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 艺术乡村改造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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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 艺术乡村改造策划方案
时间:2023-09-04 16:57:00     小编:ZS文王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 艺术乡村改造策划方案篇一

xx区地处xx十三王朝的京畿之地,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是全国著名的“农民画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全国楹联文化先进县”“中国鼓舞之乡”和“中国围棋之乡”。

为充分发挥xx区历史传统文化优势,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擦亮乡村文化品牌,结合xx区文化旅游资源实际状况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软实力”为总体思路,以乡村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深化文旅融合为抓手,以塑造乡村文化品牌为目标,按照“一村一主题,一村一品牌”的发展路径,连点成片,进一步整合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用人文环境塑造乡村,用文化点亮乡村,推出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做亮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总体目标

按照文化艺术村建设指导思想和目前我区文化艺术村落现状,2021年底前要率先建成“4十n”文化艺术村(其中“4”个为石井街道蔡家坡、栗园坡、下庄、栗峪口村,文化艺术村长面向全国招聘;“n”目前确定为涝店街道龙窝村、皇甫村,其余在各街办推荐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增加一个),形成特色鲜明的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实现全面推动乡村经济文化振兴的目标。

三、基本思路

(四)11月—12月组织评估验收。由区文化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进行统一验收。按验收结果,分不同等次,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予以资金补助。

八、奖补资金

根据建设标准、验收结果等次,原则上每个建成文化艺术村补助资金20—30万元,奖补资金通过整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区财政专项补助等资金统筹解决。

乡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 艺术乡村改造策划方案篇二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根据文件要求,我办及时制定并下发《街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责任落实,配合密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创建,加大投入力度,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按照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扎实的开展。

(三)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去年,每年投入30多万元,对全办主千道及村组道路,实行市场化保洁并结合文眀创建,多次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出动人工500多人次,铲车100余车次,运输车20余0车次,摆放垃圾桶150个,清运垃圾180多吨。整治村容村貌。全面清理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50多处,拆除违搭乱建40平方米,清除牛皮癣30处,改建卫生厕所496户,新建1个公共卫生厕所,改造、新建村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3处,铺设绿道1800余米,洽理水体污染。结合农田水利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河道疏浚力度,清淤河道沟塘29处。提升绿化水平。践行“绿色行动”计划,栽植各树木15000余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涉范围广、所需投入、运行成本高,资金短缺仍然是制约整治的瓶颈。

(三)卫生改厕难度大。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习惯和落后观念的影响,加之宣传教育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卫生改厕认识不足参与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与配合意识。群众素质亟待提升。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够,群众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农村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差,对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体作业没有充分发挥,农村乱搭乱建、乱多乱放、乱扔乱倒等陈规陋习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将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加强项目调度,整合涉农资金,在环卫设施、垃圾处理场、排污设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沿路亮化等方面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不断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公共配套设施,为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乡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 艺术乡村改造策划方案篇三

一、活动要求

(一)征文内容要求:以“讲仁爱·促诚信·知礼仪·承家风”为主题,讲述未成年人对仁爱、礼仪、诚信的理解和对家风家训的传承,也可以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仁爱、礼仪、诚信故事和家风家训的传承故事等。题目自拟,文章内容健康向上,除诗歌外,文体不限。文章要求原创,且未公开发表过,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征文字数限制在500—1500字。

(三)征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

(四)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和电子邮件等信息。

(五)征文报送方式:参赛选手将征文电子版于征文报送截止日前报送至开发区图书馆指定邮箱:xxxxxx@。邮件名称格式为:“讲仁爱·促诚信·知礼仪·承家风”征文+姓名。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5日—8月1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烟台开发区工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烟台开发区图书馆、烟台开发时报社

四、参赛对象

18周岁以下学生。分为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中学组(初中、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三个组。

五、获奖名额设置

获奖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征集作品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活动咨询

烟台开发区图书馆,联系电话:

乡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 艺术乡村改造策划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8〕39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9〕22号)有关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结合兴宁区实际,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到2021年,实现对城区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的目标,完成村庄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根据资源禀赋的差异按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推进村庄整治,建立乡村风貌管控的长效机制,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兴宁区乡村风貌。

(一)规划体系要求。以南宁市的乡村建设规划为引导,优化居民点布局、落实宅基地安排、明确配套标准、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实现乡村规划基本覆盖。

对于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屯,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风貌提升和“多规合一”的要求及时修编规划。50户或200人以上、未编制过村庄规划的村屯,按照“多规合一”和“好编、好懂、好用”的基本要求,与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划定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优先配套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村庄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以及公共环境的整治措施;因地制宜制定村庄风貌特色管控要求。50户或200人以下的分散型、小规模村庄,可以在上位的乡村建设规划的总体约束下,以文字形式规定农房建设管理、宅基地预留和安排要求。

