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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一
1、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台账和档案
(1)、建立设备、设施台账
(2)、设备部建立机械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3)、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5)、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机械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机械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企业对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结构、性能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维护、保养等知识。
(2)、操作人员对自己的使用的'设备班前进行点检、润滑。
(3)、重要设备由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班前点检和润滑并做好记录。
(4)、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上报设备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修。
3、机械设备设施管理
(1)、售后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2)、售后部和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操作人员点检情况进行检查。
(3)、进行机械设备检修时,对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断电,确认其运转彻底停止,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并悬挂“禁止合闸”等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进行监护。
(4)、机械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全部撤离相关机械设备,方可取牌合闸,进行试运转。
(5)、机械设备传动部位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危险部位应设置挡(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因素较大的机械设备作业场所,如需进入,经售后部或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
(7)、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或专用的机械设备,专人操作,不具备作业条件的人员严禁动用。
4、设备设施购置
(1)企业购置新设备设施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其先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2)新设备设施试运行后,由售后部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产使用。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二
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
3.1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2炼钢所有的建设项目,其防治污染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3.4炼钢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前邀请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
3.5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炼钢厂做好相关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此期间,必须将环保设施管理纳入生产系统管理中,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自查及监测。
3.7凡建设项目为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环保设施和技术。
3.8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3.9由于不执行本制度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须追究责任,对主要责任者,就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建设项目“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1.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4.1.3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1.4建设项目“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时”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防止发生工伤事故,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三同时”是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中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三同时”作为“事前预防”的途径,将不断深化并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要求从项目的'论证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都应按“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审查验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设单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应采用先进、合理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中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并写入预评价报告。预评价单位在完成预评价工作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
2.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说明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总图运输、工艺、建筑、采暖通风、给排水、供电、仪表、设备、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概算等设计意图的技术文件(含图纸),我国对初步设计的深度有详细规定。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专用投资概算;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结论;预期效果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3.施工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
4.试生产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人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5.劳动安全卫生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阶段进行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编制完成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后,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人使用的情况。
(2)建设项目中特种设备已经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检验合格证书)的情况。
(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经测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4)建设项目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经现场检查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情况。
(5)安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情况,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 、考核情况,取得安全操作证的情况,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
凡符合需要进行预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5 相关/支持文件
5.1《劳动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条规定
5.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5.3《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5.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
5.5《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原劳动部第10号令)
5.6《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原劳动部第11号令)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三
1、了进一步规范车间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用、维护、使用、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及防护器材的齐全和完善,根据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检修设备上及检修过程中,起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设施:护罩、安全阀、减压器、起重设备及起重设备行程限制装置。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材,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过滤式面具、紧急逃生器、空气(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服、灭火器、防爆工具、安全带、电动工具、绝缘用品等均属防护器材。
1、各种安全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好用。
2、班组对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包括空气呼吸器、滤毒罐、长管过滤器及防护面具等)
3、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对全车间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班组存档案。
4、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动、或弃置不用,应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5、凡经过改造或新计划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实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根据车间的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使用和采取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
2、各种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3、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各种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保养方法。
4、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前、后应仔细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具。
5、各班组的气防柜应定期检查,并对检查中有故障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车间管理人员。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使用后要检查有无之处。存放以符合规范,防止变霉、受热、通风,安全带每年应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7、对常用的电动工具,要按《电器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进行电气作业。常用电动工具要正确使用,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有异常及时反馈 。
8、本制度由检修车间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四
为使公司各类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保证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xx]9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安全设施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1、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台账,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2、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属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正常、可靠运行负责。
3、设备组:负责公司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电气仪表及防爆电器等的安装、调试和检验工作,并应保证能可靠运行。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可靠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4、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购买,并应对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
5、技质部: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参数、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
(一)、安全设施建设
1、安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本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环部备案。
