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拿开店合同图精选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28 20:28:16
推拿开店合同图精选
时间:2023-08-28 20:28:16     小编:琉璃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拿开店合同图精选篇一

美发美容

合伙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每人占______的股份。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______方来做美美形象沙龙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美美形象沙龙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签订日期:

推拿开店合同图精选篇二

乙方:

一、(一) 品名:

(二) 数量:+/-5%) 合同总条款:

(三) 包装:

(五)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为

(六) 到货通知: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通知乙方到货信息,到货信息将以电话或传真形式进行通知。

(七) 质量检验方法:乙方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于两天内进行验货。如对品质无异议,乙方 根据合同价格付款提货。如存在异议,则可提请由委托第三方检验。如两天内未进行检验,视为认同甲方检验结果。

(八) 数量检验方法:数量检验以目的.地检验数量为准。如果目的地不具备称重条件,且使用编织袋包装,则双方同意根据出库件数为依据,每件60公斤计算。

(九)货款支付:乙方于交货地对品质认可后两天内将该批次余款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开具发票后,将乙方保证金充抵货款后支付给卖方。

(十)提货:应在支付货款后于交货地免租期( 天)内尽快提货。如因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十一)发票:乙方支付甲方货款后,甲方应于乙方汇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付款时间以银行账单为准。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货,将按照该批次货款金额1%的比例处以罚金,该罚金由代为扣缴并支付给乙方。

(二)品质争议:如双方对品质出现争议,则可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进行品质认定,双方均认可该检验结果,并以此为仲裁依据。如其中一方对品质提出异议,经检验后确认品质存在问题,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提出检验方承担。

(三)检验滞期:如双方因品质争议而涉及第三方检验,由此引起检验费、延期提货及其相应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该赔偿由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监管机构予以执行。

(四)货款支付:乙方应于确认品质后两天内将余款付清,确认后,乙方提货,如乙方没能在该期限内付款,则视为乙方放弃此单交易进一步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北京富强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理该批次货物,并由扣缴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甲方损失。付款时间以银行付款单为准。

(五)提货:如乙方支付货款后未按时提货,致使整个提货时间超出站台免租期所以引起的站台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发票:如乙方要求发票,在乙方支付甲方每批次货款后,甲方未能按时分别开具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如超出规定期限,将从乙方所缴纳保证金(已充抵甲方货款)中扣缴税款差作为支付乙方的补偿。

三、罚金额度: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所致罚金总金额不超过保证金总额,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四、不可抗逆:如遇不可抗逆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强风、阴雨天等)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则交货时间可以顺延。

五、本合同制定以*台交易结果及交易发布时标书内容为依据,不是交易结果且没有在标书中提及的事项以此合同为执行依据。

六、争议仲裁:合同各方本着协商的原则处理贸易当中出现的问题,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留存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各方应共同遵守。

推拿开店合同图精选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聘用时间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到 ___ 年 ___ 月 ___ 到日止。

二、乙方在合约期中途解除和约的,不管任何原因,培训教育金不予退回。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全额退回培训教育金。

三、美容院的押金制度,乙方需交押金600元整,每月应从工资扣除100元,扣满为止,合同期满后一次性金额退回押金。

乙方的义务

(1)坚决维护公司的经营管理人事机密、信誉等一切利益的义务。

(2)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调整工作与休假的义务。

(3)不对公司隐瞒任何真实情况的义务。

(4)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乙方自行缴纳。

(5)乙方如擅自解除合同、应根据《公司资产员工责任表》交还相应物品。

(6)在合同期内,甲方提供学习机会,出外学习车费由甲方负责,学习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视情况而定。

四、合同的终止

(一)甲乙双方不得无视公司相关的人事制度、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天灾、失火等)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乙方因自身的不可克服原因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解除。

1、乙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的行为违反《员工手册》之员工解聘的条款。

(五)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更改合同的。

2、乙方认为自己无能力继续从事本工种的,并自愿放弃企业给予的一切福利和奖励待遇。

七、附则

(一)合同期满,双方必须在十五天内书面办妥续约或终止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则视为自动续约。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书面补充为本合同有效条款。

(三)双方在和约上有不可调和的争议时,可提请__区劳动仲裁部门处理。

(四)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分。

公司名称(签章):

员工姓名:

负责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

户籍地址:

___年_月_日

推拿开店合同图精选篇四

根据《xxx》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

一、甲方将________路_____号______单元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使用。

二、 租期__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房屋出租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是以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房屋出租合同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违法乱纪得活动,如若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卫生垃圾费)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水表底数_____;电视费_____;取暖费_____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书的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城住公字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七、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如地震等)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并且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房屋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租,但乙方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租事宜。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正)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八、房屋出租合同有关续租的事项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九、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十、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协议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推拿开店合同图精选篇五

乙方:________卤味店加盟店

第一条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某公司”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某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某公司”店(店面面积一般为250——9500平方米,地址:省市_____区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卤味店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店面、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以上图纸设计仅为平面图纸设计,图纸设计时间一般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图,则须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设计费),并由甲方指定之修厂商进行修,修标准按照甲方图纸设计及要求进行,修价格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潢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潢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卤味店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具、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菜式、商的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及其他之规定。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卤味店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柜帐的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内安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

