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告(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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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告(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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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告篇一

为了切实提高我镇指挥扑救林火的应急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消防队伍防控林火的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根据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消防队伍培训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了森林消防队伍超前培训工作,现总结如下。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的镇森林消防队伍超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镇森林消防队伍扑火应急科普知识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于20xx年3月10日召开了森林防火超前培训演练大会。

(一)培训内容:火场指挥和扑救,灭火机具(扑火工具)的操作要领,紧急避险常识。

(二)方式方法: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同时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增强防火意识。镇政府组织了一支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各村也建立了10-20人的民兵应急分队,并定期组织演练、点演,提高预防控制森林火灾能力。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制定镇党政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责任制。并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

1、省森林防火条例;

3、《县森林防火应急管理暨安全扑火工作守则》和《扑救森林火灾实用手册》。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告篇二

青龙镇辖区总面积433.15平方公里,全镇林业用地18619.1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2226.5公顷,灌木林地5818.4公顷。在整个森林防火期间,我镇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严格按照xx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发生的各起火灾,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进行查处。

(一)严控林火指标。20xx年共发生森林火情、火灾22起,其中火情2起,一般森林火灾20起,过火面积12.22公顷,受害面积1.47公顷,火灾当日扑灭率100%;出动扑火人员910人次,车辆77台次。火案查处16起,查处率72.73%。

(二)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各村委会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青龙镇政府与21个村委会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再由各村委会与所辖村民小组签定防火责任书,并将各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终考核,一级抓一级,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四)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文艺演出、发放户主通知书、书写标语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学校“五个一”等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发放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171份、户主通知书16000余份;登记落实“五类人员”的监护人责任,统计落实林缘涉及农地农户,并逐个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书写了650余条永久性护林防火宣传标语;在重点林区悬挂35面森林防火小彩旗;张贴典型案例1200余张;悬挂防火警示牌100余个;在青龙进出口栽防火宣传铁牌4个,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用火。

(五)严格管理,依法治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防火期,林业站要求护林员上山头观查火情,做到见烟就处理,见火就处法;统计落实林区边缘的农地,加强巡查、严防死守,杜绝一切野外生产用火;严把路口,森林火警易发天气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20xx年,我镇在重点林区的重要路口设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要求卡点人员必须统一穿森林防火红马夹上岗,保障上班时间(10:00― 18:00),不能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对入山车辆、要进行防火宣传,并登记造册;林业站还组织职工、安排两台车,每天上路上山对护林员和防火卡点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同时也加强对野外用火的巡查,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六)加强队伍建设。

1.各村委会成立了以支书为组长15―20人组成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青龙镇森林防火指挥建立了由15名青壮年组成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火警,这只队伍将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扑灭火灾,减少损失。为了使扑火人员能在扑火过程中掌握扑火知识和自身安全常识,青龙镇对扑火队员进行扑火知识、扑火工具使用的培训,提高了扑火队队员参加扑火的战斗力,为科学扑火奠定了基础。

2.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青龙镇共有专职护林员79名,涉及全镇21个村委会。针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青龙镇要求巡山护林人员天天巡山,并做好巡山记录;通过加大巡山力度、加强对野外用火的管理、加强监督护林员履行职责等措施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七)充分做好物资储备。为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青龙镇充分做好防火物资准备,检修了对讲机、灭火机等防火物资,保证通讯设备的完好,并增加了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防火服等近5万元的扑救物资,从硬件上保障和提高了林火预防和扑救能力。

(八)有序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指挥所组成人员,由镇长任指挥长,主管林业的副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林业站站长任专职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指挥长,并相应抽调各站所人员充实进青龙镇森林指挥所。制定了《青龙镇20xx年森林火灾扑救预案》、《青龙镇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所成员职责及其分工。同时各村(居)委会也成立由支书任组长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认真值好护林防火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电话随时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及时上报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扑救。严格执行火灾上报制度,做好值班及火情记录。

(九)强化督促检查力度。面对今年异常干旱的天气和严峻的防火形势,镇政府进一步强化了督促检查,共在全镇组织开展了两次防火督查工作,对在防火措施上落实不力的个别村委会党总支书记由镇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教育。同时,镇防火指挥所两辆防火巡查车每天对防火重点区域实行巡查,对工作不到位的护林员、堵卡人员、村委会进行及时通报,对违规野外用火及时制止。

(一)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简陋,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防火经费短缺,制约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

(三)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待提高。

(四)镇、村两级的扑火力量有待加强,素质有待提高。

(一)加强森林防火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积极协调争取资金,使森林防火工作能顺利开展。

