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园区污染治理方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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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园区污染治理方案文件
时间:2023-09-04 18:00:51     小编:BW笔侠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镀园区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目标

从xxxx年x月x日起,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xxxx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源头治理,开展生产销售企业调查摸底。对辖区所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状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要强化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法制和环保意识,开展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禁限规定的告知承诺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产品禁限主体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即日起,到xxxx年x月xx日,全面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含商店、商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违规添加有害化学添加剂,严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三)开展专项执法,严惩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集中x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塑料制品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案源线索摸排,突出抓好“三重一大”,即: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行为,狠抓大案要案查办,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四)注重协同监管,抓好特定领域禁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药店等行业“禁塑”“限塑”工作,对使用禁限塑制品、“三无”产品、虚标伪标可降解材料制品等行为进行溯源倒查,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引导督促重点行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国家规定的禁限期限停止使用相关塑料制品。

(五)完善配套支持,发挥标准计量认证作用。支持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和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支持绿色环保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产品、新型绿色供应链等方面的认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进行包装适宜度分级评价。

(六)实施信用监管,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实施塑料制品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有关加强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塑料污染任务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要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期间要做到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情况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及市商务局,并于x月xx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分别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和市商务局办公室。

电镀园区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篇二

为进一步加大xx城区水污染防治力度,争取今年年底前使xx城区主要河流和面积较大的水面基本变清,促进“花城、水邑、林海、商都”建设目标的实现,为城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文秘站网原创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xx市“碧水工程”计划》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目前,xx城区建成区面积为4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39万人,按每人每天消耗179公斤水量(含饮食业及其他三产企业)计算,全城每天约产生生活污水6。98万吨。据统计,约有60的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流入洙水河,最后流入洙赵新河;约有30的生活污水,经北城韩堤口排灌站提排进入菏鄄路公路沟内,通过七里河、安兴河流入洙赵新河;约有10的生活污水,通过城西南的三角闸,提排进入东鱼河北支,穿薛庄涵洞进入新万福河。

xx城区及近郊目前污水排放量较大的单位有:xx发电厂、青啤xx有限公司、睿源化工有限公司、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牡丹纸业有限公司、鲁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健民制药有限公司、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xx绿源食品有限公司、xx生建机械厂、xx华联印染有限公司、xx刚城纸业有限公司、xx栋梁纸业有限公司、xx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xx开发区帝园食品有限公司、xx华瑞方便面有限公司、xx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xx市立医院、xx市第二人民医院、xx市第三人民医院、xx市中医院、牡丹区人民医院等。这些排污单位废水的流向是:xx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啤酒xx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全部进入洙水河;xx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xx牡丹纸业有限公司、xx睿源化工有限公司、xx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七里河、安兴河,进入洙赵新河;xx泰龙化工有限公司、xx健民制药有限公司、xx生建机械厂等单位的外排废水,通过东鱼河北支流入新万福河。这些单位日排污水约2万吨。xx绿源食品有限公司、xx健民制药有限公司、xx华星油嘴油泵有限公司等企业到目前为止,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xx华联印染有限公司、xx刚城纸业有限公司、xx市第二人民医院、xx市第三人民医院、xx市中医院等单位至今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xx泰龙化工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从近期的检查情况看,部分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运转基本正常,外排废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个别单位治理污水设施老化或者处理能力不足,已不适应需要。

多年来,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及点源治理不到位,造成xx城区水环境质量较差。环城公园工程的建设,对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起了重大作用,但目前xx城区仍有部分区域污染严重:一是长江路以南、定陶路两侧,大部分污水系xx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化学需氧量;二是城区菏鄄路两侧,由于城区部分污水经韩堤口排灌站排入菏鄄路路沟内,加上xx睿源化工有限公司、xx睿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工业企业处理后的生产污水,特别是七里河接纳了东明县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致使该区域水环境质量一直较差;三是天香公园水域,该水域与洙水河相通,城区大部分生活污水和青啤xx有限公司工业污水排入该水域;四是城东北区域、220国道两侧,由于xx华联印染有限公司、xx刚城纸业有限公司、xx栋梁纸业有限公司、xx天香毛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备或不能正常运转,外排工业废水不达标就进入七里河和安兴河下游。

(一)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设施建设

要加大投入,加快城区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并做好配套完善,最大限度地把城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xx市城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目标。这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配合。

