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照棚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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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照棚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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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昌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照棚改工作计划篇一

大家上午好,根据安排,现在我做汇报发言。

一直以来,xx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咬定目标定位,锚定“xx”,抢抓时代机遇,全力以赴将重点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取得较好成效,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xx贡献xx力量。

一、2021年有关工作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有序、超过预期。

(二)招商引资工作多措并举、多点开花。

xx深刻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打造“十大xx经济”战略部署,立足目标定位及产业实际,坚持“产业链招商、存量招商、以商引商”有效举措,坚持“走出去、迎进来”两条腿走路,坚持“政策推动、项目带动、产业联动、乡情感动”十个指头弹钢琴,充分发挥产业、区位、营商环境等比较优势,重点锚定xx等重点区域,围绕“产业带动强、投资强度大、财税贡献多、能耗强度低、生态效益优、科技含量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开展招商,取得较好成效,在《关于2021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中,xx获评优秀等次。2021年,xx共招引7个项目落地,计划总投资约xx亿元,涉及金属智造、xx、新材料、机械装备等多个产业领域,符合xx定位及发展规划,契合全市打造“十大xx经济”的产业总体布局。

其中xx项目,总投资x亿元,两条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值约x亿元,已部分建成并投产,2021年实现产值x万元。xx项目,计划总投资x亿元,年产值超x亿元,2021年6月试投产,2021年实现产值x万元。xx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年产值2亿元,目前正加紧建设。xx项目,计划总投资x亿元,一期计划投资x亿元,首年度交易额可达x亿元。xx项目计划总投资1x亿元,年产值x亿元;xx目,计划投资1亿元,年产值5亿元xx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利用xx厂房屋顶开发470万千瓦时光伏发电站,该三个项目已于今年1月26日和与xxxx新引进的xx项目集中动工建设。同时储备了有较强投资落户意向项目x个,涉及多个产业领域,为后续招商工作高效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xx将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盯省委“xx”战略部署及市委“xx”思路举措,锚定“xx”,倡导“xx”、践行“xx”,团结奋斗、勇毅前行,全力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奋力打造xx高质量发展的xx经济示范区,为全市“xx”彰显xx担当,贡献xx力量。

(一)全速推动项目建设。

2022年,xx共有xx个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xx亿元,年度计划投资xx亿元。xx将严格遵循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锚定工作目标和要求,坚持“工作专班”服务制度及其他有效经验做法,躬身入局、尽锐出战、主动作为,全力推动2022年度的xx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为xx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提供正向牵引。同时,积极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相关支持资金,为项目有序建设提供硬核支撑。

(二)全力抓好招商引资。

加大力度对接有较强落户意愿并取得洽谈成果的储备个项目,促成更多项目早日落地;紧盯xx新一轮产业布局,践行“四个联动传导”尤其是产业联动传导,发挥区位、产业等比较优势,主动承接xx产业转移及发展需求,招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户xx;围绕市委打造“十大xx经济”工作部署,补全建强xx能全产业链条,打造xx产业集群,助力全市建设xx绿色能源供应基地;布局引进金属制品上下游项目,打造金属智造产业集群;加快引进新材料项目,打造高端新材料供给产业集群;大力引进数字化、智能化装备制造项目,打造机械装备产业集群。

(三)全面做强要素保障。

按照土地出让规范要求,树牢“寸土如金”理念,做好土地开发和存量盘活,坚持集约化用地、内涵式发展,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有力载体保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快xx道路交通、人才公寓等基础配套建设,不断优化xx硬件条件和综合功能,为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提供助力。扎实推动xx等六大研发平台建设发展,强化做好人才延揽工作,充实壮大xx人才队伍,充分激发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作用,以硬核科技实力驱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xx各领域工作乘势而上,脱颖而出。

(四)全心优化企业服务。

在面上,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持续发展巩固好“一事一议”“并联审批”等好做法,无事不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全力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投资放心、建设安心、发展顺利。在点上,定期梳理汇总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专班服务、专项攻坚,确保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有序向前,行稳致远。