(三)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告篇三

一、领导重视,常议常抓。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后,县委、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适时部署。3月29日在县高升镇召开了全县二十四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林业站负责人,指挥部成员单位、涉及森林防火工作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森林防火专题会,统一部署了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县府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陈建华与各街镇乡及涉及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的部门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具体明确了防火职责,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森林防火工作层层负责制,同时明确必备的灭火器具,缴纳森林防火风险抵押金。并针对森防工作问题,于4月3日县政府下发森林防火戒严令,县委办、县府办专门下发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春节”“清明节”“五.一 ”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副县长陈建华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林区进行森林防火大检查,解决防火中存在的问题。“清明节”期间,除制定实施方案外,县目标办、文体广播局、报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等分别到林区检查督促森林防火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准备,严防死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沿山乡(镇)也相继召开了森林防火专题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制订了森林防火预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森防意识。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标语、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防火办、林业局等组织全体森林公安民警,分成两组,组织两辆宣传车,巡回沿山乡镇,重点防火地区宣传长达一月之久,印发宣传册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干群达十万人(次),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针对林业行业特点,在督促各级森林防火组织抓宣传,订措施合同的同时,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率森林公安民警对重点地区,火灾多发地段、林区内公共聚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查视林内企事业单位50个,查出森林火灾隐患6处,及时下发森林防火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下发沿山六个乡镇,以加强森林防火检查力度。森林公安全体民警进驻林区,做到守住重点,把住道口,抓住关键,强化火源管理,并实行用火许可证制度。同时,对林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落实了防火责任制,实行“一沟两岭”负责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更加明确了森林防火责任,以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严肃认真开展森林消防监督。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针对每一时节的森防情况,组织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森林防火大检查,检查行政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各项野外火源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值班制度是否建立等,发现问题,认真分析解决,真正把各项预防扑救措施落实到实处,确保万无一失。

五、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70公里防火阻隔带进行清理,在全县再实施80公里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

(二)坚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狠抓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制的落实。

(四)依靠科技,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工作。

(五)加强扑火队伍建设。

(六)严防死守,坚决将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严阵以待,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八)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调度。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告篇四

1、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森林防火?重于泰山”贴在学校橱窗。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由各班主任负责上一堂以“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森林防火知识班会课,对本班学生进行一次主题教育,加强学生的意识,并努力通过活动,化成内在品质。

3、给每位学生家长发一封森林防火宣传信,对家长以及社会进行宣传教育。

学校建立责任制,由班主任做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常抓不懈有备无患,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通过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教室电源线路不规范、有些电器缺乏维修、有些电源安装不规范、用线不合格、有的没有安装线盒容易造成用电不安全甚至引发火灾。检查过程中对有关部门有些容易发生火灾隐患部位工作组都通知有关人员引起重视,不能有侥幸和半点疏忽,否则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终身遗憾。同时将检查结果向校长做了汇报。校长对全部隐患当即责成有关人员加以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通过活动,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深刻含义,大家纷纷表示,本次活动很有意义,不仅学到了森林防火知识,还学到了做为社会的一分子,有责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名讲文明、懂道德的好少年。

林场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报告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总方针,按照 “点面结合、点上管死、面上管住”的森林防火工作总要求,切实做好林场辖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反应灵敏、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林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林场辖区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发生森林火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林场森林火灾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以林场防火办为主,防火办、森林消防队协同,组织本预案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原则:

1、***林场森林防火总负责人:

***(场长、党支部书记),负责全场辖区森林防火工作。

2、***林场森林防火西区负责人:

***(副场长),负责岭壕、沙岭壕、六间凹、伊源、抱犊寨、犁水桥六个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3、***林场森林防火东区负责人:

***(副场长),负责十方院、寨沟、养子沟三个林区森林防火工作。

4、***林场森林防火后勤保障负责人:

***(副场长),负责林场森林防火后勤保障工作。

以上责任人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落实防火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三)尽职尽责、科室联动原则:林场各科室、各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和防火督办责任区域,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整体联动,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四)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原则: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警及扑救保障

第五条 林场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场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组建防火专业队伍。

第六条

林场各单位、各部门及在林场辖区内的河南***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索道公司、景区等共同承担森林防火主体责任。

第七条 值班备勤表

(一)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是森林高火险天气,为全场重点防火期,林场防火指挥部可根据天气情况及上级通知,延长防火期时间。

