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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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
时间:2023-08-28 20:40:10     小编:笔砚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一

承包人(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主材、辅材。

第二条 施工图纸

1、 效果图、施工图由承包人自行设计并通过发包人认可的方式提

2、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

3、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

2、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

4、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

5、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效果图设计人员到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可扰民及污染环境;保

4、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期限年月日;竣工日期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如超过工期不能按时竣工,承包方需承担,并赔偿发包方不能按时开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l、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l、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v^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参照《住宅装饰施工质量验收客户手册》。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四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收到通知后1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工程验收:工程项目按合格标准验收,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同期的确认,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同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一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或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它保修或免保修情况:保修一年,终身维护。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条款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为3次,即:开工十天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款的50第二次支付为合同总款的30后七天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支付约: 元。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为固定价格进行结算,本工程总价款为 。

3、特别费用的约定事项: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负责。

(2)所有墙地砖、贴脚线、家具、窗帘、主灯、软装饰,水电材料及工时费,所有卫生间洁具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按双方签暑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或变更新的工程项目,涉及费用项目由甲方在支付中期款时一并付给乙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二

现阶段与清包施工劳务相关的问题还普遍存在,那么对于大清包劳务

施工合同

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清包劳务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一、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

二、人工价格:______________每平方米计算。

三、付款方式

1、工人生活费按每人每天___________元支付。

2、根据大合同支付进度款。如年底未完工的按实际工作量的95%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保修金:工程工资总价________后支付。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如应材料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应乙方方施工造成的误工期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根据甲方和建设方签订的时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停工和殆工。如甲方应支付的生活费等未能及时支付造成的停工。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质量

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

2、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各项工作的管理。

3、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提出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4、乙方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

5、甲方必须为乙方施工人员办理“工程一切责任险”。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发包人: (签章) 施工队: (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四、工程内容:配合机器挖土、挖桩间土、土方和灰土回填、地下和地上工程主体施工(未包含电渣压力焊、铁件、马镫、支架制作)砌筑墙体、搭设脚手架及挂安全网等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其他工作内容,达到主体验收的条件。

五、承包方式

1、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

1、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建筑面积(含地下室)乘以元/m2结算。

七、施工日期

主体必须在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总承包价款 ‰ 。

八、付款方式

1、根据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每月报量(完成量)项目部收入人工费的 %付给乙方工程款。

3、其余 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一周内付清。

九、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负责。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混凝土实体质量必须达到清水混凝土要求)。

十、工程签证

1、 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再发生清工,如确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同意,所需资料齐全,签证经项目经理签字,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审核后方为有效。清工单价为每工日 元整。

2、 在施工中,如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商品砼不按计划到场所产生误时、误工由项目经理核实,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审核后方可具实调整。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达到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未经甲方签字,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剥露重新验收,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甲方有权进行重新验收,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各项验收按《建筑工程统一验收标准》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负责对乙方工长和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工程量中扣回。

4、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临建办公室、库房、食堂、宿舍、厕所的搭设,数量视情况另议。

5、施工现场的临时供电接线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自行接线所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负责甲方提供的施工用设备安拆和调试。

十三、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保养。

2、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称职时,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3、工地实行周会制度乙方应在每周(一)下午将《周进度计划》报送甲方,《周进度计划》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本周施工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工程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施工质量,对于施工难点、业主易投诉的地点以及标准间,乙方先报施工方案,并做样板,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业主在销售过程中的需要,积极配合售楼处样板房及形象展示等工程的施工。

7、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等,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

8、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由缺席者委托代理人参加,乙方应落实周例会所决定的各项事宜。

9、乙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随时有组织的清理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10、乙方施工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市政公共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会议纪要约定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减,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人员和小型设备在离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施工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施工值班。

14、负责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及管理。负责办理现场人员的暂住证手续的办理,其费用自理。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采购主体施工用水泥、钢材、商品砼、砂石材料及施工用三大工具,乙方需提 天向甲方递交材料供应计划,设备负责供应塔吊、电梯、混凝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钢筋加工设备、楼内临时供电用配电箱、电锯,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签证手续,乙方必须指定人员清点数量、填写材料交接清单,乙方应有指定代表签名,清单一式四份,其中应交甲方三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甲方的模板、架管及配件,乙方要负责维修和保养,严禁任意打孔和损坏,如发生打孔和损坏现象,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在结算时扣回。

