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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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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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篇一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工作业务能力,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保证各科室工作协调统一,提高工作效率,以廉洁、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实现便民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移民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方法

采取平时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科室和个人进行考核。基准分值100分,由考核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标准汇总个人分值,纳入年终考评,作为确定年度履职考核奖金计发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计分办法

采用倒扣分制和加分制

1、考勤(10分)

严格遵守"朝九晚五"工作制度。下乡、外出开会或办事等须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

(1)请事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会同审批,事假1天扣1分,请假逾期不归或不假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的,扣2分/次;旷工1天,扣4分/次;1天以上的,扣5分/天。病假3天以上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病假、旷工超过一定天数,除扣分外,按《机关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等机关规定执行。

(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的,每次扣2分;导致工作受影响或被全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3)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

2、首问和信访工作(10分)

(1)执行首问负责制不力,因工作态度、质量、效率等受到投诉,或服务意识差、态度冷漠、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每次扣2分。

(2)擅自拖延迟办、压访、压诉的群众来访的,一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按信访工作制度处理外,每次扣5分。

3、安全(10分)

不按安全规程操作,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造成较大事故的,每次扣5份;造成特、重大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扣10分。

4、政务信息(5分)

完成年初分配信息目标任务的记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部分记入加分因素。

5、卫生(5分)

办公室及所管区域脏、乱、差,单位组织卫生检查被评定为不清洁的,每次扣1分。

6、维护机关团结(5分)

在机关搬弄是非、无中生有、吵嘴闹架等影响团结稳定的,发现一起扣2分。

7、本职工作(45分)

(2)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扣该项目标对应分值;导致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年终目标考核被上级扣分的,每项扣2分。

(3)泄露秘密,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扣2分。

7、表彰奖励

(1)因工作出色,受到国家、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级表彰的,分别按2分、1.5分、1分、0.8分的标准加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2)工作具有开创性,受到国家、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领导书面肯定的,分别按1.5分、1分、0.8分、0.5分的标准加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3)编写、制发的信息、简报被国家、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级采用的,每篇分别按4分、3分、2分、1分的标准加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

8、领导评估(10分)

由办党组对每个工作人员在工作落实、工作效率、工作态度、解决问题能力、承担工作份量等方面的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后,总体打分。

三、目标奖计发:单位目标奖总额与全体职工实际得分总和之比为每分值奖金,机关干部在百分考核分的基础上,执行加扣分后,乘以考核系数确定最终考核分,中层干部按基础分110分予以考核。

四、本制度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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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要求。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和上网游戏、炒股、聊天、大声喧哗,更不得随意旷工、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个人有事或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讲明去向及所需时间。直接领导不在时,要向政工室说明情况。

2、考勤登记。上班时间实行指纹打卡签到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上午8:00、2:30以前进行指纹打卡,过后视为迟到或缺勤。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时,应事先在局机关支向牌上留言,事后到政工室进行登记备查。

3、考勤通报。由纪检监察室和政工室具体负责考勤事务,每月月初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每季进行通报。

4、考勤处罚。未经批准擅自迟到、早退、脱岗的连续超过10次或累计达到30次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休假等一律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审批单逐级报批并报政工室备查。

2、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班子成员请假1天由分管队伍的领导批准,2天以上(含2天)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由分管队伍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局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股长批准,2天由股长、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分管队伍领导批准。

3、销假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并立即向准假领导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到政工室补办手续。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4、处罚。全年请事假(冲减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旷工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年终第13个月工资奖励。

三、各类休假规定

1、事假。 事假是工作人员因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请事假累计天数冲减全年公休假天数。

2、病假。病假是指工作人员患病,经医生诊断,为恢复病人健康提出休息养病建议(即病假证明),给予患病者休息养病的假期。

3、婚、产假。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婚假一般为3天,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婚假为15天;产假是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产假增加30天。

4、丧假 。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死亡,丧假3天,省外6天,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5、公休假。公休假是国家为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照顾本人及家庭生活,调解或解除工作人员工作疲劳给予的假期。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休假天数计算不含休息日和节假日。

为规范机关工作秩序,建立正常的工作运转机制,增强纪律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晚来或早走者,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并征得同意。

