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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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
时间:2023-09-05 03:08:37     小编:雁落霞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xx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26.4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村庄整理。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200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2、立面装修。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3、道路建设。加宽、硬化小区道路1.6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4、溪岸筑砌。筑砌溪岸500米 ,计划投入40万元。

5、村庄绿化。开发"四旁四地"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6、环境保洁。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7、村庄亮化。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4、细化分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5、强化监管。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全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动员会和“美丽乡村”推进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村“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村新、业兴、景美、人和”的目标,根据水头镇党委、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本村实际,现制定曾岭村“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特色产业发展、村庄整治建设为重点,创新思路,增加建设投入,把村庄建成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5年的时间内,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村民代表会提出的“四美三宜”的总体要求,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主要任务

1、曾岭村岭头自然村安路灯2.1公里42盏,资金筹备中。

2、集资硬化村主干道南岭路星辉至曾岭路段,总长4.5公里,宽4米;集资硬化岭头环村路,长800米。

3、深入农民饮水安全,全面推进曾岭村岭头自然村的饮水建设工程。

4、大力开展村主干道南岭路星辉至曾岭路段两侧绿化工作。

5、建立农村卫生长效管护制度。从xxx3年起,曾岭村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按照每年每人15元的标准筹集农村环境卫生清洁和保洁经费,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清洁保洁,配备2名专职保洁人员。

6、全村新增垃圾桶10个。

四、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以驻村领导为指导员、支部书记李拥政为组长、村主任吕培寒为副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

计划

,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投劳的原则,全力配合各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引导群众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和重要投资成分。

4、细化分工。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落实政府引导、农户为主体、社会来参与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先行,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有钱出钱,有物出物,齐抓共管,尽心尽责。

5、强化监管。推选村民代表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建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与党务村务公开一样,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突出乡镇及星级村改造升级,沿线重点村提档达标,点线面结合、以点带面、连片逐步推进,初步构建以乡(镇)直村和示范村为引领,重点村为骨干,达标村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体系,打造精品,努力建成产业生态、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规划先行,优化乡村布局结构,科学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先易后难、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稳妥推进,逐步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乡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民俗文化,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可能在原有乡村形态上进行完善,杜绝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同时还要防止千村一面。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参与度,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分工协作,统筹推进。县直各相关部门牵头,各乡镇配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上下联动,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总体目标

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村屯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建管质量,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乡村。力争利用三年时间,打造示范村16个、重点村48个、达标村22个。其中:2015年建设示范村4个、重点村16个,达标村6个。示范村,主要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村,整合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力度,在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护屯绿化、住房庭院、致富产业等方面实现全面提档升级。重点村,经过三年建设,在主要民生项目上取得明显进展。达标村,主要对地处偏远、基础较差的村,经过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抓好大齐辅路、林肇路、林长路、明龙路、林四路、林新路、林依路等主要公路沿线村屯的道路绿化、垃圾处理、边沟硬化、庭院围墙建设、规范柴草堆放、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面貌、打造亮点,辐射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努力提升乡村“美丽指数”。重点从六个方面入手,完成22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编制美丽乡村规划。遵循“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足乡镇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加快编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并细化住房、道路、污水垃圾处理、庭院围栏、绿化、美化、亮化等各类项目建设时序和要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2.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消灭d级危房。2015年计划改造泥草房1238户,力争到2017年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示范村要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发展新型节能住宅;重点村要实施住房更新改造工程,通过更换砖瓦房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实现房屋整齐美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硬化村内道路。加快改善村屯出行条件,着力提高硬化水平。示范村主街、辅街和巷道全部硬化,主街路肩实行砖砌、砂石铺筑硬化;重点村主街和辅街做到硬化,辅街巷道平整维修,夯实硬化基础;达标村主街做到硬化,辅街全面平整改造。(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4.改造升级通村路。强化通村道路建设,改造完善通村路,中心村公路通村率达到100%。2015年,重点对破损严重的通村路全面改造维修,实现入村道路顺畅通行。(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015年建设农村饮水工程46处,新建水源井32眼,配套水处理设备41台套,管网铺设46处,解决69个屯2.1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力争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检测中心1处,实施定时定点检测,并对既有管线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场)

(三)村容环境整治

6.搞好垃圾处理。成立专业清扫队伍,配备运送车辆,并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垃圾定期清运填埋。力争到2017年,示范村内垃圾箱设置率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2015年,在林甸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连片收运工程,10个村、2.1万人受益。采取沉淀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力争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环保局)

