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净空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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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净空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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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城管大队净空整治方案篇一

因投放过量、管理粗放,造成停放秩序混乱,加剧了人行道交通拥堵。为有效解决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市貌,妨碍交通秩序的现状,近日,麒麟城管采取有效措施让市民骑行放心,出行安心。

一是建立应急机制

组织辖区共享单车企业围绕应急工作流程、疫情分级防控、路面运营等内容进行约谈制定了复工复产后的防疫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二是严控运营单车消毒管理

各共享单车企业每日对运营车辆至少进行一次酒精擦拭或喷洒消毒;对火车站、医院、超市、公交站、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度大的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两次消毒;所有积压车辆在清理转运时要全面消毒。

三是做好车辆运维保障工作

根据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车辆需求,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加大运维力量,增大调运频次,及时转运积压车辆。

四是加强督导管理力度

各片区大队安排专人对乱停乱放、造成人行道拥堵的共享单车,规范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点,停放不下的统一进行拖运清理。

截止目前,共规范共享单车13200余辆、收缴乱停乱放共享单车5600辆。同时,区城管局呼吁广大市民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做到文明停车,让共享单车方便更多的人,让麒麟市容市貌更加文明、有序。

城管大队净空整治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懈怠、事故上严防范。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警钟长鸣。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严格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规定,加强源头治理,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任务

针对系统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特点,落实相关部署要求,紧抓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举措。根据秋冬季节特点,再次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整治重点,全面推进专项整治。

加强对供热行业、物业服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点监管。针对供热企业生产运行、停产检修、特种设备检测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电梯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科学引导,推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五个一工程”建设运用、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和应急演练开展等。加强供热生产运行安全和物业服务管理安全台账登记,细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闭环”管理。保证供热行业、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责任部门:供热管理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加强秋冬季节供水管网维修、抢修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杜绝作业管沟、坑、井坍塌和机械设备伤人事故的发生。加强清水池清洗消毒作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制度,科学配备检测仪器、安全防护,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责任部门:水源供水中心

针对秋冬季节特点开展对户外广告、临街宣传活动、城区清雪作业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治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的安全管理。开展临街违规占道施工作业、户外广告牌风吹冰冻坠落、早夜市商户占用消防通道口等隐患问题的专项检查,强化对冬季城区清雪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监管。

责任部门:城管大队

针对秋冬季节特点加强市政设施安全巡查、隐患治理,对发现窨井缺损、管网淤堵、道路损坏、路灯故障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及时整治。加强秋冬季节在建市政工程施工和竣工收尾阶段的安全监督,配合建设行业监管部门查处建筑施工违规作业行为。强化对市政维护车辆、特种机械设备、维护作业人员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制度,科学配备检测仪器、安全防护,特业人员必须做好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强化对污水处理的行业监管,重点针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维修安全、受限空间作业、危化品安全、机械设备运行安全、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规范安全资料、安全标志、各项规章制度、各岗位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推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和五个一工程”的建设运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落实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及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资格证持证。

责任部门:市政维护中心、局公用事业科

针对秋冬季节做好城市环卫保洁作业车辆、人员的安全监管;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作业环节的安全整治;加强车库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库。开展对路上作业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驾驶员和特业人员严格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各种作业车辆和各岗位作业人员常态化生产运行安全稳定。

责任部门:环卫中心、团霖垃圾场

针对秋冬季节开展城市绿化作业安全治理,加强对绿化设施、大型植被、景观雕塑等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主街路绿化、广场绿化的越冬防护安全检查。开展对路上作业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强车库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库。严格落实对绿化浇水车和药物喷洒车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监管。

责任部门:园林管理中心

加强对南照山秋冬季节木栈道防火、园区保洁、园区清雪等安全监管,开展对公园内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对作业人员、车辆驾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员的安全教育和消防车、工程车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人员违规作业,车辆违规使用等。

责任部门:公园管理中心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各基层单位、相关科室要指定1名副职以上领导负责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工作,指派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

四、时间步骤

城管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从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部署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2、开展广泛性宣传发动,将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和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各管理人员和各行业企业。

3、各单位于10月16日前将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和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城管局安监科。

(二)全面整治(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2月28日)。

坚持边查边治,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2、各行业科室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3.城管局将成立专项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基层单位、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督导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