2、工作时间必须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串岗,严禁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3、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工作,并于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将考勤月报表送办公室审核汇总。考勤表应如实反映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选先进的的依据。

4、上班时因公外出,在本市范围、时间在1天以内的,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外出时间在2天以上,或离开本市的工作人员,应向局长报告事由和去向。

5、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遇事离岗必须说明情况。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时间超过1天均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的,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旷工15的天,按辞退处理。

6、凡局机关重大工作、活动,无故不参加或迟到,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7、考勤表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制订。

二、请假

1、干部职工的请假从严控制,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的,方可批准。请假应事先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一般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向分管领导报告。请假1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局长审批。

3、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签字报局长审批。

4、班子成员、副县级调研员请假由局长批准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5、机关工作人员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病假一般应有医院证明。

6、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应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续假手续;因故不能办理的应向领导先行告知,获准后方可续假,并在回单位后及时补办手续,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以旷工论处。

7、机关工作人员在假期未满或期满回单位上班后,科室工作人员应向分管领导报到;正、副科级干部应向局长报到。

8、请假去外地者,行前要说明去向,并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告知科室负责人,以便联系。

9、对有资历享受年休假、探亲假而未享受的以及产假、哺乳假、婚丧假按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假期内遇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不作请假天数计算。

10、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工作人员不予考核。

为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8小时作息制度,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应对所属工作人员每天进行考勤。

二、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须向上级履行请假手续,办事员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处室负责人向分管理事长请假。

三、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应先到单位,若直接外出办事,应提前告知上级领导。

四、各处室因公外出办公室关门,必须贴书面告知书。

五、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要说明请假理由,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事假要有请假条,病假要有医院证明)。

六、请销假批准程序和权限:请假应履行书面手续,请病、事假1天以内的,由处室负责人审批;1~2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的报主要领导批准。因病请假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事后补办手续,事假用公休假抵扣。

七、机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均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处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理事长批准,根据工作要求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公休假可一次或两次以上休假。

八、外出办事未请假者,工作例会上通报批评。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 、 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xx《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xx《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万业宝 http:// )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

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办公室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鼓楼区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

二、严格遵守考勤打卡签到制度。按照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令时间为下午3:00-6:3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的作息时间签到、签退。未在规定时间签到或签退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具体工作由秘书科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办公室干部参加区内会议、培训、学习的,视同公务,原则上要求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应预先通过电话告知,并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

四、因公出差和因私外出请假制度。办公室干部因公出差要履行书面报告审批手续,书面报告报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成行;办公室领导出差需报区委领导同意。办公室副科级领导干部凡要离开福州地区探亲、访友、旅游等均要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利用节日、双休日和休假外出)(见鼓委办[2004]17号文)。

五、请假和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

1、因病、因事请假均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去向,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区委办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须报区委办主任批准。

2、病假超过二个月以上按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一年事假期限一般掌握在8天以内。

3、因病、因事均须预先请假,因故不能预先请假的,需及时通过电话告知,并于事后补填《请假条》。

(二)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

1、晚婚人员(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晚婚、晚育的,产假为135~180天。

3、女方晚育的,男方照顾假为7天。

4、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不在本地并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已婚人员每4年可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未婚人员每年可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若有特殊原因的,可2年探亲一次,假期为45天。夫妻两地分居的,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为30天。

5、直系亲属去世,丧假1~3天。

6、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应征得区委办主任同意。

(三)休假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正式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满21年及以上者休假15天。

2、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3、休假一般由干部、职工本人提出或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报区委办主任批准。区委办领导休假须报经区委领导同意。

(四)销假

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六、值班制度。日常大楼值班按照大楼值班安排和管理制度执行。节、假日办公室值班由秘书科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应按规定上报。

七、办公室考勤情况登记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和情况通报由秘书科负责,秘书科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监督实施。考勤情况每月公布通报一次,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秘书科,逾期视为认可。

八、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九、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勤超过15天或累计缺勤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篇三

