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通讯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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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通讯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04 21:05:25     小编:纸韵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论文通讯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吕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新标准和要求,对现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整理,突出准确核实干部档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对所有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在达到中组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档案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实施范围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现职干部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47号)要求,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对干部档案材料短缺的,要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xx】39号)要求限时补充完善。还要注重把那些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材料及时收集归档。二是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未认定的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晋组通【20xx】12号)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吕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身份”审核认定表》,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有关依据,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三是按照中组部新的标准对各单位所属干部档案进行一次规范化整理。

四、审核要求

1、对每卷干部档案都要逐项逐页认真核对,做到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填写规范,分类准确。

2、缺少的干部档案材料应全部收集归档,确实难以收集补充又没有材料可以替代并且不能重新制作的,需由材料形成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干部档案。

3、整理装订必须严格标准,统一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档案卷夹(具体按晋组通字【20xx】2号文件执行)。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案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的要求,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审核整理。

5、档案目录统一用excel表格打印。

五、时间安排

20xx年1月至2月,制定方案并安排部署;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具体审核整理;20xx年7月,各单位自查总结,上报吕梁市委组织部;20xx年8月至9月,吕梁市委组织部检查;20xx年10月,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和干部身份的认定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乔云(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杨有毅(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郁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曜(市教育局局长)

顾永寿(市人才市场主任)

成员:董纪先(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科科长)

王宇平(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晓霞(市人才市场副主任)

任建东(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各单位管档人员

各管档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切实维护档案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对干部档案要逐项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和主要领导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档案人员不能评为称职。对不按政策认定“三个时间”和“干部身份”,档案材料造假,内容涂改不予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晋组通字【20xx】38号文件精神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此次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强化落实。市委组织部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不合格,并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档案审核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论文通讯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xx〕4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寇武江

副组长:周保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周耀霞担任,办公室成员:杨光、刘凯、高翔、赵淑徽。

二、审核范围和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档案;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局领导作动员讲话,传达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登记阶段(20xx年4月11日-6月30日)

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逐卷逐页审核档案,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核登记工作。

(三)调查核实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四)组织认定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五)问题处理阶段(20xx年9月1日一9月20日)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六)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增强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论文通讯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篇三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环境建筑论文-建筑论文——文章均为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是建筑建设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之一。加强对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工作,是确保建筑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保障,能够对工程建筑成本进行有效地控制,提高建筑工程的效益,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方法及要点,对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策略,最后阐述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意义。

1.1 全面审查法 按照全部施工图的要求,结合预算定额分项工程中的工程子项逐项全面进行审核。适用于建筑工程规模较小、结构简单、施工工艺单一的工程。全面审查法的特点是全面、细致、质量高,但其工作量大、耗费人力时间。

1.2 重点抽查法 集中力量细审一份预算或编制一份预算,作为此种标准图纸的标准预算,重点对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的部分进行审查。重点抽查法审核的重点一般是工程量大或者造价较高的各种工程,时间短、效果好,但只适应按标准图纸设计的工程,适用范围较小。

1.3 利用经验或手册审查法 把工程常用的构件、配件部分计算出工程量,套上单价,再编制成手册,利用手册进行审查,或根据平时的经验积累等进行审核,简化预结算审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1.4 筛选审核法 将工程集合在一起得到大量数据,然后得出单价以及单位面积工程量等不同的数值,并将其作为工程量以及工程造价的基本指标,然后进行筛选,如果分部工程的实际情况与基本指标存在较大差异,那么需要对其进行调整。此方法便于工作人员快速掌握,审核速度快。

1.5 分组计算审查法 把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组,并把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编为一组,审计计算同一组中的某一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之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基础的关系,以此判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最大的好处就是节约了预结算的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保证了审计质量[1]。

1.6 对比审查法 当工程条件相同时,用已完成工程的预算或已过审查修正的工程预算对比审查拟建工程的同类工程预算。

1.7 分解对比审查法 指采用标准施工图或复用施工图的单位工程,在一个地区或地段,其预算造价基本相近,但其中某些项目之间的施工条件和材料耗用等不同产生差异,将差异部分项目费用分解出来进行对比分析,确定预结算准确率。这种方法准确率较高,审查速度快。

1.8 综合对比分析法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比,对项目的不同部分采取不同的结算审查方法。

