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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心得篇一
中国人的生活几千年来都是有点盼头的。所以,一个人活着就像是在为别人而活。这也算是中国的特色吧。
我们不去讨论这种特色的优缺点,只是当一个极端的个例发生的时候,一切解释都这样的苍白。
富贵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起自己的经历,是那样的平淡和满足。
一个曾经的纨绔子弟,家里有很多的钱。但是,摊上了两个败家子。爷爷地传到父亲手里就少了一半。再到他的手里,干脆输了个精光。有钱的时候,它可以嫖,可以赌。可以事无忌惮的开老丈人的玩笑,可以骑着别人满街乱跑。完全是一种奢靡的生活。
一个这样的人,当一切都改变之后,也很快适应了新的生活。可以下地干活了,可以自己走路了,可以自己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了。当他挑着两大筐的钱还个龙二时,肩膀磨破了皮,全身的骨头就像散了一样。他终于明白了钱是不容易挣的。
可惜,一切都已经太迟了。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是在最后才明白这样的道理。能够尽早明白这个道理的人,我想一定是作家,要么就是伟人了。
当一个人生活需要别人的时候,又或者说有了一个精神寄托的对象。于是,活着的目地就是为了他或她。富贵的第一个精神寄托就是他的老婆家珍。然后是女儿,儿子,女婿,外孙子。结果,人生的三大悲剧,基本上都让他赶上了,而且非常的绝。早年丧父,中年丧子,晚年丧妻。当这一切都发生了之后,上天的眷恋,给了他一个孝顺的女婿和外孙。结果,女婿和外孙也相继死去。我不知道如果这些变化发生到我身上,我是否承受得住。也许富贵在战场上看到了太多的死难吧。慢慢的就习惯了。可是谁又能习惯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呢?
余华《活着》心得篇二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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