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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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
时间:2023-08-24 05:08:33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篇一

完善了环卫处整洁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并落实“六横六纵”及“五干净”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对金港大道、中山路、桂林路、迎宾大道、荷城路的慢车道实行机械清扫,其它道实行人机混合保洁模式;对未接管的市政道路的机动车道、慢车道进行每天机械清扫一次、每周机械冲洗二次,慢车道每周人工大清扫一次,同时每周人工清理一次道路两边杂草;对卫生死角通过加强巡查,及时清理、清运,共清理垃圾40多吨,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一是完成圣湖路垃圾转运站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压覆矿床报告审批,完成3座垃圾转运站环评报告表审批,完成市政环卫设施设备配套完善工程施工预算编制,完成广场新垃圾转运站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预算控制价编制。

二是继续与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协调工作,力争尽快完成六八村垃圾转运站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工作。

三是完成果皮箱政府采购审批和招标文件发放工作,完成2辆道路清扫保洁车辆政府采购审批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组织中队长以上人员180人次集中学习交流3次,职工责任意识、队伍凝聚力、执行力和管理效能进一步增强。

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查摆,对8座环保公厕因老化或道路改造损坏严重、5条道路改造拆除的果皮箱未能及时更新和安装、中转站洗车台缺乏导致车辆无法冲洗和中转站设备老化易出故障等存在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并从年度运行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拾遗补缺。其中投入资金12900元建设了城北、铁路新村、东湖、马草江西4个中转站洗车台的配套设施;投入资金82400元维修了城北、东湖等9座正在使用的中转站设备。环保公厕维修和果皮箱重装等问题分别计划于10、11月底前完成整改。

到建设西路、仙衣路、民主路、桂林路、金港大道等路段对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2个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提出工作建议1条。

配合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上评议工作,共完成市政局评议投票20xx票。

1.“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项目市政环卫设施设备配套完善工程建设资金没有落实到位,影响工程报建和招标工作的开展。

2.由于通往城北中转站、小江中转站的道路附近均有施工工地,经过进出的工地车反复碾压,道路被严重毁坏,路面凹凸不平,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进出的垃圾收集车经常翻车,环卫工人因此受伤现象时有发生。

1.继续贯彻落实“美丽贵港整洁大整治”的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项目建设相关前期工作。

3.继续扎实推进“市政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

4.继续开展“兴读书强素质促提升”主题学习活动。

5.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6.做好广西第十七个环卫工人节的庆祝活动。

7.做好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8.抓好环卫设施管理拾遗补缺的整改工作。

9.抓好垃圾分类收集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篇二

一是开展自学活动,环卫局按照全体工作人员制定的个人自学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廉政教育等内容。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培训;环卫局(物业)全体工作员集中学习电脑基本操作技术。三是定时召开周例会,通过交流工作情况和学习体会,查找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 加强日常巡查、查漏补缺,为文明城市建设做贡献

1、环卫局坚持每天对管辖区域内“三横八纵”道路、林带卫生、公厕、精品街、广场、卫生死角、垃圾清运等各类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共发现各类环境卫生问题50余起,处理率100%。特别在国际旅游节两天,要求清扫保洁班长对各自管辖区域及217国道沿路进行10小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环卫局为了将市城管委关于白碱滩区二厂机关楼至三厂一段和东滨路至调节水库一段环境卫生差的督查督办工作,进行长效的管理,一直安排施工单位重点对702、703、81站、三平镇等处国道两侧、牛街后等10余处建筑垃圾死角进行突击清理。本月已经出动人员近70余人次和大型机械。保证了白碱滩区217国道两侧的环境卫生达到要求。

3、接到市长效管理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市爱卫会、区文明办、城管委等部门,关于沁园小区垃圾斗露天摆放、跃北路路面抛撒现象严重、垃圾中转站路两边卫生死角等各类问题督办约10起,环卫局接到督办通知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调查、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具体解决方案,组织人员突击清理解决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避免问题的重复出现。

三、探索创新、发挥长效机制、改善城市市貌

1、在4月、5月、6月开展的卫生死角大规模突击工作成效显著,为了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城市管理年”、“天山杯”复检等各项创建工作,环卫局将市容环境卫生查漏补缺和突击清理工作结合起来,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死角的清查统计工作并同时开展一轮突击清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七月份第四轮突击清理工作中,清查统计大面积卫生死角达11处,协调出动180余人次进行清理。另外在国际旅游节期间,针对国际旅游节和市爱国卫生委员会的标准要求,安排鑫塔物业公司突击队对217国道两侧生活垃圾堆、703附近等近10处卫生死角进行大面积突击清理。通过长效管理,目前城区内卫生死角的问题呈逐渐下降趋势。