昌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照棚改工作计划篇二

一、要客观看待项目建设成效

当前,我区项目建设工作可以说有喜有忧,成绩不小,问题不少。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按照“一个引领、三区带动”的工作思路,牢牢抓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和招商引资这个“牛绳子”,积极引项目、上项目、抓项目,扎实开展“支部建在项目上”品牌创建活动和“讲责任、比作为、树形象”主题活动,全区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项目建设的整体情况看:无论是产业集聚区项目、城建重点项目还是三产服务业项目,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今年承担的x个城建重点项目,开工率、拆迁进度、投资进度,较往年均有所突破,2021年完成投资x亿元。x路综合提升、x等项目亮点突显。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方面。2021年,产业集聚区完成主营业务收入x亿元,同比增长x%。在x月x日-x日全市项目观摩中,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区项目建设和活动组织给予充分肯定,这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商贸经济区建设方面。去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我们高标准编制和实施铁西片区及老城区现代服务业布局规划,并于今年x月份通过市规委会审批;服务业特色商业区于今年x月份首批、首家获得省发改委批准,并且争取到x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绿洲纺织大厦、农商行银都国际商务公寓等项目有序推进,筛选确定了南大街提升改造、南顺河街改造等x个今年重点推进的项目,目前正在加快实施。

在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能够主动围绕项目建设抓落实,尤其在迎接全市项目观摩期间,区委、区政府多次专题安排和现场办公,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集中力量,加班加点,风雨无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之大、速度之快。大家在项目建设中迸发出强大的工作热情和干劲,这种干劲,体现的是一种责任,折射的是一种作风,展示的是一种精神。这种责任、作风和精神,是我们今后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尤其要清醒地看到:2021年,我区多项经济指标在全市排名不理想,项目建设仍然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项目少,投资小。会前,我们专程观摩了许昌县的项目。今年2021年,许昌县新开工项目x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x个;其他县市当中,x市新开工项目x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x个;x县新上项目x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x个。相比较而言,我区的重点项目,无论是进入市重点项目的数量,还是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和其他县区,都有一定差距。二是项目建设速度慢,没有按时间节点如期推进。主要表现在x等城建重点项目推进迟缓,还有一些项目前紧后松,一拖再拖,最终造成工作被动,拖了全区、全市项目建设的后腿。三是破解难题的成效不明显。拆迁、融资、土地“三难”问题依然突出。直接导致一些项目“招得来,落不了地”、“落得下来,开不了工”。此外,因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牵扯了相当大工作精力。四是谋划、运作项目的主动性差。一些同志在项目运作上视野不宽,办法不多,遇到困难和问题,主观能动性不够,在开创性地推动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被动应付的多、主动开展工作的少。这里面,既有责任感和事业心的问题,也有工作方法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够把工作当自己的家事来看待,切实负起责任、履职尽责。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在项目建设中抓协调、解难题,抢时间、抓进度、求实效,千方百计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真正做到用项目提升优势、用项目增强后劲、用项目推动发展。

二、要积极谋划项目

要始终抓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围绕“三区建设”抓项目,全力以赴保进度、出形象。

(一)要进一步认清项目建设的重要作用。发展靠项目拉动,经济靠项目支撑,没有项目作载体,一切都是一句空话。项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抓手、助推器,有项目,发展才有载体、才有活力、才有后劲。项目建设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最好抓手,项目一线是检验干部推动发展本领的最好战场。今年2021年,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原因就在于项目少、推进慢。要正视问题,牢固树立“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围着项目干”的理念,始终坚持项目带动,把项目建设真正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在项目建设上再用心、再投入、再给力。

(二)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谋划运作。一是围绕产业聚项目。抓好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个引领,三区带动”工作思路的落实,最终要体现到每一个具体的项目当中。对x区而言,加快项目建设,就是要立足实际,紧紧围绕产业集聚区主导特色产业和商贸经济区建设,谋项目、建项目、聚项目。二是围绕规划布项目。要按照产业集聚区、x风情区和特色商业区的总体规划对项目科学布局。要把蓝图变成美好现实,关键是围绕规划招商、围绕规划引资,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下。尤其是当前,要在全市统一布局下,充分发挥规划引领的主动性,主动做、认真做。重点抓好两个区域建设:一是产业集聚区西区和扩展区规划;二是天宝路行政区域规划。三是围绕招商引项目。做到项目建设长流水、不断线,关键在招商。要重前期,使项目谋划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许昌实际,多谋划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要走出去,进行有针对性的园区招商、产业招商、项目招商,实行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客商招商。要请进来,用好招商载体,搭建招商平台,吸引客商走进x、了解x、投资x。要保重点,对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大项目在人力、财力、要素保障上给予倾斜。四是精心谋划定项目。无论是服务业项目、还是产业项目,都要认真论证,看是否符合我区实际,对留得下的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开工建设。在服务项目建设上要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要认识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重运作、善运作,努力破解项目推进中的土地、拆迁、资金瓶颈。