一、考核适用范围

在机关办公楼集中管理的干部职工。

二、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2.房屋征收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参加考勤的工作人员由各局提出书面申请,局长审核同意后盖章报办公室备案。已报备名单的工作人员可不再参加指纹考勤,便各地块随着征收户数的逐渐减少,要相应减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员的数量,变动情况由各局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3.指纹机全天固定在门卫室墙上,参加考勤人员只要上班,不论迟到与否,都必须刷指纹考勤,上班后30分钟内刷指纹考勤计为迟到,超过30分钟计为旷工,下班前未在规定时间内下班刷指纹考勤计为早退。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通知办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5.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到办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车延误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刷指纹,由办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员上车登记人数,采取补救措施,视为正常出勤。

7.因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导致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刷指纹,在工作办结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请假不能刷指纹考勤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审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员代为填写,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定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假期结束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9.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岗的,需填写《提前离岗审批表》,注明离岗原因、离开时间,按程序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返回后及时到办公室行政科销假。

10.考勤情况办公室行政科每月汇总一次,通过对照刷指纹记录、《审批表》,确定考勤情况。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确认为出勤;因私请假确认为请假;迟到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由办公室行政科研究确定出勤天数;其余无故未刷指纹机考勤、没有《申请表》备案的,一律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办公室结合机关部门月工作量化考核,每月通报指纹考勤情况,年终按机关制度执行奖惩。

一、制订目的为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考勤管理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公司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三、指纹机使用方法

1.新员工入职后及时到办公室采集指纹,录入指纹,进行存档。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指纹机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需要再次按指纹。

四、使用指纹机的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手指要保持清洁,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以确保指纹录入的成功率。

2、按指纹时,手指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指纹机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3、按指纹时,指纹机上其他键不要按动,按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按。

4、指纹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指不可有水。

5、按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管理人员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缺勤。

6、指纹处脱皮严重或其他原因,手指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要及时告知办公室,重新采集指纹。

五、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按指纹签到时间为:7:50前;按指纹签退时间按照实际下班时间;

六、特殊情况考勤

1、员工公休,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如有特殊事宜,申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须提前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休假;如果假期未经批准,私自缺勤,视为旷工。

2、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签到的应事先向上级领导说明,过后由当事人凭上级领导签字的补签单到办公室存档,作为出勤记录。

3、特殊时期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期限须由总经理批示后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

4、迟到早退问题:上班必须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迟到;上班后60分钟以上未到岗者,视为缺勤半天,需提交请假条。未到下班时间离岗,视为早退;下班前60分钟以上离岗视为缺勤半天,需提交请假条。迟到早退者不提交请假条视为旷工。

1、为了更好的监督考核出勤,公司在员工工资中设立全勤奖,全勤奖金额为200元。

2、迟到、早退者,罚款5元;缺勤天数超出规定假期的,扣除当天工资及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及全勤奖;连续旷工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该员工的剩余工资全部扣除。

八、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篇四

党政机关是国家非常特殊也至关重要的群体组织。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党政机关

工作报告

,一起看一下吧!

20xx年,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按照“强服务、顾大局、高效率、创一流”的要求,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扎实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根据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机关党委主要从群众对党支部进行评议、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以及全校服务对象代表对机关各党支部进行评议等三个方面组织开展了群众评议工作。

机关单位内群众评议结果显示,在24个有非党员职工的机关单位中,群众满意率达100%的有17个,24个单位全部达到基本满意以上。在由320个服务对象代表对机关党委29个教工党支部的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最高达98.33%,最低为90.99%,平均满意率达到95.86%。

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机关党委采取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机关党委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标准进行了支部分类定级工作。机关党委32个支部(含3个学生支部)分类定级的结果为:先进支部30个、较好支部2个,先进占比为93.75%,没有不合格支部。

(二)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及先进表彰工作

在机关党委组织下,机关各支部在3月份全面完成了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及公示工作,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通过民主推荐和认真评议以及校内公示,推荐评选了学校及机关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支部、财务处支部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称号,陈薇等4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冯敏等3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王晖等6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会会员”称号,饶用虞等7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老有所为’突出贡献优秀个人”称号。同时,招生就业处支部等5个党支部荣获“四川大学机关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称号,毛艳等10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机关党委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机关党委通过网页、宣传栏等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进行展示和广泛宣传,为各支部“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探索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

