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篇一
司法部外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以下简称司法外事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v^中央、^v^《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20xx)17号)确定的外事管理工作基本原则和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司法外事工作包括司法部机关、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下简称各司法厅(局))的外事工作。
(二)司法外事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司法部行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管理权。
(三)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是司法部管理司法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司法部授权行使部分外事审批权。
5.外国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消息等事项,会商办公厅。
(四)司法部机关的外事活动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计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五)司法部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在司法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司法协助外事司管理,由本单位实施。
(六)各司法厅(局)的外事活动,在当地政府和司法部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司法协助外事司指导和管理,由各司法厅(局)实施。
(七)司法部政治部负责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执行公务的政治审查或备案。
(八)司法部计财装备司根据外事工作任务年度计划,负责部机关年度外交支出预算,审核各项涉外活动费用标准和涉外活动经费的支出。
(九)司法部直属单位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外事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5日前送交司法协助外事司核准后执行;各司法厅(局)的年度外事工作计划报司法协助外事司备案。
二、关于审批权限
(一)以下事项由部领导审批:
1.上报^v^的事项;
2.送请外交部等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事项;
3.司法部机关年度外事工作计划;
4.邀请外国副部长级和司局级代表团来访;
5.以团体或个人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组织;
6.在华举办小型专业国际会议;
7.部机关司局级人员、直属单位领导及司法厅(局)长出访;
8.部直属单位和司法厅(局)与外国签定合作项目协议;
9.对外请求或提供涉及重大或敏感问题的司法协助事项;
10.提供有关重大事项的对外表态口径;
11.部领导参加国内外事活动;
12.其他重要的涉外事项。
(二)以下事项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审批或审核:
1.上级部领导的事项;
3.邀请外国处级及其以下官员或非政府人士来访;
4.对外请求或提供一般的司法协助事项;
5.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及其以下干部参加国内涉外活动;
6.一般问题的对外表态口径;
7.其他外事事项。
三、关于审批程序
6.各直属单位、各司法厅(局)按规定期限呈送的请示、报告,除应请示外交部或上报^v^批准的外,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束。
(二)须报部领导审批的事项,一般按照分管外事的副部长、部长的顺序呈报。分管外事的副部长不在时,由代管其工作的副部长审批,未确定代管时直接报部长审批。
(三)需由司法部内多个职能部门会签的事项,按照司法协助外事司、有关业务司局、政治部、计财装备司的顺序会签。
(四)司法部收到外交部、驻外使领馆、常驻代表团或国内有关部门发来需立即办理的涉外事项的文电,由办公厅批转司法协助外事司,由司法协助外事司先期处理并根据内容分送部领导或有关司局。
(五)我国领导人会见司法部接待的外国部长级代表团、司法部领导与来访的外国代表团举行正式工作会谈,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准备国别情况、双边关系情况、部际交流状况、国际组织情况等材料并拟定谈话要点或会谈提纲;由有关业务司局协助提供相关背景材料和可能涉及的敏感问题的表态口径。
(六)司法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与外国驻华使领馆或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联系、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司法协助外事司同意;各司法厅(局)人员与外国使馆、总领事馆或其他外国机构联系或参加其举办的重大活动,应事先征得当地政府外事办公室同意。
四、有关要求和纪律监督
司法外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对外工作中,应加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外事规章制度。
(一)在对外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纪律要求。
(二)在对外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和规定。所有涉外人员均应提高警惕,严守国家秘密。
(三)因公出国必须有明确的公务任务和实质内容,严禁变相公费旅游。出国团组人员要少而精,必须按批准的方案行事,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因航班缘故及其他特殊情况变更经停城市和停留时间的,要及时补报。
(四)因公出国的团组,应在出国前集中进行爱国主义、外事纪律和安全保密教育。
(五)非经司法部批准,各直属单位和各司法厅(局)不得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以下简称“双跨”团组)出访或出席国际会议。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的“双跨”团组,由司法协助外事司报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备案;各司法厅(局)经司法部批准组织的“双跨”团组,向本地区纪检、^v^门备案。
(六)各直属单位经批准组织的出访,有地方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参加组团的,应将司法协助外事司致该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协商函、通知书发到该地方司法厅(局);司法部和司法部直属单位接待的外国团组需赴地方参观访问的,应通过当地司法厅(局)统一安排。
(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敏感领域的出国考察、交流和出席涉及敏感问题的国际会议,由司法部统一组团。
(八)领导干部出访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同一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者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
(九)出访费用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标准,既不得接受国内企业资助,也不得接受境外中资企业的资助。
(十)凡可利用国内资源解决问题的事项,不得出国考察学习;凡可由较低级别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较高级别人员出访;凡可由专业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得派非专业人员出访。
(十一)所有因公出国的党政干部和专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离退休人员一般不再派遣出国;如确有需要,经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派遣单位办理手续。
(十二)各部门、各单位分管外事的负责人和外事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以前发布的有关外事管理方面的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司法协助外事司负责解释。
