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信访化解方案篇一
现将《**乡信访稳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2012年1月20日
**乡党政办公室
2012年1月20日印
为了切实做好全乡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十八大”及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以中央、区、市主要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信访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形成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的良好局面。
强化责任落实,发挥乡、村干部的作用,做到定期排摸与不定期排摸相结合,及时发现矛盾,解决矛盾;点上排摸和线上排摸相结合,做到不漏死角;矛盾化解与稳控工作相结合,确保无越级访等情况的发生。通过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和群众信访行为,建立长期稳定的信访工作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内,把重点人员稳控当地。
(二)夯实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信访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
1、坚持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各村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定期排查,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力协调解决,争取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3、对于一些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和长年上访的缠访户,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乡包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注意其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4、做好敏感时期稳控工作。各责任人要根据敏感时期安排实行一人一策,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就地24小时稳控,坚决把人员稳定在当地,力争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等重大会议期间**乡内无人去京上访和越级集体访、异常访。
5、做好平时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乡、村干部要结合“驻村夜访”活动,通过走访及早发现潜在问题和不稳定因素,主动介入并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建立信访维稳档案,充分发挥村级信访信息员上传下达的作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为维护大陈镇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健全制度,努力做好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
为了确保各类信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须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1、加强值班,确保信访信息畅通。乡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对于各种来访要及时接待,认真询问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同时,要做好各种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努力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对于发生的越级进京、赴区市县上访事件,要严格有关规定迅速行动,立即将上访群众接回并稳控在当地,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接得回,稳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乡村干部要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在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1、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乡村干部在承担岗位工作的同时,对信访维稳工作负有责任,实行包片领导负主要责任,包村干部负重要责任,村干部负直接责任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与乡村干部工资补助直接挂钩,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2、对于因乡村干部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要坚决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信访化解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全乡信访秩序良好,为我乡全面决战决胜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化解以征地拆迁、土地复垦、劳动社保、环境保护、经济纠纷、涉法涉诉、邻里纠纷、民工工资、脱贫攻坚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着力解决相同问题反复告、重复访及越级上访等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工作不力而产生社会炒作和负面舆论事件。
建立信访化解领导小组:
(一)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排查。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发生。全面深入排查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对不稳定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健全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引发人员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隐患,认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排查时务必认真梳理近三年来到县以上单位的上访人,梳理近期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矛盾激化、情绪失控,有可能到县或省市上访群体和个人,尤其是可能实施极端行为的上访群体和个人。从4月1日起,各村实行每周预警零报告制度,各村、各相关单位每周四下午3:00前将本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表报送乡信访办,由孙传林同志负责收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周报表。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遇有突出紧急情况随时电话上报。乡信访办每周汇总信息报送情况,及时报主要领导阅示。
(二)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逐案分析原因,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化解。要充分发挥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社会矛盾大调解综合平台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事要解决、人要稳定。
(三)坚持条块结合,强化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排查化解本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加强条块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疏漏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
