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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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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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一

前几天,我看了《林则徐传》一书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19世纪初,英国不断向我国偷运鸦片,从每年4000多籍增加到千万多箱,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的健康。1838年年底,道光皇帝派林则徐去广东禁烟。1839年3月,林则徐到广州后,他一面加紧整顿海防,一面限令外国烟上交出鸦片,不然就处死刑。他还在乎们进行了有名的“虎门销烟”,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就在这大快人心的时候,腐败无能的道光皇帝听信奸的谗言,把林则学撤职,流放到了新疆。

对于林则徐的遭遇,我深感不平,又为中国有这么一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而感到气愤。我十分崇拜林则徐那高昂的爱国热情,还有他那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和帝国主义的精神,我为祖国有这么一个爱国斗志而感到无比骄傲。啊!林则徐,你不愧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了,清政府妥协投降,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从此,将我们伟大而神圣的祖国,推向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了许多许多。我深深感到:要想建设一个繁华富强的国家,不仅要有优越的社会制度和真诚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且还要有一批忠心报国的好官员。

新中国已经成立60周年了,特别是20__年,10月1日的国庆大阅兵,让我们看到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伟大的中华民族,已经昂首挺胸,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富裕。还有谁敢践踏我们的祖国呢?还有谁敢欺侮我们中国人呢?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二

这一周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这是一本教人怎样学会爱的书,我想我们不应该仅仅是把这种“爱”理解为爱情,它是包涵更广博的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亦是一门艺术。在这里爱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么简单。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样,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在弗洛姆眼中,爱是一种能力,然后是一门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并不是人人都拥有。

我们先来看一下本书开篇引的巴拉塞尔士的诗:“一无所知的人什么都不爱。一无所能的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懂的人是毫无价值的。但是懂得很多的人,却能爱,有见识,有眼光……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如果有人以为,所有的水果都同草莓一起成熟,那他对葡萄就一无所知。”我们应该去认识爱,懂得爱,了解爱,之后我们才能真正拥有爱的能力,享有爱的艺术,而不是在爱之外,却以为自己深谙此道。无知总使我们欺骗自己却并不知道被自己欺骗了。

第一章内容很少,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做序言之后的序言来看,这里弗洛姆先谈了世俗人理解的爱,他告诉我们这些根本算不上是爱,只是一种交易。无疑现实中到处充斥着这种爱,让人感到绝望,人们就这样毫无知觉的生活在这种虚假和欺骗中,把这种虚假的爱当做此生的追求,那是可悲的,自以为是的人是可悲的,了解了这种可悲却无法挣脱的人亦是可悲的。下面让我们跟着弗洛姆一起看看存在于世俗人中的爱吧。

弗洛姆说,“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确实如此在生活中我们大多人都持有这种观点,所以我们努力取悦对方甚至是迎合世俗以求得被爱,什么样的人是值得被爱的,我们便努力的成为什么的人来赢得人心,显然在今天物质上的优越是一种,外表的美丽帅气是一种,当然相比之下绝对是前一种更实用。人们不再考虑自己有没有爱的能力,而是考虑自己是否拥有被爱的条件,这些无关紧要的条件成了核心,不能不说这是人的爱的能力的一种丧失。

第二中情况是,弗洛姆说,人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

对于弗洛姆所揭示的世俗中的爱的形式及虚假,我们一眼便能看出来确实如此,我们眼中的爱就在以这种形式而存在,正在被如此左右着,它就如同一种实实在在的交易,这种交易讲究等价值即所谓的门当户对,这一思想深入人心,继而是各种世俗的约定,世俗的价值亦是爱中用来交换的本钱。爱被如此层层包围着,完全被遮蔽了它的本质,在这样的背景下是无法谈论爱的。

弗洛姆说,产生在爱情这件事上一无可学这一看法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式多么寂寞。