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卫生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具体实施”的分工原则,从维护和促进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的高度,把学校和学生作为公共卫生监督服务的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切实做好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治工作,为广大师生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检查,加强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
三、监督检查
(一)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防控工作形势,监督学校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具体检查内容为:学校是否开展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学校是否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在本次手足口病防控期间是否对到校学生实行每日晨午检制,对缺课学生是否进行了病因登记记录,教室和校舍等场所定期通风、消毒情况如何,是否开展了对玩具、用具等物品的每日清洗消毒,是否依法进行疫情报告。
(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是否进行了定期清洗、消毒工作,有无记录。新晨本站
(三)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基本卫生条件
依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规、标准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学校开展卫生条件及设施的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加强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的监督检查。
四、建章立制
在检查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指导与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中,查、帮、促相结合,优服务、严监管。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做到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建议,对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及个人也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责任及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和政纪处分。
通过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食品、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等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及
时调整、强化、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从整体上提升学校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金兰镇教育管理中心
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付万祥、陈贤
成 员:各校(园)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严防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和促进学生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教育管理中心、学校积极配合卫生及上级相关部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将学校的卫生工作 纳入学校的考核。
各学校及幼儿园要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努力改善学校的卫生环境及教学卫生条件。
(二)各学校(园)要根据局的安排部署和各级卫生监督所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卫生管-理-员要做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
(三)密切配合加强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
1.加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
把学校(园)作为作为传染病、常见病防控重点,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常见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学校建立晨检制度,对学生因病缺勤进行追查及病愈返校登记,着力解决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的健康。
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管理工作,学校除桶装水、开水、学生自备用水外不得提供其他用水。
3.按标准加强学校卫生条件的落实,
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切实加强校舍、教学、生活、设施的建设。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加强学校卫生应急体制机制的建设,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合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基本条件等监管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演验,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5.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覆盖镇全部学校,每期监督检查一次,针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帮助学校整改完善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对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及早发现和解决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将进行通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2015年4月5日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为切实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和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根据《右江区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城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xxx任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职责
1、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管理程序,审核上报资料,监督管理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
2、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区
卫生监督局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在工作中或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或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并协助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监督所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院
2012年1月
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篇三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师幼身体健康,确保我园安全有序开学。经x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开学工作,快速掌握教职工和幼儿可能的感染现状,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中大班幼儿:
