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社区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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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社区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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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泉州市社区服务计划篇一

根据当前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疫情,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规范对新冠疫情封控区管理,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特制定本预案。

一、启动应急机制

发生疫情后,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激活应急指挥体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的指挥中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驻村干部、村书记要到现场指挥调度疫情处置,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疫情有关情况,协同县指挥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二、成立工作专班

乡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对疫情应急处置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和督促落实,整合各工作组、各乡直部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提升疫情应急处置效率。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罗春花、全冬梅、隆佳、黄普春等人员组成。负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与调度;疫情相关数据统计与信息报送;防控信息的及时更新与互联互通;会议组织、文稿撰写、档案整理与归档等。

(二)流调密接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阮开武、何加正、农定彪、黄普春、罗春花、全冬梅、隆佳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环境等危害因素调查;疫情期间流出人员的通报协查,防止疫情扩散;负责征用、储备并统筹调配集中隔离场所,足量配置工作人员,督促落实集中隔离管理措施。

(三)医疗救治组(组长:谭美金)。成员由乡等人员组成。负责统筹调度乡卫生院医疗资源,根据疫情分析研判结果及时增加留观床位;规范患者管理,做好感染防护,配合开展住院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安排好医务人员轮休等。

(四)新闻宣传组(组长:何海龙)。成员由各村工作组组长组成。负责疫情信息对接、舆情监测及应对、网络信息管理;开展健康宣教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个人防护意识,引导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林师米)。成员由卢铭、农孟思、凌丽芬、黄存江、李秀丽、农红川等人员组成。负责动态了解防控物资需求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负责根据需要协调居民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集散和调运,满足防控工作需要,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六)社会维稳组(组长:秦陆军)。成员由农贵锋、何其志、黄山峰、农伊春、赵志疆、李像等人员组成。负责排查和化解各类涉疫风险矛盾,查处涉疫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人员排查管控、村封闭管理、居民生活保障、环境卫生整治与消毒等村防控措施。

(七)督导检查组(组长:覃建继)。成员由韦宇琼、陆春燕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各村(社区)、乡直部门落实指挥部各项命令和部署情况,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等。

各工作组每天向综合协调组简要报告当日疫情更新数据及工作进展,乡疫情防控指挥部每日召开例会进行调度部署。各村要同步组建工作专班,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指导下有序处置疫情。

三、及时流调溯源

组织流调密接组人员,配合县流调及密接追踪组,针对“人传人、人传物、物传人”开展多链条分析,“人”“物”同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行动轨迹,精准锁定目标人群,对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其工作、生活环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感染来源和传播途径,确认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者,24小时内向县指挥中心提供需收治、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名单。

四、实行应隔尽隔

隔离点启用后,按标准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毒。实施转运全程封闭管理,对流调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到12小时内转运隔离,严格实施单人单间隔离,实施硬隔离。并根据疫情发展,及时启用备用隔离点。

五、科学划定疫区

根据县综合组专家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科学划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和全员核酸检测范围。以村组为单位,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例,或发生1起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区;累计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有2起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区。

六、实施封控管理

发动村党员干部、下沉党员干部、志愿者,分疫区、区域按不同管控措施实行管控。对中高风险区域,依法依规采取交通管控、居家防控等措施,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和聚集;低风险区域人员持阴性核酸检测证明出行。对发生疫情的村屯、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实施封闭管理,设置卫生检疫哨卡,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严格限制人员进出,落实查证、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全面开展集中消杀工作,提供代购、送餐、清运垃圾等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七、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按照县级统筹、属地为主原则,实施全员核酸检测。1天内完成对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及确诊病例所在村屯、楼栋人群核酸单检;1天内完成中风险地区村1:1核酸单检或1:5核酸混检;2天内完成低风险地区1:10核酸混检;每2小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1次采样进度和核酸检测结果。合理确定核酸检测先后次序和检测频次,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对隔离人员和疫情严重地区人群,在一个潜伏期内每2一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重点对象可增加肛拭子采样。

八、做好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统筹全乡物资调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并根据疫情发展,向疫情发生村(社区)调配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等防控物资。工商分局要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日常监测,确保居民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情况;供电所、自来水厂、液化气站要做好水、电、暖、天然气供应。

九、确保社会稳定

社会维稳组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启动高等级巡逻任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管控,禁止公共场所开展公众聚集性活动。适时启动道路管控,畅通应急运输通道,保障街道正常运转和有关人员、车辆通行,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处置网络舆情,防止舆情发酵升级。加强重点人群稳控,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思想疏导,坚决防止不稳定因素无序蔓延。

泉州市社区服务计划篇二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泉州市社区服务计划篇三

1.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存在街道社区工作队伍力量不足,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为居民服务不及时。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入人口增长,街道社区流动党员数量较多且构成复杂,教育管理难度较大。

2.当前城乡社会治理中关于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方面,存在街道社区管理职责有待进一步理清,社区从法律管理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随着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却将行政事务转移到社区。

3.当前城乡社区治理定位与权责匹配方面,存在管理的事务和服务的事项过于繁杂,社区基层组织承担行政性事务较多,工作任务繁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质量。

4.当前动员群众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存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人员较少作用发挥不够,社区活动居民参与度低,自治意识不够。社区居民党员志愿者队伍骨干大都以老年人为主。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三社联动”项目还没有形成符合本社区实际的具体措施,可操作性不强。

