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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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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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分级诊疗工作计划篇一

大家是不是不是很清楚分级诊疗制度呢?为了让你们清楚了解这一制度,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分级诊疗制度是什么文章,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让群众少花钱

少跑路看好病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立勋就我省近日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指导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大医院人满为患、一号难求,而基层医疗机构和一些小医院却门可罗雀,难以维持。去年我省67.8%的就诊人次和83.3%的出院人次集中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此外,各层级医疗机构分工不够明确,协调衔接不足,难以为患者提供全程系统的医疗服务,医疗资源不足和浪费并存。”黄立勋说。

为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能够有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方便安全的首诊、治疗和分诊服务。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让老百姓少花钱,少跑冤枉路。同时,能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局面,遏制大医院规模过度扩张。”黄立勋说。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政策措施可概括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基层首诊,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双向转诊,就是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黄立勋说,为有序开展双向转诊,省卫计委要求各层级医疗机构制定和公示本院疾病诊疗目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全科医学科,负责联系转诊事宜;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确保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

急慢分治,就是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

上下联动,就是加快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提高服务基层能力,落实双向转诊职责,合理分流患者,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局面。

特殊情况患者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按照指导意见,原则上患者要逐级转诊,那么如何保障危重患者病情不被延误?黄立勋说,考虑到疾病本身的轻重缓急不同和患者的个体差异,为保障医疗安全,我省特别规定了可以不经转诊的几种特殊情况,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

群众看病,最关心的是能否找到好医生。黄立勋说,一方面通过培养培训、定向招聘、退休人员返聘,上级医疗机构派驻等多种形式,打造一支基层留得住、群众信得过、技术过得硬的全科医生队伍。特别是以县、市为单位组织二、三级医院医生到基层服务,确保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充分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另一方面,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全科医学科,全面负责全科诊疗和转诊协调工作。

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

黄立勋表示,陕西医改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了较好基础。雁塔区和西安交大一附院、莲湖区和西电集团医院建设了医疗联合体,也为全省推行分级诊疗积累了经验。

为确保分级诊疗工作落实到位,指导意见提出,要同步调整城乡医保政策,差别化设置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和跨区域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患者合理就诊。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增加基层医疗机构药物品种,满足基层患者用药需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区域医疗协同服务,建立覆盖各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促进跨区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规范双向转诊管理,逐步降低上转率,提高下转率,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整体绩效和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在城市积极建立医疗联合体

黄立勋说,我省将进一步促进各层级医疗机构协调联动,在农村全面推行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县镇人员、业务、财务三统一政策,促进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深度融合,将优质医疗资源带到群众家门口。在城市积极建立由三级医疗机构牵头,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的紧密型纵向医疗联合体。鼓励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组建医疗集团、上级医院托管、技术帮扶协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协作,使患者得到整体系统的医疗服务。同时,我省将加强监管考核,规范双向转诊,重点解决好上转患者难预约、康复患者难下转的问题。

分级诊疗工作计划篇二

《实施方案》重要内容施:

制定建立分级诊疗秩序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以基层首诊为前提的医保报销制度。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制度改革。

新增医疗资源优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发展建设。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3%和75%以上。

今年4月,南充成功申报公立医院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8月6日,《南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炉,南充市人民政府对今年的医改方向作出了全面安排,如制定建立分级诊疗秩序实施方案,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新增医疗资源优先向社会资本开放等。方案涉及到公共卫生服务服务均等化、定向免费培养基层医疗人才、落实全民医保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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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医改的重点工作是建立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南充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李迪介绍,分级诊疗即南充居民将按照疾病等级和卫生机构等级对应就医。也就是说,如果居民患了常见普通疾病,就将按照属地原则,首先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就诊,社会或乡镇治疗困难,再由其安排到辖区综合医院就诊,如果仍然无法治愈,再由综合医院安排到更高级医院就诊。

“分级诊疗的`意义,在于将一些小病控制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治疗,缓解看病贵,看病难。”李迪说,新一轮医改将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医药、价格等手段,初步建立以基层首诊为前提的医保报销制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此外,南充还将成立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和南充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形成合力,引导、帮助基层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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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制度

“以药养医”是“看病贵”的重要原因。2012年9月1日,取消药品加成就率先在营山公立医院实施,首次在南充试行斩断医药链条;2015年6月1日,南充所有的县级公立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今年《实施方案》将继续深化这一惠民措施,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除了取消药品加成,在药品管控上,《实施方案》提出了严格管控措施。”南充市卫生局公立医院改革管理委员为主任张贤良指出,今年将加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处方点评和单病种控费,制止医疗机构开大处方、重复检查等行为。同时,强化医保(新农合)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加强医疗费用监控,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乱收费行为,并试点探索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制度改革。