三、要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对项目建设要有周密的安排、科学的方案。对每一个项目都要建立建设台账,形成倒排机制,对项目的责任主体、施工主体形成统一协调安排:计划开工项目就要提前完成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拆迁、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计划竣工项目要倒排时间表,赶进度,并提前考虑配套工程完善及建成后的管理,确保如期竣工投用。

二是要强化“四种意识”推动项目建设。要强化责任意识。项目建设是现阶段扩大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抓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民生的高度、经济的高度、践诺于民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强化节点意识。要通过盯紧一个一个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抓好工程进度。市里每年在五一、十一都要开工、竣工一批城建项目。2022年要根据不同节点要求,掀起施工高潮,推进项目建设。要强化攻坚意识。当前困扰项目建设最大的难题是拆迁安置,要学习借鉴好郑州、日照在破解拆迁难题、推进项目建设上的经验做法,在确保大局稳定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的拆迁工作。要强化质量意识。无论是产业项目还是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过程都要坚持质量第一、严格监管,确保真正建成放心工程、群众满意工程。要注重建管衔接。项目竣工前就要把管理机制、管理体制、管理责任明确到位,确保项目竣工之日就是管理到位之时。

三是要突出重点推动项目建设。对城建项目建设。2022年我们要真正俯下身子突破重点项目,扭转被动局面,尤其对x等项目要加快运作。对服务业项目建设。要下大气力抓好服务业的规划、建设,真正把城区现代服务业规划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变成一个一个的具体项目,化为全区上下抓服务业的具体行动。服务业发展要注重传统的提升、特色的形成、载体的搭建。要靠规划来引领,既要坚持高标准、高品位,又要做到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要靠项目来带动,按照抓点、连线、聚面和培育亮点的要求,抓好一个个具体的项目。对产业项目建设。要学习x县等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提高标准、加快步伐,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工业经济的高地。尤其要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一要加快提升产业集聚区西区的规划建设水平,增强承载能力。二要加快落地项目建设步伐。三要继续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世界500强、央企,引进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四要着力服务企业,继续实施分包和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个性问题,尤其是目前要最大限度地消除经济下行对企业的影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x月上旬,要召开全区纳税大户观摩交流会,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听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汇报。

四、全力保障项目

(一)要强化领导。加强领导是项目推进的关键所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领导机制,形成区委、区政府总揽,项目指挥部具体负责,责任单位具体抓好落实的领导机制。下一步,无论是城建项目、产业项目,还是服务业项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将倾注更多的精力来抓,多协调、多调研,多督查;今后,每一办事处都要成立由一名县级领导负责的项目建设指挥部。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要把绝大部分精力用在项目建设上,真正沉下去,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多作研究、多拿主意,多协调上下推动工作;分包项目的县级领导,是区委区政府综合多方面因素,经过慎重考虑确定的,不是为了分包而分包,而要帮助责任单位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实际问题,以此赢得信任和尊重。另外,近期常委会将听取各常委牵头调研的9项重点工作情况,做好调研成果的总结与运用,增强工作实效。

昌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照棚改工作计划篇三

为加快集镇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区住保办关于开展-x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苏埠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升城镇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镇社区。

(二)工作目标

于x年底完成南外街道庐州路南侧片(万圣国际花园地块)镇区棚户区拆迁户16户,拆迁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5亩,安置房建设套数 26套;老供销社煤油仓库棚户区拆迁户33户,拆迁面积3000平方米,占地面积7亩,安置建设套数35套;x年底完成老竹木市场棚户区拆迁户22户,拆迁面积2800平方米,占地面积6亩,安置房建设套数30套;老银鱼地块拆迁户31户,拆迁面积17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亩,安置建设套数56套,老街二期改造,拆迁户580户,安置房套数650套,拆迁面积520xx平方米,占地面积520xx平方米,安置房套数650套。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苏埠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宜居城镇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镇总体规划,容积率、日照间距等各项规划指标严格按照六安市统一规定,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区域特色,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60—85平方米,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在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区财政支持。

2、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3、区、镇两级政府对棚户区改造投入的相关配套资金。

4、采取招商企业投入及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标准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综合工程建设材料、调查确权、拆迁补偿、建设安置、现场督办和宣传报道。

镇土地建设环保局、建设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贸发展局负责计划项目的可研报批,向上级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镇财政局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中心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镇民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的核查认定工作;镇纪委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同时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镇宣传办、文广站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镇法庭、公安派出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各辖区居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昌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照棚改工作计划篇四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以重民生,保增长,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

(一)政策依据

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__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_、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xx〕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xx〕10号)等相关文件及国家、省、市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二)棚户区界定及确定

城市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改造区块的确定,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选定,报县政府审定。