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机关党委进一步总结经验,夯实基础,努力探索建立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1、持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化。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普遍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党群共建、认真总结交流等措施,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以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为基层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机关党委组织工作机制。各支部及时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服务上水平,工作比贡献”机制真正常态化长效化。

3、坚持党群共建,不断深化工会、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为主题,以巩固和建设“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团组织,争当“先进工作者”为主要内容,调动广大机关职工共同参与、齐争共创,合力推进机关创先争优活动。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系列活动。组织机关职工收看党的开幕式和历史文献教育片《信仰》,邀请杨泉明书记和谢和平校长为机关职工作党的精神宣讲。各支部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相关主题讲座等形式,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深化认识,把学习贯彻精神的活动引向深入。

2、认真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机关党委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的安排,结合机关工作特点,利用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开展了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同志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重要讲话、教育部第二十次全国高等学校党建会议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教育。特别是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分别邀请了罗中枢书记作《教授治学与专家治校》专题报告、徐兰书记作《做人与做事,勤政与廉政,自律与他律》专题报告,提高了机关管理人员的理论认识水平。

(二)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委切实按照《中共四川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完善了支部考核评价工作内容,不断改进和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支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结合创先争优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分析支部工作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改进支部工作。通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党组织,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2、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在对机关党员数据库进行重新核对、完善的基础上,全年新发展党员83人,转正党员87人,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0人,接转组织关系92人,办理政审91人次,,对吴玉章学院学生党员干部进行党务工作培训2次。完成了党的及省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共计110人的推荐和报送工作。

全年收缴党费84257.6元,返还各党支部29578.1元;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3人。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各支部采取听取反腐倡廉报告、学习相关文件、观看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重点工作开展前的廉政提醒告诫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任务的认识。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了系列

规章制度

,强调“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与规范管理有机结合。所有部门负责人都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许多部门还与科级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签署了廉政承诺书。

3、着力抓好涉及管理人、财、物的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各职能部门配合学校纪委制订了学校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在工作中按程序行事、以制度管权,将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一起防控。

三、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

根据20xx学校文化建设年“抓五风”、“促四力”的总体要求,机关党委下大力气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

1、制定并实施服务公约。为确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理念,机关党委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四川大学机关服务公约》。结合机关服务公约要求,机关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部门服务公约,并提交学校“双代会”讨论。服务公约要求部门职责、岗位责任、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投诉途径“五公示”,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三公开”,对各部门履行服务公约情况,机关党委进行了不定期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机关工作阳光运行,强化了机关职工的服务意识。

2、进一步梳理、再造各部门工作流程。通过梳理职责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各部门的工作,尤其是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增强了机关职工“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的责任意识和责任链意识。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在服务上便民高效,管理上科学规范。

3、凝练机关各部门文化。按照学校文化建设年提升文化自觉自信的总体要求,机关党委组织各部门召开了系列座谈会,按照“强服务、顾大局、高效率、创一流”的要求,大力倡导和推动各部门文化理念的凝练。通过部门文化的凝练与完善,切实将部门文化体现在各自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推动机关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4、进一步完善考评监督体系。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初步方案,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向全校师生员工共发放机关作风建设考评表及调查问卷909份,回收834份,整理机关作风建设相关意见建议反馈共计238条并送交各单位进行处理;各单位结合“三制一考核”,建立具体量化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培育机关职工的绩效意识,推进机关工作。

1、认真组织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和校工会的统一部署下,机关工会协助机关党委,悉心筹备并组织武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四川大学主会场的选举工作。校机关共有选民1842名,其中1513名选民参加了20xx年2月27日武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37名选民参加了双流县第xx届人大代表选举,庄严地行使了自己的政治权利。

2、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代会相关制度。机关部门工会于20xx年4月20日召开四川大学机关第三届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这次工代会主题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提升师生满意度”。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机关工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就《四川大学机关工作服务公约》(征求意见稿)、《四川大学管理岗位教职工考核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通过定期召开机关工代会并完善工代会制度建设,搭建起机关职工对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平台,充分调动机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为促进学校、机关建设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积极参加学校“双代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学校召开“双代会”期间,机关代表团的42名代表全程参加、圆满完成大会议程,认真听取审议了校长工作报告、财经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了12份提案,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为使代表提案得到切实落实,机关工会还协助、督促各单位回复和办理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