2、在“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工作方面,利用环卫局市容监察网络化管理优势将牛皮癣”小广告进行统计,再积极与爱卫办、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移交爱卫办、街道办事处进行统一外包清理。由于成效不错,环卫局与爱卫办等部门经过沟通,将此项工作也进行长效管理,定期每月普查统一清理一次。

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篇三

学校环境卫生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本学期,在大家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开展了有序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了全校师生在整洁、美丽的校园环境中工作、学习、游戏。

一、统筹安排、合理分工

1.合理划分清洁区。本学期开始,根据每个班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动工具,保证开学工作正常运行。

2.组建学生会,认清职责。对其每个人合理分工,学生会分工情况如下:下课楼道监督卫生值日生、查教室值日生、查清洁区值日生、查各班卫生监督员实施情况值日生等。

3.各班设立卫生监督岗。卫生监督员的成立,机动性和灵活性大大加强,每天随时随地有人清理责任区和教室卫生,改变以往上级领导临时检查时还要突击搞卫生的忙乱局面。现在每天的工作标准都是临检状态,学校无一片纸屑,一下课就有卫生小分队值日,真正做到保持。同时,学生会干部每天对各班卫生监督情况巡查记录,所有的检查记录将作为班主任绩效考核的依据。

4.校园卫生坚持一天两扫,一次检查,一次抽查。学生会干部依据评分标准每天一次检查,我每天抽查一次,对检查结果作好记录,并在校宣传窗公布。

二、量化管理

1.制定一中清洁卫生量化评分标准。

2.每月对各班量化管理评分。分为四大部分:日常管理、教室管理、清洁区和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平日检查结果对各班情况进行汇总,评出文明教室、温馨寝室,每个年级评一个。评出的结果将作为班主任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

三、搞好工作,重在宣传

校园环境卫生是一个学校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期我坚持早到,及时通知,并和值日生在一起,亲历亲为,目的是让学生形成良好习惯,及时打扫,及时清理,做到无卫生死角,高标准、严要求。遇到有问题的班级找到班主任要求及时整改。并在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升国旗、课间操、班队会,班主任会上加以宣传,让学生老师时时刻刻都注意自己的言行。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梳理这半年的工作也让我联想到许多更有许多感慨:机遇与努力共在,我深信辛劳的汗水,定能够换来成功的喜悦,我深信一中定会在新的起跑线上再创辉煌!

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篇四

为切实改善我乡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我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乡17个村平大路红崖子沟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基本达到标准,完成了垃圾集中清理,摆摊设点、乱挂标语行为整治,平整路面,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实现了“环境整治、生态优美、设施完善、管理有序”和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目标,营造出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使交通沿线和周边村庄环境卫生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一)建立机构、狠抓落实

按照县政府《关于转发互助县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乡立即召开会议,成立红崖子沟乡交通沿线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并对全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和下发了《红崖子沟乡交通沿线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和《红崖子沟乡交通沿线及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了相应的工作和会议记录。乡政府和各村、乡属各单位签订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格局,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在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期间,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由乡长总负责,2名副乡长具体抓,各包村领导、村主任和驻村干部为各区域的责任人。每月召开会议,着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三)明确村“两委”职责,制定村规民约

各村是是环境卫生整治的主体,方案中要求村“两委”班子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度。同时制定出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村“两委”班子对环境整治开展工作和会议及时做了记录。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各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完善了环保制度、门前三包制度,各村配备了3—5名村级保洁人员,并建立了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机制,村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相互监督,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督导,时时跟进

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全乡交通沿线及周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和公路沿线环境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统一行动,对每次行动做好记录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整改。每月10前定期上报环境卫生整治进度。

通过集中整治我乡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要是:

(一)在全乡范围内建立了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农村保洁制度,组建了农村保洁队伍,做到了及时清扫时刻保持街道清洁平整和路边沟排水畅通。

