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免费(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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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免费(通用8篇)
时间:2023-06-06 16:30:47     小编:文友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二手设备转让给乙方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二手设备为 ,型号 ,机械序列号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

二、甲方承诺其对该二手设备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并保证任何第三人不会对该二手设备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到期债权等)。

三、该二手设备的交付方式为:以此设备抵购沃尔沃挖掘机部分首付款 。

四、该二手设备的质量验收标准为: 。

五、自该二手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 (天/月)。对乙方提出的质量问题甲方负责维修、排除,如不能解决,乙方有权退货。

六、乙方付款的方式和期限为: ,甲方以该二手设备抵付向乙方购买的 台 (型号)的首付款。

七、甲方转让该设备用于以旧换新又与乙方订立设备销售合同的,乙方有权将已付的二手设备转让款追加为甲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应付货款,冲抵甲方已付货款后的余额部分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由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八、 甲方为满足本协议第二条的约定条件,须向乙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二手设备的原销售合同、发票;(如有)

2、 二手设备的产权登记文件或行车手续;(如有)

3、 保证该二手设备所有权无争议、债务已了结、来源合法的声明和承诺书。

九、 本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

2.款到发货;

3.银行汇票;

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三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四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商量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商量解决。

2、 商量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商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五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买卖双方协商,有必要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双方协商解决的,可另行讨论,也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以私改方式解除。如遇不可抗力,甲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因市场突然变化或不可避免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是,要保人应提前通知对方,向对方发出“合同变更通知”,并准备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照乙方规定的颜色、品种和规格生产的货物交付生产后,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数量要求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损失。

第三条交易清单中货物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按国家价格确定。签订合同时,价格确定后,可以暂定价格进行交易,上下范围由双方商定。

第四条运输系统、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对于各种商品的质量等级,甲方应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确保商品质量。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当平衡、实时。合同期内的货物可按3: 3: 4的比例分批交付;季节性货物应按照承运部门指定的最迟和最早日期一次性交付;季节性商品,零配件,少量品种可以一次性发货。

第八条甲方应按照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和工具到达车站(港口)进行货运,并努力填满运力或吨位,以节约成本。

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站的,应实时通知另一方,协商一致后发货,影响合同日期,不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货物货款、运输费和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就结算的具体划定达成一致,商定合适的结算制度。

在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清”的原则。分期付款应在交易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款。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冲抵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基金冲抵差额。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但是,如果双方协商装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不视为违约。

3.乙方在保管期间因甲方提前交货、超交、错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根据双方协商的付款协议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相应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和善后费用以及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付款视为过期,但任何双方均可自行扣货或支付货款。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裁决书。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双方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终止。涉及日期的,以收件人收到日期为准。

备注: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清,收款人账号为:

收款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六

乙方:xx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协议内容

甲方作为软件代理的委托方,现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乙方地区(阜阳、亳州市)的唯一代理销售商,乙方负责在该地区推广、销售甲方的档案类管理软件和售后对该软件的市场维护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产品销售的赢利情况进行利润分成,具体比例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软件的生产方,应在软件性能、功能需求上不断地升级。

2、因软件产品设计缺陷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3、乙方是甲方指定的合法的唯一代理商,甲方不能再和第三方在该地区签订代理销售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是甲方指定的唯一销售代理商,乙方必须全力地在该地区做好市场宣传、推广,不准再同时销售其它同类型的产品。

2、乙方必须全力地作好该地区用户的售后使用技术维护,处理不好的可要求甲方协助解决。

第四条:该协议签订后,即请甲方先行将20xx年度市场合作推广开发费用在3个工作日内打到甲方指定帐户,用于市场开发推广和之前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第五条:其它

1、此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解决,如需变动或补充,经双方同意可另行条款作为附件,此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七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和保证:乙方保证以上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标准、行业标准,具备国家消防合格认证的消防合格标签、产品出厂标签、身份认证标签,经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验证,销售渠道符合乙方身份,流向地区为 市,销售日期距出厂日期不超过15天,产品实行三包,保修一年。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所交产品符合消防相关验收标准,乙方交货时甲方进行实际检验。

四、合同单价约定:本合同标的物价格为合同期限内既定价格,不因任何因素而改变。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承担运输及运费,并负责交货到甲方公司所在地。

六、交货期限及地点:甲方给乙方下订单后7日内,乙方送货到甲方公司所在地。

七、货款期限及付款方法:货到7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 甲方支付货款。

八、合同有效期: 至产品保修期结束或消防部门对该类产品其它要求。

九、违约责任: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更换,如因乙方交货延期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免费篇八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管理上述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负责管理上述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并为代管人员提供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的人事代理服务。

三、乙方委托甲方人事代理期间,甲方不负责代管人员的伤残、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一切劳保福利费用。

四、乙方负责移交或协助移交代理人员完整的人事档案。合同期间,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交代管人员在聘用单位形成的新的档案材料,经甲方审核后存入代管人员档案。代管人员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每人每月 元,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首次一次付清________年费用。代理期间,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续缴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________年未交费者,甲方有权终止代理服务,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此次缴费至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提前调出档案,甲方不退还乙方的人事管理费。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和下级代理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企业信息化工程、一卡通公用信息系统及其他相互联网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为保证乙方在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数据中心、全能在线建站平台及其相关互联网业务的顺利发展,甲方应有独立的办公地点及分销网点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

1.6甲方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代理价格、按照xx公司随着市场变动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场价格。

1.7甲方所代理乙方相关产品的款项应该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付清。

2.1以转发ea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有效进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不限制甲方的传输量与f访问,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服务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商务平台2个月内完成;网站建设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代理 政策或价格表以文件或邮件的方式发给代理商。每月发送财务对账单。以便代理商了解财务状况和及时补充预付款,以免因预付款不足影响业务提交处理。

2.4乙方必配合甲方开展全方位的广告宣传工作,为甲方其开展业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业务动态、代理价格及相关的业务宣传资料。

2.5乙方保证甲方所发展的客户可享受到xx公司优良的服务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2.6乙方应在甲方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公司后的当天内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务要求设置,以确保甲方能及时地为客户服务(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

2.7乙方负责甲方经销地区的销售市场维护工作,并针对相关情况和行销进行指导工作。

2.8持续完善代理服务政策,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9乙方提供给甲方以下产品和代理价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上详细说明。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ee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的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10次,每次不得超过5个小时。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适当赔偿或退款。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在甲方提交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或另行协商;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

4.4如一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损害对方利益或形象时,另一方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4.5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6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其他条款:

5.1本协议所提及价格为本年内的一定时期的代理协商价格,乙方有权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等对该价格重新定价,在双方友好协商后,甲方按新的代理价格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5.2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须协商解决,或另做补充协议。

6.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乙双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不应视作违约,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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