1、精心筹办主题为“金龙腾飞展宏图,踏歌起舞贺新春”的校机关20xx年迎新春联欢会。23个单位共320余名演员参加汇演,涌现了一批结合时代主题、结合机关工作特点的原创性节目,深受大家好评,丰富了机关文化。

2、组织开展机关管理人员培训暨素质拓展活动。组织机关30名科级干部暑期赴香港中文大学学习,举办了机关管理人员培训班,45人参加了第一期培训。培训还通过文体活动总结、趣味运动会、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增强了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交流,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

3、成立机关男子篮球队,参加学校男子篮球赛并获第四名;组队参加学校教职工排舞比赛,荣获第一名;组队参加学校教职工秋季运动会,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展现了机关人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性体育活动,如工间操、羽毛球等,缓解广大教职工的工作压力,丰富了机关教工的生活。

(三)福利与帮扶工作

坚持不懈开展“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20xx年春节前积极争取并帮助21名机关困难教职工发放了困难帮扶金。中秋及国庆节前,为9名机关困难职工发放了慰问金。积极配合协助校工会解决好机关职工子女入学问题。

关注教职工福利,全年共为机关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1600余份。

(一)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加强局机关处室的协调,促进机关高效有序进行

(二)加强教育培训,明确人员分工,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能力

针对xx年全局办公室系统增加了许多新同志、办文质量有所下降的特点,局办公室在xx年初开始在全局范围开展了公文质量、保密工作及网络运行检查,并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在7-8月召开局办公室主任会议,举办了培训班,请分管局领导和公文方面的专家讲授课程,同时,并在组织局属部分有关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参加了省委党校举办的办公室主任培训班,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办公室同志们的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明显上升,特别是公文处理制度化、规范化、无纸化得到加强。

在局办公室内部,针对会务会议、文件起草审核、公文处理、文明考核、目标管理、机要保密、公务接待、来信来访、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局域网管理、信件收发等事务众多繁杂的情况,局办公室实行人员分工,落实各自职责,突显团结协作,实现了“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的目标,较好完成各项年度任务,如在召开红层找水会议时,因为任务重、时间紧、会议涉及面广,但办公室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在有关处室的协助下,有效完成了这项紧急任务。

(三)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着力提高发文质量,全局公文质量得到提升

一年来,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我办将改进文风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一个突破口,着力提高发文质量,严格公文审查把关,坚持做到了“四不发”,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发、不符合行文程序的不发、公文格式不规范的不发、已向社会公告的规范性文件不转发,确保了发文质量。xx年,全年审核局发文项,局办发文项,党委发文项,局发函项,全部做到及时、准确的审核把关和文件印发。在收文方面,收到省级机关、各厅局来文件,收到各单位来文共489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呈交局领导和各有关处室批阅,做到了无漏文、无积压、无遗失。同时,对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定的公文,我们实行退文制度,制定了“八退文”的规定并印发局属各单位,有效制止了格式不规范、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产生,提高了公文的质量,使全局各单位的公文得到明显的提升。

为使考核更加科学、公正、合理,在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办对“文明单位”综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根据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地勘的精神,我们加大了政治文明的考核分值比例;为体现做好主业的精神,加强了项目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并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

同时,我们认真完成了省政府对我局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从制定《xx年度局工作目标》入手,根据我局的职能,修改完善了我局考核内容及分值比例,及时报送《xx年度局工作目标》、《xx年半年工作目标管理报告》,加强向省政府目标督办室及组长单位(省发改委)的汇报与沟通,xx年度目标管理最后得分 分,比上年增加了分,排名由 名上升为 位。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的保密工作,一年来成效突出,主要的措施是:一是多形式地开展保密教育工作,增强了涉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二是根据省委保密委、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省保密局关于开展“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明确了xx年-20xx年我局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努力目标、任务和要求、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使我局的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可依。三是对全局保密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开展了全面检查,堵塞泄密漏洞,明确保密工作分管领导、涉密人员的具体职责,及时做好保密文件的收回、传阅及销毁工作。四是加快发展保密技术,自主完成了局内网“邮件服务器”的开发,升级更换了2次密钥,对机要网络设备、机要密码,按要求严格管理,对网上机要文件严格保密,全年做到了全局电子公文、数据的安全、正常运输。经统计,局办公室xx年收文件2877份,收机要杂志及其它1753份,退回省委2份,归档404份,销毁4152份,共传阅865人次,下发各地勘单位990份,收回销毁990,网上收发省委省政府文件513个,收网上文件310份,收地勘单位文306份,全部做到无泄漏、无遗失和无积压,为地勘经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保密保障服务作用。