4、安全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二)、安全设施使用
1、各类安全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安环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安全设施有专人负责。
(三)、安全设施维护
1、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维修。设备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3、操作工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
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部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
(四)、安全设施报废和拆除
1、各类安全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安环部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安全设施台帐中注销。
3、安全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安全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五)、安全设施管理
1、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对各种设施除按规定进行效验外,还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5、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五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六
工艺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密封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装置、灭火装置及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均属于安全装置和防护实施。对以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和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由安全部负责管理防护器具,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装置和设施。
分工原则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员管理。
凡属电器的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有电气、仪表工程师管理。
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有公司安全员管理。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毒面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护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腐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电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结缘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七
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但对外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ˇ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八
加强公司电力、动能管理和节约能源,规范电力、动能管理工作,保证动力、动能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动能设施。
3.1公司的电力设备包括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设备、动力照明线路等。其运行维护、安装和架设工作,由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并严格按电力、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3.2电力的正常供给是保障生产的重要条件,为确保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环境动力科应根据电容量,按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配用电,调整各部门的用电负荷。
3.3安全环境动力科要对公司的电力负荷和使用时间进行平衡、调度和监督。如发现使用不合理或有危险等情况,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然后向主管经理汇报。
3.4因生产(工作)需要增设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的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批,非生产用电的增设必须经安全动力科审核后报主管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的,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扣减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
3.5地下电缆标志是反映地下电缆布线的记录,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违反规定者扣减当月奖励xxxx元;因移动电缆标志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事故的肇事者还要依法追究责任。
3.6需要开挖路面或打桩的基建、技改、维修工程,需经安全环境动力科会审后才能施工,对于危及地下管道和线路安全运行的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动力科有权制止其施工。
3.7一切外来单位的用电,必须向安全环境动力科申请办理用电手续,安全环境动力科根据供电负荷的情况进行审批。外来单位应按审批要求架设电缆,并且安装电表,按时交费。
3.8凡需临时用电、架设临时电缆的部门或外来单位,事先必须按gr/p40/w11-00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经安全环境动力科批准后方可架设。
3.9广大员工应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机、人走熄灯”。
4.1高低压变配电、发电机组及空压站等动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是保证动能正常供给的`关键。配电室及压缩机房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设备的运行进行监视,并对设备实行定期检查、保养。
4.2电房、机房、空压站的负责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经常巡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当设备或管线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排除。如出现故障并对设备安全造成威胁时,负责人员有权先采取紧急措施,甚至切断电(气)源,然后报安全环境动力科作进一步的处理和进行抢修。
4.3公司安全员每天要对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和安全环境动力科及时排除,并监督维修和整改的情况,确保管线系统的正常运行。
4.4厂区的供电网络要实行分级计量,电房工作人员负责将公司的用电情况(包括自发电)做好记录,做好用电统计工作。
4.5安全环境动力科负责公司厂区的动力设备、管线的安装、维护、变更等计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4.6各部门如需变更、加装或拆除电力、动能设施等须报安全环境动力科审批,并由安全环境动力科执行。
4.7严禁私自对管线进行维修、拆装、转让、启封、私自增容及私接旁路等,每发现一例扣减该部门当月奖励xxx元、肇事者当月奖励xxx元;由此造成的设备事故的,除按上述处理外,还应根据事故严重性进行相应处理。
5.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九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职工。
3.1 生产部经理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是本公司设备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3.2 总经办、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3.3 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定期组织设备安全产检查,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4.1 培训
4.1.1 新进厂员工在培训内容中,应包括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采取如下方式:
a、总经办的理论培训;
b、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和车间主任的再场操作培训。
4.1.2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必须持有国家、行业或政府颁发的操作证书,经总经办验明其有效性后(必要时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2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按公司“设备管理程序”及“设备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实施。
4.3 生产现场的安全
4.3.1所有设施和生产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3.2 对各种设备和仪器,操作者严格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运行,特别是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向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报告。
4.3.3 工作现场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高速运转在操作面的皮带轮,必须具备皮带罩;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3.4 生产现场要求: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要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3.5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3.6 载货升降机、叉车车斗,严禁载人运行;
4.3.7 配电线路的设计、施工、维护、修理均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电工规定,由公司电工实施;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3.8 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管理员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4.4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汇报(填写“意外事故报告单”),并由生产部经理调查处理。
4.5 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 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 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c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 对设备安全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e 对设备安全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f 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g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h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i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j 隐瞒事故或谎报事故经过的。
对以上现象,将严格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6 由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公司设施/设备损坏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组织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及必要时的行政责任。
4.7 每月一次,由设备管理员(带班师傅兼)负责组织,对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有安全
隐患的设施/设备,必须当场指出并要求其改进,并填写“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附表:(略)
1、意外事故报告单
2、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十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3.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3.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3.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3.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3.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十一
企业建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台长、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进行;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1、设施设备包括范围:生产装置设备、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设施、监视测量设施设备、办公用品、交通运输车辆、供电供热供水通讯设施设备。
2、管理范围:技术文件,台帐、计划编制、购置验收、安装制造、安装验收、试车的方案编制,试车的运行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检维修、隐患整改、装置设备的开停车方案和停修吹扫方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线维护管理;机泵设备管理;设备防腐管理;设备管道保温冷却管理、起重设备管理;电器设备管理;通讯工具、设施管理;运输设备、工具管理;安全设施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理制度等。
