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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镇人民政府篇一
赣府发[2003]12号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驻赣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西省军区
二〇〇三年六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驻赣部队后勤保障
社会化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驻赣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2]2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营房保障
(一)军队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售房区及自有住房的维修、管理逐步与营房保障体制脱钩,从军队后勤保障体系中剥离,要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实行新的管理体制,实行物业化管理;公寓区和军事行政区,除保密单位或部位外,要基本实行物业化管理。
(二)城区内或靠近城区的驻赣部队团(含)以上单位的水电气供应要并入市政管网。各级政府要把城市(镇)规划区内军队单位的水电气供应纳入城市(镇)总体建设规划,按照国家和地方市政建设有关规定,对需要与市政供水、供电、供气干(管)线连接的,要铺至营区边界;对需要水电增容、增加用水(电、气)挃标、开通双路供电的,要给予优先解决;确需开通双路供水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给予保证。军人和军队职工住房的水电气应分户计量,执行当地居民的统一收费标准,由经营单位向用户收取。
[2001]585号)的有关规定,不得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挃自来水厂、煤气厂、供热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费)、建材发展基金和水电气的入网费、开口费、增容费、贴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和道路等专项建设费或配套费。
(四)为适应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军人和军队职工购买住房的,逐步由社会供应。各级政府要把符合条件的军人和军队职工住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满足部队需求。军人和军队职工到地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符合当地购房条件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优先安排,享受国家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军人在地方工作的配偶购买所在单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性质的住房,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
二、交通运输保障
(一)各级交通、公安、城建等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国防交通条例》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军事运输,为军事交通运输提供便利的保障条件,迅速、准确、安全地完成仸务,同时要做好保密工作;按照铁道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铁路军事运输计费付费办法的通知》([1994]后交字第403号)的有关规定,在运输价栺上继续给予优惠。对交通不便、远离部队油库(站)的部队,石油公司要与受供部队配合,确定油料供应点,确保所需,保质保量,为部队提供及时有效的保障。在部队遂行紧急仸务时,要优先保障。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交通管理部门要为驻军开设公交站点,把公交线路延伸至营区边界。
(二)现由军队管理的连接军事设施的公(道)路,以民用为主、当地政府有能力维修的,无偿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管理和养护,确保畅通。军用公路的维修养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
三、医疗保障
军人医疗按照军队现行划区医疗体系予以保障。对远离军队医疗机构100公里以上县(市、区)人武部,军代处(室)、武警(消防)中队、边远执勤分队等军队和武警部队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及享受优惠医疗条件的随军家属,纳入地方医疗服务体系。政府主办的医院要免收挂号费,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就医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费予以优惠,对急诊、危重伤病员应先救治后收费;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军人病房,为部队官兵提供优质服务。远离军队(武警)医院的军(警)官和享受优惠医疗条件的随军家属,有条件的要尽量参加当地医疗保险,各级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要积极提供方便,参加保险的费用由军(警)官所在单位解决。
四、军队职工分流安置
(一)原由军队承担的服务保障仸务移交地方单位后,原有军队职工随同移交,其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凡接收安置军队职工达到规定比例的新办企业,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的力度,积极协调,妥善做好工作。
[2002]3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政府要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对各种收费给予优惠。银行在资金信贷方面要给予支持。
(三)对军队单位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执行属地政策,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挃导军队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分流安置到地方的职工,其连续工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享受当地投保职工同等待遇,军队原单位和职工本人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
五、组织领导
(一)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解决军队办社会问题、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有效途径。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是军地双方共同的责仸。各级政府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把推进驻赣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作为促进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我省“双拥共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为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要按照“政府部门主导、军队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顺利进行。
(二)各级工商、物价、建设、质检等部门要把承担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仸务的地方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对其资质资信、技术能力严栺把关,对其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驻赣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搞好服务。承担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的地方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栺执行国家、军队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合同,自觉接受军队和地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军队单位与承担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的单位发生纠纷时,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会同军队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调解工作。
各级政府和各军分区、人武部要按照以上实施办法,认真研究制定支持驻军搞好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具体落实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推进驻赣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康庄镇人民政府篇二
一、时间
4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点,时间约1小时。
二、地点
市政府四楼东会议室
三、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
通过协调,主要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参加,中央驻豫新闻媒体不再邀请。
省、市新闻媒体大约有25家左右。省新闻媒体主要是河南日报、河南省电台、电视台、大河报、商报、东方今报及省网络媒体;市新闻媒体主要是郑州日报、郑州晚报、郑州市电台、电视台、中原网、郑州教育台及市网络新闻媒体。
参加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通知。
四、主持人及主席台人员
1.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王丽燕(主持词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2.主席台人员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书峰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徐建林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王国占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远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师志刚 3.主席台桌签(由市煤炭局负责)
五、会议议程
1.由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李书峰发布新闻发布词。
2.由各新闻媒体记者提问,回答新闻界各位朋友提出的问题。
六、印发新闻媒体记者的材料 1.新闻发布词
3.《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四级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的决定》(郑发[2008]29号)
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分类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郑政明电[2011]26号)
5.《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产煤县(市)派驻煤矿企业安全监管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办网[2010]52号)
6.《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0]80号)
以上6个材料分别印60份发至参会新闻煤炭记者。
4.请问,今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是什么?
