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新方法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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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新方法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行动方案
时间:2023-09-06 10:46:15     小编:雨中梧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动物检疫新方法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行动方案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六盘水府办函[2018]31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特制订本乡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年实施方案。

组长:王瑞(乡党委副书记)喻长勇(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马武怀(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彩云(乡党委副书记)雷明林(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兵(政府副乡长)黄维新(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孔繁强(政府副乡长)

成员:祝东(公路管理站负责人)

支明艳(安委办工作人员)

祝楠(杨梅村支书)

马仕如(杨梅村主任)

刘纯举(姬官营村支书)

杨志祥(姬官营村主任)

耿和祥(幕尼克村支书)

耿连勇(幕尼克村主任)

张明友(台沙村支书)

赵勇(台沙村主任)

赵颜(光明村支书)

张明祥(光明村主任)

彭燚(白牛村支书)

徐学义(白牛村主任)

赵泽林(乡交管站协警)

马莲卫(乡交管站协警)罗毅(乡交管站协警)朱堂宇(乡交管站协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孔繁强具体负责全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的动员部署,监督检查及总结评比、考核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其设施保护工作。各村民委员会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公路养护工作,由各村民委会与养护人员签订养护合同。四、养护标准及人员配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贫困群众参与公路管护,以每四公里一人公路管护专人完成以下工作。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

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

6、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8、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五、养护管理职责(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职责1、公路管理站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落实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登记、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和养护质量考核。2、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3、督促村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贫困户人员担任专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并对养护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4、加强巡查,积极协助公路管理站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市路政管理部门。5、协助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农村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村委会职责1、各村要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贫困户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签定养护合同和安全合同,对村域内农村公路进行专业养护。2、要安排村干部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农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置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公路管理站。3、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工作。4、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阻断,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必须组织人员配合农路管护人员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乡农路办,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5、负责对村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乡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和养护人员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路管理站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年终时综合二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结合县级_门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评比考评结果,对各养护路段养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农村公路保养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养护工作做得好、被评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乡给予相应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路段,群众有投诉,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全年养护资金扣拨30%,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长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村委会立即调换养护管理员。八、工作要求1、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公路管理站要切实发挥作用,结合各村实际,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与养护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管理和运行各项工作。2、健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加快建立“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道路管理体系,各村要以每四公里配备管护员1名,原则上要保持专职人员相对稳定,如出现人员变更要及时向交通管理站汇报。3、畅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各村要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完善对策举措,总结优质经验做法,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4、创新形式,做实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公示栏、宣传单等形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农户,认真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形象生动做好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公路法律法规意识。5、加强巡视,做好全面排查。各村要认真执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巡查制度,记录好巡查日志,及时调查、鉴定公路各种病害,加强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制止各类侵占、污染、挖掘公路和损坏、破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处置并消除乡村公路的安全隐患。

附件1

杨梅乡乡村公路管理与养护目标考核办法

核对象为各村。第三条由乡管理管理站对各村乡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2018年终对各村的考核分数挂钩。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程序第四条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目标考核内容为乡村公路范围内的公路养护管理。具体分为乡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路面病害、桥梁养护、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第五条目标考核采用上级部门考核、乡级督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综合评定。

上级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养护管理综合检查,对我乡的农村公路进行检查评分,如因各村工作不力造成杨梅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年终对各村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乡级督查考核由乡公路管理站开展不定期巡查,将巡查发现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发给各村,限时整改。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返回图片视为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每督查一次,在对各村的考核总分数中扣分,扣完为止。(三)日常检查考核每季度随机抽取各村乡村公路1公里为被检路段,每次不重复,按照日常检查考核表的标准进行评分。第六条正在改造或大中修施工路段不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判定标准为施工路段的条件是施工招标工作已结束,施工合同已签订,开工令等手续已办理,现场有实质性开工迹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按照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公路管理站根据各村当年公路管理养护情况统筹安排使用,由乡财政所负责资金使用监管。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九条本办法由镇交通管理站负责解释。

动物检疫新方法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行动方案篇二

“十一五”期间,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借助国家加大公路建设投入,实施“五年千亿元”计划的难得机遇,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实现“村村通”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以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多方筹资,加强管理,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质量和等级,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改建计划、标准和资金来源

改建计划:改建农村公路公里,年均100公里,工程造价为每公里34万元(每公里路基造价8.万元,每公里路肩造价3万元,每公里路面造价23万元)。

改建标准:改建农村公路路基宽标准宽度为7米,厚度为18厘米,要求用爱华林场黄粘沙垫层;路面标准宽度为米,厚度为18厘米,要求混凝土结构;两侧路肩标准宽度为米,要求用土方或粘沙夯实。

