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查询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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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最新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查询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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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一

学校代码:11248

学校地址:辽宁省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邮编:115009)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68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7万平方米

,专任教师24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07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67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9万册。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要

学校代码:12630;

第三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办学地点:

院部:福州福清市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0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现设现代农业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园艺园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通信学院、相思岭乡村旅游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等共8个二级学院。

第七条 2022年秋季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执行)。

第八条 2022年新生住宿费标准为550、650、970、1200元/学年(按宿舍条件而异,根据榕价费〔2000〕70号、榕价费〔2006〕23号、榕价费〔2007〕34号和闽价费〔2007〕75号、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以院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院纪律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按学校纪律检查有关规定受理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与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各省市招办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总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按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录取以高考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设置梯次及梯度级差。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出档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无法完成任务的,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招生计划到我院其他未录满专业进行录取。

3.各个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等语种教学。

4.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即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一经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校报到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按学生学费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实施了“学费减免缓”、“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俭学”等奖优助学工程;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按有关规定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生毕业颁发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实行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本章程和有关招生信息按高校“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在我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及申诉、咨询电话

申诉电话: (0591)38510319(纪律办公室)

传 真: (0591)83420342(招生办)38510329(院办)

官 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只适用我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 、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三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城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68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3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9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14.58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41.9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及助学措施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创业基金:学院设有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支持学有余力同学,结合专业,自主创业。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协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2003年荣列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首批8所优秀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进入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行列,2011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3年保持在90%以上,2009年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执行,我校调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份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录取;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学院承认各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对报考同一志愿,且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以报考专业相关的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7020038(兼传真) 7022166

学院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42年,其前身是国家级重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西唯一的以农牧类专业为主的自治区直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美丽的中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市,现设生物技术系、园艺工程系、动物科学技术系、商贸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外语系、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部、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11个教学系、部,53个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设置合理,教学质量高,职业特色鲜明,毕业生年均初次就业率达91%以上,2005—2015年连续十一年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院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0162人,成人教育学生1497人。

办学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邮政编码:53000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网址:http://

二、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2016年招生专业及所属专业方向为53个。

2、招生计划:2016年计划招收大专层次全日制高职新生450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招生科目:各专业文理考生兼招。

三、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年学费参考标准为5500~6000元/年,住宿费为800~900元/年。书费为600元/年(代收,每学年决算一次,多还少补)。

四、学生资助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助学贷款和各项奖、助学金:

(1)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年/人;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4)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6)广西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3.服役补偿政策: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可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资助。

4.基层就业资助政策:自愿到我区29个贫困县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学费代偿补偿。

5.职业学历资助政策:由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开展,对符合相关资助条件的,每人每学年可获2000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

6.勤工俭学岗位政策:学院设有学生勤工俭学岗位,每年可提供学生勤工俭学岗位数500个左右。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2、外语语种:所有专业的高考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录取后我院不进行面试。

3、男女比例: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录取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原录取专业要求的,将转换就读其他专业。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如参加我院与境外院校合作办学需要出境出国时,身体健康情况要符合相关条件。

5、录取程序

(1)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各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于所填专业志愿均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所填的“部分服从专业调剂”内的专业志愿进行调剂录取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3)对于根据所填“部分服从专业调剂”仍不能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考生“全部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到尚未录满的专业。

(4)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和部分服从或全部服从专业调剂尚不能录取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6、结果公布:录取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留学说明

应用泰语专业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统一安排到国外留学半年。在国外留学半年的费用分两部分收取, 即本院收学费300元,留学费用按所在留学国学校的收费标准收取。办理出国护照、体检等费用自理。

七、毕业待遇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发给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八、解释权属

本章程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查询篇五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城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92万平方米(约合1109亩);建筑面积23.4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42.48万元;图书52.75万册;专任教师3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5.59%,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70%。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公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创业基金:学院设有大学生自主创业基金10万元;企业在校内设创业基金20万元;支持学有余力同学,结合专业,自主创业。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17年执行各招生省份投档录取模式。在我院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方式,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分数高者录取。对中职对口升学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省教育厅的录取办法和省招办的文件要求执行。

七、联系电话、网址

学院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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