5.请问对煤矿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你们是如何进行行政执法的?
6.请问,你们在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康庄镇人民政府篇三
王维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诗人,音乐、绘画方面的精深造诣,使他对声响、光线具有特殊的敏感和兴趣。在这首写景的小诗中,他运用自然界喧与静、明与暗相反相成的原理,借人语的喧响和落日的斜晕来衬托鹿柴山林中的静谧幽深,而这幽静的环境气氛,恰好是对于嘈杂纷扰的官场感到厌倦的诗人所渴求、向往的啊!下面是鹿寨古诗的绝妙之处,欢迎参考阅读!
鹿寨
王维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阅读:
6.王维的诗 诗中有画。请用生动的语言描绘本诗的后两句所展现出的美丽图景,并用简洁的语言写出其美在何处。(共3分)
7.本诗的前两句如何写出了此山的 空 ?全诗表达了作者怎样的心境?(3分)
参考答案:
6.(3分)夕阳的一抹余晖照射到幽深茂密的树林中,又映射到青青的苔藓上。(2分)诗人敏锐地捕捉到了光与影的这种转瞬即逝的组合,以光亮反射幽暗,更加衬托出周围的幽暗与宁静的美。(1分)
7.(3分)不见人 才显得 空,但闻人语响 正是说明了这个地方非常静,才听到了人的声音。(1分)以动衬静,反衬出空寂的氛围。(1分)通过描绘幽静的景色,借以反映其宁静的心境或隐逸的思想(1分)
鉴赏:
第一句开头两字“空山”立刻让人想到一个仿佛映入眼帘的画面,连亘数里,方圆数里的山,让人顿生寂寥幽深之感。山里不见人,只有诗人在静静的看着。他眺望远方,他思索人生,他的思想可以恣意的随心而飘。可这虽“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诗人在此山中虽然没有看到人的踪影,但听到了人的说话声,不知道是山里太死寂了,还是诗人的心太超脱尘世了?按理来说,山里有生灵,有鸟儿喳喳,有溪水潺潺,可这在诗人那里好像都不存在了,只有人语响,可能是诗人的心太寂静了。从另一方面,此种衬托的手法,即以动衬静更能达到写静的效果,把诗人心中想要追求的静表达了出来,虽有人语,但给人感觉是一种超脱尘世的静,好比经常形容静的一句话“静的连根针掉地上的声音都能听到”这里把静与针掉地上联系起来,而诗中是把静与人语响联系起来,都能够印证“禅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这是以有声来描写无声,以此显示是多么的寂寥。
诗人在景静与心静的状态中,看到了几束光线,可以想象在非常静的情况下,哪怕一点点斑驳都能引起一个人的注意,况且这山林茂密,有“深林”两字可以看出。此处树林给人一种深邃之感的,光线透过深林折射进去,有照在了青苔上,此景给我的感觉林子很阴暗。此处是关于光的描写,幽深的色!
此诗一二句是声的描写,三四句是光的描写,光,声相交融,仿佛一幅可以变换的画在读诗之中慢慢的飘进你的眼帘!