(二)建设分类要求。坚持整治提升为主,按照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三种类型分类进行建设。

1.基本整治型。重点是开展“三清三拆”、落实“一户一宅”要求整治宅基地、营造干净整洁的乡村环境、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设施完善型。在完成基本整治改造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高的村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因地制宜改造和完善村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服务。

3.精品示范型。在完成基本整治和完善设施服务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区位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资源禀赋强、发展潜力大、群众意愿高的村庄,开展旧房风貌改造和居住功能提升工程。实施乡土化环境改造,增添乡村韵味。具备条件的村庄可推进村史室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品位。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和提质升级,发展特色产业,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和增产增收。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加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完善“一户一宅”合理分配机制,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强化村民自主管理,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促进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科学规范管理。

基本整治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三清三拆”、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设施完善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和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精品示范型村庄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特色风貌“三提升”行动,突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特色风貌改造、环境改善、文化提升和产业发展等精品建设工程。

(一)开展乡村规划“三落实”行动

1.落实居民点空间布局。确定规划应保留和撤并的村庄,引导农民向规模较大的居民点和产业发展区集中。(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落实宅基地安排。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落实宅基地安排,推进农村废弃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或建设为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等,依法依规消除存量违法用地,严格遏制违法用地增量,建设集约节约型村庄。(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落实规划实施保障。建立乡村建设规划有效实施机制,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夯实各镇主体责任,推动“两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向农村延伸。优化“四所合一”办事审批流程,完善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加强基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规范管理,整体提升农房建设管理水平和质量。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依规划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城区“两违”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宁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三清三拆”行动

开展“三清三拆”,即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乱搭乱盖、拆除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具体是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清理村庄垃圾、庭院杂物、卫生死角、禽畜粪便,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废弃危旧建筑,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非法违规广告、招牌等。(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城管局、“两违”办,各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乡村文明“三治理”行动

1.推进村民自我治理。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劳模等本土乡贤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沟通协调和带动作用。到2021年实现所有50户或200人以上村庄制定有村规民约等制度。(牵头单位:城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推进乡村以德治理。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等活动,营造爱国爱家、和谐文明、共建共享的社会新风尚。(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城区民政局、乡村办、住建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妇联、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3.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依据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村庄规划实施监管,加大“两违”查处力度。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城区城管局、“两违”办、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六改造”行动

1.改路行动。推进村村通柏油路或水泥路工程建设,实现兴宁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道路的目标,完成约5个左右便民候车亭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砂石或硬化屯级道路1公里以上,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屯)基本通砂石路以上的等级道路,完成约20个中心村和一般自然村的屯内道路硬化(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扶贫办;责任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改水行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0年,城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改厕行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改造农村户用厕所(具体任务数以上级下达为准),重点推进贫困村改厕所,重点支持竹排江、那考河、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流域内农村区域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实现城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保持在100%。推进具备建设公厕条件的行政村所在自然村或集中连片300户以上的自然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乡村旅游景区等人群聚集地区公共厕所的建设或改造。(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文旅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4.改厨行动。开展以“改灶、改台、改柜、改管、改水”为主要内容的改厨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具体任务,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走向厨房文明。(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5.改沟渠行动。按轻重缓急开展清淤疏浚行动,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抓好村庄清淤疏浚治理试点,参照其它地区的经验全面推进村屯内部河塘沟渠的治理。(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6.改农村电网行动。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牵头单位:城区发科局;责任单位:市供电局兴宁分局,邕宁供电有限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村庄公共服务“十完善”行动

1.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巩固提升各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城区具备建设条件的行政村。选择有条件的村庄推进乡村文化讲堂建设,充实乡村文化载体,为村民打造精神家园。(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有效解决农村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外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等问题,加快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2020年,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儿童之家”。(牵头单位:城区妇联;责任单位:城区教育局、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019年至2020年,对一批农家书屋进行补充更新,每年每个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80本。到2020年,建成约39家数字农家书屋。(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完善公共交通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重点完善十里花卉长廊干道旁新建乡村公交站点和便民候车亭,统一制定站台建设标准,设置顶棚、休息椅、站牌,张贴乘车时间表,方便村民出行。重点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还应设置旅游指示标牌、建设生态停车场。(牵头单位:城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城区文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3.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探索农村污水治理ppp试点工作,结合市场手段,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重点支持那平江和四塘河等周边村屯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灭源控污、截污纳管工作。

新建成昆仑镇级垃圾中转站项目。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及垃圾桶,配备一支强有力的乡村保洁队伍,巩固完善农村垃圾转运和处理体系,到2020年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保持在90%以上。全面推进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及时关闭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阶段清运和处理陈年垃圾,基本消除垃圾山、垃圾沟、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现象。(牵头单位:城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城区乡村办、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

