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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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小作坊计划方案
时间:2023-09-05 04:44:36     小编:书香墨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小作坊计划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__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__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食品小作坊计划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和靶向性,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建设要求,现提出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按照“辖区食品安全定量检测达批次/千人口,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用农产品(包括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下同)、食品定量检测量达2批次/千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数达1件/千人口”的工作要求,20xx年全市计划定量抽检食品5500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量1220件(附件1)。

(一)各职能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范围的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食用林产品的抽检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产品、水产品养殖环节产品、生猪肉品“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抽检工作;市市场xxx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抽检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工作;市卫健局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风险监测。

(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市场xxx在蔬菜批发市场抽检食用水产品、农产品、林产品时,要互相协商,各有侧重,尽量避免重复、多次抽检。

(三)食品的快速检测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和实施,不计入定量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数。市卫健局实施的风险监测数也不计入定量抽检任务数。食品定量抽检任务数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法定检验。

(一)突出抽检重点。各职能部门要聚焦往年抽检不合格、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食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非食用物质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蔬菜瓜果种植基地、大型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隐患食品类别和项目参考表见附件2。

(三)录入检测结果。20xx年样品定量检验项目(参数)原则上平均应不少于4个(国家、省有相关抽检要求的,参照执行),检验参数见附件3。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检监测数据录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系统”。市市场xxx的抽检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卫健局的风险监测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系统”。各部门要认真审核录入的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对外公布抽检结果信息。

(四)强化处置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食品抽样、检验检测,确保程序到位,结果有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问题)食品,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核查处置措施,做到不合格食品后处置率100%,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各职能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可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积极查找产品不合格原因,及时消除隐患,改进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职能部门、各抽样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严守廉洁纪律。

食品小作坊计划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xx〕59号)文件精神和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推动食品小作坊“一十百千”整治提升工作,解决我市小作坊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和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进一步打造放心坊、美丽坊、致富坊,推动我市实现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双提升,制定本方案。

20xx年4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全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获证食品小作坊

(一)改善环境卫生

1、食品小作坊周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容器器具等卫生情况要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黄山烧饼(徽州烧饼)小作坊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清扫活动,对食品小作坊周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容器器具等进行清扫清理清洗。

3、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可对照《黄山市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检查表》(见附件1)开展自查评价。

品生产加工食品。

3、食品小作坊建立产品销售台账或留存票据,确保产品销售去向清晰。

(三)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1、食品小作坊严格控制生产过程,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到专人贮存、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柜或专区存放。

2、食品小作坊按照gb2760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日期和添入食品的名称等内容,并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3、食品小作坊依法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含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四)规范产品标签标识

产品的标签标识要符合《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如实标注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等信息。

(五)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定期自查报告制度。专项整治期间,由各县区局及市场监管所建立食品小作坊提升工作群,各食品小作坊参与整治提升工作,每月定期自查一次《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每季度定期报告一次相关情况,可采取拍摄微视频(一分钟之内)或反映食品小作坊现状的实时照片(不少于6张,分别涵盖:生产单位大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生产厂区卫生环境、生产加工现场卫生状况、原辅料存放、食品添加剂登记保管、成品贮存等)。二是建立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标识制度。绿色标识为“优秀”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良好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良好;黄色标识为“良好”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较好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较好;红色标识为“一般”等级,表示食品小作坊的卫生环境需改善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情况应加强。三是实行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公示管理。定期在食品小作坊工作群中公示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动态分级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意识。四是建立食品小作坊电子监管档案。收集食品小作坊监管及自查等图片、视频资料等电子档案,便于比对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成效,进一步积累资料和总结监管工作经验。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时间、任务及措施如下:

(一)发动培训阶段:4月1日-5月1日

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相结合方式对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动员。主要培训《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内容,明确环境卫生整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标签标识的`要求,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小作坊进行现场检查时,尽量使用安徽省食品综合监管平台手机app拍摄图片,拍照内容包括加工场所外景、大门入口及厂牌、主要加工场所、原辅料库、成品库等,真实反映情况。对食品小作坊开展环境卫生检查时,使用《黄山市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检查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2日-9月1日

各县区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小作坊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指导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对于加工场所卫生环境恶劣、生产及卫生设施严重欠缺、食品添加剂管理混乱、虚假标注产品信息等问题突出的小作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到期限后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于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登记证。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2日-11月10日

各县区局通过复查的方式,对本辖区所有食品小作坊环境卫生现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信息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的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融合文旅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每个县区至少培育本地总数10%的示范小作坊,培育创建不少于1个食品小作坊示范集中区。通过现场观摩示范小作坊,树立标杆,带动小作坊规范提升。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11日-11月30日

市局组织集中验收,通过听取各县区局工作汇报,查看小作坊档案、案件查处记录、信息报表等资料,并随机抽查辖区食品小作坊开展实地检查,对辖区专项整治成果进行全面评价验收。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是为了解决食品小作坊环境脏、乱、差,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虚假标注产品信息问题,是履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食品小作坊“一十百千”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将工作落实落细。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

(二)围绕整治目标,建立长效机制

要围绕监督食品小作坊改善环境卫生、规范生产加工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规范产品标签标识和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等整治目标,扎实做好食品小作坊建档、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及时报送信息,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局要认真做好规范建档工作,及时收集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图片、视频等信息,档案信息要能真实反映小作坊实际卫生状况。同时还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的报送,请各县区局于9月2日前报送督促整改小结,12月1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

食品小作坊计划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行为,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及《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一、明确监管职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实施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事项

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操作手册》的方式检查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

(一)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检查可随机抽取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年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应当覆盖全部项目。

(二)食品小作坊对照《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要求食品小作坊每年对其生产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至少检验一次,并出具法定检验报告。

(三)安全生产、环保方面对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表》的事项进行检查。

三、

检查方式

(一)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中的重点项目应当以现场检查方式为主,一般项目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的方式。

(二)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应以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查,应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频次

(一)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检查频次,按照食品及企业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具体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工作表》执行。

(二)食品小作坊每个季度开展1次检查,每年检查频次不得少于4次。各市场监管所可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对辖区内高风险食品及问题较多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检查频次与日常监督检查同步。

五、日常监督检查结果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要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属于基本符合的,应当就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结果为不符合的,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好“回头看”工作,突出日常监督检查及整改效果。

六、检查结果对外公开

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并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手册

乡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1乡镇工作计划

市场局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食品小作坊计划方案篇五

(一)活动主题: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6日。

二、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镇__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氛围

在6月17日前,各村(居)委会、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等单位门前及单位内部,悬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等。

(二)组织有关单位督查食品安全生产活动

镇食安办联合安监、农技站、工商、派出所、医院等单位对全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听取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手段与水平。

(三)开展全镇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抽调人员组成食品安全检查组,对全镇所有涉食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深入到饭店、商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限期整改。

(四)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庄、进家庭”活动

1、开展“食品行业安全承诺”活动。全镇所有涉食单位,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对社会做出“严格规范生产,确保食品安全”承诺,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食品行业自律意识。

2、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推动未成年人食品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安全理念,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知识,主要内容包括:上一堂食品安全主题教育课,写一篇食品安全题材作文,参加一次食品安全警示教育等。

3、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走村入户”活动。针对农村市场大量存在的“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如何分辨,如何防止购买,并以实物宣传的行式,提高感性认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作为食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活动主题,各单位除参加上级统一活动外,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突出本单位特点,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性。促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三)镇政府将把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方案和总结于6月30日前报镇食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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