(四)坚持源头稳控,积极配合。各村、相关单位要加强本辖区不稳定群体、有滋事苗头的群体和个人进行稳控,防止发生效仿效应制造事端。如发生本村上访人员上访,各村、相关单位要立即派员到场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并做好人员的看护、接离劝访等工作。
四、落实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及相关责任人要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亲自抓,对重要、突出的信访矛盾纠纷要亲自推动解决。各村、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本村、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并加强配合,做到信息联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问题联处。乡信访办要负责协调、组织好实施乡域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指导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为矛盾纠纷处理和重点人员稳控的直接责任人。
(二)强化督查考核。乡信访化解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村、相关单位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重点人员稳控情况、交办积案化解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信访化解情况将纳入今年目标责任管理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细致、问题不解决引发越级上访、集访或个人极端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严格追责问责。
信访化解方案篇三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重点化解那些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县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促进我县全面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信访案件,近年重复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为重点,全面排查信访积案,通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程,对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实行90%以上彻底结案,85%以上息访。
1、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定途径处理信访积案,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管辖机关和机构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管辖外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
2、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认真摸底排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分析形成信访积案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化解方案。要坚决摈弃“先入为主、简单定案”的错误做法,敢于有错必纠。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在坚持依法依规审查、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坚持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经严格审查,对确属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的信访积案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不听劝阻,执意以上访为名滋事、闹事的,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制定方案。
学习传达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场实施,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排查交办,分类化解。
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周密部署,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问题明了。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期限,落实措施,逐案分析,逐一化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力促“案结事了”。在调处过程中,要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个案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隐患问题,要在做好教育、疏导、稳控的同时,主动跟踪劝访、导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发生;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和稳控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和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结案申报,做好总结。
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新重访案件解决和息访罢访情况再进行复查、复核、“回头看”。各单位、村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探索信访工作中一些带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处理重新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村要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情况、主要做法、收获和体会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报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中要化解的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仗、攻坚仗和整体仗。特别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主办和协办等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合力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3、强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落实。对已交办的信访积案,凡信访人再次发生赴省进京重复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绩效,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机制,完善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化解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_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7]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四、方法和步骤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信访化解方案篇五
南溪县政府副县长 彭 云
近年来,南溪县经济快速发展,但随着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各类越访、非访事件给信访工作带来很大压力。2008年以来,南溪县以疑难信访问题为重点,以“诚心、真心、决心、恒心”的“四心”工作方法,以案结事了、息访息诉为根本目的,破解重复信访的疑难杂症,取得明显成效,实现疑难信访案件零增长。
一、用“诚心”体现为民宗旨
群众来访无小事。信访是找上门来的民生问题,“诚心”为民,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群众遇到问题向政府诉求,体现的既是一种盼望,更是一份信任;既是关乎其一家之利的小事,更是和谐干群关系的大事。因此,在信访工作中,党政和部门主要领导对上访者的态度至关重要。