为了保障医护人员收入,《实施方案》指出,将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并取消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试行院长年薪制和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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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禁即入”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在南充,甚至全国大多数地方,医院都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两种。今年的《实施方案》中,南充将突破这一传统格局,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李迪介绍,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是趋势。

此外,南充今年将继续鼓励医师多点执业,落实鼓励民营医院发展措施。同时,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各类医保服务,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医疗意外保险、儿童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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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保水平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在医疗保险方面,《实施方案》将作出进一步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将由去年的每年每人280元提高到320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将由70%提高到73%以上,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提高75%以上。”李迪指出。

以前,南充居民看病在本地看病,报销比例相对较高而且报销所需时间较长。“今年年底,南充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并探索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张贤良告诉记者,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也将进一步提高。

在医保方面,南充将继续推行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做好2015年大病补偿工作,完成2015至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标工作,启动2015年度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同时,还将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分级诊疗工作计划篇三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意见》指出,到2019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意见》明确了两大方面工作举措:一方面,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主要采取6项措施:一是明确城市二、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三是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开办个体诊所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五是整合并开放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等资源,推动区域资源共享。六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主要包括6项制度机制:一是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制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二是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组成团队,与居民或家庭自愿签约。三是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四是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五是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六是以业务、技术、管理、资产等为纽带,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宣传引导。2019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和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改、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自2019年以来,各地相继开展分级诊疗探索工作,目前已有16个省份、173个地市、688个县启动了试点,为城乡居民提供了更加有序、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分级诊疗工作计划篇四

近年来,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资金投入不断增加(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40元),政府对其实施效果考核的力度和权重不断加大,使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公共卫生、轻医疗服务,医疗服务能力包括原有特色医疗服务能力趋于弱化,越来越难以满足患者就近就医需求。特别是实行药品零差率之后,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到位,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严重挫伤,缺乏首诊主动性,加之为规避医疗风险,出现对患者能推则推、能转则转,向上转诊盲乱无序现象。

1.2“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患者“上得去下不来”

“双向转诊”目前情况是转上去的多、转下来的少,没有落到实处。一是政策不对接,服务不连续。国家没有明确的“双向转诊”配套政策,没有完整的政策引导机制和统一、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医保支付政策、药物使用制度、检查检验互认机制等都存在缺陷,向下转诊后的患者享受不到连续性、同质化的医疗服务。比如在用药方面,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配备基本药物,从大医院转下来的患者就面临所用药物短供的境遇,客观上不能满足基层用药需求。二是协调机构不健全,信息平台不共享。政府和医院层面没有组建专门的双向转诊协调机构,整个转诊体系不健全而缺少对应接口,无法履行统筹协调、组织管理的职能。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三级医院之间尚未建立起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和健康管理信息尚未完全实现共享机制,“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利益机制不分享,向下转诊不情愿。由于“双向转诊”尚未建立利益分享机制,基层医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医院为维系自身庞大“胃口”的正常运营,加之趋利性的动机和扭曲的政绩观,对分级诊疗避之不及,出现了小病大治、大病拒治等乱象,进一步加剧了“上得去下不来”境况,致使“双向转诊”变成了“剃头挑子一头热”。

分级诊疗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思考——张慧林等

《中国医院管理》第35卷第11期(总第412期)2017年11月

1.3“急慢分治”政策措施不到位,“急者进不来,慢者转

不走”

2.1.1加强组织领导,理顺管理体制一是强化各级政府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同时,把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等医改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理顺医改管理体制。按照上下对口、职能对应的原则,明确规定市、县两级医改办参照省医改办机构和职能设置的做法执行。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赋予医改办与其完成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职能,在资金投入、项目考核、信息整合等方面由医改办牵头落实。

2.1.2明确分级诊疗病种,实施差异化报销政策为不同级

别的医疗机构确定分级诊疗病种,按病种实行责任医疗。医保按病种定额付费,如相关医疗机构将签约服务范围内的分级诊疗病种患者向外转诊,需医疗、医保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实行差异性报销政策,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擅自外出就诊患者不予报销。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在本地就医。

2.2.1增强患者教育,转变就医理念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推动公民健康教育,综合运用各种官方媒体进行宣教,转变群众传统的就医理念,引导患者自觉下沉就医。

2.2.2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基层能力当前,国家正在推行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的就是培养均质化、高水平的执业医师[4],为基层将来扩充人力资源打好基础。同时,采取加强基层医生培养力度、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提升对口支援效率、推行多点执业等措施切实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2.2.3控制医院规模,明确功能定位在《全国医疗卫生服