弗洛姆的这段话是很值得品味的,如此三则错误,他把世俗的爱几乎全部否定了,就连我们看似稍微入行一点的第三中爱也一并在内,那只是堕入情网与持久的爱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为我们清零,那么学习爱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了。懂得很多的人是能爱的,对一件事了解得越深,爱的程度也越深。这便是学习爱的准则。如果你选择无知,那么你离爱永远都会是那么的远。

最后弗洛姆从整体上对本书所要阐述的内容做了一个说明,这也是我们学会爱这门艺术必然要经过的两步骤:一是掌握理论,二是掌握实践,如果还有三的话就是把成为大师看的高于一切,这就涉及到追求卓越的心了。这似乎也是学习任何一门艺术必要经过的步骤。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三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四

窦娥冤是元代着名杂剧作家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窦娥冤是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传统剧目,是一出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广泛群众基础的名剧,约八十六个剧种上演过此剧。被我国着名国学大师王国维誉为标举全元乃至整个中国戏曲史上的悲剧典范。

作为窦娥冤中最悲惨的人物窦娥,是全剧中形象描写最深刻的人物,我对她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窦娥最主要得性格不是坚强而是柔顺,她的拒嫁、见官、屈招、赴刑等一系列行动与其说是为了突出她的反抗精神,倒不如说是为了呈现她妥协的性格。诚然,窦娥也有坚强和反抗的一面,但我认为那只是次要的和表面的。

窦娥三岁丧母,七岁被典,十七岁守寡,靠山山崩,靠河河千,接二连三的厄运几乎断送了她所有的生活希望。和那个时代所有遭此不幸的女子一样,窦娥只能在今生今世里苦熬苦握,只能将渺茫的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窦娥很明显的是在很大程度上把尽孝守节的精神支住支撑在了修来世的根基之上的。她的艰苦岁月,不是对今生的留恋,而是对厄运的恐惧。为了避免在来世遭遇同样的厄运,她只有“言词应口”地尽孝守节。而今生的厄运越是酷烈,她修来世的意念就越坚定。经历了诸多不幸的窦娥,苦熬苦守,度日如年;醒时忧,梦时愁,见花流泪,望月伤心。她最不能放弃的便是这寄托于来世的最后一线希望。

当张驴儿要做她的丈夫时,她毅然回绝,虽然这当中也含有对无赖张驴儿的鄙视和反抗的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我一马难将两鞍鞘,想男儿在日,曾两年匹配,却教我嫁别人,其实做不得”。她一再劝说蔡婆婆她不要再嫁的理由也仍然是这种贞节观,并且她将女子的不能守节看作是“可悲可耻”的行为。可见,即便不是张驴儿,而是换了一位痴情胜过张君瑞、豪贵可追陶朱公、才比子建、貌如潘安的人,她也一样不会嫁的。

窦娥信天信命、尽孝守节之外,还信官府。当张驴儿以命案相要挟时,她毫不扰豫地选择了“官了”。她本以为官府会“明如镜,清似水,照妾肝胆虚实”。她在公堂上慷慨陈词、义正辞严地为自己辩白,显然也是将官府看成了是一个能够主持正义的地方。直到被问成死罪之后,她还执迷不悟地以为尚有“官吏们还覆勘”的可能,可最后她还是含冤被斩。

尽孝、守节、信天命、信官府这几条都在窦娥赴刑屈死的过程中起了作用,诸条中只要有一条在她的心中有所松动,窦娥冤死的命运或许会改变。

总的来说,关汉卿是通过窦娥冤来抒发自己对遭受封建制度压迫的无辜百姓的深切同情,以及对封建社会的黑暗进行批判与反抗,是中国文学史上永远光彩夺目的宝石。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五

我很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作者展开丰富奇特的想象,以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为背景,展开了一个个风趣又好玩的故事,体现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3只小动物在这个冰冷的城市中的爱。

本书的主人公分别是小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以及他的家人白利尼先生和白利尼夫人。故事是这样的,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被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住在他家开的报摊里,并结识了塔克鼠和亨利猫,也许是他们有缘份吧,这三只可爱的动物在这座冰冷的城市展开了爱的旅程。

