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一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化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盲区监督管理。局机关带头做好表率,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层层传导,分类指导,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引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明新时尚,发挥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劝导员和保洁员制度,定期对本科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一)强化宣传培训
1.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的室内外场地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设施要求美观大方,能长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厅还需在显要位置设置“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标识,提示适量点餐节俭消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电梯展板等)及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深入广大干部职工心中。
2.落实宣传培训。各单位须落实相关“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全员培训,并对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试。对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签到表、培训材料、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成台账备查。落实桐先锋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宣传垃圾分类,争做垃圾分类先锋楷模。
(二)规范设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则,各单位分类设施按《桐乡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定位设置。
1.办公楼、宿舍楼:每个楼层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叶过滤)、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其中一楼设置便于汇总集置的容器,大厅设置宣传栏或展架一处,有电子显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传图文,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2.室外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亭一处,亭内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场地狭窄的单位可简化为四分类投放点,四类容器齐全,后方对应悬贴标识,亭或点可同时作为本单位垃圾集置点;楼院内有多个单位的,宣传亭、集置点等汇总设施由主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负责。新建宣传亭的应具备通水、通电和通污水功能,已经建成的应作提升。
3.食堂:后厨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餐盘收集点至少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规模较小且后厨餐厅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设置,并在墙面、桌面、收集点设置宣传图文。
4.办公室、会议室、值班住宿等区域:每个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组,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5.生产经营区:按需设置分类设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装等物较多的,按需指定仓房或空地暂存可回收物,悬贴“可回收物”标识,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6.电梯口、楼梯口、停车场等处:按需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设置宣传图文。
7.垃圾集置点:各单位须设置垃圾集置点一处(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为垃圾收集房),集置点场地应满足运输作业要求,具备通水、通电、通污水,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收运信息,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区密闭暂存,容器数量满足暂存本单位垃圾日产生量。
(三)建立监管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六员作用,建立日劝导、周督导、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劝导工作;安排督导员若干人每周进行垃圾分类内部督查,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民政局每个月组织一次科室(部门)、下属单位间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比,并在工作群或宣传栏公布评比结果,对优胜科室(单位)颁发流动红旗以作鼓励。
(四)完善收运体系
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安排专人配齐收集工具负责收集,确保垃圾从各投放点分类收集到垃圾集置点(垃圾分类宣传亭)。在单位垃圾分类宣传亭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标明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及电话、收运频次。
(五)推行源头减量
带头使用绿色产品,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实行双面打印,内部办公场所取消使用一次性纸杯(信访接待等除外);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横幅,采用屏幕投影;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管理,桐拾袋覆盖区域采用网上预约回收,单位员工参与率达到80%;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实现源头减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我市国家文明城市首创和国卫复查之年,垃圾分类更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局上下要争当生活垃圾分类的标杆,引领城乡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精心谋划,保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
(三)精准提炼经验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工作成果通过工作信息、工作专报等形式上报局办公室,打造成局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亮点。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二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传统收集处置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日益恶化的环境,如何通过垃圾减量分类,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以人为本,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沙为目标,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社区环境质量,创建健康湖中。
环保科技——垃圾分类宣传
望月湖街道湖中社区党总支、望月湖生鲜市场
20xx年10月30日下午2:00-3:00
望月湖湖中社区二楼
望月湖生鲜市场经营户
1.签到;
2.博识科创老师进行垃圾分类知识授课;
3.垃圾分类游戏互动;
4.垃圾分类知识竞答;
1.注意活动中的物料使用,以防刮伤;
2.现场秩序维护,以防哄抢、踩踏事件的发生。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三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四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本方案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五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20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
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六
根据xxx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xxx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17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18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18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20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30号)要求,切实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到2020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
(一)有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的意义的宣传和发动,增进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理解和参与。
(二)试点阶段(2018年10-12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单位,要起积极带头作用,创新性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注意积累经验。
(三)推广实施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建立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统筹推进。