xx月xx日:大班幼儿8:30入园,中班9:30入园(第一次检测)
xx月xx日:大班幼儿8:30入园,中班9:30入园(第二次检测)
小班、中班新生幼儿:
xx月xx日:上午8:30xx——xx号的幼儿家长带领到园内做核酸。上午9:30xx号以后的幼儿家长带领到园内做核酸。
xx月xx日:检测时间同上(第二次检测)
x县实验幼儿园南院操场
请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检测,所有参检师生进入园门前须正确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手消,通道内保持2米以上间隔,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候检,遵守幼儿园管理要求。
请所有参检幼儿必须携带打印纸质市民码,参加检测。
请严格遵守现场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引,家长送完孩子迅速离开。
核酸检测费用免费。
检测之前幼儿在检测通道等候,通道老师和本班教师按顺序组织幼儿排队待检,家长不许进校园。幼儿携带市民码,戴好口罩,保持2米以上间隔,孩子交给老师后,迅速离开。
xx月xx日、4日上午8:30,1——16号幼儿到园内做核酸,熟悉幼儿园环境;9:30,xx号以后的幼儿到园内做核酸,熟悉幼儿园环境。检测之前幼儿和家长在检测通道等候,携带市民码,戴好口罩,保持2米以上间隔,检测顺序按随检随走执行,全程听从引导教师指引有序参加核酸检测。
因自身原因不能到园进行核酸检测的幼儿,需要在xx月xx日开学当天持纸质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证明方能入校。
小班报名新生xx月xx日、xx月xx日因自身原因不能到园进行核酸检测的幼儿,需要在xx月xx日开学当天持纸质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阴性证明方能入园。
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篇四
记忆和传播。
1.背景分析:此次展会为国家经贸部主办,并且xxx亲临指导,各种媒体也会争相报道,都为我们邮政的宣传推广有很大帮助,以此造势来推广数据库营销和强大的物流速递平台。
2.展会人员分析:
a 政府领导:包括xxx、经贸部、省市领导等。
b 参展外企:参加展会的国外中小型企业,以日本为主(约xx家),覆盖东南亚国家及周边地区,参展目的是进驻或扩大中国市场。但他们对于中国市场的了解有限,对渠道及消费者的认识模糊,向他们宣传数据库信息,有很大的潜在市场。
c 参展国内企业:参加展会的国内企业,他们对渠道的开发不完全,为了提高自身品牌的知名度,并通过展示产品以增加市场占有率,为了扩大市场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他们对数据信息的需求很大。
是为了寻找并购买产品服务,一些是为了推广自身产品服务而前来收集数据资料。他们对市场的数据信息掌握不够,有很大的市场需求。
e 观展个体:个体消费者,或为了购买产品或为了看看热闹,他们多数对邮政的思维很传统(邮政只是邮递服务)。
f 各大媒体:以省内媒体为主,跟踪报道这一盛会。
1.吸引人气和媒体关注,以传播企业文化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2.传递企业的数据库(主)及物流速递服务信息,推广企业强大的数据库营销平台,吸引优质客户以赢得更大的市场。
1.在展会的进出口都放置一邮政汽车模型(充气式或其他方式),将本次展会的广告语、活动信息、礼品信息、数据库推广等基本信息传递给参展或观展人员,提前引起商家的注意并有指引效果。
连接,分别在两连接处设有上下楼梯,在长城前方设置2面大鼓,长城以印有邮政logo的青砖组成(不管记者媒体在何角度,都可以清晰的看到邮政的标志,尤其式总理参观时,背景始终都是邮政的标识)。
以烽火台和长城为背景,首先体现了信息传递的历史悠久,自古以来,烽火就代表着信息的传递,即表明了邮政行业的业务性质,也说明了我们邮政的企业文化源远流长;其次,商场如战场,烽火台是信息传递的载体,和长城都是战争的象征,依此为背景也象征着在这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邮政始终传递着最前沿的市场信息,为您 “攻城掠地”奠下基础;同时,烽火台和长城都是中国古代文化的象征,就像我们邮政一样,继承着中国的本土文化,屹立在世界之林的东方。以长城将烽火台相连,也暗示了邮政作为强大的数据库平台,将客户与消费者准确相连。
11185的女性工作人员10名,一边为ems的男性工作人员20名),他们现场的工作模拟,更直观的将抽象的服务展现在人们眼前;烽火台上各有一名手持大旗(印有logo等)的战士,他们身穿秦时的金色铠甲立于长城之巅,每当烽烟传信时便手摇大旗,向对面传递信息,暗喻邮政以信息、数据库为载体,以“大秦的铁骑让您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
* 当长城前方的两面鼓响时,烽火台上烽烟起、信息传,烽火台上20名ems工作人员迅速拿起邮政速递大箱子(或邮政车模),到会展全场跑一圈并派发传单,以“稳、快、准”的效率完成活动任务,即将抽象化的邮政服务展现在人们面前,又可以传递邮政的服务信息(以数据库为主)、吸引人们对邮政的关注,同时还可以体现邮政全速、精准的服务;与此同时,另一侧的10名11185的服务人员开始解答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形象化、公开化的展示了邮政的服务,体现邮政“全心服务”的理念。
上广告语“你要找买家吗?你要找卖家吗?邮政帮您!”;在长城外侧墙壁配有多媒体宣传企业信息。这些都可以远距离传播企业及数据库信息,吸引人们的关注,从而提高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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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外事监督工作计划方案篇五
关于印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区)烟草专卖局,西铁烟草专卖分局:
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05]377号)、《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局。
陕西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实施细则(试行)
一、省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处长、处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处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省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处长、副处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处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处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处长(副处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处长(副处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处长(副处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处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处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1、登记上报问题。内勤员根据市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市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副处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处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4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启动核查流程。内管科对信息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在内管信息系统按照程序设臵下达核查任务。重大案情和上级局交办案件按照1.1程序执行。
2、核查调查。需要委派市级局核查的转交市级局调查,需要省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5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处长、处长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
