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违停整治方案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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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违停整治方案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05 04:46:21     小编:书香墨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驿城区违停整治方案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今年是__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三、责任分工

按照《__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__市工商局20__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__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驿城区违停整治方案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围绕建设宜居xx的总体目标,按照“完善基本功能、配套基础设施、美化小区环境、规范小区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的总体要求,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

环境整治目标:道路通畅、路面干净,排水顺畅;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垃圾排放设施齐备;小区房屋立面美观、协调,店招店牌整齐;有绿地,有休闲场所,有健身器材。

(一)整治范围

河畔社区范围内小区。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小区道路,保证汽车通达、人行便捷,停车规范,保障消防通道通畅;整修和完善垃圾收集点、垃圾房(箱)、宣传栏、告示牌等设施,保障社区整洁规范;适当增加绿化面积,消除卫生死角,美化社区环境;整理、整修堡坎、治理裸露坡岩、护栏设施,条件允许的地方新建广场或硬质铺地。

2、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违法改扩建等行为,拆除占用道路、公共绿地、公共空间的违法建筑。

3、清理乱设广告及清理小招贴。依据《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范广告牌。

4、取缔乱摆摊点。清理和规范小区内的道路市场及乱摆摊点。

5、环境配套整治。整修道路、围墙,新增和补植绿地,完善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管理服务用房等共用设施。

驿城区违停整治方案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主城区范围内的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所称机动三轮车是指除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外,以各种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辆,包括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以及装置其他动力的三轮车和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

1、机动三轮车未取得号牌、驾驶人未取得证卡上路行驶的;

3、非法涂改、伪造相关证件,或出租、转借、转让证件的;

4、利用机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的;

5、利用机动三轮车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步道进行经营活动的;

6、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者应报废的机动三轮车的;

8、利用残疾人专用车辆载客进行非法营运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区交警大队:负责对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重点查处机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者应报废的机动三轮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区交通运输局:与相关部门配合,制止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

区市容环卫(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机动三轮车在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场所特别是街路口、市场商圈周边占道经营行为。

区残联:做好残疾人专用车辆核查清理工作。

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联合对机动三轮车特别是电动三轮车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销售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以及拼装或者擅自改装机动三轮车的,依法予以处罚。

区市容整治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和依法查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

整治行动自xxxx年x月3日开始实施,具体分为宣传、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x月3日至x月10日)。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发布通告,广泛宣传与整治行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重点宣传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非法营运、非法上路对道路交通安全产生的影响和危害,为整治行动减少阻力,营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10日至x月9日)。

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区交通、市容、工商、质监、残联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于x月3日—11日、x月4日—9日,分两轮联合开展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两次集中整治之间时段,各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持续对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长效管理阶段(x月10日至12月末)。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长效监管,相关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坚持教育与严厉查处打击相结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一)迅速行动,切实履职。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站在全局的高度,特别是要结合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整改必须到位,差一点也不行”的要求,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存在的危害,努力营造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整治,文明执法。整治工作要依法实施,文明执法,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群体性或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考核,推进落实。区市容整治办要对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依据职责对机动三轮车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各责任部门要指定整治工作信息联络员,每周五向市容整治办报送整治工作信息(邮箱:xxxxxx)。

驿城区违停整治方案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甲方(发包方):xx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乙方(承包方):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一条 承包区域:

第二条 承包内容:承包区域内城市道路、广场、桥梁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

第三条承包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额:万元。包括承包人的津贴 奖金、福利和清洁工的工资(含医疗、养老保险、节假日加班费、防暑降温费等),新增面积另计费用,承包费由甲方逐月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次月20日以前支付上月承包费(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 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双方约定的工作事项

(一)承包人承包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二)乙方承包后享有用人权,但除新增人员外,应主要聘用现有从业人员。

(三)乙方须缴纳承包抵押金,甲方正式职工万元,外部人员万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事项的,甲方负责在15日内退还本金。

(四)乙方应与聘用人员之间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劳动报酬,乙方聘用人员出行安全责任事故的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发生的赔偿费用等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方因上级政策的变化而需要中止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此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六)乙方安排的工作量不得突破国家劳动定额。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扫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完成承包任务和按质履行承包合同提供必要的条件,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纠纷。