新建成昆仑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各镇要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向镇区周边村屯延伸工程,提高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负荷率。(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自然资源局,兴宁产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完成10个以上自然坡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具体以上级下达任务为准),优先考虑那平江、四塘河等内河沿河村屯,探索采取ppp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城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城区发科局,兴宁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兴工公司)

4.完善金融服务。持续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专项活动,推进农村支付户户通工程和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城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完善医疗健康服务。标准化配置医疗设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培养计划,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完善慢性病处方用药政策,为农民及时提供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城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完善便民超市服务。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可建设完善便民超市,以安全可靠和价格实惠的商品服务广大农民,并为农民提供商品代购、收寄快递、费用代缴、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便民服务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村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村邮乐购”便民服务站),推动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完善广电网络服务。2019年至2020年,每年建设一批乡镇无线台站;全面推进数字广西“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基础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城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完善通信网络服务。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4g基站,并以行政村通光纤和4g网络为基础,逐步将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向有条件的自然村延伸。(牵头单位:城区经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9.完善气象为农服务。依托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利用气象预警大喇叭、气象多媒体显示屏、手机短信等渠道推送0—12小时天气预报服务信息,提升农村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牵头单位: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0.完善教育服务。(1)小学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进一步优化乡村学校布局,重点建设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完善乡村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全面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乡村学校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范围,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不断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2)幼儿园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惠工程,扩大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独立办园,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激励政策,加强农村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规范园内管理,健全监管体系,为农村幼儿提供就近普惠的学前教育。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牵头单位:城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

(一)第一阶段(2019年10月前)。制定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乡村空间规划编制,总结、推广试点实施经验和做法,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启动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的政策文件。

(二)第二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1月)。总结、推广第一阶段的实施经验和做法,完成上级下达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和基本整治型、设施完善型、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

(三)第三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底)。在巩固第二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它基本整治型村庄建设,完成村庄“三清三拆”整治任务,完成设施完善型和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任务;组织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总体验收考评,系统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召开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总结大会,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兴宁区“美丽兴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城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建立兴宁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在兴宁区“美丽兴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召集人由城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城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乡村办负责同志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具体人员名单由城区住建局商各单位确定后自行印发)。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落实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责任。

(二)加强资源整合,形成投入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整合各类项目和资金,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将拆旧复垦、扶贫开发、“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项目资金采用整合部门涉农投入、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市和城区筹措的资金,鼓励群众自筹、社会投入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做到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整合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形成放大效应。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具有市场前景和招商可能的项目建设。

(三)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指导服务。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抓好进度统筹、问题协调、资金筹措和项目推进,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参与、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创新机制模式,确保持续发展。转变思维模式,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疏堵结合、奖惩并重、注重长效”的原则,贯彻落实广西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问题。勇于探索投入模式、推动模式和管理模式,激活和培育乡村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的力量汇聚起来,为乡村风貌提升添活力、强动力、增后劲。

(五)强化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风貌提升的良好氛围。结合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能复制、易推广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乡村风貌改造设计方案 艺术乡村改造策划方案篇五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和贵港市党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改善我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我乡将全域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以及实施强首府战略的重要抓手,深化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基层治理,着力提升村容村貌,确保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在村屯的“形”上有新突破、在“实”和“魂”上有新发展,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深入推行“共谋共建共评共管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新乡贤回乡参与乡村建设,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发挥群众在环境整治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2.坚持全域整治与重点提升相结合。在全域推动“三清三拆+”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整治(即基本整治型村庄)基础上,打造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旭龙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天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刘奔、黄华靓、卢美华组成。

(一)全域“三清三拆+”环境整治

全域推进11个村85个屯“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分阶段实施,其中先实施罗播村、罗北村、罗西村全域30个屯“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纳入“玉桂、平兴二级、荔玉高速”沿线及乡政府所在地村屯农房风貌改造的村屯“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在5月底前完成;其他村屯的“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在5月底前完成。

(二)荔玉高速、玉桂二级、平兴二级及乡政府所在地村屯农房风貌改造

1.“两高两道”沿线农房风貌改造工作。陈岭村:上水屯、大岭脚屯、太甲庙屯、木磨屯、石珠塘屯、车雷屯、野鸭屯、长岭屯、长标屯、陈村屯、龙角屯,西村:屋湾自然村屯、良塘自然村屯、西岸自然村屯14个荔玉高速公路沿线村屯;罗北村:寻昌湾屯、杨村屯、罗播村:云梯坪屯、承棠村:富斗塘屯、湴垌顶屯、六凤村:旺塘屯、鸭咀屯(玉桂二级)、万寿村:上垌屯、白鹤屯、福兴屯、旧州大屯、旧州小屯、罗西村:新桂屯、古斋屯、罗北村(平兴二级)2个省道沿线的村屯,具体资金及实施时间,以市安排为准。