(二)森林火险等级达到四级时,森林防火指挥长向全场发布用火戒严令,全场各部门、各单位时刻待令,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三)重点防火期内,成立值班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门负责收集林场防火情况,向上汇报林场防火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四)承担森林防火其他职责的人员,严格按照林场考勤制度待令,做好火源管控和其他防火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五)林场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森林防火档案管理、防火资料上报及与上级防火机构的联系。

(六)重点防火期内,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上、天气状况在连续晴好3天、气温10℃、风力3级以上时,取消休假。

(七)遇久雨雪时,除留值班外,可集中安排休息。 第八条 火源管控

(一)各林区检查站对进出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实行防火提示告知、火源检查、火源代管。

(二)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发现外流人员和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重点加强徒步旅游人员、盲流人员的监管。

(三)按照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加强生产用火、施工爆破等管理,实行用火许可制度。

(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对痴、呆、傻和14岁以下儿童的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明确监护职责,不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五)提倡文明祭祀,加强上坟祭祖管理。建立坟墓档案,实行跟踪监管,督促祭祀人清除周边杂物。

(六)加强对滥捕乱猎的管理,若有发现,必须当即制止。

(七)密切注意用电安全,定期维护输电线路,以防因线路断落引发森林火灾。

(八)加强重点防火期进场车辆的安全检查,凡未安置防火设备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林区。

(九)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用火管理,不定期的进行防火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火源管控实行倒查制,若遇特殊事件,火源管控第一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防火宣传

(一)每年的11月为防火宣传月,宣传覆盖到邻场1公里范围。

(二)防火宣传主要以会议、告知信、标语、广播、传单、上门宣传等为主要宣传方式。

(三)在公路旁和显著位置,制作固定宣传标牌。

(一)建立防火物资保管制度,随时掌握购置、使用、储存情况。

(二)风力灭火机、二、三号工具等扑火物资,每年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够发挥作用。车辆及其他附属设施,有故障及时修理,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

(三)保持防火通讯设备良好运行状态,熟练掌握使用技术,如有故障,及时修复。

(四)瞭望哨及其他防火设施设备保持完好。 第十一条 区域联防

(一)建立与邻村区域联防制度,在邻场人口集中的地方建立联防中心户,为林场资源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一)林场在资金使用上向森林防火倾斜。

(二)加大力度,努力争取防火建设项目,不断扩充防火设施设备,改善防火条件。

第十三条 按照本预案的规定,每年进行防火培训2-3次,预案演练1至2次,增加防火知识,提高实战能力。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值班接警

(一)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告时,应向报告者详细了解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包括地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火势、现场扑救、到达路线、联系电话等),并做好记录。

(二)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报告内容主要为:火灾地点(行政村、小地名)、起火时间、起火原因、林地植被状况、火灾趋势(过火面积、火势、风向)、现场扑救力量、指挥人员及联络方法。

(三)认真记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

第十五条 预案的启动

(一)在林场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或者接到上级防火指挥部协助灭火任务,立即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及时掌握火场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场扑救等基本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领导向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预案的启动。

(三)预案执行:预案启动后,林场所有工作人员、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均要服从森林火灾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禁擅自行动,对不服从指挥,贻误扑火战机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预案执行期间,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有优先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相关物资的权利,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配。使用交通工具、相关设备等,涉及到相关费用的,由林场承担。

本预案启动后,全场各部门及在林场辖区内的河南***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索道公司、景区等单位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在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扑火救灾工作。为确实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必要时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和火灾现场扑救组、火案查处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力量增援组(各组人员组成附后)。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督导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人员、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火灾情况工作报告或火灾损失评估报告等。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及时掌握、分析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认真执行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前线指挥部及扑救队伍的设立:森林火灾发生后,对于火势较大,扑救困难,需要调动周边扑救力量或者需要请求上级防火主管部门调动其他力量的,应迅速成立火灾现场前线指挥部,分别确定火场前指总指挥、副总指挥,具体负责火场扑救指挥。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火场组建前线指挥部的,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部署执行。

1、火场扑救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负责指挥扑救工作,防火专业队队长具体承担扑救任务,专业队队长不在火灾现场的,由副队长负责,副队长也不在现场的,由专业队中经验丰富、熟悉情况的队员负责。组成人员以防火专业队队员为主,其他义务扑救队员为辅,负责扑火人力、物资的调配,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看守、清理及检查验收工作。

2、通讯联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以防火办工作人员和值班备勤人员为主。负责值班备勤和信息传达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值守值班电话,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保证火情信息的畅通。