3、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将《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工作表》抄送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4、存档备查。省级局卷烟营销管理部门及时将反馈意见报送内管部门,监管员将案件核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 2.1工作报告 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10日前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全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以及上月真烟案件查处情况。
上报程序:每月7日前内管科长对全省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副处长、处长审核后,每月10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全省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报告方式:每半年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
上报程序:内管科长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处长草拟工作总结,报处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各级局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以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定期检查
每年对全省各市级局及辖区行业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卖内管全面检查。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内管处根据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省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全省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市级局。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4检查内容
1、市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是:商业企业卷烟经营购进环节中的按合同购进、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入库等,卷烟营销环节中的货源分配、卷烟打码、落到销售、卷烟销售大户管理、直营店管理、客户信息与许可证信息等;商业企业烟叶生产经营中的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使用、资金结算、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苗发放、合同变更、收购运输等;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原辅材料购进、储存、调拨、使用,卷烟交易合同的执行、到货确认等;烟叶复烤企业生产卷烟中的按委托加工合同、协议调入原烟、投料加工、产成品发运等环节的规范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和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省局每年要对各商业企业卷烟打码到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码销售卷烟及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
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进行。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省局组织相关市、县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4.2检查对象
各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4.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预警汇总分析及筛选
每月省局要对市级局的预警处理工作进行分析汇总,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同时要对专卖内管信息系统产生的预警进行一次筛选,重点查找卷烟及烟叶生产经营方面不规范问题的线索,组织进行查处。
2.6对查扣非法真品卷烟分析汇总核查
每月省局要对全省查扣的非法真品卷烟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具体的品牌、数量及条码等信息发回卷烟流出地的市级局。市级局要根据省局反馈的条码信息,查找出相应异常订单,确定为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2.7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7.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与执法资格认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7.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2、烟草专卖管理技能鉴定培训教材。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7.3流程说明
1、副处长根据省局培训计划安排拟定培训方案报处长审核。
2、处长审核后报副局长(局长)审批。
3、领导审批后,会同培训中心下发培训通知、整理培训资料、安排布臵会场等,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8联席会议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8.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全省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8.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年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处室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9工作考核
2.9.1考核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考核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开展。
2.9.2考核内容
1、市级局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和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情况。
4、市级局专卖内管自查情况,真品卷烟案件调查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调查上报情况,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5、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上月工作安排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报告情况,痕迹化资料收集保存情况。
6、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3.同级监管 3.1监管主体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3.2监管对象
省局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3.3工作内容
3.3.1生产经营数据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将卷烟生产计划、各生产点具体排产的品牌、规格、数量以及合作生产的具体品牌规格数量等材料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营销部门每季度末要将在各地开展促销活动的方案、报批资料,促销用烟的采购、领用单据报表以及开具的准运证、携带证等资料整理备查。
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每半年将生产经营数据和资料汇总整理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对收集到的业务资料要进行核对分析,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组织进行调查。
3.3.2内控制度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制定的规范经营有关制度、文件、规定等,印发后5日内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内控制度备案尽量采用电子版传送。专卖内管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3.3监督检查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卖内管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资料在省局内管处备案。