2.乡政府所在地农房风貌改造工作。罗北村(北街屯)及乡政府所在地农房风貌改造,于4月初开工,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一)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

以“三清三拆+”作为村庄基本整治的标准和内容,实现全乡所有自然村“扫一遍”目标。“三清三拆+”是指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三清三拆”(即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乱搭乱盖,拆除广告招牌,拆除废弃建筑)的基础上,增加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2个方面的6项具体内容。

在完成“三清三拆+”村庄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梯次打造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结合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和群众积极性高(有一定的投工投劳能力和一定的投资能力)来建设示范带,从示范带中选取部分资源禀赋和群众基础较好的点,推动示范带运营一体化建设,推动靓丽风景成片成面。在确保农房建设有坡屋顶、披檐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开展墙面、门窗、层间线、勒脚、院落围墙等其他建筑部位的改造,彰显特色。对以往实施过改造的农房,按照上述要求“补课”,基本做到示范带内农房风貌改造全覆盖。

(三)严格实施农房管控工作

在开展“三清三拆+”和农房风貌改造的同时,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按照《贵港市乡村住房设计通用示范图集》和《桂平市乡村住房设计通用示范图集》,各相关单位按照农房建设现场踏勘、批后放线、基槽验收、竣工验收“四到场”和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建房名单、审批结果“四公开”要求,加强建设过程管理。落实“带图报建”和“按图验收”制度,强化农房违法建设查处,一经发现,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拆除。

(一)统筹落实资金

1.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争取自治区对“两高”沿线开展农房风貌改造,补助万元/栋,市级补助万元。

2.筹措市本级配套资金

全域“三清三拆+”环境整治计划任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作为主体实施,按平均5万元/村屯进行补助,所需资金由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解决。

农房风貌改造按平均4万元/栋进行补助(含自治区补助资金)。由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 “两高”沿线农房风貌改造项目建设业主;由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两道”沿线重点区域、旅游风景区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屯农房风貌改造项目业主;所需项目建设资金分别由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解决,具体实施以现场核实设计确认为准。

3.保障工作经费

由市住建局根据各乡镇改造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各村各屯的工作经费根据市局下拨经费再进一步统筹安排。

(二)明确奖罚措施

1.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纳入村级绩效考评范围。视开展情况按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对工作推进不力、没有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较差的,采取扣减绩效工资等措施,并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

年全域“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各村根据实际情况抓紧推进,4月15日前完成全域“三清三拆+”环境整治的村屯,奖励5000元/屯。

(一)“三清三拆+”环境整治

1.制定清单。“三清三拆+”各村屯作为主体实施。乡政府组织村“两委”和村民理事会、新乡贤理事会以及村民等,对照“三清三拆+”标准,制定工作内容清单。要明确清理范围、内容,落实拆除对象、数量,拟定村容村貌整治和基层治理方面需要补充或者调整完善的内容。

2.照单实施。村“两委”会同村民理事会、新乡贤理事会等召开全域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村民大会,详细介绍“三清三拆+”的主要内容,获得村民认可后,由村民组织实施。

3.验收确认。自然屯完成“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工作内容清单上的项目后,由乡人民政府予以验收确认。我乡完成所辖全部村屯“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并完成下达的示范带的建设任务,经桂平市乡村风貌提升指挥部验收合格后,由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指挥部抽查验收,合格的予以确认。

(二)“两高两道”沿线周边村屯及乡所在地行政村农房风貌改造

1.成立乡工作专组和村理事机构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委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乡村风貌提升的宣传力度。村“两委”要会同村民理事会、新乡贤理事会等召开村民大会,详细介绍农房风貌改造的主要内容,做到项目实施前农民同意、项目实施中农民参与、项目实施后农民满意。

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广播宣传、标语、板报等大力营造乡村风貌提升浓厚氛围,提高群众主体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社会氛围,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到乡村风貌提升行动中来。然后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培训工作,实现各村屯有墙体宣传专栏、宣传标语,每村均由驻村工作队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以上,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8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80%以上。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域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统筹推进。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挂点联系领导协调推进,建立上级统筹、以乡镇为主体、村屯落实的工作机制。乡直各部门各村委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全域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强大合力。乡直相关单位要深入各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指挥部办公室定期收集工作进度,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动群众。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风貌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工作成效,采取经验交流、主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为推进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结合“万名干部回故乡,带领群众建家乡”主题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风貌提升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受益权,确保风貌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查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由乡全域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周通报进度并进行排名,对每月进度排名靠后的三个村进行黑榜通报;对每月进度排名靠前的三个村进行红榜通报。对存在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虚假瞒报等情况适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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