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物业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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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物业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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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乡镇街道物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主要活动内容

(一)节日期间氛围营造

元旦、春节期间,街办、各社区通过多种形式为辖区居民群众营造节日氛围。一是在街办门前、社区居委会门前悬挂了灯笼、彩灯,同时在街办楼顶更换新国旗。二是对社区重点区域、卫生死角等地进行卫生清理,并安排人员进行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残屑和废弃物,为社区居民群众营造干净、卫生的节日气氛。元旦、春节期间,街办、各社区共开展环境整治10余次,冲洗法垭路__社区路段4次。

(二)关爱帮扶活动

(三)游园趣味活动

(四)共驻共建,喜迎新春

(五)迎新春、送春联、送祝福

丰富的活动内容,创新的活动方式,不但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他们增添了乐趣,同时也体现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巨大潜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街办将继续做好社区文体工作,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辖区居民带去更丰富的精神食粮。

乡镇街道物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近年来,随着旧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开展和新区建设的积极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物业管理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有利于保持和改善市民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提高城市经营水平,促进城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管理、改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为目标,以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住宅小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同步为重点,坚持尊重现实、服务市民的工作原则,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扩大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

二、构筑适应城市发展的社区物业管理体系

按照“县、区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县区、街道和社区组织的优势,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

(一)市房产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指导县、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谯城区政府应成立专门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落实各项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全面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办事机构,建立县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招投标,依法查处物业管理重大违法行为。

(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划定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界定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转,充分发挥业主自治作用;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调解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帮助社区搞好物业管理工作。

(四)社区居委会要明确具体人员负责物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共行为;指导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建立群众性物业服务组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组织落实物业服务合同,调处物业服务中的矛盾纠纷;制止破坏公共管理秩序和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违法违章行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五)建立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提取的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应当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

(一)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工作。新建的物业项目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期间,必须实行前期物业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供项目竣工后的物业管理方案,落实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并通过招投标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二)规范业主委员会。每个物业管理区域都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社区管理和业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从社区居委会、有关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中推荐人选。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实施管理规约等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住宅小区不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县、区物业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成立。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自行管理,提供以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保洁、维护公共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服务,所发生费用由业主共同分担。

(三)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物业保修范围和时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将格式合同文本报当地工商部门备案。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对逾期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交。对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业主委员会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双方有争议的,可由县、区物业管理机构调处,调处不成的依法解决。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高服务质量,对超出服务合同的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县、区物业管理机构要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合同,按约定提供管理服务。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市场合理有序竞争机制。

四、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

县、区物业管理机构要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保证物业管理活动正常开展。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时,由县、区物业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有序、平稳过渡的原则,指导业主大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按程序进行。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的,由解约方在解除合同前60日书面告知对方,并将解约原因、解约时间书面报告县、区物业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15日。县、区物业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业主委员会在合同解除前,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县、区物业管理机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图纸档案等资料。合同期限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服务;否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要区别不同的物业性质和特点,确定管理服务的项目和等级。物业服务收费要遵循公正合理、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新建住宅小区管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根据区域内规划建设、配套情况和设定的管理服务项目,依据物价、房产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等级评定标准,确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可采取选项服务的形式,根据多数业主的意愿,确定管理服务项目,测算服务成本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小区内公示。

六、强化措施,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业管理工作事关城市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工作覆盖面广,推进难度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房产局局长、谯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市房产、建设、城管、园林、公安、人防、环保、物价、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监察、质监等部门以及城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公安、城管、规划、建设、财政、环保、物价、工商、园林、民政、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抓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物业管理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了解相关政策,强化物权意识和业主自治意识,树立物业管理的商品消费观念,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积极维护社区环境,形成“社区是我家、洁美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完善县区、街道、社区三级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乡镇街道物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做好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在本小区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按合同要求配置相关人员,保证各岗位人员均有相关专业的合格上岗证书及其证书的有效性。

2、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乙方有权制订各项经营管理办法、内部规章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在合同期内盈亏自负,但不得损害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3、负责编制本小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律法规、本合同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文件,制定本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并有权对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需提前报甲方审核同意,否则无效。

5、接受甲方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建立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

9、乙方管理期间有责任对该物业工程和日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10、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季度及年度报告以及提供相关资料。

11、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享有承担的其他权利和责任。

乡镇街道物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一是建立健全“区物业办-街道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网络,各街道要成立物业管理牵头部门,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协调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内具备成立和换届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要依法组织选举、换届工作,组织开展1-2次业委会专题培训交流活动,依法选聘物业企业,确保物业管理网络不缺位;二是按照“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的组织协调作用,研究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焦点问题,形成职责明确、部门联动、体制顺畅的管理机制;三是健全“纵横交织”的物业监管网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对街道考核,建立由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物业管理纵向监管网络,指导业委会依法领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建立横向监管网络。

一是积极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对全区住宅小区实施分类管理,将住宅小区划分为“示范类、达标类、整改类”三类服务层次,并对各类小区采取挂牌公示,在物业服务大厅设置“笑脸、哭脸”公示牌,对“示范类”和“达标类”小区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此类小区的服务标准不降低,保持较高的业主满意度,对整改类小区要组织企业进行专项的学习、整改,限定期限提高档次等级;二是以“示范项目”为平台,抓点、带面适时组织一至二次物业管理分类现场会,年内要在区内树立4个示范点,组织全区物业项目经理及从业人员开展岗位轮训活动,带动和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三是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程序,推行物业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促使物业企业以优取胜,培养区内品牌企业,年内力争使两家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树立品牌优势;四是加强对物业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服务水平低、以及服务不到位投诉多,不符合经营服务条件的物业公司采取取消招投标资格、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责令退出市场的处罚措施;五是结合“达标创优”活动建立物业企业考核制度,开展物业企业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每半年向小区业主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记入对物业企业考核成绩,抓好对物业企业的督促整改,提高群众满意度,降低物业投诉率。

