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矿山咨询服务公司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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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矿山咨询服务公司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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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矿山咨询服务公司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优秀篇一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煤矿公司矿井项目宏观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承包

合同

的相关约定,检查监督乙方的原煤生产的全过程。

2、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乙方在合同期内,连续3个月或年度内累计4个月未能完成甲方下达的原煤生产任务,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追究并赔偿因产量减少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甲方负责公司矿井项目的宏观管理和对外协调工作,乙方必须大力配合。

5、甲方负责公司矿井项目原煤生产和办公及生活用水、用电的协调工作。

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进入矿区后的办公、洗浴、取暖、食宿等后勤服务场所,维护和管理费用乙方承担。

7、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生活用水、用电、生活用煤,但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8、乙方在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并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时结算乙方的承包费用。

9、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制止乙方在原煤生产过程中的滥采、乱掘现象;有权制止不遵守矿区的采掘规划和采掘比例严重失调的短期行为;有权制止不正当使用机电设备和设施的原煤生产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为乙方的原煤生产活动协调好应由甲方负责的外部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2、乙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面完成各项原煤生产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全面兑现承包合同的权利。

3、在矿井生产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或遇到国家政策调整矿井连续停产2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4、乙方享有充分的生产管理自主权。自主分配员工薪酬,自主奖罚员工,内部逐级承包经营,下达考核指标、材料及配件自主采购的权利;乙方每月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必须经过甲方的审核,甲方对材料的品牌、质量等级进行认定后方可办理采购事宜;甲方对乙方进场的材料、配件、备品备件的数量、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到矿的材料必须经验收合格,否则不得下井。甲方现有库存材料、设备及备品、备件按原采购价有偿转让乙方使用;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由甲方的生产部、设备部、供应部三个部门分管全程跟踪、监管。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及甲方的各项

规章制度

,守法生产经营,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6、乙方有对承包范围内的公司财产、设备、设施进行精心使用、管理及日常维修和维护的义务。并确保其安全完整,杜绝损毁和流失,严禁私自出售和外借,否则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必须按原价赔偿。

8、乙方有按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员工花名册和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搞好定岗、定员、定编,保证员工持证上岗,及时向甲方报送员工变动情况的义务。

9、乙方有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期进行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爱护公司财产,建立良好企业文化的义务。

10、乙方有定期向甲方通报原煤生产、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维修、安全等报表情况的义务。

1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定额标准,配备配齐生产所需人员, 由于人员配置不足导致完不成年度产量计划,在结算时扣除乙方缺勤人工费用后进行结算。

12、乙方将井下的杂物(废旧锚杆等)进入原煤系统,造成甲方皮带机、装载机、刮板机等机械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由于国家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由于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提出变更或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除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外,并支付守约方300万元的违约金。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时,可通过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四)双方合同解除后,双方清算不一致时,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其它未涉及合作范围的工程,如需乙方完成时,可按甲方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已有的报表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乙方进入矿区后,要建立自己的治安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逐步形成自己的管理体系。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按规定给职工上缴“三险一金”,不

得挪作他用。

(四)乙方在兑现员工工资、福利时必须直接将工资、福利存入员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严禁现金支付,否则甲方不予计提费用。合同期内,乙方若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计提费用中扣除,并补发给员工;乙方必须在次月20日前将乙方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人员结构变动表、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和工资发放有效凭证报至甲方人力资源部门。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报送或存在报送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此造成的结算时间延误责任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下月薪酬、福利和各种切实可行的激励办法报甲方审核,甲方有权监督落实,否则对乙方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处5000-20xx0元人民币罚款。

(六)在合同期内,若因有关部门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时,由乙方安排员工培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视为涵盖了与原煤安全生产有关的所有事项及费用,在合同期内如出现未提及的事项和费用,不做任何调整。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十二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甲方执六份,乙方执四份。

附件:1、乙方进驻甲方人员明细表和特殊工种有效证件复印件

2、乙方综采吨煤承包预算价格明细表

甲方(发包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

乙方(承包方):

1、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1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4000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40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4000吨至8000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万元以外,超过4000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4000吨的部分)收取每吨100元承包费,8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80元据实计收承包费。

