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站工作总结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26 13:30:19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
时间:2023-08-26 13:30:19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一

为加强对燃气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市容局及时调整充实了燃气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区市容局各科室负责人及中队长组成。研究部署对违法经营燃气的黑气店的打击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认真落实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各有关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通过采用明查暗访、搜集耳目信息等途径,全面开展辖区瓶装液化气市场现状调查摸底,建档立案,进一步摸清了辖区非法经营场所、供应站(点)情况。经摸排,xx年全区共有非法瓶装液化气点15处。目前经过多次的突击行动,这15处非法黑气点已全部清理。

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各部门日常独立监督执法相结合的办法,强力开展瓶装液化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重点加大无证照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违章存放钢瓶、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收缴违规瓶装液化气钢瓶1133个,其中50公斤的钢瓶64个、15公斤钢瓶936个、5公斤钢瓶133个,共行政拘留5人,有效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区市容管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通过安排宣传车上路、开辟宣传专栏、发放致经营者和群众的一封信等各种途径,加大无证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力度,今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超过2800余份,广泛宣传违法经营、使用无证液化气的巨大危害性,可能引发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群众辨别无证液化气的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违法经营、使用无证液化气现象。区里设立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保证及时有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要求辖区有关产权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厂(库)房、民房出租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站点作为经营场所。对于发现的违法经营无证液化气行为,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根据区里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各街镇乡对辖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和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切实落实排查责任,对燃气用户开展安全宣传并发放区燃气安全责任告知承诺书,目前全区共检查餐饮场所燃气用户2758家,发现安全隐患的有2568家,已整改2556家。

区液化气整治办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适时对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今年以来共复查“黑气”点数量15个,尚未发现违法储存液化气瓶点,以及违法倒充液化气点。对群众举报有关液化气安全隐患 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市整治办的转办件,12345投诉件进行督查落实,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整改、及时查处、及时反馈。今年以来共收到12345投诉件18件,市整治办转办件20件,均已落实反馈。并在xx年9月17日对两名举报“黑气”经我们核实后的举办者予以发放3000元的'现金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关注,有发现黑气点继续向我们举报。从而起到一个长期震慑的作用。

根据市建委液管处的工作部署,我局整治办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位于我区的石化有限公司、镇的燃气有限公司、镇的液化气有限公司以及bp供应站进行燃气安全检查。今后,我们将继续对这些企业进行定期复查,一旦发现安全问题,将立即督促其整改。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二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和使用安全,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落实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检验单位的技术把关责任,打击无证充装以及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淘汰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等非法充装行为,切实保障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和使用安全,为下一步实施气瓶电子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中队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协调、汇总上报工作。

三、整治时间和整治的重点内容 即日起开始至6月结束,对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规则》所规定的条件,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严禁无证充装。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根据规定全部持证上岗。

(三)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自有产权气瓶(含托管气瓶)必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涂敷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并按规定要求定期检验。

(四)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充装,认真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在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充装单位必须确保气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严禁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严禁充装超期未检验钢瓶、淘汰气瓶(螺丝瓶及超过使用年限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

(五)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须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的七条义务上墙,并向用户公示《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安全责任承诺书》。

(六)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对于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钢瓶(螺丝瓶)、制造日期不清的钢瓶、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钢瓶,一律按报废处理。严禁将上述报废钢瓶流回到充装、使用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自我整改,办理有关手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

(二)要加强宣传,提高民众安全意识。各气瓶充装单位要积极宣传违法充装和使用不合格气瓶的危险性,并向气体消费者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保证向气体消费者提供的气瓶安全可靠,切实履行和承担保障气瓶安全义务。特别是加强对钢瓶定期检验的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的良好氛围,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各气瓶充装单位要根据实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促进老旧气瓶的淘汰更新。

(四)特监科、稽查各中队在整治中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充装、非法充装、充装超期未检或报废气瓶、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非托管气瓶、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及时上报市局和县安委会。

(六)整治活动结束后,认真分析总结,将检查整治情况总结和附件上报市局。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三

公司各分公司所属的液化气储备厂、灌瓶厂,担负全市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和灌装任务,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在正常生产、自然灾害及设备本身存在缺陷等情况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为了随时应付可能发生的事故,在事故状态下进行有组织的灭火、抢修、抢救,防止爆炸,杜绝次生灾害,减少事故损失,对事故处理做到组织完善、准备周密、职工训练有素,特制定本方案。