一、认真调研、多方协调,把握全系统总体情况,为企业提供服务,搞好全系统的企业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好“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的功能,要“上为政府排忧、下为企业服务”,一方面,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好桥梁扭带作用,以便在面广、分散的企业中有效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使之不断地发展壮大;另一方面,经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摆脱了束缚,在市场竞争中,非常需要给予必要的监督与服务,发扬企业团结、互助、合作的群体优势和优良传统,以改变势单力薄的局面。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把联社办成具有“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和经营管理资产能力的经济组织。

二、掌握面上工作,把握工作重心,突出重点,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热情接待,满怀热忱,搞好来信来访,维护全系统的稳定工作.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严格要求,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从建立完善机构着手,在市机关和所属企业建立健全了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机构和接待室。二是在市机关推行了领导包片、科室包点”的稳定工作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厂矿车间班组和困难职工家里,了解情况,问寒问暖,此文来源于本站排解矛盾,排查问题,开展了“做职工的贴心人、知心人”活动。今年以来,虽然有多起集体*事件,但是都得到了较好解决。三是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原市*厂破产后工资关系不顺、医保参加不了问题,组织关系和医疗费问题,我们都积极参加协商解决,大家都比较满意,赢得了干部职工好评。年初我们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从制度上进行完善,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机关推行了定点、定员、定标准接待和外出考察、开会制度,接受职工群众评议、监督的制度。

三、廉洁正派,认真落实,抓好“三项治理”工作,为促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努力。年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三项治理工作,在制止奢侈浪费,清理违规超标小汽车和住房方面,我们把学习教育和落实工作列入反腐倡工作的重要日程,摆在突出位置,着重抓了以下几点: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工作实际,将学习和改造主动观世界放在首位,通过学习促进了世界观的改造,提高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水平。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xx大精神、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活动,使大家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以道德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特别是“两个务必”教育入手,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受住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建立了周五学习制度,取得了好的学习效果。

四、搞好上传下达,及时高效,当好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办公室收发传阅文件余份,承办余件,收发传真余份。收发室日分发报纸多种年分发杂志种,各种信件余份,基本没有发生差错或责任事故,顺利完成了任务;机要文件的收发、保密文件的管理、清交等日常工作均接上级的要求,顺利完成全年工作。同时,在机关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勤俭节约,努力创造机关好的工作环境,为大家装了宽带上网,既为大家提供了了解外面世界的窗口,也为现代化办公创造了条件。搞好文印、复印工作。

五、积极努力,为召开全市代表大会做好准备,收集各类资料,数十种,一百多份。

六、房改和家属院的维修,锅炉管理,东街拆迁问题,都做了较好解决。

七、车辆管理,继续实行维修、加油定点定量审批制度,保障了机关办公和正常的工作需要。电话管理方面,继续采取充值卡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节约了电话费。及时调整整理机关有关部门的内线电话部,安装调试部。并对电话线的布线进行了调整,整理了办公楼的通讯电缆及电话线。档案管理,归类收缴各种文件文档余份。

八、安全保卫工作,坚持日常的值勤保卫制度。卫生条件有了明显改善,统一打了防疫针。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机关办公室的工作在机关党政领导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基本上按计划完成了工作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团结协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以更加真实的工作态度、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篇五

一、点名制度

每周一早8:30,区镇机关全体人员在镇大会议室集中点名,集中点名时间调整时以通知为准,其他时间采取查岗签到和部门考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请假制度

(1)区镇科级领导干部确需请假或县外出发的,须报请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外出考察学习期间须报请第一副书记审批。

(2)区镇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确需请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报政工书记审批。

(3)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的,以上级业务部门传真、通知为准,其他业务报表、报送材料、下村工作等外出离岗的应提前告知。