资金来源:国债资金每公里10万元;省投资金每公里7万元;县投资金每公里6万元;各乡镇自行解决资金每公里11万元。

三、保证措施

(一)建立健全路基储备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十一五”期间,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各村屯,对村屯道路路基土方工程按照标准先行改建。经申请,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后,立项备案,并年报县政府审批。

(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解决配套资金问题。

“十一五”期间,县政府设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将匹配部分按照不低于当年新增财政收入5%的标准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工农产品 每吨2元的征收标准,加大农产品销售环节地方养路费征收力度;县政府对农村公路改建给予政策倾斜,免除环评、规划设计、土地、工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税费。各乡村自行解决的每公里11万元缺口资金,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采取出工出劳、投工投料的方式,对不出义务工的农户可实行以资代劳,出资额度小的可当年缴齐,多的可分二至三年缴齐;鼓励受益企业或回乡人员及社会各界人事捐资助路,为捐资助路的企业或个人树碑立传,实行农村公路贯名制探索建立商品路、贷款责任路建设模式,吸纳信贷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不足部分可协调施工单位先行垫付,争取三年的事情一年完,一年的债务三年还。

(三)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加强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

1、加强工程领导:农村公路建设实行 “三长”负责制,县长、乡长、村长一级对一级负责,县_门负责业务指导。

2、加强项目管理:必须坚持“四制”原则,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项目建设管理的规定,属招标项目的必须根据招标标准,由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进行招投标,招标工作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具有三级以上公路施工资质、资信的企业参与建设,投标按每公里1万元缴纳保证金。

3、加强质量管理。一是落实建设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和业主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二是落实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标准,坚决杜绝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三是落实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管机制,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每个标段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做为监理,村派一名群众代表做为监督人员。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抽查和检测。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制定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四是落实质量责任人追究制度。对质量都督人实行立牌都督,便于沿线群众随时都督和举报。

4、强化工程验收。通村工程竣工后,由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型公路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组织验收,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项目等级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给予罚款,并进行返工。对于质量优良的要给予奖励。

5、加强资金管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截流、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四)、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强化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公路建设,三分在建,七分在养,按照省政府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做到管养分离,市场有序,保障投入,专款专用,科学养护,有路必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办法》和《细则》中明确规定,县市征收的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上按总数的70-80%用于公路养护,由县级公路部门,根据路况编制年度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并下达计划。要求用于养护生产的转移支付资金,由县政府拨付交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为此,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机遇,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科学的养路费征收计划,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在财务管理上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用好农村公路养护的转移支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立养护公司,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积极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确保路路畅通。

(五)建立领导组织,强化责任落实

为保证“十一五”期间我且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高标准完成,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成立xxx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办公室,工程办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技术指导。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乡长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和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常年抓公路建设,并与其它工作脱勾。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由村长负总责领导组织,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的服务和监督。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行政村必须无偿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用水、用电以及取土和原材料场地等。

(六)建立奖惩制度,调动各方公路建设工作积极性

自起,县政府将把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每年度将定期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评比表彰,将评出1个先进乡镇,奖金3万元,评出2个先进村,奖金分别为1万元,对验收不合格的村2年内不列通村项目,三年后再议。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动物检疫新方法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行动方案篇三

为严格执行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督察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深刻认识,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动物检疫新方法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行动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避免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完成全市11月至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以及卫片未监测到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同志任组长,副市长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在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本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11月18日结束,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动物检疫新方法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行动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5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

1.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做好县道管理养护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责任;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建立“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县、乡、村道管理养护新机制;将养护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入力度,组织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绩效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全面落实省、市制定的农村公路有关政策及农村公路发展指导意见,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上级奖补资金,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2.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二)强化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加大各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县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支持建设美丽乡村、“农村公路+”等示范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2.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力度,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对乡镇(街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乡道、村道管护奖补资金挂钩。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3.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

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将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其他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中心,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三)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实施

全面推行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由县政府和乡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其中村道路长鼓励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

1.县政府成立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进、评估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监督。(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关部署,对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评估,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各级路长提报管理问题的办理落实。各乡镇(街道)负责推动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做好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3.建立政府部门高效协作机制,落实成员单位责任。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县各级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县财政局)开展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平原分局)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和有关执法部门)

(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1.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

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鼓励小修及日常养护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县交通运输局)

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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