1、除省局每年的定期检查外,省局每半年要组织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局对工业企业烟草专卖品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按照市级局落实细则2.5.2规定执行。
2、省局每半年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卷烟营销部门进行一次卷烟促销专项检查。检查卷烟工业企业在各地开展促销的方案是否得到审批,是否存在超审批时间、超范围、超地域开展促销活动,是否直接以烟向零售户开展宣传促销等情况。
3.3.4监督报废专卖品销毁处理
省局监督各企业建立报废专卖品台账,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报废专卖品数量详细登记,妥善保管,严禁擅自销售给行业外企业和个人,严防流入制假窝点。
省局督导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对企业销毁报废专卖品实行全程监管,填写监销记录,并做好报废烟机设备的监销工作。
4.档案管理(市级局、县级局参照执行)4.1存档内容
专卖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涉及的文件、纸质资料、电子文档、视听资料等。
1、国家局、省局制定下发的内管工作规范文件、制度等。
2、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件、报告、报表。
3、行业内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
4、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办结以及内管培训资料。
5、烟叶生产经营计划落实、种植、收购、调拨、销售等资料。
6、工业企业专卖品购臵、调拨、使用、加工、大修等资料。
7、商业企业卷烟购进计划、库存、打扫码销售、电访配送等资料。
8、专卖品报废保管台帐、报废审批及销毁资料。
9、专卖品生产经营数据核查痕迹化资料、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重大事项及问题查办资料。
10、市级局上报两烟生产经营内管工作情况等。
11、对监管中产生的预警、排查出的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要在专卖内管信息系统统一进行存储管理。
12、其它涉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资料。4.2工作流程
档案上报或备案-收集-整理-编号-编目-送阅-存档-提出借阅申请-借阅审批-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档案-审查归还档案-归档-到期处理报告-审核审批-到期处理。
4.3工作要求
1、存档资料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内管监督岗位人员提供,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并分别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和视听资料保存,内管科长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后、将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编号。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内管存档资料要有专门的存放场所和设备,档案管理员对存档的资料要进行登记,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交接移送工作后,方可离岗。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有关人员借阅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时、须由内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登记借阅手续。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
5、档案资料归还时,接收人员要检查档案、保证材料完整无损,借阅人应当在归还时在借阅表上登记归还时间并签字确认。
6、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的保存日期在保存期满后、经内管负责人审核副局长审批,移交相关部门或销毁。
二、市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科长、科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科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市级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科长、副科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科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科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科长(副科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科长(副科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科长(副科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科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科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3处理县级局上报问题工作程序
1、登记上报问题。内勤员根据县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县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副科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科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系统预警处理工作程序
1、发现预警启动流程。监管员每天登陆内管信息系统,及时排查筛选预警,并启动预警调查流程,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调查。内管副科长根据预警情况在《监管日志》里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科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指定卷烟、烟叶或工业监管员按照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3、呈报审批。涉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和由县局调查的报副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将预警转至市局相关业务部门或者县局进行调查,若未通过则由科长组织重新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5、整理归档。监管员填写《监管日志》,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1个工作日完成。
1.5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登记备案。专卖稽查员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要情况和涉案卷烟条码信息移交本级专卖内管部门内管员。
2、分类上报。内管员逐案逐条登记涉案卷烟条码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后48小时内上报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并通过mis系统报国家局。
3、启动核查流程。内管副科长对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省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需要委派县级局核查的转交县级局调查,需要市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科长审核。
4、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真烟案件核查调查情况抄送同级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5、存档备查。市级局卷烟营销部门内管员根据提供的真烟案件信息,3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送市级局内管部门卷烟监管员,卷烟监管员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存档备查。