设备动力科:主要管理范围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公共工程,供气供暖、供水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起重设备;
安全环保科:主要管理范围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设施设备;
技术质量科:管理范围监视测量设备
办公室:管理范围办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
1、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帐
2、设施设备技术档案
3、设施设备故障和维修纪录
4、设施设备维修计划
5、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检测台帐及相关的资料整理、管理
6、生产设施、设备变更台帐和相关资料
7、建立监视与测量设备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1、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技术文件例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资料由公司档案室收集存放复印件,其他部门需要借阅,可以复印;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2、所有设施设备的台帐有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并按照动态情况进行管理;台帐要求书写清楚、字体端正;要求分别建立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主要设备和关键装置要建立维修动态纪录档案。
3、所有设备设施变更时,有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由生产管理部主管科室批准,各科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1、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购进必须有计划地进行,计划编制由生产主管部门编制,新建的项目有项目提出单位编制设备设施计划,计划编制是要求将设备设施规格、型号、材质要求、安全要求、数量等写清楚,将需用时间写明白,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转供应部门采购
2、公司供应部当接到计划时,应对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的性能、材质、安全要求、供应商资质、价位、售后服务等情况汇总写出书面报告,报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所有设施设备进场后都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安装和试车。验收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为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具体见本制度),设备管理部门、技术质量科、安全环保科等共同对购进设备的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对具有保质期的设备按照保质期进行跟踪验收
验收单位对验收情况写出验收报告,财务科根据验收报告进行付款或者拒付;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写出书面整改书限期整改
经对设施设备验收工作之后准备安装,安装工作分几类情况进行:
1、对于标准设备设施不需要安装资质的普通设备设施由生产管理部安排设备动力科或者由供应商协同有关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前认真阅读说明书,确保安装正确
2、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设施设备例如行吊等有生产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安装,预先编制合格的安装方案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方案,安装时需要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时,有承包商到本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现场安全措施有安全环保科监督执行
3、安装完毕由安装施工单位写出安装完工报告书,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时有安装施工单位,设施设备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共同参加,生产管理部主持验收工作,并写出验收报告,共同签字,方可交付使用单位进行试车
5、外委加工设备设施同样按以上各款执行
1、当新增或者安装的设施设备验收后投入试运行,试车前编制试车方案,内容包括: 1 设施设备的.开停车注意事项 2 设施设备所接触得物料性质及危险性 3 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预案 4 操作人员的具体要求
2、试运行 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3、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方准许上岗操作。
4、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5、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试运行情况。
6、设备试运行结束后,有设备动力科、使用单位写出试运行报告。
1、 设备年久陈旧或者工艺等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等申请报废拆除,必须有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生产、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共同论证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报废,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2、报废拆除的设备在得到批准后,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风险分析报安全环保科批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方可拆除;国家相关部门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被拆除的设备设施应在管理台帐上予以注销,并记录入变更台帐。
4、被拆除的设施设备应集中管理由生产管理部按照权限进行处理和保管。
5、财务变更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十二
为了加强生产设施安全管理,防止生产设施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设施的管理。企业生产设施包括: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建构筑物、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电气及其它设施。
3.1供应部负责生产设施的采购;
3.2设备科负责生产设施的建档、日常管理、维护等。
4.1生产设施的规划、选择
4.1.1生产设施的规划与选择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4.1.2新生产设施安装后,经设备科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并编制操作规程,编号登记,订标牌,确定操作人员后才可投入生产使用。
4.2建立生产设施管理档案
4.2.1对新生产设施及时建立档案;
4.2.2建立相应的生产设施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2.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生产设施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生产设施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4.3.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4.3.3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4.3.4针对生产设施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生产设施,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生产设施由使用者全面负责生产设施的使用安全;
4.3.5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4.3.6生产设施的使用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4.3.7使用的生产设施必须安装完整的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与相应的安全设施。
4.4生产设施的检维修见《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4.5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5.1生产设施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施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事故分为:
(1)一般生产设施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生产设施安全事故:生产设施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导致生产设施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5.2生产设施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车间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生产设施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生产设施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生产设施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4.6生产设施的报废见《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
5.1安全设施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设施指公司生产现场的各类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以及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安全附件。
(1)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防护装置,电气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包括: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安全阀、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等;
(5)防静电装置和避雷装置包括:防静电跨接线、避雷针、静电导出装置等。
5.2安全设施的管理
(1)设备科负责管理厂内的安全设施,建立、完善安全设施技术档案、台账、检定记录及检定计划,并确保检定工作按计划进行实施;
(2)严禁使用性能不符合要求、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无相关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以及超过检定周期、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的安全设施;
(3)安全设施应的检查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包括每班工艺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每日巡检;专项检查包括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的专项检查;
(4)各车间应对各自界区内的安全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进行存档,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及整改期限,整改后报生产技术部验收;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
(5)新购买的.国家规定强检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1)本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30天)内向主管部门登记注册;
(2)设备科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安装技术说明书等;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才允许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6)设备科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7)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总经理报告相关负责人报告。
《生产设施清单》
《生产设施档案》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台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前言篇十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人员的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产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四)行政部是企业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
1、组织制定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每年对职工进行消防培训一次。
3、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4、组织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5、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五)本企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喷烤漆房、油料间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六)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开展自防自救活动。
(七)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和遮挡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九)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严禁堵塞或摆放各种物品。
(十)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临时线和电炉子等炽热电器。
(十一)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潢时,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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