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制造业工伤方案篇一
bom表管理
“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已是全球“知名品牌”。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工厂,以劳动密集型、低成本制造、高能源消耗作为代价。通过设计制造集成、制造过程仿真、智能生产控制单元等数字化制造技术的应用,大幅提高了制造过程的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企业的工艺水平、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为我国制造业从低端走向高端提供有力支撑。
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模式的融合,极大地改变了企业的管理手段、经营理念和运作方式,促使企业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从职能管理向扁平式管理转变、从经验型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借助于网络等信息技术,建立起面向企业间协作的资源配置、电子商务、信息共享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平台,支持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业务协作与资源优化配置。
“十五”期间,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在关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公共服务3方面办公系统推进、相互支撑。结合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朝集成与办公方向发展的大趋势,在大力推动各类单项技术研发及应用基础之上,重点开发突破了能够带动我国制造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的集成技术,使我国能在制造业信息化前沿高技术方面占据一席之地。
回顾中国制造业信息化的前进之路,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的发展历程,以企业为主体,以增强设计能力、变革制造模式和提高管理水平为核心,以关键技术研究、支撑软件开发和集成应用示范为重点,我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取得了辉煌成就。大量的数据和成功应用案例表明,在信息化的带动下,我国制造业正在迈向“智能化”制造新台阶。
制造业是公认的数据量大、成本控制严格、受经济形式走向影响程度高的行业,而传统的以纸为载体的沟通方式层次多、效率低、费用高,而且极易因信息沟通失误造成损失。项目成本中的3-5%是由于信息失误导致的,对重要数据的电子化和数据共享的智能办公(oa),以及在此基础上完成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成为制造行业信息化的重点。
企业资源决策系统系统,本意为利用技术的手段提高办公的效率,进而实现资源管理决策的应用。从最初的以大规模采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为标志的初级阶段,发展到今天的以运用网络和计算机为标志的现阶段,对企业办公方式的改变和效率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rds软件的目的是解决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化、增加企业可控性、提高企业运转效率的基本问题,范围涉及日常行政管理、各种事项的审批、办公资源的管理、多人多部门的办公、以及各种信息的沟通与传递。可以概括的说,erds软件涉及了生产、销售、管理等具体的业务范畴,更集中关注于企业日常办公的效率和可控性,是企业提高整体运转能力不可缺少的软件工具。
此外,从更高层面上说,企业资源决策系统是一种承载企业领导的管理思想的工具,它一方面使领导的管理思想和意图尽快通过软件的功能传递到员工之中;另一方面收集企业内部各种信息来反馈给领导以辅助领导决策。从而成为使整个企业良性运转的纽带。
2.厦门宇博oa在制造业的具体应用效果
2.1.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
厦门oa系统的上线运行,可以使工作人员不用拿着各种文件,申请,单据在各部门跑来跑去,等候审批,签字,盖章.这些都可在网络上进行。此外,各种事务的处理可以完全脱离地域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网络,我们的企业领导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企业内部事务的处理,真正逃脱办公室的桎梏。
2.2.节省运营成本
最主要是时间成本,此外还有纸张,电话,传真等等,此类成本的节省率会随着企业规模的增长而提高。机构越庞大,所产生的节省效果越明显。
2.3.规范企业管理
最主要是把一些弹性太大不够规范的工作流程变得井然有序,比如:公文会签,生产排产,用款报销等工作流程审批都可在网上进行。
2.4.提高企业竞争力,凝聚力
员工与上级沟通很方便,信息反馈畅通,为发挥员工的智慧和积极性提供了舞台.无疑,企业的内部的凝聚力将大大增强。
2.5.使决策变得迅速科学
高层决策不再是不了解情况,缺乏数据的环境下拍脑袋的事,而是以报表数据和三维图表为依据做出的科学的决策。
总之,对于企业的高层领导者来说,厦门宇博oa系统是决策支持系统,能够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对于中层管理者来说宇博oa是信息管理系统,而对于基层员工来说,宇博oa又是事务/业务处理系统。宇博厦门oa能够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手段和环境,使之准确,高效,愉快的工作。
3.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3.1.功能多样性
远程办公系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企业资源决策系统系统应该具有开放性和互联性的特点,支持决策者的异地远程办公,支持集团化制造业的异地信息共享。
3.2.宇博厦门oa系统是联接其它各个业务子系统的纽带
企业资源决策系统以加强管理,实现制造业企业内外信息的高度共享和合理有序流动为核心。通过对工作流的分析,将其它以核算为核心的业务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利用即时通讯在各部门之间进行联系。在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一致性、及时性的基础上,最终使信息在各个业务子系统之间安全、顺畅地流动,达到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管理,节约运营成本的目的。
3.3 厦门宇博oa系统是整个信息系统的决策中心
通过企业oa决策系统所建立起来的开放性平台,可以方便地获得erp、财务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等各个业务子系统的数据,并通过企业资源决策系统特有的数据分类、汇总、统计、分析等功能,对这些数据进行加工和处理,使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决策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
制造业工伤方案篇二
因工伤补偿而引起的纠纷该怎样解决呢?这是很多人想要问的问题。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工伤纠纷的处理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争议处理:有关单位/个人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或者对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劳动争议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三、鉴定争议处理: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
一、进行工伤治疗;
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三、申请工伤认定;
四、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五、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六、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七、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的所引起的纠纷行为。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工伤纠纷是由于在劳动关系中拟定为工伤的所引起的纠纷行为。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办理。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复查鉴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规定。
法律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制造业工伤方案篇三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以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16年底前完成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目录结构,适当扩大目录范围,支持鼓励医药创新,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和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2017年修改完善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规范的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一)坚持以维护人民健康为目的。逐步提高基本医保用药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积极支持医药技术创新、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多层次医疗保障等重点工作,促进合理用药,提高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
(二)坚持基本保障。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负担水平,合理确定用药范围和水平,实现保障范围与保障能力、医药技术发展相匹配。
(三)坚持专家评审机制。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合理评审确定,要综合考虑临床用药基本理论和基本规范、医疗保险基本规律和管理要求以及食药监、卫生计生、中医药、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调整工作的意见建议,规范并公开评审程序,加强监督工作,严肃工作纪律。
(五)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在保持参保人用药连续和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临床用药实际需求,补齐保障短板、优化目录结构、完善医保用药管理措施。
(六)坚持中西药兼顾。充分体现西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各自优势,根据各自的基本理论,建立完善有针对性的评价办法,西药和中成药(含民族药)数量增幅基本平衡。
药品目录调整分为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调整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数据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