(二)加大村容、村貌建设和管理力度。在重点村合理设置垃圾箱10个,清理柴草垛123个;村公共场所、庭院、街道都进行了集中整治。

(三)加大乡村道路整修力度。绿化道路0。8亩,栽植树苗0。2万株,清理边沟6公里,清扫路面13公里。做到了路面平坦、拱度适宜,边沟宽窄深度适宜;沟涵整齐,排水畅通,无淤积现象;清除了路面各种堆放物和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清理了影响道路畅通和路面卫生的路障、路卡,便于人员车辆出行。

(四)加大公路沿线净化力度。重点整治和清理了公路干线的环境卫生。加强了路容路貌建设,确保了公路路面及两侧无各类堆积物,全面清除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障碍物。

(五)引导农民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农民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主体,教育农民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观念,养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使其能够主动参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确保农民既积极参与活动,又享受劳动成果。进一步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条件。

虽然我乡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群众思想认识不够,群众环保意识、文明意识不高,导致“脏乱差”现象屡禁不止,整治成果难以巩固。

二是大型车辆超载超速,且不覆盖,导致道路损坏,路面保洁难度大。

三是缺少工作经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注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加大对各村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群众从改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的重大决策上来。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培养群众文明卫生习惯,增强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与自觉性,让群众在参与中享受整治成果。

(二)加大监管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大对全乡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工作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保障机制,建立常规投入、设施建设、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各村自查自纠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推进,巩固整治成果。

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篇五

我公司所管辖小区地处昭阳区市中心,人口稠密、环境复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量大、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社区高度重视,迎难而上,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来抓,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和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在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传达了市级相关文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将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居委会工作人员分组,为具体整治工作明确了具体负责人。

(一)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整治工作的知晓率

我公司所管辖小区广泛发动社区志愿者、公益岗位人员、低保人员做好社区宣传。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向群众介绍、讲解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开辟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园地,主要向辖区居民宣传相关环境卫生知识,提倡文明新风,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在整个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过程中,积极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榜样和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保证此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我公司所管辖小区以打造优美人居环境为主题,对居住环境进行重点综合整治。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低保户、社区志愿者们加班加点的辛勤劳动,共清理卫生死角50多处,清理乱张贴以及牛皮癣100处,清除道路和居民区内杂草、生活垃圾,清理绿化带内的暴露垃圾以及建筑垃圾,更换路板、井盖等,对小区内的栏杆、路灯、健身器材等进行维护。

我公司所管辖小区专门组织人员,加班加点除草、清运生活垃圾,清理卫生死角;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对乱丢乱堆建筑垃圾的住户进行环境卫生宣传,协助住户清运建筑垃圾;通过政策宣传、说服教育,大部分种菜居民主动清收了蔬菜;社区组织人员开展了大范围灭蚊灭鼠行动。在社区的大力整治下,私房区面貌焕然一新。

环境卫生整治不是一时一事就可以做好的,需要长期持续的进行。我公司所管辖小区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整合资源,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居民社会公德的宣传,促进居民良好习惯的形成。

(二)聘用固定的保洁人员,负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副组长要对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

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方案汇总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环境卫生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其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环境卫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条本市实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制度。保洁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四)建筑施工工地和未经验收、移交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六)专用道路、河道、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人行过街桥、地下过街通道、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地带、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由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保洁,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粪便。

第十五条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定时投放和收集。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七日前,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第二十六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按照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审批的时间、路线、数量,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地。

第二十七条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消纳建筑垃圾的,消纳单位和个人应当到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也可以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偿清运,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

第二十九条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三十条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化(贮)粪池、废物箱、垃圾容器、垃圾转运站、垃圾和粪便处理厂(场)、洒水(冲洗)车供水器、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工作和休息场所、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等。

第三十一条市、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办理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环境卫生设施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和预留的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三十四条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城市道路建设和景区(点)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环境卫生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环境卫生设施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拆除、迁移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依法进行重建或者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的设置,由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厂(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第四十条在下列区域内不得设置填埋式生活垃圾处理厂(场):

(一)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补给区保护范围;

(二)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四)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一)不履行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区清扫保洁责任的;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的;

(三)运输车辆沿途泄漏、遗撒、污染路面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乱倒污水的;

(五)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的;

(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八)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

(九)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十)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

(十一)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一)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的,处以十元以下罚款;

(五)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生活垃圾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建设环境卫生设施或者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组织补建或者改造,所需费用由原建设单位承担,并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侵犯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人身伤害,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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