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旧村改造 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方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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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旧村改造 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方案共
时间:2023-09-04 15:42:41     小编:文锋

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太和镇旧村改造 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方案共篇一

一、活动意义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重视人伦道德、讲究家庭和睦是我们文化传统中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与亲和力的具体体现。但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敬老、爱老这样的传统美德也随之被淡忘。现在的独生子女在家中是小皇帝,过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根本体会不到父母、长辈的辛劳,尊老、爱老更是无从说起。因此,让学生认识到老年人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作出的贡献,学习他们艰苦朴素、不畏困难、积极进取的精神,培养学生学习和传承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是时代和社会的迫切需要。

二、活动目的:

1.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2.让孩子们反思过去的一言一行,让敬老爱老的意识在孩子们心里扎根。3.全体行动起来,把“敬老爱老”付诸行动。

4.谁的家里没有老人?谁人最终不会变老?你就是明天的老者,你今天为老年朋友们付出了仁爱之心,明天才有可能别人为你付出。现在老年朋友们迫切地需要全社会的尊重、关心、爱护、理解和帮助。“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是我们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都要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把这个活动长久地持续下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活动过程:

1.张贴敬老标语,悬挂敬老条幅。

通过在校园、校外张贴标语,营造敬老氛围。

2、召开“为老服务我先行”动员大会。

鼓励孩子与老人交流,了解他们的生活,感受老人经历过的坎坷和创造过的辉煌,激发队员对老人的崇敬和敬重。

3.尊长辈、献真情。

每天为父母、或其他长辈做一件事,例如为爷爷奶奶梳一次头,打扫一次卫生,做一次饭,表演一次节目,帮买一次物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为老人送去温暖。

4.学雷锋,见行动

各中队组织“敬老小分队”帮老人打扫卫生,和老人谈心、表演节目,把尊老爱老落实到平凡朴实的行动中。用行动关爱老人,用真情温暖老人。

5.写敬老征文。

将自己在敬老活动中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或感想一一写下来,并在班队会课上进行交流,与其他同学共勉。

五、活动地点:

家中、敬老院、广场等。。

六、活动延续

1、树敬老心。以真心敬老,以真心爱老,以实际行动助老,敬老不以事小而不为,助老不以事难而不为,从身边和家庭开始,从自己做起,从孝敬父母和自己的长辈开始,对长辈讲话使用敬语和文明用语。

2、做敬老事。在家中开展敬老实践活动,做到五个一:为爷爷奶奶梳一次头,打扫一次卫生,做一次饭,表演一次节目,帮买一次物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以实际行动为老人送去温暖。

3、向老人学艺。向身边心灵手巧的老人学习剪纸、书法、戏曲等传统艺术,在学习过程中亲近老人,深入了解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

4、听老人讲故事。讲过去,讲英雄,讲革命传统。让队员们了解历史,珍惜现在。

七、活动成果:

同学们的尊老爱老行为受到了老年公寓和社区居民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孩子们通过活动学会了尊重身边的老人,用行动帮助老人、温暖老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家庭和社会营造出了一个尊老爱老的淳朴氛围。

太和镇旧村改造 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方案共篇二

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县政府等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努力构筑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平安校园”有效工作机制,使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有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切实做到管理制度体系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生守法自觉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有序化。

1、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从公安、司法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同志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聘任法制副校长率达到100%。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必修课,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化,采取法制课、主题团队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宣传,提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小学生的法律意识。

2、举办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宣讲活动。邀请公检法专业人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专家作报告,普及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常识,剖析当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家校联合,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召开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家长会或座谈会,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如何在中小学生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客观分析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

4、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普及师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安全用电、防火等安全知识。要加强溺水、触电、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药物中毒及体育运动损伤、火灾、地震的避险救护等基本急救常识教育。要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通过举办以“我为家人讲平安”为主题的征文或演讲比赛,组织学生人人参与,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1、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人,逐步确立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警预案体系,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实施演练,建立校园报警点,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制度。

2、加强校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提高安全防范设施的使用效能,建立完善校园报警系统或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和实效,形成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于一体的安全防护网络。

3、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和校园值班巡逻、登记制度,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必要时实行验证检查。要经常对校园的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交通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封堵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建立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防火墙”,把校园网建成健康安全的绿色网络。

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公安、城建、工商、文化等有关执法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对周边各类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小摊点、流动商贩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学校和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与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统一领导,主管领导要承担具体责任,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和班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科学安排,强化落实。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县教育局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统一规划,科学安排,把创建工作和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创建活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意义,要充分利用主题升旗仪式、国旗下的讲话、团队会、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广播站、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本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4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规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创建“平安校园”工程,因地制宜开展“平安学校”、“平安班级”、“平安宿舍”、“平安食堂”等活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第二阶段:(5月1日——11月30)为组织实施阶段。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围绕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排查学校内外各种不安全隐患,要针对存在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各项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教育局将成立专门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出“平安校园”示范校,评选结果将作为申报上一级“平安校园”和单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切实抓好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太和镇旧村改造 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方案共篇三