空寂的山中见不到人的踪迹,只是偶尔听见几句人说话的声音。
夕阳的余晖透过斑驳的树林,进而照在常年不见阳光的青苔上。
康庄镇人民政府篇四
一、凡从外省、市(区)进入河北省境内的(过路车除外)所有人员都要接受健康申报登记,并测量体温。所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均要进行防疫检查并设立留验站,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非典型肺炎为疑似病状人员,必须就地留验观察,并迅速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置。省界的各市、县交通道口要设立防疫检查站,对进入我省的长途客货车及其他车辆的人员,要求出示有效健康表或填写健康申报表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人员应及时报告当地“非典”防治部门处置。
二、各类饭店、旅馆、招待所在接收旅客入住登记时,要请旅客填写健康申报表,对来自重点疫区的旅客要每日测量体温并严密观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马上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置。
三、街道居委会、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建立责任明确、专人巡视、每日一报的防治“非典”网络体系和发热病人零病例报告制度。对从有“非典”病例地区返乡和探亲访友人员,要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并落实流行病医学观察。
四、各用工单位要对当地务工人员负起责任,一旦发现“非典”疫情,必须及时报告并就地救治,不得推回原籍和推向社会,更不得大范围疏散民工。对已返乡的民工,当地市县、乡镇政府要负责跟踪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
五、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要严格执行防疫工作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采取果断措施,扑疫救治。
六、近期特别是“五一”期间,各地不再举行群众性集中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客流集中的商务活动,不召开大型会议。
康庄镇人民政府篇五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月16日正式公布。经调整,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8个。
(一)组成部门
保留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骉文史馆骍牌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省物价局牌子)、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省委工作部门,作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二)直属特设机构
保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机构
保留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移民办公室。
(四)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均为副厅级,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组建省能源局,保留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均为副厅级,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保留省中小企业局,副厅级,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仍由省司法厅管理。
(五)其他机构
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由正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农业厅管理,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据悉,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以上机构37个,合计89个。本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共13个,变动面占14.6%。改革后,减少了正厅级单位3个,副厅级单位1个,调整了3个单位的级别。
康庄镇人民政府篇六
关于印发《耒阳市消防安全大检查
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市公安消防大队制定的《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六日
耒阳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市“4.28”平安液化气站爆炸和“9.3”现代女子医院门面的火灾教训,根据耒阳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耒政办发[2010]71号)的部署要求,为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一次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为目标的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大检查重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城区街道经营门面。
(二)检查整改内容:
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缺少、损坏、标识错误、遮挡、覆盖;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是否存在“三合一”、“二合一”问题;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是否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防火措施;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是否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是否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出租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
4、城区街道两边经营门店,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进行分隔,是否搭建阁楼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员,是否按要求配置常规灭火器材。
及配备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等基本消防设施;新市、夏塘、遥田、永济、三都、竹市、龙塘、哲桥、小水镇,是否组建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至少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及随车灭火救援器材,是否开展消防演练。
6、在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消防车通道,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其他社会单位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维护保养合同是否签订,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好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单位防火巡查、火灾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和演练制度是否落实等。
二、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殷苌茗任组长,公安、安监、建设、规划、教育、文化、旅游、卫生、民政、工商、经贸、广电、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消防大队大队长吴建成任办公室主任,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部署、指导和协调工作。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其中重点行业和单位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公安消防部门派员参加。
具体分工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的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设施的检查、负责对辖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建设局负责建设项目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市经贸局负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市工商局负责对商场、市场、超市的检查;市安监局负责对易燃易爆生产储存企业的检查;市文化局负责对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检查;市旅游局负责对宾馆、饭店的检查;市卫生局负责对医院的检查;市民政局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检查;市教育科技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检查;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沿街各经营门店进行检查。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大检查按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联合执法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9月10日—9月20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大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自查整改(9月21日—10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对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水源以及消防组织情况进行自查;社会各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大检查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各地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市消防部门。
在此阶段,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10月中下旬,对各地上半年完成社会消防工作目标情况及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验收(10月21日—10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乡镇的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辖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拨出专项经费进行解决。
再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对上报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依法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四)联合执法(11月1日—11月31日)。
设计备案抽查合格的在建工程,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且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对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实施。