1.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工作程序
1、大户审核及备案。各市级局(公司)要建立卷烟零售大户基本档案,卷烟零售大户发生变动5日内要在专卖内管系统备案。
2、组织核查。市级局每月从内管系统随机抽取30%以上大户,组织县级局入户核查,每季度辖区大户核查率100%。市局对各县局大户核查情况进行跟踪,抽查县局大户监管情况。
3、填写调查结论。入户核查结束后,填写调查结论,对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科长、科长审核,3个工作日内核查结束。
4、反馈调查情况。内管部门每月将大户核查情况书面告知营销部门,反馈相关信息,提出工作建议。营销部门要根据专卖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大户管理。
5、上报核查结果。每月要将大户核查情况通过月自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每月5日前上报。
6、整理资料。内管员每月要将大户监管情况痕迹化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
2.定期工作 2.1工作报告 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5日前向省局内管处上报全市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上报程序:每月3日前内管副科长对全市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科长审核后,每月5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省局专卖内管处,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辖区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报告方式:每半年向省局内管处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以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2.2定期检查
每季度对辖区内行业内部“两烟”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专卖内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检查采取分期分批实施,确保每半年所有单位检查一次。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内管科根据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市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省局内管处,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县级局。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4检查内容
1、县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和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到货确认及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每月5日前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会同营销、物流部门组织对上月卷烟到货确认情况及卷烟打码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核对卷烟到货确认情况、销售配送情况和打码情况,严肃查处不按规定做到货确认及无码销售卷烟、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底稿和检查报告存档备查,相关检查情况在月报告中一并上报省局内管处。
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按照省局安排,组织相关县级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4.2检查对象
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4.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卷烟工业企业专项检查 2.5.1备案报表核查
在省局的组织下,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每半年对生产点报送备案的报表进行一次核查,从单据和实物两方面核对卷烟产量与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是否一致,成品卷烟入库量和打码量是否一致,出库量和扫码量是否一致,样品烟试制烟是否打码,原辅材料耗用是否与产量吻合,实地检查成品库库存卷烟,落实是否存在无码生产、无码备货问题。
2.5.2专卖品运输情况检查 在省局的组织下,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每半年对烟草专卖品运输情况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执行工商交易合同数量之外的出库卷烟的流向、运输渠道、准运证及携带证开具情况,落实是否存在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无证运输、无证携带或违规邮寄的问题。
在省局的组织下,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各工业企业(生产点)所在地的市级局对卷烟工业企业无准运证运输卷烟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一经查实,按照无证运输进行处理。
以上两项检查可合并进行。2.6下达核查任务
市局内管部门每月通过内管信息系统向县级局内管部门下发当月卷烟、烟叶入户核查任务及要求。
2.6.1核查重点(1)卷烟方面:
上级交办的卷烟核查任务;内管信息系统高频预警户;特殊应急用烟指定销售和实际消费户;涉嫌真品卷烟案件串标户;举报投诉户;卷烟市场重点监控户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各市级局要分析排查异常品牌、异常订单的情况,提出预警。对于月销量超过上月销量50%以上、单日销量占月销量15%以上的品牌卷烟,要提出预警、确定为异常品牌;对于零售户单次订购卷烟数量超过前3个订货周期平均数的200%的,月订购卷烟数量超过上月量200%的,单次订购卷烟均价超过3个订货周期均价200%的,要提出预警、确定为异常订单。以上异常情况经筛选后下达县级局调查。
(2)烟叶方面:
上级交办的烟叶核查任务;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预警户;种子移栽异常户;种植面积超大户;烟叶收购异常户;涉嫌烟叶案件户;举报投诉户;重点违法监控户以及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市级局要对烟叶收购日常监管从以下方面设臵预警,及时发现内部违法违规线索,直接组织或交由县级局进行调查核实。需要交由县级局调查核实的线索,市级局要在线索排查出的当天分发,县级局负责在收到线索后1周内查明并上报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向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说明情况。
烟叶单产:对烟叶收购过程中或履行完成合同后,单产超过200公斤的烟农,提出预警。
2.6.2下发流程
市级局内管员每月初根据核查内容,按每个(区)县逐月抽取卷烟零售户20户(需含辖区卷烟销售大户、卷烟直营店);烟叶种植、收购期间每个(区)县分别抽取烟叶种植户20户(涵盖重点乡镇、重点村以及大、中、小户)的比例和原则,确定拟下达任务(烟叶种植、收购入户核查与专项检查合并进行),经内管副科长审核后,通过专卖内管信息系统向各(区)县下发核查任务。
2.6.3核查要求
1、下发核查任务必须要有针对性和时限性,坚持科学规范,合理安排,核查必须逐月开展,烟叶核查可按生产经营时段进行。
2、入户核查时必须下发核查函,明确核查对象,核查内容和核查期限,下发核查任务可以根据内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时间调整,核查下发通过专卖内管信息系统平台进行。
3、督促区县级内管部门如实汇报卷烟入户核查情况,并对入户核查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确保核查结果真实有效。如有可疑或重大案件,由市局直接实际核查。
4、核查和上报中发现的内部违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对核查对象的相关结果和资料,由内管员负责保存。2.7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7.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7.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2、烟草专卖管理技能鉴定培训教材。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7.3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8联席会议