诚心诚意接访。坚持“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相让、一杯热茶相敬”服务,耐心倾听群众陈述,回答群众问题,用关爱融化信访群众心中的怨气,用热情拉近与上访群众的距离。信访的目的是解决诉求,只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真诚地对待信访人,把信访人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对待,带着感情去做信访工作,多与之沟通,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所做的工作,争取信访人的理解与信任,就有了化解信访问题的基础。今年7月,我县刘家镇老上访户钟建友认为上访无望,爬上一建筑工地塔吊。接到消息后,我迅速赶到现场认真倾听了他几年来的上访情况和经历的困难,将其劝下塔吊,赢得了上访人对我的信任,钟建友几次准备到京上访前都给我打电话,被我及时劝阻。同时,加快对案件的复查工作,并先从解决信访人眼前生活困难着手,在多次部门协商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下,目前钟建友的信访问题已基本得到妥善解决。
合情合理办事。深入了解每一件案件,原原本本查看原始档案材料,了解整个案件经过、历史成因、处理结论、目前诉求、现行政策等,增加对整个案件的理性认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对策。在办理重信重访问题时,多数上访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甚至侮骂、攻击工作人员。但我们坚持和上访人说“实惠话”,不“大包大揽”,也不“大扔大撂”;不“隔靴搔痒”,也不“草木皆兵”;既简单明了,又讲究合情合理依法办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以心换心,就能化“访”为情。有这样一个案例很好地说明这一点:2005年我刚任公安局长时,遇大观镇陈立富为其子于1999年被杀,凶手唐林潜逃一案四处上访。接访后,我从信访人的角度,深刻体谅其丧子之痛。在安慰陈立富的同时,组织专案组通过不懈努力,远赴浙江将隐姓埋名6年的唐林抓获归案。同年,唐被依法执行死刑。陈立富在拿到有局长签字和联系电话的《信访告知书》后,激动地说:“我们本来是带着恨、怨来上访告状的,没想到局长没给我摆官架,还了我们全家一个公道!”。
二、用“真心”把握工作主动
群众采取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缠访、闹访等非正常途径上访,其重要原因是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主动,给信访人造成党委、政府没有“真心”为信访人解决问题的感觉,从而使化解工作被动。在工作中,以“真心”换位思考,主动作为,是解决疑难积案的有效措施。要敢于对办访单位问“两个有没有”,即:有没有诚意办访,有没有具体的措施化访。
一是了解案件,吃透案情。县信访联席会议结合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适时组织召开疑难信访案件分析会,通过重新阅卷和听取案件汇报,找准未化解问题主要症结,努力实现案件“四个清楚”。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及时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律师事务所中聘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同志组成“专家组”进行“把脉会诊”,明确解决的政策、尺度和不能解决的原因、理由,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解释口径。这几年在处理涉法信访的问题,我就经常调集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同志参加,收到较好的说服效果。
二是找准症结,掌握意图。疑难信访案件往往涉及多层面的问题,如医疗纠纷、经济纠纷等。这些隐性因素处理妥善与否,将直接影响信访案件办理结果。为此,我们通过与信访人面对面交谈、零距离沟通的方式,及时掌握信访人的真实意图,并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吃透信访人所要追求的目标和结果,使化解工作得到有的放矢。
三是创造条件,抢抓先机。当前,信访诉求大多是民生诉求,关注民生不仅要靠嘴来说,更需要爱民之心,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作为具体职能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等不靠,抢抓有利时机正面解决信访难题,只要本着部分合理部分解决的原则,一般都能使“疑难”变为“不难”。
三、用“决心”维护法律权威 上访“老户”往往存在心理失衡、行为失范、方式极端等问题影响信访工作正常开展,我最大的体会是既要带着感情去做当事人的工作,又必须在法律框架下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找准切入点,做好引导和控制。
积极引导,依法维权。对法律规定必须由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在化解工作中不以政代法,不“越俎代庖”,积极引导上访人依法办事;对部分由于历史原因信“访”不信“法”的群众,专门成立由法院、公安、司法、律师共同组成的专家组,全程陪同集中座谈化解;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县政府协调由法律援助中心先予垫付诉讼费用支持群众维权。
坚持原则,守住底线。法律法规是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化解各类疑难信访问题的原则和底线,对少数信访人的无理要求和违法犯罪行为,不能一味退让。要依法打击涉访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坚决处理极少数,警示教育大多数”的原则,通过依法严肃查处少数信访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果断处理,预防在先。今年7月,罗龙一学生在宜泸高速公路新建的涵洞处游泳溺水身亡,学生家长以未设警戒标志为由提出50万巨额赔偿要求,并准备于次日抬尸到施工现场阻止施工,并到镇政府上访。获悉情报后,我们立即召开局党委会研究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调集民警组成情报信息、现场处置等工作小组,防范未然;同时,积极做好家属工作,协助家属联系殡仪馆等相关事宜,人性化关心死者亲属。由于始终占据了处置的主动权,通过连续15天的座谈协商,该事件得以妥善解决,避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用“恒心”防止问题反弹 疑难信访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上访的反复性,必须紧抓不放,避免前功尽弃。在处理过程中,我们把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作为解决疑难信访案件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初信初访化解好,未停访的稳控好,停访息诉的巩固好”。
基层注重抓稳控。实际工作中,上访者往往选择一些特殊和敏感时期上访,希望借此引起领导重视。如选择在“两会”等重大会议召开期间,或是中央、省级领导下基层视察、调研期间上访。对此,乡镇和职能部门要重点抓好稳控这个关键环节。首先是落实信访责任制,在解决初信初访上下功夫,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其次是落实稳控责任制,对已结案但未息访或暂时不具备未化解条件的疑难信访抓好稳控工作,责任到人,始终站在消化矛盾,减少对抗的角度,积极帮助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把手”化解做表率。党政领导和部门“一把手”有协调人力、物力、财力等丰富行政资源的权利,有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的能力。领导经常到信访老户家里去坐坐、谈谈心,逢年过节拜个年、问个好,与信访人平起平坐、平等交流。一口气通了往往一通百通;一股情动了也常常物为情移。
信访“典型”推宣传。南溪县罗龙镇信访人张继培(盲人)因住房疑被人纵火烧毁多次越级上访。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破房屋被烧毁案件,在案件暂时未能侦破的情况下,我和分管副局长及时向信访人做好回访和情况说明工作,将司法困难救助金1万元和公安机关为其单独解决的2000元困难补助专门送到张继培家中,并协调镇政府使张继培享受低保、残疾人优惠政策的同时,按拆迁标准赔偿房屋。张继培得知后,感动得热泪盈眶,当场写下承诺书表示绝不再进行上访,并主动担当起“编外”义务接访员,以亲身经历规劝信访人相信本地政府解决问题的效率和魄力,不要越级上访,真正做到办结一个、影响一批、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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