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生效后即具体法律约束,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合同签订时相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在承包区域内因大面积的停止清扫保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时,双方将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属乙方责任的不退保证金,并根据情况作其他处理,属甲方责任应双倍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不及时按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及福利,引起工人投诉的,每次扣发承包费1000元。

(二)发包方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承包费时,拖延每日按当月应支付费用的1%支付滞纳金。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投标方案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

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所办公室和及乙方各存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到期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二年月

驿城区违停整治方案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武平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切实加强畅通工程建设,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城区市容市貌,依法开展武平县城区三轮车(含不符合国标的燃油、电动四轮车;下同)整治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整治工作对象为城区内各类人力、电动、燃油驱动的三轮车。

县政府成立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李福民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思洪、县公安局副局长钟福增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公安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残联、农机站、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电话:xx,传真: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曾伟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认真细致做好综合协调落实整改工作。加大路面执法执勤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城”和三轮车整治工作意义、要求、方法以及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点宣传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方法步骤,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消除三轮车所有人及从业人员的抵触心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三)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扣、处置占道经营销售三轮车等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处置阻碍执法、抗拒执法以及暴力抗法当事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大力推进源头治理。5月1日前,组织开展三轮车销售单位的检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三轮车的商家,由各单位依据职能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三轮车、组装、拼装三轮车和未经许可发布车身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商务局

(五)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摸清可供残疾人就业岗位的基本情况,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安置三轮车残疾从业人员,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六)高度重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明确信访职责,落实信访责任人和联系人。做好信访问题登记、督办、反馈工作;指导协调平川街道及城厢镇政府排查信访隐患,及时接待处理本辖区上访群众,做好越级上访以及非法上访、闹访、缠访人员的劝解、疏导、集会、稳控等工作;对带头闹访、缠访人员以及扰乱机关工作秩序的上访人员、幕后指挥策划人员,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予以处理;协调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20xx年4月30日)

1.由县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致武平城区三轮车车主、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公布依法整治三轮车的政策要求、时间节点、整治措施。

2.平川街道、城厢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新闻媒体利用各类宣传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依法整治规范三轮车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舆论氛围。

3.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对销售三轮车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严禁非法销售三轮车,并告知禁行区域内三轮车销售商家。

4.县公安局组织专班开展专项行动,对路面行驶的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违法三轮车进行打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应严厉查处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5.交警、运管、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发现非法上路行驶、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的三轮车,要及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及时纠正,有效减少三轮车违法行为。

6.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出行教育,动员全体学校学生拒绝乘坐三轮车,切实维护学生安全;各机关、团体、事(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出行教育,动员干部职工拒绝乘坐三轮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8月31日)

1.由县公安局交警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未办理注册登记等法定手续,无号牌、无驾驶证上路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进行专项整治,依法予以扣留。加大上路执法执勤力度,严格规范禁行区外三轮车使用管理,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擅自改装等三轮车上路行驶,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2.由县城管局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对在城区背街小巷、占用人行道开展经营活动的三轮车进行查处。

3.由县残疾人联合会牵头,制定方案,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给予就业安置或救助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有劳动能力的,安置一部分到福利企业工作,或者其他单位按比例安排就业;有返回农村发展种养殖业的残疾人,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现行政策给予优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程序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重点扶持;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制定方案,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4.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牵头对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进行统计和核实,做好本地户籍的残疾人三轮车驾驶人的退养分流、就业安置、生活保障等工作。

各部门对照本方案的具体措施以及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整体联动推进,做好三轮车从业人员分流安置、善后安抚工作。

(三)全面规范严管阶段(20xx年9月1日开始)。在禁行区域的通告依法向社会发布后,对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轮摩托车依法严管,促进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并逐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加强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反弹。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平川街道、城厢镇和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依法整治三轮车是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确保按时完成三轮车整治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任务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负责人,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三轮车专项整治任务取得成效。

(三)依法整治,文明执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对依法整治工作中的上访事件,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疏导化解;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及时取证,依法严肃处理。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上报县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依法整治三轮车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就业指导、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县城区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城管执法、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区禁行区域内三轮车的查纠工作,保持常态严管氛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三轮车专项整治、取缔非法营运三轮车的长效机制,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巡查,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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