3、乙方负责工程施工用小型工具,如施工中使用的手推小车、平板振捣器、振捣棒、上水用胶管、配电箱以下的电缆及照明用具等和铁钉、铁丝、脱模剂、垫块、密封条等零星材料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承包费用中。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否则、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乙方负责。

2、在集团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文明施工检查中,要达到省级文明 工地标准。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扣除乙方劳务费总造价的%作为乙方的违约罚款。

十六、工程移交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撤出全部施工人员、(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向甲方递交工程移交书;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上述移交,视同乙方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十七、工程保养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九、其他

1、材料进厂后不得擅自运出施工现场或出售,如发现有类似现象出现,甲方将处以乙方其材料价值10倍的罚款,情节严 重上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2、甲方负责配备塔吊、电梯、混泥土搅拌设备、泵送设备、卷扬机等专业操作人员并负担费用。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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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三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面积:室厅卫阳台厨

清包工费:___元,大写:___

其中水电工___元

木工___元

瓦工___元

油漆工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元

材料搬运费___元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元。

2、木工完成,付元。

3、瓦工完成,付元。

4、工程竣工,付元。

5、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公司装修合同样本公司装修合同样本。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元/天。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签约日期: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四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元。

2、木工完成,付元。

3、瓦工完成,付元。

4、工程竣工,付元。

5、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半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元/天。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

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五

8 、分包义务

8.10 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 , 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 , 安装调试完毕 , 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 ,保证工期需要。

8.11 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8.12 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 , 每延误一日 , 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5‰ 元的违约金 。

8.13 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 由分包自行承担。

9 、材料、设备供应

9.1 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 7 天内 , 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 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 , 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 , 分包必须及时进行 , 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 , 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9.2 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 分包应赔偿 ,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 、分包价格

10.1 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 固定分包单价 (含管理费 )+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 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 85% ,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 90% 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 95% ,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 、施工变更

12.l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 , 总包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 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

12.2 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 , 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 ,工期相应调整。

12.3 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 , 由分包承担 , 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 ,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 、施工验收

13.1 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 , 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 , 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 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 , 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 , 不延长工期 , 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3.2 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 ,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 、争议

(l)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 向 北京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 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l)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 , 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且为双方接受 ;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

(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 、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5.l 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 , 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 、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 、合同解除

17.2 合同解除后 , 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 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18 、合同终止

18.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 ,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 ,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 , 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 , 本合同即告终止。

19 、合同份数

19.1 本合同正本两份 , 副本 2 份, 具有同等效力 , 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当日 后生效。

总 包:(公章) 分 包:(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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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六

依据《^v^经济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 装饰建筑面积:

5、 承包方式:

6、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总日期:

第三条 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保修金额: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 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1、 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 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 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七

身份证号:

住所: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手机号: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1.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2.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年月日:

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八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报价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地砖、墙面砖、木地板、洁具、灯具、开关面板、五金件)。

1.4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本工程合同金额:金额大写:

1.6 付款方式如下:

施工队伍进场后,由乙方垫资30%。

第一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50%时,甲方付

第二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100%时,甲方付

第三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

第四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甲方再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此协议乙方同时具有监理义务。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2 图纸甲方签名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项目成型后,如不是质量问题甲方要求变更,变更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

4.2 免费提供装修期间水电源;

4.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4.4 负责办理装修审批手续交纳物业管理押金;

4.5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质量,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室内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及电路的畅通;

5.6 协调处理城管、房管等部门关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产生的费用可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施工项目或施工方式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变更中所产生的费用在第三次工程款支付时一并付清。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本工程合同规定除甲方自购材料外,其余为包工包料( 详情见工程报价单 )。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8.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家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施工中如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建筑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木工完工验收

3.竣工验收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见1.5 、 1.6款);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急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相应经济损失;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 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区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2 施工期间,乙方的作息时间按该物业指定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5.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木工清包工价格表 装修工程清包费合同大全篇九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1.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2.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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