(三)棚户区改造的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结合,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2、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原则。棚户区改造要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先行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统一征收,分步实施。

3、坚持依法运作,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收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妥善解决好各方面问题,以保持社会稳定。自20xx年开始,县政府不再审批零散的开发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以棚户区改造的形式集中连片开发有序进行。

(四)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应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50平方米至90平方米以内,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少于建筑面积的70%。

2、新建的回迁房为毛坯房,由被征收房户自主装修。

(五)优惠政策

1、对经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土地出让金除上解部分资金外,其它地方政府可支配资金全部用于该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棚改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大修理基金30元、劳保基金元,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户区居民因征收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征收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房屋价按棚改政策不同,分偿还原征收面积、上套(靠)户型面积、上调户型面积、增加面积四种形式收取。纳税人按照政府确定的征收补偿标准,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按注明的征收建筑面积补偿被征收户,填制《棚户区改造回迁暂不征税申请表》和《回迁安置房屋分户明细表》经市(地)和县(市)、区棚改办、地税局核准分别享受税收政策。

(1)偿还原征收面积部门,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2)纳税人以建安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套(靠)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以开发成本价安置被征收人取得的上调户型面积收入,只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被征收人依据国家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6、对在建工程完成投资30%以上的项目,允许进行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7、对在建工程完成到主体两层以上或工程造价25%以上,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预售许可,开发企业方可进行预售,预售资金应缴银行建设专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六)补偿办法

对于县城内棚户区改造的征收补偿,采取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进行。

1、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办法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_令第590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31号)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征一还一”。我县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更多,特制定下列补偿办法。

(1)私有产权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按原面积(指房屋所有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征一还一”,无产权证的主房,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无产权证砖瓦结构以上的门房、仓房,开发商可以按建筑面积不高于1比的比例还建;其他占地面积(含附属设施)按不高于1比的比例还建。回迁时选择多层楼房底层和顶层的(一层为车库的,以二层为底层;顶层建阁楼的,以下一层为顶层),原面积部分不结算楼层差价款;选择其他楼层的,回迁户向开发企业补交楼层差价款,每平方米100元。征收房屋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如回迁时需要扩大面积的,可享受5平方米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按每平方米1450元确定)。

(2)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照标明商服用途和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但不找结构差价。无产权证的,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面积减少部分实行货币补偿,即按原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自愿增加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购买。调换的商服房屋跨度18米的,开间不低于米;跨度15米的开间的,不低于米;跨度12米以内的,开间不低于3米。

(3)对房屋所有权证标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且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回迁时基本按原位置回迁,按规划要求,建商服还商服、建住宅还住宅,但仅限临主次干道的第一户,其余不享受此规定。

(4)被征收人回迁面积小于原征收面积,剩余房屋面积按市场价格予以货币补偿。

(5)对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特困户、低保户,在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有产权证照的房屋,按原面积“征一还一”达不到50平方米的,由开发企业补到50平方米。并且不因居住楼房取消特困户、低保户待遇。

2、货币补偿办法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必须出具房屋产权证照,其征收补偿金额一律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对于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使用性质为住宅,实际用于商服的房屋,且位于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并有独立产权)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正在营业且一年以上三个基本条件,可按商服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3)对于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4)被征收人土地使用面积内的棚厦等附房设施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5)被征收人在接到评估报告后,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自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7日内,可直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七)征收、搬迁方式

由县政府确定棚户区改造地块并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面向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标。由中标企业编制修详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开招标后,由县政府授权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征收。

(八)相关规定

1、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开发企业,开发前需将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包括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到指定银行账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

2、对实行回迁安置的,按回迁面积,以成本价格为基数,由开发企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其总额10%的保证金,如违反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或不能按期开发建设的酌情予以扣减。未出现问题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予以返还。

3、对实行货币补偿的,确定评估价格后,由开发企业将补偿资金足额存储到征收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4、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分期建设的,须由县政府审定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分期建设的,先期_分正常缴纳税费。

5、开发企业应当向房屋买受人(包括以产权调换方式回迁安置户)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后,开发应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对燃气没有入户和没有安装热计量表的住宅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开发企业在验收合格后90天内,完善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全部手续。

7、实行棚户区改造的小区,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更的,须经县政府批准。

8、由开发企业原因致使不能按时回迁的,自逾期之日起,由开发企业发给被征收人每月每户600元的搬迁临时安置费。

9、征收非住宅房屋,其设备、原辅材料等由被征收人自行搬迁,停业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征收人一次性给付。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征收时已停止营业活动、且不能出具纳_据的,不予支付停业损失费。

本方案与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时,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