(二)加大城区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

1、关闭一批企业。认真落实鲁政发〔20xx〕2号和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对xx城区内及近郊的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包括现有石灰法制浆工艺、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1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线,1万吨以下淀粉生产线于20xx年底前依法予以关闭。对“十五土(小)”和新“六小”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逾期不予关闭和取缔的,将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2、停产治理一批企业。对xx城区和近郊的污染严重、4月底前未上马治理设施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治理,经市、区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关闭。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

3、限期治理一批企业。对xx城区及近郊虽有治理设施,但外排污水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在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善治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排放。8月初,环保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治理。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督促落实。

4、搬迁一批企业。对xx城区及近郊污染严重、威胁居民身体健康、制约城市发展、影响城市形象的企业,要制定规划,分期分批搬迁。特别是位于xx城区上风上水向的企业,工业废水即使达标排放,也不宜在建成区内长期生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也要远离建成区。这项工作由牡丹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依法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要加强对城区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对企业闲置治污设施、偷开偷排、超标排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按照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环保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这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环保局负责。

(三)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

为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制止。这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工商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经贸委、外经贸局等部门配合。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已经建成的,一律停产、停业,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牡丹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把xx城区水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牡丹区、开发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分管领导靠上抓。要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并积极进行市场化运作,努力扩大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确保治理设施建设需要。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今年6月底、8月底、10月底、12月底分4次进行现场调度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电镀园区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篇三

为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xx〕8号)和《文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文山州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农通〔20xx〕28号)精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结合砚山实际,制定《砚山县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到20xx年底,我县农业面源污染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基本建立,农业生产走上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推进节水农业发展。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标准农田与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20xx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97万亩。

(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20xx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种植绿肥13.6万亩;施用有机肥(含农家肥)39万亩以上;秸秆还田35.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6.62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完成86万亩。

(三)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推20xx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xx年度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0万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面积25万亩,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宣传、农药减量培训15次。

(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xx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五)推广水产绿色养殖。认真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开展非法设置网箱网围的清理整治,稳定基本养殖面积,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水产养殖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

(六)推进农膜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开展区域农膜回收补贴制度试点,推进农膜回收。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促进包装废弃物减量,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集中处理。

(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步形成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格局。20xx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1%。

(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的基础上,根据分类清单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优化施肥、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可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采取种植结构调、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来进行安全利用。

(九)推进“一湖一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做好面源污染治理专项指导,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本区域主栽作物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改进施肥方式,做到大幅度减施用化肥,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对周边村庄畜禽散养户,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易地搬迁、产业发展的项目实施为契机,鼓励、引导散养户实施化粪池、堆粪场等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实现散养户畜禽粪污规范收集处理利用。

电镀园区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篇四

“十四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深入推进期,是农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为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切实改善我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绿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建设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为统领,坚持生态优先、全面协调、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创新模式机制,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系统化、规模化、产业化治理,促进黄河流域水质和农业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助力乡村振兴。

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形成项目推动、科技支撑、多措并举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格局,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20xx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逐步增强。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1%和41.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覆盖率达46%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以上;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8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设施生产园区、规模化生产基地回收率达到100%,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开展引黄灌区典型农田面源污染监测与防治,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数据支撑。

(一)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1.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区域性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农牧结合,种养一体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动物不得随意丢弃,探索病死动物资源化利用模式。

2.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加快配套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20xx年实现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

3.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与利用水平。鼓励和支持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建立“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还田利用”模式,通过种养结合、企农联结的方式,推动粪肥低成本还田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4.资源循环利用。鼓励辖区内有机肥生产企业开展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肥处理、配送到田全程式服务,指导种养殖户开展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集中堆肥、配送到田。开展畜禽粪污堆肥施用技术示范,实现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等全程无害化、肥料化循环利用。

(二)持续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利用

1.强化规范使用。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禁止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地膜,提高覆膜标准和质量,降低农用残膜回收难度。

2.加大回收力度。大力推进废旧农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积极引导加工企业在覆膜面积较大的乡(镇)建立回收网点,积极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捡拾、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多种回收方式,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各县(市)区布设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健全完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20xx年,全市农用残膜回收率提高到87%以上。

(三)建立健全农药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1.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宣传,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使用者充分认识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

2.加大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将农药等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安全处置费用纳入财政补贴范围,探索“农资经营单位折价回收、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规范化处置”的方式,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办法,切实做到组织到位、目标明确、措施落实,逐步完善农药等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的运行体系。

3.创建农药标准化经营门店。各县(市)区创建农药标准化经营门店,支持农药经营单位设置固定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场所分类回收存放,建立回收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数量和去向信息,并严格落实回收义务。