三、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卤味店权使用费直至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卤味店权使用费以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形象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服装。

五、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六、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0.00元至100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条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卤味店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某公司”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卤味店加盟金。

五、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卤味店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卤味店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卤味店加盟金

一、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卤味店加盟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整。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卤味店加盟金。

第十一条卤味店权使用费

一、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卤味店权使用费。

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如果乙方月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该费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卤味店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

三、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卤味店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月结货款

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卤味店加盟金、履约保证金、卤味店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

四、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条款“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条开店筹备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修施工及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卤味店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甲方将按照每人15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店面进场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开业后的人员调动

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卤味店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工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卤味店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第十九条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

二、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条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卤味店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__、容器、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合同。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条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关于教育训练

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

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擅自复印经营甲方know--how技术资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及时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请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一、乙方店应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特别对厨房内物品必须经常清洗以确保安全营业,应经常检点店铺外观,养护店内外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二、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受到甲方相关通告后五日内仍没有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乙方做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店承担。

第二十六条甲方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协助乙方完成开店筹备工作。

二、在乙方店面开业后至合同期满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安排技术及管理人员对该店面营运状况进行不定期的稽核辅导,并对该店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但乙方须为甲方到店辅导人员提供宿,车资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将每年所安排的对于分店所作的培训计划告知乙方,并如实执行,以便及时对乙方店人员进行再培训。

三、不断对其技术及经营管理体系进行改进,并不断的推出新的产品,以适应市场变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时甲方应不定期召开厨务会议或到乙方店对其厨师进行技术培训,使得乙方店人员技术不断得到更新。

四、特别指导:乙方另有请托,甲方须派专人至门市服务,解决问题,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四)。

五、当乙方店与甲方其他分店发生冲突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人员需求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帮助甲方调配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乙方义务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到其店进行稽核辅导人员提供宿(在该店内用员工,住宿条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标准)

二、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

三、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以达到双赢目的。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以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即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收取违约金。

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合同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合同的正常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2、合同到期,双方无意续约的。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4、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5、本合同的正常解除,双方应充分协商,各不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

6、合同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种因素引起,甲方应在合同正常解除后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乙方无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合同的单方解除

1、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递交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真实。

3)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可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拖欠甲方各种应付款项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权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未按本合同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4)未按合同的规定,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5)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

6)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7)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8)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9)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10)一年内受过甲方处罚超过三次的。

11)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单方解约

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对乙方店面营运状况或店内员工连续三个月未进行技术辅导或培训的,但乙方未按时交纳卤味店权使用费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布破产的。

3)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三十条移交及结束处理

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立即:

1.如归责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损失。

2.不论是合同期满还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就丧失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店铺内外之所标示之商标、名称拆除,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可自行进行拆除作业,并要求乙方承担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4.营运使用之电脑软件及各vip会员资料,均应归还,并不得拷贝或备存使用。

5.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15日内,乙方须交付甲方双方往来账务之结算明细表,逾期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6.在交付结算明细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结清,逾期则按本合同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7.乙方应登报声明,及时清理对外所欠的各种款项。

二、本条之约定,虽双方合同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之效力,不因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三十一条通知条款

一、一方当事者通知另一方时,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飒飒倔强倨傲经三等奖面通知,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合意管辖

合同双方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条股权约定及专职经营

一、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其内部股权应维持不变,如在合同期间,乙方内部股权(股份)变动或转让,与本合同签订时之股权状况相比,差别在三分之一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1、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职(含专任、兼差),不论担任职务为何。

2、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执行业务股东、董监事。

3、不得经营其他公司或对其他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第三十四条确认事项

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

2、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双方的关系为卤味店人与被卤味店人的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卤味店及开发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协助乙方经营,使其尽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能达到某个程度,亦不能保证乙方一定赢利。乙方在店开设后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独立的商号和店名,完全自负盈亏,自己独立纳税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此做了足够详尽的了解。

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使用公司的商标,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因乙方的该行为而被索赔时,可要求乙方承担该被索赔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店铺营业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亦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

二、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人情况等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

三、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两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卤味店经营合同,卤味店经营合同使用合同转让时甲方制定的新合同文本,受让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但卤味店加盟金不予退还。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需独立自主地经营卤味店加盟店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形式将卤味店加盟店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第三人经营。

五、甲方在合同存续期间,有权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他方,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或另设立公司承受本合同之权利义务,乙方不得异议。但甲方应保证合同承受方履行合同义务时须符合本合同之规定。

第三十六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合同期限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续约时,卤味店加盟金、卤味店权使用费按当时收取标准调整之,但甲方会给予乙方比较优惠的价格,甲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新签订合同的保证金。

同、近似的商标饰门面或开展业务,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行为。

三、合同双方任一方有意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他方,双方在无债权债务情况下可终止本合同。

四、合同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五、本合同某条款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乙方店开业后,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店负责人(店法人代表、店长)与双方签约时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通方一起连带承担本合同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店负责人拒绝在本合同上签字,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该店负责人赔偿一切损失及赔偿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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