(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是医疗卫生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并安排专门人员、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与此同时,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医疗废物规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应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定期组织卫生计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附:
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医疗废物暂存
按照垃圾桶(袋)的颜色来进行区分
1、红色垃圾桶(有害垃圾):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蓝色垃圾桶(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代表可回收再利用的垃圾,这些物质将被纳入废品回收系统,作资源再生处置使用。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灰色垃圾桶(其他垃圾):除了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质以外的垃圾,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这类物质一般会被焚烧、掩埋等处理。
黄色垃圾桶(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专用桶。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八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环保、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投放及分类处理,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目前仅限于生产制造部及物流科所属区域。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可回收垃圾、环卫垃圾二类。
1、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如:纸张、卡片、饮料瓶、塑料薄膜、包装袋、包装带、旧工作服、泡沫、纸箱。
2、环卫垃圾:是指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物。如:旧手套,旧抹布、地面清扫垃圾、烟蒂、瓜果、餐食包装等。
1、垃圾房及车间、物流仓库使用的可回收垃圾箱采用绿色“可回收垃圾”来标识,使用的环卫垃圾箱采用红色“环卫垃圾”来标识。
每天生产人员及物流科人员将垃圾按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箱中, 由综合安保科清洁人员汇集至各对应垃圾房处理。
2、废产品、零件、旧电极杆、电极头不得丢入红、绿垃圾箱内,车间换电缆不得用红、绿两种垃圾箱盛水。
1、可回收垃圾由综合安保科联络废品收购商回收利用。
2、环卫垃圾存放垃圾房,由环卫所进行处理。
收取生活垃圾方案英文篇九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切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2017〕2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行政村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与目标如期实现。
(二)工作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各乡镇街要加强统一领导,建章立制,坚持属地化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运行机制。
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先试点示范,再普遍推广。先建立体系框架,再逐步进行完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科学编制本辖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近期规划,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依据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优先选择适合本辖区的垃圾分类处理工艺技术,加强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设,提高资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探索市场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领域,探索农村环卫保洁有偿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
通过试点,总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按照宣传引导、试点巩固、普及推广、全域覆盖的步骤,扎实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适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有偿服务和奖惩制度。利用7年时间全力攻坚,全市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运行体系,垃圾分类取得明显成效,村民垃圾分类习惯基本养成,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处理设施无害化、回收资源利用化,村容村貌全面改观,农村生活环境焕然一新。
到2019年年底,完成编制《凌源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垃圾分类目录,制定垃圾分类指南,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群众对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所有行政村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定宋杖子镇范杖子村、万元店镇铁匠炉村、前进乡石门沟村为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到2020年底,各乡镇街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垃圾分类阶段性成果。到2025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
(一)明确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夯实任务指标
各乡镇街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协调,加大监管力度,推动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要按照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试点行政村,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定目标、定计划、定任务、定措施,把目标任务指标分解到乡镇街、村,到岗到户到人,夯实垃圾分类处理基础,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市、乡、村三级建立目标任务指标数据库,实行项目库清单式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任务村,明确完成工作时限,落实具体责任清单,确保当年任务当年完成。
(二)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运行体系
1、配备标准垃圾分类处理收运设施设备
逐步取消垃圾池和拖拉机、大板车等前端收运工具,每个村按要求和数量合理配置标准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封闭收运车辆。
2、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选址综合考虑服务区域、服务人口、转运能力、转运模式、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影响,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通信等方面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主要用于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进一步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
3、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村建设垃圾资源化处理站
建设废旧物资回收站。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设置1座废旧物资回收站。相邻区域可共建共享,规模根据人口和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回收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统筹辖区内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的建设,科学测算所辖区域、人口和垃圾产生量,使处理能力和处理需求相适应,保证站(点)覆盖范围最优化,设施设备效益最大化。可“一村一建”,也可“多村合建”,以此来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融合,确保分类垃圾有可靠的分类去向。
鼓励各乡镇街出台地方性政策,利用项目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培育一批资源回收,资源生产再加工的龙头企业,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
4、建立保洁收集员和宣传督导员队伍
建立垃圾收集员队伍。行政村按照每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原则上每个村民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保洁员定时上门分类收集农户垃圾,在收集过程中,对农户分类垃圾进行检查、指导和再分类,并做好垃圾回收记录。
建立督导宣传员队伍。各乡镇街、村需组建工作小组,深入村庄开展垃圾分类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巡查监督分类运行状况,做好考核评比和信息报送。
(一)分类标准
1、易腐垃圾(湿垃圾)。是指餐厨废弃物、家庭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的易腐性垃圾等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乡村酒店、民宿、农家乐、餐饮店、单位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村庄集市、村庄超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垃圾;村民庭园饲养动物的粪便等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