(四)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

1.农业资源环境监测。围绕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种植区,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进行农田土壤重金属迁移转化分析和污染风险评价;选择入黄排水沟进行黄河流域典型农田面源污染物监测与防治。

2.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在兴庆区构建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样板示范区,筛选与集成适应我市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的技术和模式,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

(五)持续推进化肥使用量减量增效

1.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为重点,调整化肥使用结构,实现精准施肥,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加大补贴力度,因地制宜通过政府采购、农企合作推广、农户按配方自行采购等多种形式,推动配方肥使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5%,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1%以上。

2.加快肥料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推广缓(控)释肥、水溶肥、微生物肥等高效新型肥料,推广叶面喷施等施肥方式。结合粮经轮作等耕作制度创新,集成推广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当季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量,开展多地域、多类型、多作物的土壤培肥和化肥减量示范。

3.加大有机肥推广力度。引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有机肥试验示范点,推行绿色种植模式,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增施有机肥。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在更大范围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全市主要农作物施用有机肥100万亩以上。

4.加强化肥使用调查。广泛开展化肥使用调查监测工作,设立有代表性的监测调查点,为化肥减量增效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依据。

(六)持续推进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1.全面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健全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田间监测网点,配备自动虫情测报灯、自动计数性诱捕器、病害智能监测仪等现代监测工具。完善农作物和有害生物信息监控系统、气象预测预报和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力争农作物病虫发生趋势长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短期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

2.着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利用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不断扩大统防统治覆盖面和种植散户的覆盖率。推广高效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20xx年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覆盖率达46%以上。

3.积极开展精准施药技术示范。示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科学采用种子、种苗、土壤处理技术等预防措施,减少中后期农药施用次数,对症用药,合理添加助剂,促进农药减量增效,提高防治效果。20xx年,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1.5%以上。

(七)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全力遏制秸秆焚烧。市本级加强秸秆焚烧督查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秸秆焚烧属地管理责任,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县(市)区政府、乡(镇)、村(社区)分片包干制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2.大力实施秸秆还田。全力抓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工作,加快农机装备更新升级,有效整合农机科技资源,强化技术指导,扩大深耕还田面积。

3.积极推进秸秆“五化”利用。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

(八)加快推进水资源环境管控和水生生态保护

1.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按照“提产能、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的思路,大力开展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率和防止水资源污染。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加大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力度,积极推广高效节水技术,推进农业灌溉向集约型、高效型、生态型转变。20xx年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1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

2.优化水产养殖方式。一是加快养殖结构优化调整,推广工厂化及设施温棚养殖、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技术,实现养殖水体循环利用,促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二是在确保水稻稳产优产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水产养殖,做到“一水两用、一地多收”,实现农药减量,提升稻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是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构建生态循环净水体系,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节水增效。四是根据黄河禁渔期制度要求,开展黄河流域禁渔工作。

(九)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农村厕所改造与污水治理相结合,确保厕所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一年四季都能用。建立健全农村户厕长效管护运维机制,解决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

2.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服务。全面推进水、电、路、网、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建立有效衔接、上下畅通、分工合理、全面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

3.建设“塞上田园”美丽乡村。抓好农村的规划和治理,做好村庄特色风貌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保护和修复自然景观,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全覆盖,塑造“塞上田园”美丽风光。

(十)保护好农用地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1.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履行土壤保护责任的监管。

2.推进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各县(市)区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并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质量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管发展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以实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立区、市、县三级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工作按进度安排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金扶持。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在不改变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重点投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秸秆综合利用、农用残膜回收、农药包装物和农村生活废弃物回收处置等项目建设。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

(三)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农科教结合,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等关键环节,开展综合利用科技攻关,以科学施肥用药、农业投入品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态友好型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为核心,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创新成果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充分利用微信、宣传册、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重点等内容,普及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培训讲座、科技下乡、现场观摩等方式,宣传推广减化肥减农药、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和经验做法,切实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五)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农业环境污染源头治理责任制,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农药、地膜销售行为。强化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农资商品抽检范围和频次,集中开展化肥质量监测,对抽检出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一律下架封存,建立健全经营者进销货台帐核查制度,查清货源和流向,实现从源头到田头全程监管。

(六)加强台账管理。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月度工作台账,做好相关工作的台账管理和调度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撰写,年底将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电镀园区污染治理方案文件篇五