2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要点

2.1 熟悉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时,首先必须要了解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造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此确定预结算审核的重点 2.2 工程量审核 在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过程中工程量是一个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是提高建筑工程合理性的首要条件。工程量审核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计价的正确性,决定着工程造价的高低。在进行预结算审核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做好对工程量的分析,保证工程每一个环节都真实合理,必要时现场要对实际工程量进行复核,以现场实际测量取得的数据为依据。

2.3 工程范围审核 工程范围为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提供准确地界限,全面验证和确认所有项目范围定义给出项目工作范围的“充分必要性”,确保所有项目范围实施结果符合项目范围管理的要求,避免由于工程范围划分不清,从而影响审核工作的顺利完成。其中工程范围审核常用的项目工作分解结构核检表要保证项目目标各项成果描述是否清楚、明确,层次划分是否与项目目标层次的划分表述一致。

是否一致,对换算的定额单价审核要弄清楚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中的部分还是全部,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都正确。结合工程项目合同书中的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对工程费用作出严格审核,划分限制范围和计算范围,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严谨性[2]。

2.5 费用计算审核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计价标准中费用计算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严格按照各个专业项目的计价标准进行计费,是保证预结算准确有效地前提和保障。要结合实际上下浮动情况,参考有关招标书和相关文件合同进行确定。

3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造价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对工程施工具体情况比较模糊,对施工材料价格的不了解,具体工程设计方案也不清晰。审核人员的审核方法和水平都有待提高。在预结算的审核过程中,由于审核方法的不合理,经常出现错误的计算。加上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出现,工程造价项目复杂多样,时刻处于变化的状态,增加了审核人员的工作范围,降低了审核预结算的准确度。审核人员的专业素养较低导致一些虚报工程量问题的出现,把未施工的项目列入结算范围内,重复性计算工程量,部分施工单位弄虚作假,为了自己的利益作出一些虚假内容。

管理体系。一些工程项目为节省项目资金,大量压缩管理人员数量,使得审核管理组织难以建立起来,管理制度难以得到落实和改善。预结算核算管理中分工不明确,部分各自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缺乏有效地交流和协作,导致重复性工作,浪费人力物力,使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对工程材料的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材料的浪费和丢失,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效益和质量[3]。

3.3 图纸设计存在问题 图纸设计是整个工程施工的重要基础,也是预结算审核工作顺利展开的基本。有许多工程企业还并未认识到其重要性,对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和工程竣工图纸设计混为一谈,使得审核工作难以进行。

4 提升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准确度的策略

4.1 合理科学的对造价进行审核 在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过程中,合理科学的审核方法是提高审核精确度的重要保障。要根据实际工程项目选择合适的审核方法,结合项目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分析,多方位掌握经济市场变化动态,适时调整审核方法。完善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流程,在审核前期确定好相应的流程和目标,明确方法及具体内容,尽可能多的收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资料。加大计算机技术的使用,通过计算机进行精确的计算,减少工作人员的失误。

按照委托方和相关实际情况去协调处理审核工作。对审核人员进行定期知识技术培训,开展相关专业知识讲座,强化工作人员市场理念,提升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对审核管理机制加强规范力度,保证审核人员受到相应的制度监管,严格按照审核管理制度工作,避免出现各类风险问题和工作误差。建立一支有实践经验具有专业知识的审核队伍,完善奖惩制度,调动预结算审核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预结算审核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沟通,提升其合作意识,使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4]。

4.3 加大对工程的审核力度 工程量是工程造价最基本内容,工程量的真实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准确度。严格执行审核过程中的相关制度,保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把控好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严格遵守合同内容,落实每一项工程费用支出,依据材料认真审核,避免重复计算或者漏算现象的发生。要重视图纸设计的审核,仔细考察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确保图纸设计与施工现场保持一致,全面规范工程造价审核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5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意义 5.1 保证投资规模与工程所需成本差异最小 通过预结算审核保证预算编制的高质量,保证该工程建设项目在预定的投资规模内,保证其投资规模和工程实际所需成本之间的差异减到最小。通过参照工程的相关数据,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和审核,控制工程的造价并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达到对建筑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保证审核工作能够高效、快速地完成。

5.2 有利于投资资金的高效利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针对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控制投资资金,促进工程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资源的充分合理、高效利用,避免不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浪费,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支出。完善一些关于预结算审核的管理制度,更好地开展审核工作,有助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的提高。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最终实现企业的最大化经济效益。