(4)请假须事前请假,并于请假前日将手续完备的请假条送办公室存档。

(5)病假须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病历及住院证明,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补假制度

原则上机关工作人员不能补假,但因重大情况未能请假确需补假的,应由本人提出补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纪(工)委书记、政工书记、第一副书记分别签署意见后,由其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经党委书记审批后,方可认为补假有效。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晚到5分钟之内的算迟到,晚到超过5分钟的视为缺勤;提前离岗的.视为缺勤。工作时间内不准串岗,因串岗造成查岗时签不上名的,视为缺勤。

五、查岗制度

每周不定时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时由负责考勤人员随机抽取2名站所股室部门负责人作为查岗工作监督员,一同参与查岗,并在查岗记录上签名。查岗前由政工书记提供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名单,在查岗中遇到向分管领导请假或者事后补假的一律视为缺勤。

六、部门站所、指挥部考勤报送制度

各部门、站所、指挥部要加强对所辖人员的管理,除每周一正常点名时间外,其他时间应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签到,并将签到情况于周日下午送交办公室存档。

七、考勤结果运用

(1)考勤情况实行汇总、通报制度,每周日下午汇总当周请假及缺勤情况,并分别报送党委书记、第一副书记、政工书记留存;每周一点名时通报上周人员缺勤情况,每月初通报上个月缺勤情况。

(2)点名时,缺勤的按每次100元扣发工资,迟到的按每次50元扣发工资;查岗时,一次按三次统计,对于缺勤的,每查出1次,扣发工资500元;对于迟到的,每查出1次,扣发工资100元;对于早退的按缺勤处理。

(3)年度累计缺勤次数前五名的不享受区镇发放的奖金福利;缺勤次数第6-10名的,区镇发放的各类福利奖金按50%发放。

(4)年度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区镇发放的各类福利奖金;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区镇发放的各类福利奖金按50%发放。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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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工作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管理细则篇六

为了加强机关干部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各项工作提供纪律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干部考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行上下班签到制,每月汇总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后予以公布。考勤结果报主席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奖惩制度。

2、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机关召集会议和工作日早晨9:30,中午16:00点名,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决定。累计三次点名不在者算一次旷工。旷工一天罚50元,从下月津贴中予以扣除。

3、干部因公出差按正常出勤对待。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办理出交请假条,待领导批准后,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查。无请假条者,一律视为旷职。

4、值班的领导和干部,必须坚守岗位,保证机关安全。妥善处理有关事宜,无故旷岗发生不安全问题的,要追究其责任并加倍处罚。

5、司机平时管理参照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执行,如遇领导外出出差或生病,司机必须到单位上班,若随领导开会或外出,必须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职。

6、请假办法:

(1)、干部因病因事请假,由本人写出请假条,请假一

天以内由机关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县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者由政协主要领导审批。

(2)、干部请假手续完毕后,要安排好本职工作,假条统一交到办公室。否则,视为旷职。

(3)、干部假满后,应及时到原批假领导处销假。

(4)、年终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照规定标准,发给全年出勤奖和上级下发的目标管理考核奖。

为了加强对职工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县机关行政效能及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委办发[2015]44号)、《关于印发**县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委办发[2015]21号)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格上班考勤

(一)镇机关职工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视为早退;上、下午均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三)加强签到监管。签到时,由分管督查的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监督,严格实行本人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签到结束后,由监督签到的领导将签到卡放入签到柜,签到柜的钥匙由分管督查的领导保管。

第二条 严格值班考勤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由镇领导分别带班,职工分组轮流值班,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的事务。

(二)值班领导和职工应尽职尽责,到岗到位,按时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如擅离职守,按照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值班签到,签到时间为每天晚上9:30(节假日值班,上午9:00、晚上9:30各签到一次)。值班人员到带班领导处签到,签到结束后,由带班领导将值班签到卡放入签到柜。未签到视为缺席。

第三条 严格会议考勤。

(一)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会、工作会、职工会等各种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二)职工参加各种会议,应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记录。

(三)职工参加会议实行点名,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前和会议结束时,分别点名一次。会议结束后,会议点名卡由会议主持人放入签到柜里。