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正副指挥由各分公司正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技术、后勤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灭火、抢修、后勤三个小组,分别由仪表运行、电工、机修、灌装、经警等人员组成。

3.1报警程序

3.1.1无论任何部位发生险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分公司领导报告,夜班向值班干部报告。

3.1.2分公司领导或值班干部,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决定抢救措施。

3.1.3事故危险性小,有处理时间,可先报公司,在事故处理中需要消防队配合,由现场指挥组负责决定。

3.1.4当发现是无法控制的事故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向公司领导或值班室报告。

(2)如有着火危险,立即向119报警。

(3)派人通知,当即熄灭一切火种,切断除消防专用电源以外的所有电源。

(4)派人在厂区周围及公路两端警戒,断绝交通,禁止车辆行驶。

3.2报警要求:

(1)沉着冷静,头脑清醒;

(2)迅速准确,言语清楚;

(3)事故部位,查看清楚;

(4)杜绝误报。

4.1发布战斗警报

分公司领导(值班干部)在接到报警后,向全厂发布战斗警报。三个战斗组成员在接到战斗警报后,迅速赶到厂办公楼前待命,燕按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穿好防护用品。准各好抢修工具,由分公司领导(值班千部)及赶赴现场的领导,组成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

4.2发布战斗命令

(1)灌区火灾;

(2)灌区特大火灾;

(3)灌区液化气泄漏;

(4)灌区液化气大量泄漏:

(5)泵房液化气外漏及火灾;

(6)灌瓶间(倒空间)液化气外漏及火灾;

(7)管线液化气外漏及火灾。

5.1罐区发生火灾(如罐下发生火灾)

5.1.1灭火组在接到命令后,迅速开启喷淋截门,对所有储罐进行喷淋降温保护,喷淋重点放在储油量最多的储罐。然后敷设水带接好水枪(水带及水枪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个储罐出三支水枪即可,并准备好干粉灭火车和干粉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灭火前首先关断液化气来油控制截门,待灭火命令下达后即进行灭火(不可盲目灭火,防止二次爆炸带来更大危害)。云岗、凤凰亭开启油泵向西郊、南郊、北郊排油,排空事故储罐并通过调度室通知西郊、南郊、北郊开启闸门接油,如厂内有空罐可同时向窒罐内打油。

5.1.2抢修组负责查明泄漏原因,并立即制定出抢修方案(可以为非书面形式)。准备好抢修工具。待火被灭后立即组织现场抢修。

5.1.3后勤组主要负责现场警戒、抢救负伤人员、消防车的接应。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四

乙方:

一、为方便包装运输,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破碎加工场所,其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加工场所免费,加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入场时乙方交定金贰万元整给甲方,甲方出示收据为凭,结算时,在总货款中扣除此定金。

三、此批塑料为蓝色、杂色。红色片料按每吨肆仟伍佰元整计算,杂色片料按每吨肆仟元整计处,过磅后,按实际吨位一次性现金或转账支付。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乙方:

年月日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五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

1、严格执行北京市危险品运输的地方标准,必须遵守有关液化气供应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液化气瓶必须有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使用、安装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并负责检查保证没有漏气现象,特殊情况时交代好使用说明。

3、供货方(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安全和危险品运输条例,在到达甲方使用地点前造成一切事故由供货方(乙方)自己承担。由于(乙方)安装错误、液化气或液化气瓶不合格,造成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并导致甲方及第三人人员伤亡时,由供货方(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5、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液化气价格(含税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最后核定价格时,如甲方发现乙方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甲方有权核减单价。

6、甲方应在货物交付时对液化气质量进行初步检验,在收货单上的签字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

7、合同期间的采购单应经双方书面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8、供货方式:_______________

9、付款方式: 每月20日前,乙方按照当月送货单与甲方对账,双方确认无误、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

10、甲方未按时付款,按合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1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1、甲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随时解除本协议,不负担违约责任。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六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双方特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证、税务登证等合法的经营手续。

二、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钢瓶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