7.大力改善人居环境。鼓励企业、有条件的行政村发展秸秆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等项目。示范村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有条件的村要引导农户建设室内厕所,鼓励原有房屋进行室内改厕;重点村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普及率,引导农户建设室外卫生厕所;达标村引导农民利用清洁能源,室外厕所基本标准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8.推广规模化养殖。加快“三进三退”步伐,引导畜禽退出庭院、退出村屯、退出散养。积极推进改圈工作,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改善村内居住环境。力争到2017年,建设规模养殖场100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00个,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其中:2015年计划建设规模养殖场15处,配建畜禽无害化处理15个。(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各乡镇场)

9.规范柴草堆放。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规范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农业局)

10.改造庭院围墙。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墙。示范村要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高标准建设“花园式”庭院;重点村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入户通道实现硬化;达标村主街建设外形统一、标准一致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农业局)

11.实施绿化美化工程。重点对村旁、宅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美化,示范村屯注重合理搭配树种,突出绿化美化效果,庭院栽植果树、花卉或种植绿篱;重点村屯内主要道路全部绿化,村屯内及四周零星闲置地块全部植树绿化。力争到2017年,造林1.8万亩、绿化中心村80个,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其中:2015年造林0.8万亩,绿化中心村16个。(责任单位:县林业总站、各乡镇场)

12.村内亮化工程。根据村内道路硬化基础,重点改善村屯主要街路和公共场所照明条件。力争村内主街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方便农民出行,定期检验维修,保证完好使用。(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县住建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3.提升完善卫生设施。推进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场)

14.强化公共文化建设。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家书屋,2015年重点完善83个农家书屋,配齐配全各类图书,力争到2017年88个农家书屋全部达标。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建设,2015年完善40个村级活动室,到2017年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到80%以上。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逐步完善25处文体广场,力争到2017年文体广场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2015年建设7处文体广场。(责任单位:县文广体局、各乡镇场)

15.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利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农村通信村村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宽带网络。力争到2017年,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100%,其中:2015年完成2354户,至2017年完成3354户。(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文广体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6.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结合各乡镇资源优势,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到2017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0家、绿色标识达15个,原料基地达6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达145万亩。其中:2015年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绿色标识12个,建设原料基地2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140万亩。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行规模养殖、特色种植,加大对设施农业投入,鼓励果蔬、水稻、畜禽制品就地加工,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2015年计划转移劳动力7.08万人,力争到2017年转移劳动力8万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畜牧局、各乡镇场)

17.发展乡村旅游业。深度挖掘温泉、湿地、草原、黑土等资源优势和满族、秽秣族、关东文化、乡村文化等文化特色,大力发展温泉湿地游、民俗风情游、农家采摘游、草原风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农业观光、农家乐、田园饭桌、乡村住宿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苇编、根雕、蛋雕、剪纸、牛初乳等特色旅游产品,延伸乡村旅游产业链条,逐步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力争到2020年,特色农家院、大小餐饮企业达到500家,农业旅游观光及温泉果蔬采摘基地突破5处,新增就业岗位1000个(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各乡镇场)

18.发展“互联网+农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与“互联网+农业”深度融合,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加快农业转化升级。引导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入黑龙江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打造集物联网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于一体的“互联网+农业”示范区。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农业科技网络,开创网络商务,农产品质量信息精确到户,实现农业生产园区精准生产,经营管理、监督追溯、社会服务智能化、网络化。(责任单位: 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1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拉动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2015年,发展各类合作组织30个、家庭农场10个、500亩以上大户70户,土地流转面积增加5万亩。力争到2017年,各类合作组织发展到300个,家庭农场发展到200个,1000亩以上大户达到200户,实现土地流转6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4%。(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场)

(六)精神文明创建

20.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1.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适应信访新常态,严格落实信访责任,有效化解新案积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信访局、各乡镇场)

22.着力提升乡风文明。以乡村文明提升为抓手,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示范村、重点村、达标村文明户比重分别达到70%、60%和50%;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制定村规民约,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文明新风,抵制陈规陋习,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定期向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领导小组上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落实建设任务,整合资金项目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按照目标时序,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加快整乡整村推进。充分调动和挖掘现有基础较好乡镇场及村的积极性和潜力,实施整乡整村推进。全县至少集中推进一至两个乡镇场,做到整村规划、整乡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区域内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协调建设,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影响作用大的示范区域,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总体水平。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广四合合胜新区建设的成功经验,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社会参与、帮扶共建“四位一体”投入机制,多渠道、多角度解决美丽乡村“筹资”难题。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农牧业、水利、林业、道路、扶贫、环保、文化卫生等方面涉农资金,集中向美丽乡村建设倾斜。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四)完善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建成后管理维护和监督,探索管护运营新机制,建立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强化动态跟踪,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并对建设不力、进展缓慢的,限期予以整改。对于推进较快达到评定标准的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给与一定资金扶持。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篇四