5.3 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增进部门之间配合力度 通过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工作,使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有利于提升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意识,加强项目企业内部的高效工作氛围,提高对审核的重视程度,能够及时发现风险以及潜在的经营问题。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审核业务素质和自身素养,加强审核人员整体素质水平,提高建筑工程预结算审核质量水平,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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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总而言之,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建筑工程数量的不断增加,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也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但只要从问题的源头解决,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不断完善和改进预结算审核工作方法,提高审核人员工作能力,积累经验,掌握审核工作技巧,保证预结算审核工作的准确度和有效性。就能够避免工程中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合理有效地降低建筑工程造价成本,推动建筑业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绿色建筑论文

建筑电气论文

建筑工程技术论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论文

论文通讯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篇四

干部档案管理和利用是企业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有干部档案专项审核

工作方案

,欢迎参阅。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xx〕4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寇武江

副组长:周保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人事教育处处长周耀霞担任,办公室成员:杨光、刘凯、高翔、赵淑徽。

二、审核范围和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的档案;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4月10日)

召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局领导作动员讲话,传达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二)审核登记阶段(20xx年4月11日-6月30日)

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逐卷逐页审核档案,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审核登记工作。

(三)调查核实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31日)

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四)组织认定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五)问题处理阶段(20xx年9月1日一9月20日)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六)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

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增强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和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肃工作纪律。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吕梁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的新标准和要求,对现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整理,突出准确核实干部档案信息,全面收集整理干部档案所缺材料,对所有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在达到中组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档案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实施范围为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才市场管理的现职干部人事档案。

三、审核内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xx】47号)要求,这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是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填写是否规范,档案内容是否客观、真实。对干部档案材料短缺的,要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xx】39号)要求限时补充完善。还要注重把那些体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材料及时收集归档。二是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未认定的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晋组通【20xx】12号)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三个时间”审核认定表》。同时按照省委组织部、吕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身份”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干部身份”审核认定表》,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或有关依据,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三是按照中组部新的标准对各单位所属干部档案进行一次规范化整理。

四、审核要求

1、对每卷干部档案都要逐项逐页认真核对,做到档案材料齐全真实,填写规范,分类准确。

2、缺少的干部档案材料应全部收集归档,确实难以收集补充又没有材料可以替代并且不能重新制作的,需由材料形成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并加盖公章后归入本人干部档案。

3、整理装订必须严格标准,统一使用中组部推荐的档案卷夹(具体按晋组通字【20xx】2号文件执行)。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案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的要求,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审核整理。

5、档案目录统一用excel表格打印。

五、时间安排

20xx年1月至2月,制定方案并安排部署;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具体审核整理;20xx年7月,各单位自查总结,上报吕梁市委组织部;20xx年8月至9月,吕梁市委组织部检查;20xx年10月,省委组织部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为了切实搞好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和干部身份的认定工作,我市专门成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乔云(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杨有毅(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郁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曜(市教育局局长)

顾永寿(市人才市场主任)

成员:董纪先(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科科长)

王宇平(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晓霞(市人才市场副主任)

任建东(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各单位管档人员

各管档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协调档案审核整理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切实维护档案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2、坚持标准,认真审核。在审核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组部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以及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定要求,对干部档案要逐项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无误。对审核出的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意见;对档案中缺少的主要材料要逐一登记,并补充收集归档;对档案中涉及的干部出生时间、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或有涂改现象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认,确保档案中的信息真实可靠。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和主要领导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分管领导、档案人员不能评为称职。对不按政策认定“三个时间”和“干部身份”,档案材料造假,内容涂改不予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晋组通字【20xx】38号文件精神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此次干部档案审核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检查,强化落实。市委组织部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对不按期完成审核任务的单位,视为干部人事档案不合格,并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档案审核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本所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全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民族、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所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并将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备案。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务必签字确认。

(四)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必须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干部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重新制作、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党支部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的、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予提拔或重用。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九)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保障措施

组长:周建礼

副组长:侯尚军彭佑文吴凌

成员:黄朝俊徐琴陈劲王传礼陈秋萍黄亚军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所办公室。黄朝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丘、李理、王飞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七、有关要求

参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论文通讯审核工作方案 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干部精神,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本所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切实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二、审核范围

全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民族、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审核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所办公室结合实际,制定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并将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备案。

(二)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务必签字确认。

(四)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五)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六)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必须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见附件),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干部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七)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重新制作、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党支部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的、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予提拔或重用。

(八)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九)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六、保障措施

组长:周建礼

副组长:侯尚军彭佑文吴凌

成员:黄朝俊徐琴陈劲王传礼陈秋萍黄亚军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总体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所办公室。黄朝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丘、李理、王飞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

七、有关要求

参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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