第四条 严格请销假

(一)请销假范围:享受探亲假和休假待遇的;因公外出的,包括开会、培训、学习考察、招商引资、处理紧急事务、争取项目等;因病、因事请假的;其他。

领导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经镇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镇长审批;3天以上的,经镇分管领导审核、镇长同意后,由镇党委书记审批。

(三)职工请假,须提前1天(遇紧急情况提前8个小时)报领导审批。请假时,应填写《**镇职工请销假卡》一式两份,按审批权限报批后,一份交党政办备案,一份存相应部门备查。遇具有全局性的急、难、险、重任务或特殊情况,需下乡不能回镇签到的,经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书记、镇长批准后,将《**镇职工请销假卡》交党政办登记备案;需到镇外出差的,可口头按审批权限请假,但请假手续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因工作需要参加会议的,中层干部和一般职工凭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的会议通知(文件或电话记录)、镇领导凭书记、镇长审核同意的会议通知(文件或电话记录),交党政办登记备案。请假返岗后,应到党政办办理销假手续。

(四)镇领导公休假由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中层干部和一般职工公休假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婚假、产假、丧假和探亲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后要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时间,不得擅自超假。凡不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由本人承担在外出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第五条 严格出勤奖惩

(一)职工按时上班和因公出差的,实行工作餐补助、县内及下乡差旅费包干补助,未签到和因事因病、公休请假的,不给予补助。上午签到的,每天给予5元的工作餐补助(以餐票形式发放);下午签到的,分别按镇领导、中层干部、驻村干部和一般职工10、9、8、7元的标准,每天给予县内及下乡差旅费包干补助。因公县内出差的,按以上标准给予补助。

20元;打牌的,每次扣200元。职工违反考勤和请销假规定的,累计计算,如当月工作餐补助、县内及下乡差旅费包干补助不够扣的,在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奖金)中予以扣除。

(三)每月底,由分管督查的领导、党政办主任对本月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汇总,纪委书记监督,党政主要领导审查后,交财政所执行。同时,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四)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处理;事业人员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立工作日和会议、集体活动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和工作质量、效率等。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实行考勤机签到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机关人员每天早晨上班、中午下班及上班、晚间下班应在在办公室签到,如因公出、外出办事等特殊事由办公室记录注明,否则一律视为缺勤或迟到、早退。日常抽检由办公室主任采取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检。

四、每月3日办公室汇总签到情况。

五、凡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活动时,实行点名和会议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必须事先向主要领导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者,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

六、考勤计算标准

1、出勤日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2、请事假(或病假),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

3、缺勤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超过一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应在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到单位请假,可事先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事后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请假一天以下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由局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七、奖励与处罚

1、对出勤率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好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2、对出勤率低,工作马虎,散漫懒惰,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完成任务差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并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和《粮食局机关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3、对于全年无故缺勤3~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无故缺勤5 ~1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无故缺勤1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无故缺勤15天以上的,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年请事假累计5~10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0 ~15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15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5、年请病假累计10~1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5 ~3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3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市局机关所属各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请销假制度

1、机关干部统一按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2、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严格请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科室领导请假,不允许先斩后奏。

二、奖惩措施

1、凡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年底按照考勤兑现。

2、出勤率与考勤奖挂钩。年终缺勤累计超过20天包括20天发全年考勤奖8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30天包括30天发全年考勤奖70%,年终缺勤累计超过40天包括40天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病假除外,累计15天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及人社局医保报销证明。

3、无故旷工5天以上者,扣发全年考勤奖及单位全年所有福利待遇;无故旷工4天以下者,每旷工1天扣发20%的年考勤奖金。

4、未经请假报告,凡迟到早退和上班中途私自外出的,每季累计10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金。主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5、机关干部累计扣发全年考勤奖25%以上(含25%)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干部。

6、机关干部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影响单位声誉,年终发放全年考勤奖的50%。

7、机关干部确需加班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各科室可酌情安排补休。

8、机关干部年休假时间可抵冲事假的请假时间。

9、年底对扣罚的考勤奖,用于出满勤,办事高效、高水准,无违规扣罚者的发放。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每月汇总报局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和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办公室要严格考勤,如实汇总本机关人员的出勤情况。局机关领导要认真负责,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科室领导和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

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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