昌乐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日照棚改工作计划篇五

为加快我县棚户区改造步伐,根据《_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_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45号),《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6号),住房和城乡_等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190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湘政发〔〕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棚户区是指城镇内集中成片、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主要是指集中成片不能居住的危房区和不能正常使用需整修的旧房区。棚户区改造对象为棚户区原住户,是指长期居住在棚户区内的当地原家庭住户(棚户区内原改制企业及下岗职工已进行住房改造的不在其中,不属于原住户的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可优先享受租赁保障房。)

棚户区改造包括对棚户区危房和使用功能不完善需整修的旧房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棚户区改造范围包括县城区和相关乡镇棚户区。

总体目标:x年至x年完成县城内棚户区改造; x年至20xx年完成全县棚户区改造。

改造任务:从x年至x年共申报并下达棚户区改造计划4700户,其中县城区改造2645户,改造范围包括原纺织厂、原机械厂、原烟厂、原水泥厂、原无线电厂、原大理石厂、前港公司、建一和建二公司宿舍区等企事业单位居住区,主要分布在河西、城南、城中、城东、城北、艾坪社区;相关乡镇改造2055户,改造范围包括芙蓉镇、松柏镇、塔卧镇、万坪镇等乡镇集中成片居民区。

(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和任务,通过“一区一地一测、一地一议、成熟一块解决一块”的方式逐步推进,优先改造县城区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集中成片棚户区,逐步改造其他棚户区。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注重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 坚持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房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不断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持整修与改造建设相结合,坚持完善配套设施与住房同步建设,坚持按照不同类型分多种方式进行改造,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原则。

(四)合法合理,确保稳定。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严格规划控管,坚决打击棚户区内非法买卖土地和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妥善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坚持依法改造中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置棚户区居民,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成立永顺县棚户区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房产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城镇规划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灵溪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肖绍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招标核准;县住建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城镇规划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县房产局负责棚户区征地拆迁、危房认定和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县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的测绘、评估、出让和供应;县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突发事件的维稳处置;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灵溪镇政府负责棚户区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和住户的走访、稳控;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跟踪报道和舆论引导;其他有关单位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棚户区原住户安置分为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补偿方式分为保障房实物补偿和货币补偿。

1、“出让开发”改造方式:一是根据国土部门土地评估价标定最低出让价(为评估价的70%)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由有资质的开发企业竞标,出让后以开发方式进行改造安置,由开发商给安置住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是其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户以内,具体安置建筑面积由原住户与开发商议定,安置验收合格签订补助协议后,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棚改办)对原住户按2万元/户标准进行补助。三是鼓励采取两次拍卖方式即先进行投资权拍卖后进行土地使用权拍卖。

2、“公租房建设”改造方式:由县住建局将棚户区改造建设成公租房进行安置,或利用其他已建成的公租房进行就近安置。公租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由棚户区原住户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后居住,原住户只有居住权,没有房屋产权。

3、“共有产权”改造方式:由县住建局与棚户区原住户共同联合建设,县住建局作为业主修建公租房,基本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户。超出基本建筑面积部分由原住户负责出资,其出资金额按公租房合同承包价测算,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20 平方米/户以内,使用五年后,县人民政府将公租房产权按公租房成本价(包括土地出让价款)出售给共有产权的原住户,并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整修”改造方式:对于棚户区住房没有结构安全危险的房屋,可由县棚改办或原住户自行按规定方案整修,自行整修的经验收合格后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

1、“转让开发”改造方式:是指原住户将已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后,由开发商对其进行安置,县棚改办对棚户区原住户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其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户。

2、“整修”改造方式:对于棚户区住房没有结构安全危险的房屋,可以由县棚改办或原住户自行按规定方案整修,使原住房使用功能完善,整修验收合格后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

3、“私建程序”改造方式:棚户区内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住户修建五层及以下房屋的,可按私人建房程序进行建设,建成后按2万元/户进行补助。

(三)老旧街道棚户区

1、“招商引资”改造方式:由开发商按规定方案先投资改造,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由县棚改办据实结清改造建设资金。

2、“自行整修”改造方式:由县棚改办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

按照湘政发〔〕11号《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凡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免收除劳动保险基金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下限减半收取;二是土地出让金除上交省、州规定比例外,全部返还到县棚改办用于解决棚户区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由县棚改办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实施棚户区其它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四是优先办理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项目立项、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五是税收减免按照财政部国家_《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01号)执行。

七、若以后上级出台相关规定,出现与本实施方案相应条款冲突的情况,按上级相关规定执行,本实施方案相应条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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