务体系规划纲要(2017—2020年)》中,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单体规模等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政府相关部门需要据此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控制医院规模,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弱化大型医院普通门诊,强化其急诊和专科门诊服务。同时,要完善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

2.2.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研究制订分级诊疗的标准和办法,比如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吸引签约居民首诊在社区;实施转诊审核制度,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调整和拉大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的供给;强化双向转诊服务,建立双向转诊平台;完善预约诊疗机制;推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加快区域信息化建设;统一区域内政策环境。

分级诊疗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和地方实践相结合,从长计议,稳步推进。只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积极参与,统筹协调,正确引导,全社会齐心协力,一定会早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目标,打造“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

分级诊疗工作计划篇五

近日,云南、湖北、新疆、甘肃等地发布相关政策,推动分级诊疗试点。2019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将形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

根据安排,2019年,云南省在昆明市、玉溪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范围,各州、市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全省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新疆发布《关于自治区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和功能定位,提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于没有按照程序就医的,将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医药费用。

甘肃省卫计委提出,在县级医疗机构原有100种分级诊疗病种的基础上,今年甘肃省新增150种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参加新农合的患者,除急危重症外,原则上不得越级诊疗。

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执意要求转诊,且经过医疗机构和同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的,2019年分别按照县、乡两级分级诊疗确定病种相应定额的 20%比例报销,2019年及以后新农合不予报销。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出台《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种常见病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

专家认为,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带来了挑战,医疗服务体系布局不完善、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和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凸显。

另一方面,以三级医院为主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仅使用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还引起居民就医不便,造成医疗费用负担加重,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分级诊疗,一般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模式,让一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诊疗分流在基层医院,从而提高优质稀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上述专家认为,我国一、二、三级医院诊治水平差距较大,只有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分级和分流。同时,分级诊疗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各级医院该治什么病、如何分工,需要下大力气谋划,否则一分了之将不能长久持续。

面对呼吁了七年之久的“医改进入深水区”,人们渴望国家医改及公立医院改革不再“潜伏”,呼唤公立医院积极分级诊疗,彻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早日冲出医改的深水区。

今日刊载的河南中牟县公立医院在医改深水区勇种分级诊疗的“试验田”,扬起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龙头”,令人振奋,可喜可贺!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面对医改千头万绪,燃眉之急是公立医院如何改?中牟县以清晰的医改思路发展蓝图,把构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标定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最终目的,着力把90%的问题在县内医院解决。

他们不耍花架子,不跑弯路,踏踏实实围绕“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小病不出村”的分级诊疗目标奋力实践,用创新努力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覆盖体系。中牟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迈出了坚实可行的步伐,摆脱了摸着石头过河的医改套路。

2019年,国家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9年,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中牟县的经验表明,要实现大病治疗不出县,并非容易之事。这涉及医疗资源能否均衡分布、重点医疗资源能否向县城倾斜、人才能否向县城流动这些最为重要的方面。如果这些方面的条件得不到改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得不到提高,要想大病治疗不出县,把患者留在县内,难度也是相当大的。

事实也是如此,在发现大病以后,患者及其家属之所以选择出县治疗,并非不信任县级医院,而是目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水平、医疗条件、医疗服务、医治能力等,确实与大城市有着太大的差距,导致患者不得不舍近求远、舍惠求贵。相反,如果县城这方面的医疗条件、医疗水平与大城市的差距小一些,出县看病的人数可能就会大大减少。

值得借鉴的是,中牟县在实现大病治疗不出县目标过程中,并非采取用医保报销等手段限制患者出县治疗的消极防范手段。我们说,制定医疗卫生发展目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绝不是将患者硬是限制在县内医疗卫生机构,而是要通过县内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服务能力的提升,把患者留住,提升广大居民在基层看病的信心。

而眼下绝大多数县城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显然是没有达到广大居民看病要求的,是很难留得住患者的。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必须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在医疗资源的配置、政策的制定、资金的分配、人才的引进等方面,给县级医院更多的倾斜。

中牟的经验证明,要实现大病治疗不出县的目标,关键就在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分布,在于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与能力,引进更多能够为广大居民就诊的人才。

而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能否放下身段,主动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合作,让更多技术好、水平高的医生、医务工作者轮流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帮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留住患者,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分级诊疗制度是国家新一轮医改工作的重点,目的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快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因此,各地在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中,要像中牟县那样,认识到县域内分级诊疗光靠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号召是不够的,应当由县级医院扮演“龙头”角色,既起到上下转诊的桥梁作用,更负起技术扶持和流程设计的责任。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作用就是让基层强壮起来,分级诊疗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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