在此阶段,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对整改隐患不力的单位或发生火灾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是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需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消防安全大检查摆在当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全力以赴投入到检查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高潮。
效。凡是在市政府工作督查中,发现未开展工作的或是开展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市政府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广泛宣传消防安全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凡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要分批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开曝光。各有关单位也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四)挂牌督办,推进整改。对在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期限,以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同时,统一设立举报电话(4326119),对举报反映的火灾隐患或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
康庄镇人民政府篇七
(2010年9月30日五届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议”)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促进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常务会议是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性会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二章 会议组成
第三条 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或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常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如有需要可适时召开。
第四条 与议题有关的部门、单位和区镇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监察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全程列席会议。
第五条 根据需要,会议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三亚警备区和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
第三章 会议任务
第六条 下列事项由常务会议审议:
(一)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人大的决定、指示、决议等。
(二)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
(三)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及《政府工作报告》。
(四)讨论通过由市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
(五)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需由市政府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项,不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一)市政府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
(二)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
(三)相关事项管理权限已下放给有关区镇、管委会的;
(四)有重大意见分歧且未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
(五)未经常务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
第四章 会议议题
第八条 拟提交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必须事先进行调查论证和充分征求意见,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讨论后,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报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审核。其中,须听证的议题要按规定举行听证会;规范性文件须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不采纳法核意见内容的,须有充分的理由及说明。
(一)提请审议的正式文本,如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市人民政府文件草案等。
(二)议题有关附件,包括: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律审核意见、专题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资料等。
(三)规范性文件、规划类文本、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较复杂的议题,除应具备前述内容外,还须附起草说明及起草审查人员名单。起草说明应包括起草目的、起草过程、政策法规依据、基本内容和重点说明、相关部门意见采纳情况等内容;起草说明应坚持“一议题一说明” 原则,同一议题包含多个相关事项的,应起草一份综合说明,不得附加多个单独说明;起草审查人员名单应注明起草人和审查人(一般为单位负责人)。
第十条 议题材料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后,由相关业务科室初核,着重审查主题、依据、文字、可操作性、有关部门意见是否一致、材料是否齐全等内容,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核意见后报市政府秘书长复核。市政府办公室认为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报送单位补正。
第十一条 市政府办公室一科根据秘书长复核确定的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报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审核,市长审定。
第五章 会议汇报
第十二条 议题原则上由提请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重大复杂议题或专业性内容较强的议题,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可由汇报单位指定1—2名助手协助汇报。
第十三条 议题提请单位汇报时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重大复杂议题不超过20分钟。附起草说明的议题,汇报单位只汇报起草说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议题以口头文字汇报为主,需要多媒体演示的,汇报单位应事先联系市政府办公室一科,提前安装调试。
第六章 会务工作及会议纪律
(一)会议通知。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
(二)会场布置。安排座席、安装调试多媒体等。
(三)会议签到。会务工作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负责会议签到。会议签到表呈会议主持人阅,会后存档。
(四)会场服务。会务工作人员负责引导与会人员进入会场,并办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五)会后检查。常务会议材料由会务工作人员在会后统一收回。对标明密级或会议主持人认为不宜对外公开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及时核对,当场收回。
第十六条 列席常务会议人员一律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一科书面说明缺席原因报会议主持人批准,并指定一名分管副职出席。
第十七条 出席、列席常务会议的人员须提前十分钟进场签到候会,并按指定位置或由工作人员指引入座。会议按议题顺序进行,不参加该议题的列席人员,在签到后可在休息室等候。会场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无线通讯工具。
第十八条 会议进行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有紧急文件或紧急情况需要请示参会领导的,经送件人向会议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由会议工作人员代为转送或转达。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会议上分发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应于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了解议题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及书面意见等情况。在会上发表与本单位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应充分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与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传达和扩散会议内容。
第七章 会议记录及纪要
第二十一条 会议记录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一科负责,一般二人记录,并对会议进行录音或摄影保存。除被邀请的记者外,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任何人员不得对会议进行拍照或摄像。记录本设正本、草本,草本为当天会议的记录用,经过整理后抄入正本。会议记录除既定事项外,临时动议事项也要记录。正本的每一次会议记录,都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名。
第二十二条 会议作出的正式决定和需要传达的事项,应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为准。会议纪要由市政府办公室一科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拟写初稿,报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呈会议主持人签发,并按规定的范围传达。
第二十三条 常务会议资料由市政府办公室一科负责收集、整理、存档。会议记录本在每年年终时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凡印发的会议纪要须连同签发底稿及议题相关材料送保密室存档,次年初再由保密室移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第八章 会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常务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审议议题做出通过、原则通过、不通过或其他决定。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除不宜公开的外,应及时报道,推进政务公开。
第二十五条 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由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办理情况在下次常务会议上通报,并通过简报等方式将各部门办理情况向市领导及时反馈。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2009年7月3日颁布的《三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暂行)》(三府〔2009〕8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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