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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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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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一

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出纳。

1、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进行。

2、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每年须在12月底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1、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2、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每个管理人员要担当的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考核要素由部门规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

法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4、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此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10%。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0—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合格级)65—79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级(较差级)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级(极差级)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1、上级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亲自培训或招聘的部属予以过高评价;上级领导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或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管理人员次月1日之前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号)和《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办公室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丹县事业单位履职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办〔20xx〕1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农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实施范围。

1、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员。

2、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3、借调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在借调单位进行考核,绩效工资的核算也按照借调单位执行。

(二)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考核内容及构成比例。

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考核进行。主要是考核每个职工全年的工作纪律、工作实绩、总体表现、突出成效等情况,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见附件)。基础分实行百分制,局直事业二层站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畜牧兽医站个人考核综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层站按3:7的比例组成。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项目。

1、科研成果加分: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地厅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处级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时获得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成果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加分。成果奖不论排名先后,均获得同等加分。

2、荣誉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荣誉加3.5分、地厅级加2.5分、县处级加1.5分、局系统先进加1分。同一年内年度同时被评为和县处级、地厅级、省部级先进工作者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参加稻田画加分:年内参加稻田画制作人员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内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加1分。

5、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内担任单位正职领导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加2分、副职领导加1分,身兼多职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6、信息加分:年内个人向报刊、电台、新媒体投稿,反映我县“三农”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做法等,被《河池日报》《河池清风网》《河池先锋网》、河池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等自治区级媒体采用给予个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报、新河池、河池手机tv、奇美南丹等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1分/篇;被广西农业等自治区级以上新媒体采用的给予个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的以最高媒体采用进行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扣减分数项目。

1、本单位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5分。本单位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人员每人每次给予扣减2分。

2、个人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个人10分。

3、个人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10分。个人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个人2分。

4、无故旷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无故不请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间在办公场所有争吵现象的,争吵当事人双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被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涉及人员每人扣3分。

7、不服从局班子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个人2分。

8、年内每位干部职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录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屠宰厂检疫人员、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外单位人员及到我单位工作不满3个月人员无信息任务要求。

同一事项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考核分值。

个人绩效考核分值=基础分+加分值-扣减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当年底或次年初进行考核测评。

2、考核结果公示: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张贴公示5天,接受民主监督。在公示期间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反映。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六)其它事宜。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相关文件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4、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5、事假累计超过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内的或病假累计超过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内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个人绩效考核分值按考评分的95%、90%、85%、80%、75%、70%、65%、60%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扣除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的综合考核结果为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财务股设立专账管理,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签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表(见附件2)下拨发放。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参与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分值取整数,不是整数按四舍五入计。

(二)所扣、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本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职工。

(一)组织保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由吴秀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小组,一是绩效工资核算发放小组(由局财务股罗小梅、朱珍锐负责);二是绩效考评管理小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农业农村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规范绩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实提高单位工作效能与管理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确保监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大检查,加强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到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成绩。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得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国家统一的补贴标准外另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坚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三)本实施方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三

1.师德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5%用于师德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师德考评细则。

2.教学业绩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业绩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考评细则。

3.教学行为考评(备、教、改、导、辅):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行为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教学行为考评细则。

4.考勤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考勤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考勤考评细则。

5.控流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控流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控流考评细则。

总额10%

总超课时

(8元/节),按8元计算。

7.成果奖考核: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成果奖考评,考评办法见学校教师成果奖励细则。

8.学校领导、班主任考评: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5%用于领导、班主任工作考评,考评办法见班主任考评细则,领导靠蹲点年级班主任的平均数。

9.机动:学校全体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以上8项考评费用的机动费用,若以上某项费用不足可在机动费用中开销,若以上考评有余额,则将余额平均分解到每个教师。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四

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充份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本公司所属员工包括:生产管理、后勤行政、营销、一线生产等人员。

3.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3.2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3.3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3.4为体现责任、业绩,各岗位的工资结构、工资项目、权重采取灵活配比的原则,具体情况见《各岗位工资结构一览表》。

4.1员工的工资主要包括基础工资、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4.2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能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性质形同保底工资,只要员工出勤即可得到的能保障基本生活的经济收入。约占工资总额的40%。

4.3技能工资:根据公司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职务、职称等方面,每年年初公司对员工的技能工资进行评定。技能工资标准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在变更。约占工资总额的30%。

4.3.1技能工资评定标准:

4.3.1.1学历:

4.4计件工资: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等确定计件系数,结合员工的工作量分析计算。本工资项目适用一线生产员工。

4.5绩效工资:主要衡量员工的工作成绩,考核员工遵纪守章、配合协作、团队精神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约占工资总额的30%。考核的办法另行制定。

4.6工龄工资:按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公司工作。对在公司工作到一定年限的员工给予的一种补贴性的工资。

4.7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的工龄补贴,工作年限自满一年起每月3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随之增加。

4.8奖金:员工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应给予奖励,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员工进行现金奖励。

5.1符合变更标准的,可以变更;变更工资标准须经总经理批准;

5.2工资标准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5.3新增岗位工资标准由分管副总确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4试用期工资标准由分管副总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6.1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权重/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6.2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权重/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6.3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权重×(绩效分数/100)。

6.4工龄工资:符合工龄工资发放标准,且出勤满15天者,按月发放。

6.5奖金:按公司规定发放。

6.6应发工资=基础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7.1加班的认定

7.1.1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领导、部门安排加班或值班的。

7.1.2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在晚上特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

7.1.3阶段性工作任务繁重而经常超时工作,由各部门经理酌情核定计算加班的。

7.1.4驾驶员在市区内经常超时工作,由部门经理酌情核定计算加班的。

7.1.5因日常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完成的,及因处理日常事务短时间超时工作的不属于加班情况。

7.3加班待遇

7.3.1加班补贴的计发:加班日工资按日常工作日工资的1.5倍计发。

7.3.2调休补偿的计算:加班调休为1:1,即加班1天,可调休1天。

7.3.3员工加班每月月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报送公司财务部以便计发加班工资。

8.1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9日发给。

8.2新员工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数比例计算。

8.3离职者工资计算至离职日止,该工资均于下次工资发放之日发给。

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各工作目标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和谐发展。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即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在编在岗的学校公办教职工

1、师德师风、重大安全问题(一票否决)

2、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30分)

4、教学业绩(10分)

5、考勤(30分)

合计100分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依法从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爱岗敬业: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随意离开课堂。

4、热爱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困生。

5、严谨治学,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6、团结协作,与同事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与家长和谐相处,尊重其人格,无投诉。

7、为人师表,打扮衣着大方得体,禁用教师忌语,麻牌无投诉。

8、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服从分配,勇于承担临时任务。

10、不乱定复习资料,不乱收费。

由全体教职工对每位参加分配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过半数认为其不称职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等。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学校班子成员(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学校管理或相关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情况。采用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工作量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勤杂事务)。(超代一节加0.5分,少代一节扣0.5分,勤杂一天1分)。

1、备课:教案超前一周(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2、上课:依师生综合考评为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无故不送检者每次扣1分。

4、按规定要求参加教育、教研、学术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病假每次扣0.5分;事假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获得全镇学科竞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依据学校考勤记载。

1、法定假(不扣考核分)。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2、事假一节扣0.2分。

3、病假每节扣0.1分。

4、旷工每节扣0.5分。

教师请假要写请假条,病假要附县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和结算单。无请假条作旷工处理。以上5项累计30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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