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8.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8.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2.9工作考核
市级局每半年对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2.9.1考核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考核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开展。
2.9.2考核内容
1、县级局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和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情况。
4、县级局专卖内管自查情况,真品卷烟案件调查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调查上报情况,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5、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上月工作安排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报告情况,痕迹化资料收集保存情况。
6、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3.同级监管 3.1监管主体
各市级烟草专卖局负责对辖区内行业内部企业及所属业务部门实施管理监督。各市级局可视情况向其辖区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派驻专卖内管驻厂组(员),专卖内管驻厂组(员)由派出市级局负责管理。对烟叶复烤企业,所在市级局必须派驻专卖内管驻厂组(员)。
3.2监管对象
1、辖区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所属业务部门。
2、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直接对市级烟草公司卷烟营销、物流配送、烟叶生产经营、直营店以及行业内经营卷烟的三产公司等实施监督管理。
3、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专卖驻厂组对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所属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4、西安市局负责对陕西卷烟材料厂、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陕西金叶滤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咸阳市局负责对咸阳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安康市局负责对旬阳卷烟分厂、旬阳烟叶复烤厂实施监督管理;宝鸡市局负责对宝鸡卷烟分厂、陕西好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延安市局负责对延安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渭南市局负责对澄城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汉中市局负责对汉中卷烟分厂实施监督管理。
对烟叶复烤企业的监管由所在地市级局根据国烟办2008[72号]文件和内管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监管办法,并在省局内管部门备案。
3.3工作内容
3.3.1生产经营数据备案
每月5日前,市级烟草公司各生产经营业务部门专卖内管员负责将上月该部门有关上级计划下达、合同签订执行、生产组织开展、专卖品购销存、打码扫码、准运证办理及到货确认、罚没专卖品处理、报废专卖品销毁等业务自查情况进行分类、比对、整理后,由部门分管内管工作或规范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每月5日前,除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其整顿规范部门牵头,收集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自查情况,向所在市级局内管部门或驻厂组报送备案。卷烟工业企业各分厂(生产点)要整理好上月生产计划报表、机台产量报表、码段使用报表、成品库卷烟入库报表、原辅材料耗用量报表等材料,向所在市级局内管部门或驻厂组报送备案。专卖内管部门要和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结合企业实际,依托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共同研究制定生产经营数据自查工作表格,专卖内管信息系统能够自动抽取的生产经营数据不需要备案,信息系统不能直接备案的生产经营数据以电子版保存传递存档。
3.3.2内控制度备案
各企业及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的规范经营有关制度、文件、规定等,印发后5日内送专卖内管部门备案。内控制度备案尽量利用oa办公系统或电子信息传送。
专卖内管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组织相关专卖人员学习了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3.3数据核对分析
专卖内管部门对收集到的各企业及相关部门报送的业务自查情况要在每月15日前进行核对分析。卷烟监管员负责核对、分析卷烟经营部门自查情况,烟叶监管员负责核对烟叶生产经营部门自查情况,工业监管员负责核对市级烟草公司外行业内部各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情况。
核对分析要对照专卖内管信息系统数据、准运证管理系统数据以及专卖内管信息系统预警产生处理情况,发现数据差异的要查明原因。各专卖内管监管员将核对分析结果形成文字经副科长审核后存档保存。
3.3.4抽查检查 专卖内管监管员每月要进行一次以上卷烟访销配送情况抽查,查看货源分配策略及执行情况,抽查配送卷烟落地入户情况。各市级局每月要完成对直营店、卷烟销售大户、重点监管户以及烟叶种植户等相关核查任务。核查任务原则上由专卖稽查员承担,对核查结果存在疑议或重大核查任务由内管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及稽查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
3.3.5监督报废专卖品销毁处理
各企业要建立报废专卖品台账,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报废专卖品数量详细登记,妥善保管,严禁擅自销售给行业外企业和个人,严防流入制假窝点。
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或专卖驻厂组每月要对定点存放报废专卖品的库存进行一次以上检查。
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对企业销毁报废专卖品要实行全程监管,并填写监销记录,协助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做好报废烟机设备的监销工作。
3.4异常情况核实处理程序 3.4.1流程描述
1、实施监管。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实施同级监管工作。
2、发现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通过资料查看、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同级监管中的异常情况。
3、确认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分别通过信息系统或者业务经营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卷烟购进、销售、配送等环节,按照确定的条件进行查询、分析、对比,确认异常情况。
4、描述异常情况。内管副科长和卷烟监管员、烟叶监管员分别根据确认的异常情况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表》,对异常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和分析,提出由谁来调查、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
5、提出调查意见。内管副科长根据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调查意见。
6、审核。内管科长审核提出的调查意见。
7、组织开展调查。内管科长组织开展异常情况调查。
8、实施调查。由异常情况涉及的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