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完善药品分类,组织专家按类别进行评审。对同类药品按照药物经济学原则进行比较,优先选择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品种。
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目录;存在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要求和条件的,经相应评审程序后可以被调出目录。
同步调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使用管理办法,细化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分类结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司局,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机关纪委参加的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整工作中有关重大事宜。组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组和专家组。
(二)办公室
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负责目录调整日常工作。主任由医疗保险司负责同志担任。
(三)监督组
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机关纪委,负责对调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相关举报投诉。
(四)专家组
分为咨询专家和遴选专家,由临床医学、药学专家为主,包括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险专家、药物经济学专家,分别负责药品咨询、遴选等具体评审工作。咨询专家与遴选专家互不交叉。
咨询专家:约400人左右。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作风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社会保险事业、自愿参与目录评审的专家学者组成。分西药、中药两大组,并分别下设综合组与若干专业组。主要任务是对药品分类与数据分析提供咨询、论证药品评审技术要点、论证提出备选药品范围意见等。
遴选专家:约20000人左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地方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包括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科室和专业的临床医学、药学以及医保管理专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遴选。
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评审和发布3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包括组建领导工作机构、组建评审专家库、建立评审基础数据库、制定调整工作方案、制订廉政保密规定等工作。调整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并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执行。
(二)评审阶段
1、确定备选名单。咨询专家论证确定药品评审技术要点,并根据技术要点分专业组进行评审,确定调入和调出目录的备选药品名单。
对于2015年以国家价格谈判方式确定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价格的3种药品,考虑到临床需求和价格降幅,提请咨询专家重点考虑,并以谈判确定的采购价格作为价格数据进行评审。
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给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独家药品,咨询专家确定拟谈判药品备选范围。
2、遴选专家投票。从遴选专家库中,按照专家所在地区、医疗机构级别、专业科室与所报药品评审分类组别的不同,分层分级随机抽取参与遴选的专家。参与遴选的地区不少于全国2/3的省份;参与遴选的专家中来自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少于30%;每个药品组别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0人。遴选专家在所在省份通过集中进行电子投票的方式,对目录备选药品名单及拟谈判药品备选范围进行遴选,也可以提出新的意见。
3、确定调入调出名单。咨询专家根据遴选专家对目录备选药品名单的投票结果,确定调入调出药品名单,并对部分需要加强管理的药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包括限定支付范围、建议的支付政策等。
(三)发布阶段
1、拟订《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稿)》。
2、将印发目录的通知(稿)和评审工作报告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听取意见,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印发《关于发布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并附《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4、对经遴选程序确定的谈判药品,组织医学、药学、卫生经济学、保险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发布经谈判列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名单,同步提出使用管理要求。具体谈判办法另行制定,2017年上半年完成。
制造业工伤方案篇四
农民工是指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批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厂成为工人的农民。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建筑业和第三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有的则长年在城里打工,作为谋生的手段。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他们的就业状况以及生存环境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工时超长、正常权益得不到保障、务工环境恶劣等有待解决。
尽管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户籍的问题以及他们自身的特点,使他们不能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城市的公共福利待遇和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资源。他们经常在恶劣的条件下超时加班却不能及时拿到工资;他们的小孩在这里上学,但因为没有当地户籍和学籍不能在这里考试;他们受了工伤,工伤工资无人来付农民工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
(一)工作状况
(二)生活状况
(三)存在的问题
(四)解决办法
首先,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最大的障碍就是城乡户籍壁垒,由此造成住房、医保、最低生活保障、孩子入学等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所以只有让他们的户口落到这座城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希望政府出台更多更有效的政策,确实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再者,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例如加强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等。最后,希望城市及社会能给与农民工更多的关怀。
(五)调查结论
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我更深入的了解了农民工的现状,他们的人生安全没有保障,生活质量差,子女受教育情况糟糕,工资待遇低,工资拖欠问题仍然存在,政府的相关政策滞后等。这些情况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然后努力改善农民工的现状。试想,只有社会的力量,才可以让城市中这些可爱的人感到一丝温暖!
制造业工伤方案篇五
摸清掌握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状况,查找上述机构内部控制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增强经办管理实效,更好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检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等,根据需要可延伸检查到工伤医疗机构(含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参保、待遇享受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等。
本次检查内容:上述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1. 组织机构控制情况
(1)岗位配置情况。重点检查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经办中体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业务经办中初审与复审岗位制约机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2)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人员遴选聘用与退出机制、组织培训、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的调整和补充、回避制度等制度建立及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2. 业务运行控制情况
(1)业务规程情况。重点检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办理、结论作出等程序的制度建立及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2)档案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劳动能力档案资料管理、相关资料留存、立卷、归档和保管制度建立与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3.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1)信息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劳动能力鉴定系统与社会保险系统数据交互的操作流程,业务操作员和信息系统维护员职责与权限,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访问、录入、修改、使用、维护数据及应急预案处理,数据统计、分析及报表等制度制定及执行中存在的风险点与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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