、行政复议的管辖。
(四)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
2、行政处罚的设定
(五)其他
在行政法部分,还需要考生关注下国家赔偿法,这是行政法部分最新修订的一部法律,具有一定的可考性。
国家公务考试执法常识题库篇三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比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依照继承人范围、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又称无遗嘱继承。
1、法定继承人包括: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人身权
人身权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
人身权的分类:
1、人格权
①生命权。②身体权。③健康权。④姓名权与名称权。⑤名誉权。⑥肖像权。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⑦隐私权。
2.身份权
①亲权②配偶权④荣誉权三、其它的重点类似的考查重点和考查方式还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主体、监护、法人、民事法律行为、物权法基本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人格权、身份权、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继承人、特殊侵权。
总之,民法部分的备考必须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同时配合一定的真题的练习,通过真题把握其重点,将知识点和真题紧密的结合起来, 固化知识点,才能取得较好的成绩。
国家公务考试执法常识题库篇四
专政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敌对势力与犯罪分子进行镇压、制裁、改造和监督,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是专门用以对付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其实质是公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对上述专政对象实行的政治统治。
公安机关行使专政职能的对象是( )。
a.敌对势力 b.敌对分子
c.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d.一切违法人员
【答案】abc。解析:公安机关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机关。敌人的范畴包括国内外的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以及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不包括一般刑事犯罪分子以及普通违法人员。故本题答案选abc。
公安机关承担的专政职能是公安机关性质的必然体现。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削弱,就意味着国家专政职能的削弱,这必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巩固。
在现阶段,虽然我们的工作重心是发展经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的专政职能可以削弱。当前,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依然存在,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居高不下,犯罪的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的趋向越来越明显,新的犯罪形式和犯罪手段不断出现,直接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面对严峻的斗争形势,必须增强敌情观念和专政意识,强化专政职能,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巩固政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具体内容包括:从专政的目的来说,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从专政的对象来看,是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行打击;从专政的手段来说,是打击、制裁、改造与监督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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