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三姐妹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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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三姐妹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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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调解三姐妹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共篇一

多媒体电教室的主要硬件设备有:

多媒体液晶投影机、电动屏幕、视频展台、录象机、影碟机、功率放大器、音箱、麦克、中央控制系统、微型监视器、投影机吊架、多媒体计算机。

多媒体电教室的主要功能:中央控制系统将所有的设备通过有线控制面板进行控制。可控制的设备主要包括:投影机的开关、视频及计算机信号的切换;灯光的控制;电动屏幕的升降;电动窗帘的开关;以及音视频设备的互相切换;影牒机的开关、出入盒及播放等操作。多媒体电教室可供100-200人学习使用,投影机能够将计算机信号及视频信号投放到大屏幕上,并且能够通过视频展示台进行实物展示。同时功能强大的音响设备可提供卡拉ok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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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机型,亮度2200ansi流明,分辨率为800x600,中文菜单,局部放大,多种标识等功能,性能价格比较高,质保时间长达两年。

多媒体教室中的音频系统,是以语音扩声为主,音乐扩声为辅,并主要用作教师讲课语音放大输出。系统采用性能优良的音响设备,以品质和耐用为原则,选择性能价格比较高的主流机型。

中央控制系统:

调解三姐妹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共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工作思路,逐步实现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工作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目标:努力使全街道调解人员能够明确新形势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任务和要求,熟悉和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普遍掌握和解答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能够较熟悉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能够力争形成一支依法调解能力较强的基层调解员队伍。

三、培训对象

玉屏街道专职调解员、社区(村)调委会首席人民调解员。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学习《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当前,社会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同时带来诸多问题,矛盾纠纷涉及多域性、多方面、多层次,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和群体性特点,需要广大人民调解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2、学习《人民调解法》和《侵权责任法》,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保证调解员的道德素质;加强与人民调解有关的文化知识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的总结和交流,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能力。

调解三姐妹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共篇三

各村(场)、各单位: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xxxxxx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建瓯市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部署要求,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紧紧围绕“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坚持重心下移、工作前移,坚持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形成党政主导、多方协同、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的“五进”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5月10日)

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及时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先行试点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确定“五进”活动示范点,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健全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总结、完善示范点的经验,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整体推进活动在本地、本系统全面开展。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2月30日)

对照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乡矛盾纠纷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

四、职责任务

(一)明确责任。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综治及“大调解协调中心”牵头协调,司法所负责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国土、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参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导车站、规模性市场等责任主体组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或根据需要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设置调解室。

单独成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调解室作为辖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辖区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的前置窗口。农村调解室作为村(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前置工作窗口,由所在村(场)村委会具体负责,按照统一规划和要求实施。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参与调解室建设。

(二)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联动的“大调解”体系作用,规范调解室窗口运行机制。

调解三姐妹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共篇四

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村的稳定。

小事矛盾调解不出组,大事矛盾化解不出村,准确无误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村大局的稳定,争创村级先进调委会。

20--年1月1正式实施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第4年,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习宣传要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为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营造良好氛围。

1、人民调解组织要做到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人民调解小组,总支书记王昌喻兼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长。发现矛盾和激化案件、纠风时必须先由村民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未果时应出具调解说明,及时逐级报告并进入调解现场,使人民调解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和调解办案补贴;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2、强化“大调解”格局下的“三调联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纠纷特别是经济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主动预防和妥善调处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等社会矛盾积案。

3、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从事过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年内,在全村范围内组织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同时还要规范化制作人民调解案卷,提高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亲自接待,听取意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建立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出了问题不及时处理,相互扯皮造成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对调解工作要满腔热情,对当事人要态度亲切,调解人员要摆正位置,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切实做好调处理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争取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后遗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情况,做耐心的说明解释工作,争取得理解和信任。

3、查处到位,及时回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其心服口服,自动息访。

4、宣传引导,依法调解。要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调解法》,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5、做好纠纷排查工作。每季度排查一次,每月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遇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则应随时进行排查。排查时要根据当时环境确定排查重点,做到重点村、重点人、重点户、重点事掌握准确,及时疏通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调解三姐妹 调解模式实施方案共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xxx《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6〕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3.县检察院: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4.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5.县扶贫办: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6.县工商局: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7.县人社局: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8.县农牧局: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9.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10.县金融办: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11.人民银行环县支行: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12.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13.县内各金融机构: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二)集中宣传阶段(7月1日—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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