一是继续对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会同城阳街道办事处对华城路旧小区及部分零星楼座制定合理的改造整治方案,完善配套旧小区设施,协调供电部门实施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做到改造一个、完善一个,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对已完成改造任务的海棠苑小区、华城路二小区、三小区安泰居北区等四个旧小区研究制定合理的整合方案,采取划片管理,实现一个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选聘一家物业企业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三是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旧小区收费标准低的现实状况,研究出台相应政策,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解决阻碍我区物业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提升小区综合环境及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保障。

一是做好规划建设的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新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配套细节,对项目的规划建设标准、公共设施配套、产权归属、验收移交等各类问题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建立在项目规划、施工、移交过程中与规划、开发、房产、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设计不合理、施工中扰民、配套不落实等实际问题;三是严把物业审批及承接验收关,按标准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严格执行房屋预售前物业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四是严把新建项目物业公司入驻关,抓好物业公司入驻前的人员设置、培训管理、服务形象、物品计划及办公场所准备等各环节,做到高起点管理,高水平服务,为后期实施物业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物业投诉处置执行网络,物业办做好协调督办工作,督促物业公司抓好整改落实,各物业公司、物业项目明确一名联络人,确保联络及时,处置问题高效;二是建立物业投诉处置工作流程,明确投诉处理时限和处罚措施,将物业投诉处置情况纳入到对街道和物业公司的考核内容;三是建立物业投诉定期通报、分析、预警机制,高度关注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类舆情信息,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复、宣传、解释、沟通工作,对物业公司做好预防性督促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结合行业培训,就常见投诉问题做好政策依据梳理、规范回访要求、避免矛盾扩大;五是建立投诉回访跟踪机制,保证投诉问题处置及时、回访到位,适时跟踪督办回访,避免造成重复投诉,降低物业投诉率。

乡镇街道物业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一是建立健全“区物业办-街道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物业管理网络,各街道要成立物业管理牵头部门,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指导、协调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内具备成立和换届条件的业主委员会要依法组织选举、换届工作,组织开展1-2次业委会专题培训交流活动,依法选聘物业企业,确保物业管理网络不缺位;二是按照“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的组织协调作用,研究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焦点问题,形成职责明确、部门联动、体制顺畅的管理机制;三是健全“纵横交织”的物业监管网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对街道考核,建立由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物业管理纵向监管网络,指导业委会依法领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建立横向监管网络。

一是积极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对全区住宅小区实施分类管理,将住宅小区划分为“示范类、达标类、整改类”三类服务层次,并对各类小区采取挂牌公示,在物业服务大厅设置“笑脸、哭脸”公示牌,对“示范类”和“达标类”小区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此类小区的服务标准不降低,保持较高的业主满意度,对整改类小区要组织企业进行专项的

学习

、整改,限定期限提高档次等级;二是以“示范项目”为平台,抓点、带面适时组织一至二次物业管理分类现场会,年内要在区内树立4个示范点,组织全区物业项目经理及从业人员开展岗位轮训活动,带动和提高从业人员

专业

技能和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三是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程序,推行物业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促使物业企业以优取胜,培养区内品牌企业,年内力争使两家企业提升资质等级,树立品牌优势;四是加强对物业公司资质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服务水平低、以及服务不到位投诉多,不符合经营服务条件的物业公司采取取消招投标资格、降低或撤销资质等级、责令退出市场的处罚措施;五是结合“达标创优”活动建立物业企业考核制度,开展物业企业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每半年向小区业主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对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记入对物业企业考核

成绩

,抓好对物业企业的督促整改,提高群众满意度,降低物业投诉率。

一是继续对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会同城阳街道办事处对华城路旧小区及部分零星楼座制定合理的改造整治方案,完善配套旧小区设施,协调供电部门实施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做到改造一个、完善一个,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对已完成改造任务的海棠苑小区、华城路二小区、三小区安泰居北区等四个旧小区研究制定合理的'整合方案,采取划片管理,实现一个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选聘一家物业企业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三是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针对旧小区收费标准低的现实状况,研究出台相应政策,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解决阻碍我区物业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切实提升小区综合环境及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保障。

一是做好规划建设的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新建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配套细节,对项目的规划建设标准、公共设施配套、产权归属、验收移交等各类问题做到全程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建立在项目规划、施工、移交过程中与规划、开发、房产、建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研究解决设计不合理、施工中扰民、配套不落实等实际问题;三是严把物业审批及承接验收关,按标准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严格执行房屋预售前物业审批流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四是严把新建项目物业公司入驻关,抓好物业公司入驻前的人员设置、培训管理、服务形象、物品计划及办公场所准备等各环节,做到高起点管理,高水平服务,为后期实施物业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四是结合行业培训,就常见投诉问题做好政策依据梳理、规范回访要求、避免矛盾扩大;五是建立投诉回访跟踪机制,保证投诉问题处置及时、回访到位,适时跟踪督办回访,避免造成重复投诉,降低物业投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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