为全面做好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提高扬尘污染管控水平,坚决遏制砂石、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扬尘污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潍坊市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面加强建筑工地、货运场站等源头监管,强化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环节动态监管,督促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城区“扬、抛、洒、滴、漏”及乱倾倒等交通扬尘污染现象明显减少,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县政府成立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综合执法局、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城关街道、东城街道、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城市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为确保整治效果,进一步明确本次整治行动的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路段和区域。

(一)重点车辆

建筑垃圾运输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运输车等造成交通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

(二)重点违法违规行为

1.建筑垃圾运输车没有取得建筑垃圾特许经营许可,外观标识、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设施等不符合运营标准要求,车身有明显污迹、泥土,密闭不严上路行驶造成“扬、抛、洒、滴、漏”,不在指定位置倾倒渣土等易造成交通扬尘污染的违规行为。

2.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3.闯红灯、闯禁行、乱鸣笛、超速超载、逆向行驶、冒黑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

建筑工地、运输场站、物流园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周边道路,城乡接合部、城市主干道,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重点道路。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一)属地管理职责

城关街道、东城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好监管职责,对辖区建筑垃圾、混凝土等企业定期检查,建立完善台账,加强监管。

(二)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源头监管、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各环节监管,建立与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和保障机制。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运输途中监管,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时段、路线行驶、超速超载、无牌、遮挡号牌,车辆放大号、反光标识、防护装置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交通扬尘污染指标监测,对交通扬尘指标进行分析研判;
参与交通扬尘污染治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扬尘整改措施,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内建筑垃圾的现场监管,负责混凝土搅拌车进出工地管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违法建设项目,组织对施工现场开展专项检查,参与联合执法检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做好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的特许经营、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抓好日常管理;
负责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渣土车辆监管系统对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行监控;
负责依法查处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未办理核准手续、未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以及运输车辆沿途撒漏、乱倒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罚;
组织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执法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对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其运输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车辆、从业人员资格;
负责辖区内国道、省道及农村公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三)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企业职责

建筑垃圾、混凝土等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生产、运输、末端等各环节管理工作;
开展交通扬尘污染查纠整改,建立运输车辆台账,严格运输车辆日常监管,确保车辆达到规定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要求;
建立车辆驾驶人台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与驾驶人签订安全责任状,提升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综合素质。

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6月17日)。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舆论引导作用,专班办公室牵头,邀请新闻单位和记者跟踪报道,及时曝光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全方位宣传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要深入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教育录像、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驾驶员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违规和危险驾驶行为。积极宣传110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交通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构建社会参与、协同共治的管理格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8日至11月30日)。充分发挥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作用,专班办公室要联合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和做法,完善市场准入、源头监管、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实现渣土、商砼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综合治理。

(一)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组织召开城区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班各成员单位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投入到综合治理工作中去。

(二)加强源头管理。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要全面摸清城区在建项目地点、施工工期,渣土、商砼、公路工程用料运输企业及车辆,建筑垃圾倾倒地点等信息,建立完善相关台账信息;
二是专班各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召开在建项目负责人,建筑垃圾、混凝土运输企业等单位负责人会议,明确规范管理及处罚标准,签订管理协议,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未达到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三是建立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违法曝光、问责约谈、事故追责等工作机制,对多次造成交通扬尘污染或交通肇事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车辆所有人或所属企业、源头装载企业、施工企业等主体责任。

(三)加强联合执法。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公安、综合执法、交通、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每周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和集中统一行动,以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4:00为重点时段,以城区主要出入通道、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和许可行驶的线路为重点路段,采取机动巡查和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方式,严查渣土、商砼运输车“扬、抛、洒、滴、漏”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联合检查台账,加大对闯禁行、超载超限、闯红灯、涉牌涉证、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罚。

(四)加强视频巡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利用道路卡口视频监控对城区实行24小时视频巡逻,发现违法车辆,第一时间指令警力进行拦截查处,并进行信息研判,把握车辆运行规律,针对主要道路、时间段,提高布警查处效率。

(一)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专班各成员单位要紧密联系、密切协作,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电子警察,整合信息资源,完善系统功能,加强信息比对,形成完整的治理体系,有效推动综合治理行动。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加强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客观记录执法全过程,规范做好摄像取证、证据固定等工作,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意外伤害发生。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责。行动期间,交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将对各部门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根据上级检查内容,各成员单位对照自己的任务目标抓好落实,高标准完成,对被上级通报不达标,任务完成不利,对因扬尘污染影响全县考核成绩或引起群众不满造成负面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领导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报送工作。自6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行动开展情况和治理战果,12月20日前报送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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