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财务分组管理方案 大型医院保安岗位职责管理方案篇一
(3)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立即劝阻
2(2医院大楼保安职责
(1)负责前门车辆引导和人员通往秩序
(5)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
2(3停车场保安巡逻职责
4(奖则
5(5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酌情另定奖励标准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全院治安保卫工作,搞好院内车辆,消防和公共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
2(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肃保安风纪,精神抖擞,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尽职尽责,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值班期间要严禁脱岗,串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院内防火,防盗工作;每天要进行防范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确保医疗,生活正常秩序和职工病员生命财产安全。
处理,直至辞退。9(搞好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严防损坏 或丢失,避免纠纷的发生。实行当班责任制,谁当班谁负责。10(保安人员如有事需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1 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3: 医院保安岗位职责及奖惩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提高医院保安服务意识,增强保安服务质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安保队伍的建设及监督约束机制,结合本院的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岗位职责 2.1 保安岗位职责
(1)服从医院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好交接班记录。
(2)维护医院内部正常的营业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队列秩序,密切关注收银台周边情况,确保营业款绝对安全。
(3)禁止患者在医院内吸烟,发现吸烟者应当立即劝阻。
(4)谢绝明显的精神病患者,乞讨者,醉酒者,拾破烂者进入医院。(5)严格禁止宠物进医院。
于八次对医院各区域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逻。(9)负责对各区域水、电等设备设施定点定时监控使用规范的安全维护。(10)负责对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
2.2 前门保安职责
(1)负责前门车辆引导停放和人员通往秩序。
(2)谢绝明显精神病患者、酗酒闹事者、收破烂、乞讨者、推销商品者进入医院。
(3)指挥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及其它车辆定点停放。
(4)禁止在医院正门摆摊设点和进行各种表演义卖,及时制止打架斗殴。(5)杜绝危险品进入医院、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医院。(6)对破坏医院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及时果断制止并立即上报。(7)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大门。
2.3 巡逻保安职责
(1)熟悉医院各区域情况,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2)巡察各楼层各诊室患者就诊秩序情况,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3)注意发现楼层通道是否有异常情况,若发现立即处理并报告。(4)熟悉医院内部环境,消防设施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防盗防火报警装置的位置,会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上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协助各部门领导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报警要沉着冷静,快速将出事地点通知保安和院领导,并对事件现场录像存档。(7)发生应急事件负责控制医院楼梯口。(8)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做到三班全面监控。
2.4 夜间保安职责
(3)巡查各楼层,检查应关闭的灯光、门、窗、空调
(1)当班保安要求仪容整洁,按规定着装,不得留胡须长发,不 准嬉戏打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边走边吃东西或者手上挥舞其他物品;不准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懒腰。
(2)不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串岗、干私人事情。(3)当班时不准坐卧、吸烟、吃东西、看电视,听收音机、看书 报、扎堆聊天等。(4)尊重领导,服从管理。
(5)不得恐吓,殴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岗位上大声喧哗,严 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6.1 医院所有相关制度罚则以教育为主,结合现实情况以经济扣款 为强制手段,具体处罚措施有: 口头当面批评,书面批评(书面通知精英保安公司),经济处罚(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勒令保安公司重新培训上岗。
7.处罚范围
7.1 当班时间仪表不端,着装不整齐,精神不振的一次扣罚5元
7.3 擅自调班、顶班的扣罚当事人各5元
7.4 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者处置不当的一次扣罚50元。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况加倍处罚。
7.9 多次违纪违规、经教育不改的、通知保安公司重新进行上岗培训,如还不合格,则勒令退换。
8.附则 8.1 本制度根据保安公司出具的《保安队员奖惩考核办法》,《保安队员岗位职责》;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
8.4 未尽事宜的,由后勤部根据具体案例的特殊情况请示院领导,并结合保安公司意见,作为后续参照依据。
医院财务分组管理方案 大型医院保安岗位职责管理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停车场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车辆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公共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库、楼),对外开展停车服务的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楼),经批准设置的占道停车场(点)。停车场分为营业性停车场和非营业性停车场。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为车辆提供有偿停放保管服务的停车场;非营业性停车场是指供车辆无偿停放的停车场。
第三条 园区城市管理局是园区各类停车场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工作及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园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对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场内交通标志和标线、消防、车辆行驶安全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园区规划、建设、物价、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停车场设置、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确保交通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纳入园区城市建设规划。规划部门应按照不同区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间进行规划、建设停车场(库),以方便停车。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根据园区总体规划、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停车场专项规划由园区规划部门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编制或者调整,并报园区管委会审批。
第六条规划确定的停车场(库)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大型绿地开发、广场建设应当利用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场(库)。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业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图书馆、住宅区、办公楼、医院、车站等公共建筑及居住区,必须按规划要求配建或增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配建能满足本单位车辆停放需要的专用停车场,同时应考虑业务交往所需停车位的设置。
第七条现有大中型建筑、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违反规划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车场的,由城-管局会同规划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配建或补建。未补建的,必须缴纳停车场建设补偿金,专项用于停车场的易地补建。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方式筹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建设多种形式(如多层、立体、地下)的停车场。
第九条停车场可以由投资建设者经营管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居住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由该居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负责。