甲方按乙方的计划和要求,为乙方提供按市场价格和保证质量的液化石油气。

三、甲方在灌装液化石油气时有义务帮乙方检测液化石油气钢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证乙方利益,每瓶有____元毛利润,即每瓶批发价低于本站的零售价____元。

双方共同维护市场价格,不得抬价或降价,损害消费者权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协议签订时一次付清;

享有甲方合法资质范围内的经营权,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应商。

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气,则甲方违约,甲方加倍违约金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液化气质量、数量、充装方面的安全;

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合法性、交通事故、个人安全)及向消费者正确宣传用气常识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循以上协议。

如违反协议双方有追究其经济损失的权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七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自查、风险自提、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理念,杜绝本单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由于生产需要,我(单位) (责任人: )需要使用液化气。我保证使用的气罐和气源来自正规厂家,并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合法证明。保证不适用无充装标签、无正规进货渠道的液化石油气及非法液化石油气钢瓶(罐)、灶具和调压器,保证不适用过期、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罐)。在使用液化气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执行标准,决不违规操作。保证定期检查所有的设备安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我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1、在使用中严格把握点火顺序,按照火等气的要求点燃气体。停止使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做到人离开、气关闭。

2、液化气罐体定期检测,对气瓶和连接部位要经常用皂液进行检漏,不得使用镙口罐和液压阀门,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严禁用明火检漏。

3、为做好液化石油气火灾预防工作,本单位负责人必须要求操作人员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提高他们的自防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

4、地下室、集体宿舍、在施工程内严禁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

5、 及时更换减压器、密封圈和老化、腐蚀的软管;

6、使用环境保持0---45摄氏度之间;

7、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对液化气瓶进行加热,严禁将液化气

瓶倒卧、暴晒、排残和拆修瓶阀配件等。

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以上内容责任人应认真了解后签字,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

责任人:

年 月 日

乙方在租赁甲方的房屋中须使用液化气时,应参照安全使用液化气须知,做到以下几点,并签订责任书。

一、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应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关闭阀门,保持室内空气畅通,做好安全使用液化气。

二、乙方在使用钢瓶液化气时,应选择正规的商家提供的并有检验合格的钢瓶和液化气。

三、乙方在使用液化气时,经常检查,气阀及液化气管是否老化和泄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常检无后患。

四、乙方如在使用液化气时,不检查,出现违规使用及使用不合格的钢瓶及液化气所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的重大伤害和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五、为了规范使用液化气特签订安全使用液化气责任书。

六、为强化风险意识,需交纳风险押金 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液化气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供气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中水二局《安全使用液化气管理规定》并落实责任到人。

二、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和要求组织食堂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方可上岗。

三、在使用中严格把握点火顺序,按照火等气的要求点燃气体。停止使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做到人离开、气关闭。

四、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对液化气瓶进行加热,严禁将液化气瓶倒卧、暴晒、排残和拆修瓶阀配件等。

五、对气瓶和连接部位要经常用皂液进行检漏,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严禁用明火检漏。

六、如发生液化气泄漏时必须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流通空气、禁止用电和明火,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为做好液化石油气火灾预防工作,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要求食堂操作人员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提高他们的自防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

八、地下室、集体宿舍、在施工程内严禁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

九、对于违反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的罚款处理。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给予200元一1000元的罚款处理。

十、凡违反中水二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损失自负.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章: 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食堂负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液化气站工作总结篇八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使用液化气管理规定》.项目部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保护公共财产及人身安全,积极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与分包单位签定本责任书。

一、液化气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供气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中水二局《安全使用液化气管理规定》并落实责任到人。

二、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和要求组织食堂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方可上岗。

三、在使用中严格把握点火顺序,按照火等气的要求点燃气体。停止使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做到人离开、气关闭。

四、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对液化气瓶进行加热,严禁将液化气瓶倒卧、暴晒、排残和拆修瓶阀配件等。

五、对气瓶和连接部位要经常用皂液进行检漏,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严禁用明火检漏。

六、如发生液化气泄漏时必须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流通空气、禁止用电和明火,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为做好液化石油气火灾预防工作,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要求食堂操作人员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提高他们的自防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

八、地下室、集体宿舍、在施工程内严禁储存和使用液化石油气。

九、对于违反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元-200元的罚款处理。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给予200元一1000元的罚款处理。

十、凡违反中水二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损失自负.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食堂负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321372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