4、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的上述银行账户。

6、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7、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垫付相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产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导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费用,同时,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费,停工期间仍然按照每月40万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费,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10、采矿许可证延期由甲方自行办理,其余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炸药许可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间,税费、保险费、复垦费、环保费等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或者甲方未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进行税费的垫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乙方偷税漏税导致甲方的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由乙方负责赔偿。

12、开采权范围内的征地(甲方现在已经征用的土地由甲方无偿交给乙方)、道路改建、扩建、矿石运输、销售、采矿所用的生产设备、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第三方鉴定确认。

14、甲方现有的生产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当自行保护和维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由甲乙双方列出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在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或者乙方退场时归还甲方,并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合同签订地:贵州省黄平县飞云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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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矿山咨询服务公司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优秀篇二

转 让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 份 证号:

住 址:

受 让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 份 证号: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附矿区照片)。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平方公里。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全权转让。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的合同后生效。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须以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共计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矿山位置、面积:甲方转让给乙方的矿山位置在织金县 ,面积为 平方公里,以国土资源图为准。

第四条 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商定下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1条 甲方要尽到不非法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在正常开采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4.2条 乙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可将矿产使用权作合作联营,抵押融资,出让,变卖。

第4.3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有自主决定组织生产、经营,自主处理产品,销售的权利。

第4.4条 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缴付合同约定外费用;

第4.5条 乙方建场时,就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5.1条 道路、电路、设备的安装维护及使用道路用原村道路,但要进行扩修的地段由甲方与当地村民协商。

第5.3条 现有设备、厂房、场地及所有机具归乙方所有。 第5.3条 生产、生活用水由甲方协调供给。

第5.4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到工商、税务、国土等单位变更名称。

第5.5条 甲方合同前所有欠款由甲方自行负责,所有与村民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此合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视为有效。甲、乙双方违反此合同所约定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陆拾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关部门调处,无法调解双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矿山咨询服务公司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优秀篇三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南宁市吴圩镇祥宁村 屯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x: y:

x: y: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3333.4平方米,折合约 2 0 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黑碳土,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乙方(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代表人(签名及纳印或盖章):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林勇律师的联系方式:(0)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矿山咨询服务公司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优秀篇四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 矿点土方运输。

2.工程数量:按实际计算为准。

3.装车地点:业主指定搬运土方点。

4.卸车地点:距离业主指定装车点1000米范围内。

5.开采运输价格:

每山体方运价为11元/立方米,挖运石方和矿石(包括爆破)每山体方单价为27元/立方米(按实地测量数据作为工程计算依据,双方派人参加)。

6.合同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完工。

7.进场时间:20xx年 月 日前。

二、工程运输计算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本工程车辆所使用的油费及爆破品材料费均由甲方垫付,并且每月10日前,甲方预付给乙方前月1日至31日的土石方运输款除油费及爆破费外的40%{即每月预付款=(土石方运输款-油费-爆破费)x 40%}。

,每6月结清土石方运输款,每年年底结清当年工程余款。甲方必须以现金汇款方式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地方势力的恶意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概不负责。

(2)施工过程中,若运输距离变更,视实际情况互相商定,重新签订补充合同书。

(3)装车点于卸车点之间路面设置的避车点,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负责填平做路。

2.乙方责任:

(2)乙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现机械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加强人员车辆管理,注意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或连带责任以及法律责任。

(3)乙方应合理安排,精心设计,依据岩石性质装爆破材料,如出项飞石伤人、伤物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参与爆破人员、车辆运输、及现场施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证方能上岗。

(5)乙方保证完成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给其它单位运输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不论发生何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错误操作原因引起滑坡塌荒、车辆机械故障,造成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违规责任:

1、甲方不能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工程款,否则由此造成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2、如工程未完工,乙方车辆和设备擅自全部撤离工地或有意停工或转让他人运输作业的,视为乙方违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工程未完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式在土方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违约方除虚假部分的运输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应承担按该虚假运输量所计运费的10倍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争议时,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无后果则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合同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愿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023年矿山咨询服务公司 矿山生产承包合同优秀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 市 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 乡 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 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 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xx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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