5.辖区居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留守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还不够到位,尤其是由于流动人员的特殊性,使得普法宣传教育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6.大数据平台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甘肃党建、学习强国等党建信息平台成为党员开展活动、学习的虚拟阵地,但社区离退休老党员较多,很多老党员对智能手机操作上不熟悉,不少老党员拿的仍然是老年机。

泉州市社区服务计划篇四

本预案根据国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75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92号等编制。

1.发现高危人员。村“两委”(网格员)对返乡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发现高危人员(14天内到过有疫情发生地或感染者的密接者、次密接者),立即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县(市、区)定点医院做核酸检测,并送至留观室等候。

2.迅速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两委”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实施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村立

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村(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实行交通管制,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扫码、询问、登记、消毒等措施,实行“只进不出”。封控措施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扩展到乡(镇)内其他村。

4.开展流调溯源。乡(镇)政府、村“两委”和村医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迅速查找密接者和次密接者。配合做好对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转运隔离管控及医学观察工作。

5.实行分区管理。乡(镇)政府、村“两委”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实行分区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6.实施全员核酸筛查。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开展发生疫情的村、疫点、疫区等封闭管控范围内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设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轮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两委”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公共场所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等涉及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疫区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城乡接合部、隔离场所周边农村地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加大消毒消杀。重点场所消毒前应开展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

8.限制人员聚集。乡(镇)政府、村“两委”立即取消村内自发组织的群众性聚集性活动,停办坝坝宴、农贸集市、庙会等公众活动,关闭超市、农家乐、民宿、麻将馆、茶馆、棋牌室、村文化活动室等重点场所,严防人员聚集。

9.加强督导检查。乡(镇)政府、村“两委”发挥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作用,建立巡逻制度,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督促居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检测等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10.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做好封控区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和配送工作。对农村孤寡老人、无人照看残疾人,及时安排专人照顾日常生活。

11.加强农业生产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建立农业生产服务先锋队,帮助开展庄稼收种、瓜果采收、畜禽喂养等农业生产工作。建立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12.强化防控宣传。乡(镇)政府、村“两委”提高应急广播、村村响宣传频次与力度,时刻提醒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出现异常及时报告的意识,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13.强化舆论引导。乡(镇)政府、村“两委”引导村民群众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坚定疫情防控必胜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上发表不利于疫情防控的不实信息,有问题合理合法反映。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和农村地区疫情形势,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并综合评估适时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本预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泉州市社区服务计划篇五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治理框架,以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为抓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体、社区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成果,为推动蓬溪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通过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范社区。20xx年3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精心归纳提炼试点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扩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的示范引领效应,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一)“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

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完善社区组织链接慈善资源的动员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全过程制度,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微基金,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通过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和整合社会力量,重点在建阵地、搞孵化、引人才、建机制等方面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联动发展,形成多元参与、资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广福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能力。通过对社区文化广场进行提升改造,丰富社区阵地文化,优化社区服务环境,完善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链接学校、商圈、住宅小区等资源,建立社区慈善基金。通过便民的社区场景激发居民的公益精神,增强社区为民服务造血功能;利用小区架空层,大力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三)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竹林桥社区)

探索社会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组织成立社会企业,通过企业实体化运行,解决三无小区托管失管问题,让社会企业参与、带动社区治理,持续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区基金,使社会企业和社区基金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载体,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社区发展带来可持续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四)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下河街社区)

积极动员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同时引进专业社会组织,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有3个以上注册或备案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有3个以上社会组织承接购买社区服务事项。面向社区各类居民,开展儿童科普实验室项目,青少年运动公益比赛,残疾人运动比赛,老年人兴趣爱好活动比赛等服务。成立老人关爱队伍,开展日间照料、送餐、入户照护等服务活动。关爱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关爱、慰问等活动。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居民众筹等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在传统节日开展文艺活动,培养社区互助风尚。

(五)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东街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清单,拓展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结合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开展老年关爱,儿童照护、社会救助、社区助残、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务,围绕解决群众托幼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养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和社区阵地、功能“双达标”建设,发挥社区阵地和服务功能优势,打造“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层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南北街社区)

通过社区“两委”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志愿队伍主动参与,居民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方式,在社区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过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为载体,带来更精准、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务,使得社区居民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反馈意见、参与监督等方面获得更为通畅的渠道,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形成“众筹”优化资源、“众议”创造和谐、“众行”凝聚力量、“众享”实现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实现社区居民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开展调研摸底,深入了解试点社区的基本情况、居民真实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拟制资源、需求、问题三项清单,完善项目清单。组建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评估、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区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试点单位赴市内市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指导试点单位理清思路,找准方向,规划项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则,认真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底前)。确定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周期管理,定期对试点街道和社区就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导。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底前)。试点街道、社区根据试点类型和具体实施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归纳整理各类档案资料,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试点街道、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初查,查漏补缺,分别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民政局。遂宁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后,报省民政厅,迎接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部门考评验收。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建立每月督导、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和定期公示、跟踪监管机制,确保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级主抓、社区配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注重协调配合,整合部门资源,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职责,专人、专班统筹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培训指导,统筹组织好社区治理的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全程指导监督试点项目实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镇作为主体责任具体落实试点项目,要协调各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试点创建,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用于社区治理试点。

(三)加强宣传推广。试点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营造出有利于推进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试点社区建设的热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县直相关部门、试点街道、试点社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梳理和经验模式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实施试点工作显著成效,增强试点成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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