第十条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申请经营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社会停车场(库)、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歇业的,还应当提前15日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严禁在主干道上占道停车,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区内道路停车场的设置应当根据区域停车供求状况和交通条件从严控制。道路停车场的设置方案由园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管、交通等部门编制。编制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时应当符合道路停车场总量控制规划,并充分兼顾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会停车场(库)300米服务半径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道路停车场。园区城-管局应当根据本区道路停车场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公共停车场建成投入使用后,在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原有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应立即取消。
第十二条 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二) 保障停车安全,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
(三) 车辆停放整齐,并保持环境整洁;
(四) 公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 使用统一的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 管理人员佩戴统一的服务标识。
道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前款规定,并不得擅自扩大占路面积和迁移道路停车场;鼓励推广应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车场(库);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库)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场内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自觉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 登记停车,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三) 遵守停车标志、标线,有序停放车辆;
(四) 在停车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 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以及装卸货物。
第十四条 停车场必须用于停放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或改变其用途。
特殊情况确需占用停车场的,应报经园区城-管局批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关闭停车场或改变停车场用途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违反本规定的,处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停车场(库)的用途。
第十五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对外开放的内部停车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申请开设停车场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审批,各环节审核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如属经营性停车场的,还须经园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方可实行收费服务。
申办停车场事项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车场设置位置示意图、总平面图和停车位图;
(二)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三)停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七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申请者应再向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经规划、公安交-警、城-管、物价等部门实地查勘验收,各环节验收时间均为3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由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核发《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申请者凭《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主体发生变化,应向工商、税务等部门申请变更,并在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
第十九条在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经营者必须在3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停车场经营(服务)登记证》。
第二十条园区城-管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停车场管理的执法监督,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要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法处罚。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划、建设、价格、发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利用建筑工地或者空地设置经营性临时停车场(库)以及组织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动需要临时设置经营性机动车停放点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在实施中与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新颁布或修改法律、法规条款有抵触时,该抵触条款无效。
停车场名称
负 责 人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占地面积
总投资额
提交申请
有关材料
1.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电子文本)和停车位图;
2.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及设施情况说明;
3.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
规划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城-管局
审批意见
停车场名称
负 责 人
设置地点
占地面积
车位设施
配置情况
规划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物价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城-管部门
验收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医院财务分组管理方案 大型医院保安岗位职责管理方案篇三
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全院治安保卫工作,搞好院内车辆,消防和公共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
2.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肃保安风纪,精神抖擞,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尽职尽责,工作中要严格执法,值班期间要严禁脱岗,串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院内防火,防盗工作;每天要进行防范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确保医疗,生活正常秩序和职工病员生命财产安全。
5.对外来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严禁外来人员在院内做买卖。
6.如有案件发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并做好记录。
7.做好本院的各种报刊,信件接收工作,严格签字登记手续。
8.保安人员必须做好交接岗工作,不得撤离职守,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直至辞退。
9.搞好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严防损坏或丢失,避免纠纷的发生。实行当班责任制,谁当班谁负责。
10.保安人员如有事需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医院财务分组管理方案 大型医院保安岗位职责管理方案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全部区域。
2.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 待客。
2.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a.(白班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7:30)b.(晚班上班时间为5.30、下班时间为8:00)c.必须和交接班人员完成交接手续方可下班。
8.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9.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0.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11.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行为准则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