9、得出调查结论。内管副科长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的描述得出调查结论,判断是正常、违规还是违法。
10、提出处理意见。内管科长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市局副局长进行审核。
11、实施整改。内管副科长负责组织进行整改工作。
12、存档。档案管理员负责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3.4.2相关记录
1、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底稿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表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函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
5、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整改通知书
6、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台账
7、内部专卖管理同级监管检查表
4.档案管理(参照省级局部分)
三、县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股长、股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股长对任务进行分析,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股长、副股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副股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股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股长(副股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股长(副股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股长(副股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股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股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系统预警处理工作程序
1、发现预警启动流程。监管员每天登陆内管信息系统,及时排查筛选预警,并启动预警调查流程,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调查。内管副股长根据预警情况在《监管日志》里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股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指定卷烟、烟叶监管员按照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3、呈报审批。报副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将预警转至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调查,若未通过则由股长组织重新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1、登记备案。专卖稽查员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要情况和涉案卷烟条码信息移交本级专卖内管部门内管员。
2、分类上报。内管员逐案逐条登记涉案卷烟条码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后48小时内上报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并通过mis系统报国家局。
3、启动核查流程。内管副股长对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调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股长审核。
4、复核分送。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真烟案件核查调查情况抄送同级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5、存档备查。卷烟营销部门内管员根据提供的真烟案件信息,3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送内管部门卷烟监管员,卷烟监管员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 2.1工作报告 2.1.1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3日前向市局内管科上报全县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上报程序:每月3日前副股长对全县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股长审核,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后,每月3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市局专卖内管科(处),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2年报
报告方式:每半年向市级局内管科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
上报程序:内管员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股长草拟工作总结,报股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市局内管科,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以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按照省、市局安排,组织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2.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2.2.2检查对象
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2.2.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3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3.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3.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2、烟草专卖管理技能鉴定培训教材。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2.3.3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4联席会议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4.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市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2.4.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月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县局内管部门每月对卷烟销售大户、辖区卷烟直营店进行入户实地核查。烟叶种植县(区)内管部门在烟叶种植、收购阶段分别对烟叶种植户进行入户实地核查。
2.5.1核查内容
(1)卷烟方面:上级交办的卷烟核查任务;卷烟配送100%落地、落户情况;特殊应急用烟指定销售情况;高价位卷烟销售情况;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2)烟叶方面:上级交办的烟叶核查任务;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情况;育苗移栽情况;种植面积落实情况;烟叶收购情况;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
2.5.2核查流程
1、内管股长每月初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核查内容,组织内管员、专管员进行入户核查。
2、内管员准备相关资料,包括零售户类别、订货方式、所处商圈、是否曾有卷烟外流其他商户。
3、内管员、专管员入户进行实地调查其经营状况、卷烟库存等需要调查的内容。
2.5.3核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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