3、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成员以林场财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伤药等物资的调配和供给保障,安抚扑火伤亡人员,照顾受伤人员医疗康复。

4、力量增援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一名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负责需增加扑火力量时的人员补给。

5、火案调查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组长由由一名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协调森林公安为主,配合森林公安对火灾进行调查、火案查处工作。

第十七条 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一)逐级报告

1、各责任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在3分钟以内弄清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林场防火值班人员报告,同时,组织力量先期进行扑救。

2、林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包括各责任区工作人员报告和群众报告等),在2分钟内弄清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火场扑救力量、火场天气等基本情况,并及时向林场当日带班领导报告。

3、林场带班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就近调动扑救力量,组织或增援火场扑救。同时,向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火情态势。

4、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确定1名副指挥长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对于火势大、控制难,1小时内无法扑灭明火的,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一线指挥。同时,按要求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森林火灾上报过程中,接、报双方值班人员均要做好报告内容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报告或瞒报。

(二)分级处置

在逐级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时,应同时做好先期扑救处置工作,林场设定四级处置机制。

1、各防火责任区发生森林火灾,必须迅速组织责任区的扑救队伍和群众先期进行处置,尽力控制火势。

2、林场防火办主任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增援相关责任区的组织扑救工作。对群众报警,相关责任区还未组织扑救的,先期通知各责任区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3、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对火场扑救工作的指示,林场带班领导要根据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的指示,组织人员,调动兵力,进一步增强火场扑救力量。

4、遇有火场控制难度大、较长时间内明火尚未扑灭等重大情况的,由指挥长请求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增援。

(三)扑救力量

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组织扑救力量。

1、第一梯队为专业扑火队。主要任务是直接进行火场扑救,控制火势。重点防火期内,所有队员必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

2、第二梯队为义务扑火队,其人员以林场其他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及在林场辖区内的河南***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泰安索道公司(救苦殿_老君庙)、寨沟景区等单位工作人员为主。接到指令后,应在10分钟内准备好扑火工具,以最快速度赶赴火场。主要任务是增援专业扑火队伍,控制火势,并视火情迅速到火场下风口或合适地带开设不少于30米的防火隔离带,控制火势的蔓延。

3、第三梯队由相邻乡镇村组村民组成,经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由力量增援组组长负责协调周边联防单位,迅速组织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主要任务是协助专业队控制火势,协助义务队伍开设防火隔离带等。

(四)人员集结

1、火场扑救组人员接到扑救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着好防火服装,准备好风力灭火机、二号和三号工具、对讲机等扑火设备,乘坐森林防火专用车辆,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火场指挥或队长的命令和安排,明确分工,科学有序地进行林火扑救。

2、火案查处组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准备好照相机、摄像机等相关调查取证和现场维护工具,随同现场指挥出发,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主要任务是进行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实行交通管制、掌握第一手火场资料,协助扑救火灾。火势控制后,控制火灾嫌疑人,调查知情人员,依法对火灾肇事者进行处理。

3、后勤保障组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位,迅速组织饮食、常用烫烧伤药品等后勤物资,运送火场一线。

4、通讯联络组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火场信息,及时做好火情信息反馈及火情信息记录工作。

(五)扑火救援

林场扑火力量难以控制火势,需要实施紧急扑救支援的由防火指挥部向上级请求支援。对火势大,难以控制,需要动用部队官兵的,按规定程序报告,经上级防火指挥部同意动用部队官兵的,请县防火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六)火场清护

1、明火扑灭后,火场前线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消灭残火、暗火,防止死灰复燃。

2、明火扑灭后,火场前线指挥部要安排不少于扑火总兵力10%的人员看守火场,比较大的火场要组织多个小组分段负责。火场留守由火场前线指挥部明确1名指挥部成员具体负责。

3、火场留守人员至少要看守36小时,时刻注意观察情况,巡逻清理暗火,一有复燃马上扑灭。经反复检查清理,报经指挥部批准后,留守人员才可撤离火场。

第十八条 扑火原则

(一)在扑火过程中,注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二)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三)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四)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以义务扑火队等力量为辅的原则。

(五)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第十九条 安全保障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 火灾的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第二十一条 信息发布

林场的森林火灾信息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国家林业局发布。

第二十二条 应急结束

林场的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一般森林火灾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秩序。

第二十三条 后期处置

(一)损失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林场防火办应根据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等,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的评估标准,及时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二)原因分析

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总结扑火工作,向县防火办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林场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二十五条: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预防森林火灾或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扑救中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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