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本来,老鼠和猫在现实生活中是天敌,可在这本书中却成了好朋友。在老鼠和猫的帮助下,小蟋蟀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蟋蟀音乐家,同时,这也少不了小男孩玛利欧的积极奉献。

我喜欢文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拥有高尚情操的柴斯特,没有自私自利的意识,他用自己能给予的爱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勇敢,善良,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的在报摊为主人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逃之夭夭,一走了之,他更多的是留下来澄清他所犯过的一个又一个的错误,用最真诚的力量去挽回自己留下的可能。而且,他用自己嘹亮而优美的歌声去打动了在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直到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爱的温度并没有退缩。

就是这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在生活中,爱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有爱,再冰冷的世界也会被爱的力量所感染城最温暖的世界。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3个好朋友一样,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那么,世界就会沉浸在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里,多么美丽的境界呀!

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都成为一个爱的天使吧,让爱在我们的心中荡漾吧!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六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七

《儒林外史》乃清代文人吴敬梓所作,以“讽刺”为主感,表现,反映了明清两代儒生的功名生活,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下,文人的心理观念的腐朽及科举,礼教和事态。至今仍十分具有警世好处。

既然写读后感,就必写作者经历,以之结合,才可感而写。作者吴敬梓,一个厌恶世俗,愤度全伦的清代文人,身在官场的他,更是看透了不知多少沉浮,多少纠葛,也由此着作了《儒林外史》,此书以故事的形式,塑造鲜活人物,其故事人物的刻画代表了作者对封建事态的必须看法。鲁迅先生曾评价此书表述的委婉,犀利却直白,不失为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可见此书的成功。

读儒史,让我看到了古代封建王朝的顽固不化,吃人,害人。但更多的是让我思考此刻的中国。此刻的中国早不是如以前一般;此刻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高举列宁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本的国家;此刻的中国更是为中华民族崛起而奋斗,为实现“中国梦”而发奋,这令我们中华儿女感到无比骄傲。但在我们前进的路上,总还是有一些绊脚石,例如:贪污之风不减,法律体制尚未较为完善,诸多政府机构缺乏监察,环境恶化等等,都是我们需要耐心,细致,认真解决的问题。

“趁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就让我们行动起来,尽己之力,为建设强大,民主,美丽的中国作出贡献。

重复的机构,剩余的机构只会浪费钱和造成。

有人总是担心这样会不会造成社会动荡,事实上社会的稳定在于还政于民,基层稳定了,还有动荡么?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八

初读这篇文章,大概了解了阿长的模样以后,不免有些失落。"阿长"在我未读书之前给我的印象是温柔的、纤瘦的、婀娜多姿的妙龄少女。可读了以后,却渐渐知道她原来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却正让我感觉到文章的真实性。更增加了我的阅读兴趣。

长妈妈有些习惯确实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型睡姿、各种古怪的礼节......全文中并没有怎么介绍阿长的优点,但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个形象鲜明的真实的人。

慢慢的,她开始让我又爱又恨。

她相信梦想、相信许愿,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里生活。最令我感动的便是她买《山海经》那一段。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到这本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一个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的人是怎么买到的,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有时还会像个小孩子一样,但这都无关紧要。

因为她有一颗善良的心。

一些平平淡淡的事,一份真真切切的情。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九

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篇小说,关于动物的,很有意思。

我感谢马术表演家娄阿甲想到了办法让白珊瑚免去了屠宰的厄运,我敬佩白珊瑚的勇气,它在娄阿甲的坟前苦守,可能是为了还当年的‘债’吧。进入正题。

娄阿甲和白珊瑚可为是一对‘朋友’,娄阿甲是马术表演师,他的马,便是白珊瑚,他与白珊瑚有深厚的友谊。那次,他们来到一个地方表演马术,这次表演有很多高难度的动作,但他相信白珊瑚会完成的,在一系列动作就要完成的时候。灾难不幸发生在了他的头上。在最高难度一个动作时,一条花蛇窜了出来,白珊瑚(包括其它马)都害怕蛇,白珊瑚一个激灵。娄阿甲被甩了下来,临近死亡是,他让马戏团不要屠宰白珊瑚,马戏团同意了。

