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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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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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篇一

为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防控和医疗救治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和指挥部的领导下,通过市卫健委,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专家组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根据职责分工和市卫健委指派,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健委。

1.在市防控和医疗救治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制定全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并指导全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市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培训。

2.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乡镇及市直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医疗卫生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本市疫情防控方案,评估和预测本市疫情,参与并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处置,指导、督导市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负责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信息的反馈和上报,开展技术培训和健康教育。负责相关病例、密切接触者检测样本的采集和转运。

2.医疗机构职责。(1)市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负责开设外来人员发热门诊,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医院内感染控制,负责收治疑似病例,负责将确诊病例转运至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由市人民医院按一人一间的要求,在呼吸科隔离病房隔离治疗。(2)市中医院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市人民医院呼吸科隔离病房满员,其他临床症状相似,但核酸检测阴性的病人。(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咳嗽、发热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居史和可疑的暴露史,了解病例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地区的旅游史,与野生动物接触史,或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工作。

3.市卫计综合执法监督局。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依据市防指要求停诊停业等措施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三、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一)病例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组诊断,按规定上报上级卫健委组织复核会诊和确认。

(二)疫情公布与通报。市防控指挥部经省卫健委授权后,负责向社会发布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1.密切关注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开展业务培训。

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热病例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知识水平。

6.提请政府采取入境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防止病例输入。

7.开展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隐瞒旅居史和相关症状的人员。

1.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监测方案》,开展疫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疾控中心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4.做好临床病例和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工作。病例的临床样本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由市疾控中心负责采集。临床样本送宣城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病原检测,密切接触者样本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采集的临床标本以及标本采集、运送、存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及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疫情形势,提请政府采取疫点封锁、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对确诊病例及时转运宣城市人民医院治疗。

8.加强自购退热、止咳、腹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和追踪调查,防止出现漏诊病人。

9.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样本采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10.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健行政部门报告,并向本市有关部门和邻近县(市、区)人民政府卫健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11.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三)本地出现人与人之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的,按照国家、省、市应急工作预案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1.调动一切医疗资源,加强病人的救治。在必要时,通过采取启用备用医院、征用医院改造、请求上级支援等措施,增加医疗救治服务供给。

2.每日向社会公布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情况。

3.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及宣传画、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治知识。

4.根据疫情流行情况,提请政府采取疫区封锁、交通管制、全面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5.设立统一的咨询热线电话,24小时解答群众有关流感防治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开展心理疏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等业务培训;对医务人员,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督导和检查,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工作经费。协调市财政等部门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

大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篇二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学校秋季学期的全面复学复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扎实有序做好开学前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和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复学复课标准

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疫情指挥部关于推进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着力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制定完善的学生返校方案,稳妥有序的安排学生分批、错峰返校。与省教育厅及地方的疫情指挥部保持沟通,及时将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等报备,做好迎检工作。

负责部门:防控办

(二)全面做好师生健康排查

继续坚持师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跟踪,确保在师生返校前,全面精准掌握师生的健康状况、旅居史、返校行程等信息,特别是在中高风险地区、在境外的人员以及有疫情相关接触史的人员情况,实现精准监测与防控。

负责部门:人事处、疫情排查组、各二级单位/部门

(三)落实师生返校健康卡填报

师生返校前,必须进行14天的每日体温测量记录,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返校时如实填报相应的健康卡(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其中教职员工及其校内居住家属的健康卡(包括电子档、纸质档),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学生的健康卡(包括电子档、纸质档)由各学院收集后,统一报学生处。

教职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暂缓返校,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待身体康复后再申请返校。

负责部门:人事处、学生处

(四)做好疫情防疫物资储备

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重点保障门岗安保人员、清洁人员、食堂人员、门诊医护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物资需求。社会化服务外包单位人员的口罩,由所在公司负责提供。所有物资需严格做好仓储管理,严格做好消防安全等措施。

在学校内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

负责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保障处

(五)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

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所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六)落实校地联防联控机制

开学前,加强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对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熟悉地方防控要求及医疗服务预案,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校园具体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两校区门诊部