1.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 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1.外来人员因事需进公司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时间、身份证号码、联系部门及人员等,门卫应电话向被访人员或部门核实后方可放行,无正当理由、不填写《出入登记表》者不得进入公司。
2.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如携带物资必须联系拜访部门,确认后方能放行。
3.院区内临时作业,需安排外单位人员进公司施工,用工部门应事前将施工期限、人员名单报办公室。
4.非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进入公司也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凡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务关系者,视同外来人员按以上1、2条执行。5.非工作时间外来人员无预约一律谢绝访问。
6.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异者不得进入公司。
1.外来车辆因事出入公司时,需填写《出入登记表》,不填写者不得入内。 2.门卫应对外来车辆进行引导,维持停放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 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1.保安管理部门(办公室)根据各部位具体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或调整保安巡检线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并排定保安班组以及对人员、物资进行分配。
2.保安人员应熟练掌握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 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a.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b.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c.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 119或救护单位120。
d.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e.保安在当值时间出现周界监控报警或接到中控室警报通知,须迅速确定方位、立即出动处理,并 且及时向中控室或公司领导回馈现场状况,如状况危急须即时联系当地派出所;事后填写《治安报警处理记录表》。
3.日班每3小时巡逻一次,夜班每2小时巡逻一次。各当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后即进行首次巡逻,并按规定将巡逻情况记录在《保安值班记录》。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调整巡逻间隔时间,保安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4.保安在巡逻时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多听多看,发现可疑的人或事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公司相关负 责人。
5.常规工作时间(8:00—17:30)结束后,对公司公共部位进行巡逻,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交接值班记录(含钥匙、消防、电梯)
6.如发现火警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
第四章 紧急或意外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意外事故
a.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b.发生打斗,应迅速予以制止,将当事人交由公司领导处理为原则,如当事人不听制止时,可与值 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员合力制止。
c.打斗现场若有其他员工围观时,为防止围观者鼓噪起哄或使现场复杂化,应将肇事者带离现场再 行处理。
d.事态有愈超严重态势,应立即请派出所协助处理。
e.注意立场要保持公正,千万不可偏袒打斗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战局,丧失理智。f.若为下班时间,应即刻电话通知公司相关领导;有安全之虑时,即刻拨打110寻求协助。第十三条、不良分子前来滋事处理 a.保安人员不得与不良分子对打。
b.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c.通知后勤人员和公司领导前来支援处理。
d.认清来着容貌、特征、人数、有无携带枪支、刀具、坐车种类以及车牌号码、滋事原因等,作为 警方侦查处理的依据。
e.将状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随时保持联络,若下班以后应立即通知派出所并电话联络相关领导。
第十四条、被盗事件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事后做好记录。 2.联系公安部门,保持失窃现场原样,便于取证。
3.由于工作失职,没有按照岗位职责操作引起的盗窃事件值班人员要进行处罚,根据失窃物品的金额进行相关处理。
a.丢失物品5000元以上为重大失职。
b.不按岗位职责操作执行工作行为,视后果严重进行警告或物质处罚直至辞退。
第五章 勤务制度
第十五条、交接班制度 1.公司保安为二班两运转,分设日班和夜班,日班为8:00—17:30,夜班为17:30次日8:00;交接班 时间分别为8:00和17:30,交接班时需做好记录。
2.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钟到岗交接班,班内做好《保安值班记录》,班组交接时互通消息并签 名确认。
3.班组交接时,对安全防护器械进行确认,如有损坏遗失须在《保安值班记录》中作出说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完成交接。
4.超过交接班时间,半小时内未接班视为“迟到”,1小时内作出解释并补办请假手续视为事假,超过1小时则视为“旷工”,因私人原因擅自离岗1小时视为“旷工”。 5.白班中午1小时用餐时间,由晚班人员当值。
第十六条、请示报告制度
1.保安员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2.对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回馈。
第十七条、工作考核
1.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数记发工资。
2.保安因个人原因需请事假、病假(病假须有镇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到行政部同意后方可休假或调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数计扣工资。
3.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管理,放行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4.未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放行外来车辆,一经发现即作“过错”处罚。
5.未严格执行物资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损失,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开除处罚,并赔偿公司损失。
6.未严格执行日常安全巡逻,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7.未履行门卫岗位职责,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 8.未按要求执行门卫交接班,造成权责不清,所经手班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责任。9.违反门卫工作纪律,视情节轻重作“过错”或辞退处罚。10.每发生一次“过错”则扣除岗位(基本)工资的300元-500元;连续两个月累积发生“过错”3起、一年内累积发生“过错”6起者,除按规定分别扣除岗位(基本)工资外,还将作辞退处理。
11.如在值班过程中挽回公司物资流失,发现不安全隐患,避免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 行为操守
第十八条、工作态度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公司商业秘密。7.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8.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看电视录像,打瞌睡等。
9.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10.脱岗、漏岗、睡岗、迟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员睡觉。11.未经许可擅自调班。12.暴行犯上,不服从指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医院财务分组管理方案 大型医院保安岗位职责管理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和省市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持续巩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成果。
(一)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1、根据各地政府动态调整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和防控措施,结合实际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做到重点地区“一地一策”、重点项目“一项一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检测、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2、明确疫情防控各主体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深入贯彻“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管控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3、各在建工程项目应在属地政府、辖区街道(社区)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二)强化防控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防疫专管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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