__村位于__乡西北方向,平均海拔731米,为__乡场镇所在村,下辖8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326户,人口1220人。全村耕地面积691亩,林地面积15004亩。全村经济收入主要以种养殖业和务工为主;产业发展以种植纸浆竹、三木药材、有机茶叶、玉米为主;交通要道主要以大老路为主,贯穿__村1、2、4、5、7组。

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按照“业兴、家富、人和、村美”和“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以特色产业发展和设施完善提升为抓手,以助农增收和人居环境改善为目标,坚持新建、改造、保护相结合,将灾后重建、旧村落改造、产业发展、连片整治有机结合,全面统筹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保护,加快推动完善新村产业、交通、通讯、饮水、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民主权利,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环境治理,切实改善和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坚持产村相融,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做强富民增收产业支撑,全面建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稳定和谐、环境优美整洁、产业兴旺发达、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美丽新村。

三、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项目

(一)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约需资金:60万)

1.__村群众活动中心前修建便桥一座,跨度15米,宽2米,预计投入12万。

2.新增和维修__二组到__村群众活动中心段的青石栏杆500米,每米计划造价400元;__村一组聚居点路面硬化、化粪池排污设施建设150米,涉及13户,预计总投入资金27万。

3.国道“351”辅道沿线进行微田园打造及房屋改造,预计投入资金21万。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约需资金:2万元)

爱心图书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整合已建成的村农家书屋,室内桌椅能同时满足10人以上使用,各类实用图书不少于20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报纸期刊不少于30种,预计投入资金2万。

四、项目保障措施

1.项目责任

县农工办: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对项目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__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项目的推进,协助技术人员实施项目工程等工作。

__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项目实施的组织、联系,协助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2.资金管理

全面推行建设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的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投入和项目的管理。严格实行资金按项目投入,切实做到立项有论证、预算,中间有检查、监督,完成后有验收、决算,保证扶贫项目、资金公正、及时地用于项目实施中。保证扶贫资金投入使用公正、透明。

3.组织保障

项目村上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专抓项目的建设。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篇五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一)规范开展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乡村医生开展网上在线培训。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十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通过“三支一扶”等渠道公开招录高等医学(卫生)院校毕业生补充乡村医生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享受“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在编制内办理招聘手续,继续用于乡村医生岗位,实行“院派院管”。

(十三)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含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成本,要通过收取一般诊疗费等措施,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各县(市)至少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四)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执行,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面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运行经费等补偿政策。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在2014、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十六)规范经费拨付方式和监管。规范村卫生室账户开设和核算运行,加强财政补助经费和医保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实行“按季预拨、打卡发放、考核结算”,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一般诊疗费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季拨付到村卫生室账户,年终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药品零差率补助、一般诊疗费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监管。

(十七)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完善老年乡村医生生活保障机制,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执行。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对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或退出年龄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可由各地根据财力情况,制定具体办法,适当给予补助,补助水平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

(十八)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采购。加快信息化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拓展乡村医生职业前景。在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十)完善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村卫生室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体系。完善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防范机制,按照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的适当比例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县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各市要在5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十二)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活动方案篇六

(一)总体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确保全省乡村医生普遍具备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50%以上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生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年龄、学历、执业资格结构更加合理,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合理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农村基层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人力资源。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要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医生提供服务,或引进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实有人员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原则上不得新进人员。

(五)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xxx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乡村医生资格审核,加强准入管理。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护理、药事及医技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六)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的原则,完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遵守基本医保规定,学习培训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具体考核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在村卫生室内部建立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收入分配向业务骨干倾斜。

(七)强化执业服务监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医务人员执业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从严打击乡村医生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诱导服务和过度医疗以及违规转诊病人的行为。

(八)完善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考核退出、到龄退出、违法违纪退出机制。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不得在村卫生室继续执业。对严重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吊销或暂扣其执业资格,并责令退出村卫生室。各县(市、区)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办法,积极探索村卫生室富余人员退出机制。

(九)加强学历教育。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xx―20xx年)》要求,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十)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大学专科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完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免费医学生可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计入协议规定服务期,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定岗的乡镇卫生院要在进修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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