(七)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

制定完善的新生入学接待方案,做好健康提示,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

负责部门:学生处、教务处

(一)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应进行14天的校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学生),或校外居家健康观察(指在校外具备居家观察条件,并向所在社区报备的教职员工),在观察期结束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返校参加校内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健康观察应安排单人单间,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后勤服务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人事处、学生处

(二)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对近期从中风险地区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学校发放健康告知书(见附件4),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随访其健康状况直至离开中风险地区满14天。

返校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可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入粤不满7天,应在入粤7天后,再检测一次核酸。

返校时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需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对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的学生,由学校组织进行核酸检测,在等待结果期间,暂安排在校内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区居住。检测结果阳性者,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转运、终末消毒;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移至普通宿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人事处、学生处

(三)从境外返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暂不返校。对已经入境师生,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防输入的相关要求,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申请返校。

负责部门:人事处、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重点岗位教职员工

校医、宿舍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商铺等后勤服务社会化单位等与学生接触较密切的重点岗位人员,必须应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返校。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一)做好返校防控教育

要提前做好师生返校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掌握防控相关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提醒师生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二)师生返校防控要点

1.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机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或密闭公共场所,以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如有触碰,不用手触碰眼鼻,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负责部门:宣传部、公共卫生学院、人事处、学生处

(一)落实日常防控

1.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坚持每日健康状况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精准掌握师生每天的健康状况。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

2.严格落实学生的晨、午、晚检制度及因病缺勤跟踪和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课)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做到跟踪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3.在宿舍、行政楼、宿舍、课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会议室等人流密集场所(或密闭式场所),坚持开展体温检测,在关键人流密集通道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全面加强校园师生的体温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4.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学生和授课老师,可不戴口罩。校(楼)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工作服。

负责部门:人事处、学生处、医院管理处、各网格化管理单位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

根据校园情况合理设置人员密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以校区、专业、楼栋、年级、班级等为单位进行学习、生活、体育等活动。尽量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

负责部门:各网格化管理单位

(三)继续加强校园出入管理

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校园出入管理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把好校门关,所有人员入校时都必须接受严格的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原则上禁止外卖配送入校。要加强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负责部门:安全保卫处、学生处

(四)做好学生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安排专人负责宿舍的卫生管理和检查。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宿舍要勤通风、勤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做好垃圾清理和日常公共区域消毒。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五)着力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对外国留学生、外籍教师及港澳台师生实行暂不入境返校政策,切实做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保障教学质量。要对在境外的外派师生及时给予适当延期,提供必要支持,并会同国外合作院校、驻外使领馆提供服务保障。暂停各级各类学校师生跨境交流活动,对少量承担重要教学科研任务确需入境返校的人员,实行个案审批,并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及检测工作。

负责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六)持续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及消毒

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卫生死角清理,营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防止传染病滋生蔓延。对宿舍、食堂、课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重点场所或区域的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安排专人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对空调系统、楼道、电梯等重点设备,按相关指引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营造卫生健康校园环境。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采取学生分时分批、错峰就餐等方式,降低传播风险。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认真排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执行食堂消毒的有关标准,加强对食堂就餐区域设备设施消毒及餐(饮)具的清洁消毒。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采供渠道,不得采购进口的海鲜产品,做好复学复课后食源性疾病防控。确保教职员工、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负责部门:后勤保障处

(八)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要加大疫情期间的毕业时就业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毕业生就业“云服务”,适时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要联系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合作企业、校友企业,积极吸纳本校毕业时,扩大招聘规模。要重点遴选一批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

负责部门:学生处

(九)做好心理辅导

要制定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做好师生心理危机干预,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广泛开展“弘扬抗疫精神、筑牢家国情怀”“逆境携行,你我同心”等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乐观、愉快、自信、平和的健康心态。要通过开展心理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课、同伴互助、团体辅导等活动,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的心理调适方法。要积极做好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充足的情感、生活和学业支持。

负责部门:学生处、人文与管理学院

(十)科学安排教育教学

要把学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计划及教学时间,加强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合理把握教学进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原则上开学的两周内,主要采取线上教学方式,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逐步恢复开展常态化教学活动。组织好复学“第一课”,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家国情怀,科普防疫知识。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入学教育范围,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家长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结合疫情防控,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开展相关的文体活动,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