为贯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根据山亭区《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发展、“四化同步”、城乡统筹和“三农”优先的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的,以乡村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示范带动发展为突破,以镇村为主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保障,着力培育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基础完善、生活殷实、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从20xx年开始,全镇共选取王庙村、黄沟村、柴林村、桑村村等3个村庄作为“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xx年底这3个村庄通过考评验收,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有明显提高。自20xx年起,在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其他村庄,进行分类、分批整治改造建设,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一)推进村庄建设。

一是编制建设规划。试点村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据小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详细、明确、可行的建设详细规划,明确在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农民素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目标和措施,规划编制要按照尊重自然美、注重个性美、构建整体美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因素,预留建设发展空间。既要考虑当前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环境的综合承载能力;既要考虑农村水、电、路、气、厕、卫等设施综合配套,又要重点突出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较大公共设施项目的有序、有效安排。

二是科学改造提升。按照村庄建设规划,优化村庄路网布局,合理设计主要街道、小巷胡同,打通村内断头路。结合乡村文明行动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旧房、空心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装扮美观舒适住宅,改善农户住房条件。推广应用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配套庭院环境卫生设施,全面完成改厨、改厕。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严格管控无序违章建房,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促进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三是建设新型社区。把“美丽乡村”建设和创建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推进合村并点,集中连片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按照“配套、完善、提升”的要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农民的能力。

(二)整治村容村貌。

一是提升硬化水平。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开展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硬化率达到100%,小巷硬化率不低于70%。主街两侧铺有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

二是提升绿化水平。加快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形成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三是提升亮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采取各种方式实施亮化工程,有条件的村庄应安装太阳能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四是提升净化水平。建立村内卫生日常保洁机制,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街运转、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按每5―10户不低于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箱、垃圾清运车;设立环境卫生专管员及环卫清洁队伍。同时,全面清理村庄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推行“三堆两垛”(沙土堆、粪便堆、杂物堆、柴草垛、砖石垛)定点存放。妥善处理并积极利用禽畜粪便,鼓励村民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五是提升美化水平。对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进行统一整洁或粉刷,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等,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坚决杜绝乱扯乱挂现象。

六是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加强对分散式水源的卫生防护和周围环境的清理整治,构建户户通的自来水管网,保证自来水供水入户率达100%,水质合格率达100%。做好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置,科学建设一批净化池、氧化塘,有效降解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服务设施。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标准,即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科学布局建设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在村内兴办幼儿园、托儿所。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试点村延伸,鼓励有条件的村设立金融服务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有线电视、宽带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探索建立村级信息综合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党务村务公开、政策信息发布、农业技能培训、市场供需动态、社会治安管理、灾害预警防治等信息服务栏目,设置村民意见建议箱,设立阅报栏、科普栏、宣传栏、社情民意反馈栏。

三是完善“五员”服务体系。设立政策宣传员、市场信息员、农技指导员、纠纷调解员、电教推广员等“五员”,强化政策、农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等支持,增强服务农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力度,进一步简化费用交纳、报销、领取等手续。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幸福院等,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科学使用农村村集体收入,重点用于村集体开支、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困难农民生活、医疗补贴等。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五是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在村内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公共场所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现“电子眼”监控体系无缝隙覆盖。建立村民自治联防组织,实现夜间巡防常态化。

(四)发展农村经济。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发展土地合作社,推进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大幅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积极培育特色集体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试点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改革和农村资产产权化改革。

二是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打造特色专业村。充分利用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重点建设高标准的主题农庄和农家乐。大力发展自助采摘游、城郊休闲度假游、生态农业观光游、民俗风情体验游等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生态旅游业发展。积极培育农村服务业,围绕加强产业服务,积极开发餐饮、住宿、交通等三产服务项目,适度发展短途物流、设备租赁、劳务输出等配套产业。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现代职业农民。完善和落实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五)倡树文明乡风。

一是弘扬乡土文化。发掘、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加强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的保护,推动民间传说搜集整理、民间艺人技艺传承,弘扬具有地域特色的农耕文化、山水文化和民俗文化。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德”教育、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健全村规民约,强化组织机构和制度落实,营造浓厚教育氛围。

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突出抓好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文明生态示范户、致富创业带头户、敬老模范户、子女教育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户、“五型家庭创建”(和谐型、致富型、美好型、学习型、诚信型)等创星评比,建立动态考评机制,颁发并悬挂农户家庭评定匾牌。结合实际开展弘扬传统美德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破除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是强化村民自治。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村民议事、村级财务管理等自治制度,加强农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营造和谐的农村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桑村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和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领导小组抽调村建、环保、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利、卫生、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美丽乡村”创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

二是完善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立完善政府的财政投入、村级自筹和社会多方支持三位一体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保障体系。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创建试点村予以奖励。要加强对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管理使用”的原则,集中对创建村进行投入。要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投工投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公民投资或捐资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筹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奖惩。镇政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季督导、半年通报、年度考评,创建期满总评、验收和表彰。对通过年度考评的村兑现资金奖励,对通过总评验收的村,由镇报区,由区报市命名为“枣庄市美丽乡村”。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并责令继续做好工作,直到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太和镇旧村改造 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方案共篇四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太和镇旧村改造 老年活动广场建设方案共篇五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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