白珊瑚成了罪马,他身上背负了一条人命。尽管娄阿甲在临终前已经原谅了它,可它还是无法释怀吧。他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娄阿甲在它身边,20xx年的友谊,他们已不是普通的主仆关系,他们是亲人,他们是朋友。白珊瑚终于离开了马戏团,白珊瑚找到娄阿甲的坟,在坟前苦守。最终他变成了一匹野马。

我佩服白珊瑚,动物的情感好真实,喜欢便是喜欢,他可以为了赎罪而苦守坟。我们人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动物的情感在我们人身上好难寻找到?说我们不重情义,可我们又不是,只能说我们没有动物真实。没有动物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的断然。

我喜欢动物,我承认我没动物真实。但我会记住,我会变的。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十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的小童星》是讲关于小童星的变化以及发生的趣事。

这个小童星就是”可爱妹妹“王琚。以写了他们班的”可爱妹妹“王琚因为拍了一部电视剧而一举成名,而渐渐变得成熟、骄傲。而同学们也渐渐发现了王琚的变化,她已经不是原来的王琚。她的拍戏不仅使成绩下降还使同学们不再喜爱那个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爱乖巧的她。

而在一次表演《小飞侠》时,导演并没有选小童星王琚,而是选择了宁佳心。杨自热和班里的同学都为王琚打抱不平。而杨自热却在一次排练的机会中听到宁佳心妈妈语重心长的话: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就像书中的老爷爷所说:” 在我看来,每个孩子都是耀眼的太阳或闪亮的星星。“我对自己说”童年美好,不尝试各种酸甜苦辣和挫折,长大何成大器“ 我们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可也是最耀眼的。我们不用去羡慕那些小明星头顶的光环,因为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这本书的最后提到,永无岛只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孩子们的极乐世界。彼得。潘之所以不想长大,就是因为他不想离开永无岛。而娱乐圈完全是大人的世界,他们玩的都是成年人的游戏,它光怪陆离,但它肯定不是永无岛!它只能摧残孩子们本就短暂的童年,它可能会使我们立刻变成熟,也可以使我们立刻失去宝贵的纯真和友谊。

虽然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的梦。但这个梦可以用手摸得着、用眼看得见,实实在在的梦。若还没有想好自己的梦是什么,就应该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做小学生该做的事,把学业做好,增添一些知识,为梦增添一丝机会。娱乐圈里会让我们小孩变的骄傲,虚假,失去童真,失去发自内心的笑容。同学们,让我们珍惜童年、珍惜自我吧!让你的童年不再是缺少童真和快乐的吧!

林则徐传读后感500字篇十一

当读了《怀念母亲》一文后,我心潮难平,震动很大。

《怀念母亲》主要讲的是:作者季羡林读大二时,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就过世了,这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他很怀念生身母亲。后来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感受到了自己的孤寂与伤感,又一遍遍怀念着自己的祖国母亲,从未断过。这种怀念之情,一直伴随着作者在国外留学的十一年。

我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觉得季羡林的这种爱母亲与想要迎养母亲的信心真令人感动!“我痛哭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这句话深深的打动了我。他因为母亲的死去,伤心了一天又一天,痛哭了一天又一天,着真是出自深深的爱母的情感呐!

我想到了我自己:

有一次妈妈正在看新闻,我看了看时间,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妈妈不肯,我一把夺过遥控板,把电视调到少儿屏道,还惬意的躺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抖抖脚,喝着酸牛奶,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完全不顾妈妈的感受。

现在,我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从小孝敬母亲,帮助母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哪怕只是帮她泡一杯热茶、拿一双拖鞋。何况我已经长大了,我不是以前的我了,不是那个只会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孩子了,我必须趁后悔前,尽自己的力,孝敬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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