负责部门:教务处、体育教学部、团委

(十一)加强科研管理

要充分利用医学院校的优势,鼓励基础、临床科研人员聚焦疫情防控开展科研攻关。要在做好防疫和各类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放科研实验室,定时做好实验场地和仪器设备的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要在确保做好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研人员开展校外采样、校外调研、校外实验、校外技术服务等科研活动。

负责部门:科技处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将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防控办。学校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由指定专人负责对隔离者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及安排前往定点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三)在校期间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教职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及隔离医学观察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凭医疗机构的治愈证明申请返校。

负责部门:医院管理处、两校区门诊部

注:以上的各类防控措施,如疫情发生变化,与上级新文件要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大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篇三

为深入实施青少年急救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学校急救教育,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为社会培养乐于施救、敢于施救、善于施救的人才,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提升学生健康素养为核心,以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为重点,以提高校园应急救护能力为目标,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建设一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深入开展学校急救知识普及、急救设施配备、急救技能培训等工作,探索校园急救技能证书试点建设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急救教育经验做法,推动学校强化急救教育。

(一)完善工作机制。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作为全国校园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办公室)要统筹资源,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协同推进试点工作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工作,依托试点学校组长单位成立协作组,调研指导试点学校急救教育工作,开展省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建设培训基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交通便利、培训设施设备完善、具有专业培训师资的试点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动员力量、协调资源积极参与基地建设,辐射带动本地区急救教育培训工作。

(三)组建导师团队。试点工作办公室会同红十字会等部门建设培训导师团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推荐1名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有急救培训经验的医学类院校教师参加。试点工作办公室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参照《急救技能培训方案(试行)》确定培训内容,为试点学校开展师资培训。

(四)建强师资队伍。试点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研制《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导师团队在《急救教育培训师要求》框架下为各试点学校培养培训师师资队伍。试点学校可重点培训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确保不少于10名教职员工完成急救教育培训师师资培训。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学校急救教育示范课与教研交流活动。

(五)开展学生培训。试点学校要积极利用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培训100名学生。试点工作期间将组织开展学生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展示活动。

(六)健全证书体系。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专业机构已有培训证书,或依托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合作开发急救培训证书。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会同试点工作办公室探索开发校园急救技能证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开展省份内协作和跨省份交流。试点学校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强化管理,加大统筹调配力度。

(二)强化条件保障。试点工作办公室将动员急救设施设备企业,支持试点学校特别是中西部试点学校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动员国内外急救领域优质资源,协助开展急救培训导师和培训师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政策、资金、项目和课题等方面向试点学校倾斜。

大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受迅速顺利,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和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医疗资源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整合资源,要加大医疗机构投入,落实自治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要达到每个旗市区至少有1台负压救护车的要求。负压救护车到位率达到100%,负压救护车纳入属地120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达到100%。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管理,确保转运工作高效安全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三、统筹安排,专车执行高风险任务

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辖区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辖区内新冠疫情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在网络医院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配置标准化的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专门车组执行高风险任务,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调度水平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急救调度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调度效率,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调度水平,有效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加强调度人员培训,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调派。受理有发热、呼吸系统症状患者急救电话时,必须主动询问两周内旅行史、居住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等相关情况。自述有相关流行病史且患者病情稳定的,派遣新冠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有相关流行病史且病情危急或不明的,或无相关流行病史的,就近派遣日常急救车组执行任务,并加强个人防护;受理无接诊高度疑似发热病人条件的医疗机构请求转运相关病人的急救电话时,派遣新冠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迅速将患者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院。

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网络医院和急救车应当做好患者转运交接记录,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当地旗市区卫健委报告,由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跨旗市区转运时旗市区卫健委需向呼伦贝尔市卫健委报告。

五、院前院内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

各级卫健委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对于新冠疫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六、医疗废物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应当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各旗市区卫生健康委、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根据本方案和实际情况,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旗市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大学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篇五

自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区各学校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目前各校疫情防控工作整体安全平稳。12月以来,国内多地报告新增本土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我国疫情已进入“多点散发”式防控阶段。随着春运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带来疫情传播的几率不断上升。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高等学校秋冬季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小学校秋冬季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秋冬季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市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德防指办〔20xx〕62号)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校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确保本校疫情防控组织管理机构反应迅速、运转高效、执行坚决有力。要建立定时通报制度,确保指令传达顺畅、信息沟通及时,要完善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明晰各自权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二)强化制度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密切关注、防控为主、内外结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坚持专业防控为主,学校要主动与区卫健、疾控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各项防控措施,及时修订“两案”“九制”。