2、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充电电池、铅酸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油漆、消毒剂、荧光灯管、含贡温度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如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主要包括:报纸、纸箱、书本、广告单、塑料瓶、塑料玩具、油桶、酒瓶、玻璃杯、易拉罐、旧铁锅、旧衣服、旧包、旧玩偶、旧数码产品、旧家电。
4、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卫生间用纸、塑料袋、食品包装袋、污染严重的纸、烟蒂、纸尿裤、一次性杯子、大骨头、贝壳、花盆等。
(二)分类要求
1、分类投放
在农户便于保洁员上门收集的区域每户配置2个户用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和灰色,分别放置易腐和不易腐垃圾。农户每天将有机易腐垃圾(可烂垃圾)投放到绿色垃圾桶,剩饭剩菜将汤汁沥水后投放,将不易腐垃圾(不可烂垃圾)投放到灰色垃圾桶。
有害垃圾应单独存放于无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的贮存设施中,由保洁员或分拣员依据废物类别分拣贮存。或由农户直接投放到村中固定的红色垃圾桶中。
2、分类收集
在村公共场所等人员活动较多且便于投放和收运的地点配置公共垃圾桶。根据村庄规模一般1-2组/村民组,每组设置4个垃圾桶,颜色为绿色、蓝色、红色和灰色。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分类收集车,原则上1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辆,收集车要求密闭、有盖板,严禁收集过程中抛洒滴漏,分类收集车车内至少有两格,或在车内设置隔板,有条件的收集车可以设置四格,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
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相结合的“二次四分”方法,即农户源头将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村保洁员进行二次分拣,进一步分类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收集至规定的收集容器内或者分类收集分拣站(暂存房)。
3、分类运输
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置垃圾运输车,原则上每个乡镇街至少配备3辆。采用桶装专用车或全密闭机械装卸收运车辆进行运输,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垃圾清运满意度达90%以上。
保洁员每天上门收集,分类运输。将有机易腐垃圾运送至资源化场所(如堆肥房);可回收垃圾定点放置(垃圾分拣房),集中运送至乡镇废旧物资回收站;其他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有害垃圾根据环保要求定时统一运输,也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企业统一运输。
4、分类处理
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远的村,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原则上纳入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体系。
易腐垃圾实施就地生态处理,采取家庭自行处理、村或乡镇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依托农村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集中堆肥。农户易腐垃圾推广新宾模式,即“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的源头处理模式。集中供餐单位的餐厨垃圾由有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
可回收物由农户或保洁员自行交售,或由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统一交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其他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处理。
(一)宣传引导阶段
2019年10月至2019年末,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考核办法。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向每一户发放一封告知信和指导手册,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做到户知晓率90%以上。
(二)试点示范推行阶段
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30日,选定的试点示范行政村(组)配备标准垃圾分类投放容器,成立收运队伍,配置收运车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建立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村管理责任人和垃圾分类统计制度。各乡镇街设定的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投入使用,试点示范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普及推广阶段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末,对试点启动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及时评估分析和总结,制定第二阶段任务内容和工作计划,按照垃圾分类覆盖率要求,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设备的分步建设和配置,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完善监督机制,做好分阶段考核验收。上报实施垃圾分类行政村名录,完成第二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按首批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到2020年底,各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完成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底,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减量成效明显。
(四)全域覆盖阶段
2022年至2025年末,完成第三批乡镇街废旧物资回收站、分类收集分拣站、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选址和建设。对各乡镇街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到2025年,各乡镇街全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面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规范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有序有效、群众满意。
(二)明确责任分工
此项工作统一由住建部门负责。市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各乡镇街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跟踪总结垃圾分类试点情况,研究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引导政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制度,负责对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推进,统筹农村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协调工作,会同财政、教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垃圾分类相关经费和计划,强化资金保障,制定奖补政策。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结合畜禽粪便、秸秆综合利用,协同处理农村可易腐垃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规划编制。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协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市教育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为便于推进工作,各市直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落实此项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
自2020年起,市、乡镇街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经费补助。要将保洁员工资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民居民每人30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承担40%,市财政承担30%,县级财政承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管理。乡镇街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行,协调保障各行政村垃圾分类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捐赠资金和设施、设备,支持各扶贫帮扶单位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事业提供和建设垃圾分类处理设备和设施,支持相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及市、乡镇两级政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扶持资金。
(四)严格考核督查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乡镇街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各村每日自检、乡镇街每月考评、市每季度、半年、年度总评的目标考核制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方案;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聘请志愿监督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评比和经费使用监督;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村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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