(三)强化保障要求。各校要主动防范疫情风险,充分做好应对准备,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在寒假、春节等节假日结束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要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学校应通过“医校共管”、建立校园医务室(借力卫生副校长和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等方式落实好卫生防疫工作。

(四)强化多病共防。各校应全面推进多病共防工作,依法科学做好流感防控工作,强化呼吸道疾病和肺炎的早期鉴别诊断,严防肺炎疫情和流感叠加。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师生科学认识和预防,提高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持续抓好环境卫生管理。要及时健康提示,有序做好学生流感疫苗等接种工作。

(五)强化环境整治。各校要定期对教室、办公室、公共教育教学馆(室)、食堂、宿舍、厕所、电梯、楼梯和扶手、浴室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畅通下水道,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开展垃圾分类,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校园整洁干净。检查校园供水设施设备,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

(六)强化隐患排查。各校要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室印发的《学校秋冬季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认真查找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限时限期整改,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中配餐点及从业人员的全面检查,确保采购食材渠道来源可追溯,索证规范齐全,从业人员健康。校车运营前后要进行消毒通风,加强对校车司机、随车照管老师等进行健康监测。

(七)强化健康摸排。各校应要求教职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落实防疫措施、如实向学校报告本人和家人身体情况以及知道的疫情,不得迟报、瞒报、乱报。各校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重要时间节点,落实专人对本校师生健康情况进行全员精准摸排,并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及做好健康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坚持每天规范填报“市校园健康监测平台”。

(八)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各学校要每天摸排统计学生和教职员工实际到岗情况、因病缺勤情况、家属从市外、省外、国外返罗情况,坚持填报《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秋师生员工到校情况日报表》《20xx年秋期师生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日报表》《20xx年秋季学期外出务(打)工家属返罗情况日报表》。坚持每天落实疫情和安全“零报告”,如遇疫情或安全特殊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后管中心报告,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疫情和安全稳定情况。

(九)强化校园防控

1.做好出入校管理。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非必要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因工作原因需进校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进校流程查验合格后方可进校。因病因事缺勤学生离(返)校时,应查验相关证明合格后方可进校。寄宿生未经批准不得离校。

加强对校内住户人员管理,严禁校内住户接待或留宿外来人员。在门前学生进出校门专用通道,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不聚集、不停留、不交流。

2.做好入校后管控。建立师生开学前的健康申报和健康排查制度,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依规落实健康管理和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一校一案、一班一册、一生一卡、每日一报”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增加对教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要科学有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校内师生聚集的各类大型活动,暂停选派师生到外地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暂不接受外地师生到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

4.做好校园餐饮管理。要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加强学校食堂和后勤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做好食品采购人员防护,加强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宣传教育。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人员集体用餐,可采取按年级分时段错峰进餐、送餐到班级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就餐时相隔一定距离。

(十)强化健康教育。各校应当将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公众号、qq群、企业微信、校讯通、校园网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

(十一)强化应急处置。不断完善学校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应急处置流程,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大力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精准管控能力、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全面开展对行政管理人员、校医(保健教师)、一线教职员工、后勤从业人员的防疫培训,持续做好人员队伍、防控物资、隔离场所等各项应急准备。

(十二)强化值班值守。各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道,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信息规范及时传递。加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做好春节、寒假期间重点方向、重点地段疫情监管排查,强化人口密集场所排查筛查。要强化应对保障,结合疫情防控进程,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技术等调度和使用。要逗硬督导检查,统筹调度安排好工作力量,坚决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提高站位、迅速部署,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以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聚焦疫情防控,按照自身职能职责,持续用力,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二)压实责任。各校要压实学校、家庭、个人责任,精准施策。驻校特派员要加强对学校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及早谋划。各校要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学生、教职工寒假放假期间行程管理、健康摸排、外出报备等相关事宜。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坚持“错时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一人一档”制定离校、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做好离校、留校师生疫情防控管理。

(四)加强督查。区教育局将安排专项督查指导组,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市教育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学校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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