各基层单位、各行业科室从2020年10月起,每月6日、20日报送安全整治统计报表(附件)和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三)全面提升(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

各基层单位、各行业科室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逐项推进整改到位。局安全监督管理科梳理、总结专项行动总体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在全局宣传、推广,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请各基层单位、各行业科室要于2021年3月1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总结到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各行业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坚决克服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微信、qq等新媒体作用,做好专项行动的信息发布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监督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严肃追责问责。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期间,各基层单位、各行业科室要严格工作标准,统筹安排检查指导范围、频次。坚持“好改的立即改、难改的推进改、不改的责令改”,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依法惩处违法违规问题,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城管大队净空整治方案篇三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在持续,长沙市岳麓区复工复产全面推进,但因投放过量、管理粗放,造成停放秩序混乱,加剧了人行道交通拥堵。为有效解决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市貌,妨碍交通秩序的现状,近日,麒麟城管采取有效措施让市民骑行放心,出行安心。

一是建立应急机制

组织辖区共享单车企业围绕应急工作流程、疫情分级防控、路面运营等内容进行约谈制定了复工复产后的防疫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二是严控运营单车消毒管理

各共享单车企业每日对运营车辆至少进行一次酒精擦拭或喷洒消毒;对火车站、医院、超市、公交站、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度大的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两次消毒;所有积压车辆在清理转运时要全面消毒。

三是做好车辆运维保障工作

根据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车辆需求,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加大运维力量,增大调运频次,及时转运积压车辆。

四是加强督导管理力度

各片区大队安排专人对乱停乱放、造成人行道拥堵的共享单车,规范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点,停放不下的统一进行拖运清理。

截止目前,共规范共享单车13200余辆、收缴乱停乱放共享单车5600辆。同时,区城管局呼吁广大市民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做到文明停车,让共享单车方便更多的人,让麒麟市容市貌更加文明、有序。

城管大队净空整治方案篇四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规范人行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依法依规惩治乱停乱放和违规投放行为,坚决遏制人行道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乱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好人行道静态交通秩序,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人行道交通秩序。

二、时间安排

自3月12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从严治理违规乱停乱堆乱放。3月底前,将本辖区内目前以ofo小黄车为主的所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堆积点清理完毕,重点解决共享单车街面堆积问题。

(二)严格执法查处违规投放车辆。加大对哈啰单车、青桔单车和享骑电单车等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单车)的查处力度。整治开展第一周,各单位要统一集中对违规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全面查扣,对随后继续违规投放的车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巩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此次集中整治,各单位进一步探索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方法和措施,结合人行道车辆占压盲道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好人行道车辆成果停放管理。

市城管局执法总队要加强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履行人行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职能情况的日常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对辖区停放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抓落实力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将对整治期间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全年考核成绩。

(二)严格标准,全员参与,力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监管人行道上停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查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行为;对占压盲道、遗弃在绿化带内清理不及时等乱停乱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依法按程序予以暂扣。对违规投放的车辆要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并通过岗位工作的责任落实和执法职能的灵活履行,做到区划、岗位和职能三方面责任的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要灵活掌握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关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公告》《人行道共享单车停放管理标准及措施》等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市人行道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城管大队净空整治方案篇五

为了加强城市共享自行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住宅城乡建设部等10个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网络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发〔2017〕109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方便市民出行,通过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共享单车规范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部门监管到位、市民共享受益、企业竞争有序的工作目标,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

(1)严格控制车辆总量。根据城市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车设施资源、公共旅游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共享自行车的总投入量。原则上,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总量不超过6万辆。第一年试运行期间,投放总量为4万辆,其中共享自行车2万辆、共享电动自行车2万辆。本方案实施一年后,根据实际效果评价中心城市共享自行车投入总量的增减数。

(二)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根据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在现有公共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共享自行车监督平台。投资总额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共同委托评价机构决定,平台建设维护费由各共享自行车企业按投入数逐年分配。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平台建设方、各共享单车企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将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相关数据信息共享,服从统一管理调度。

(3)实行车辆统一登记管理。共享自行车企业应遵循一车一牌原则,在政府监督平台上完成投入车辆的电子登记,在共享自行车上安装统一号码的专用标签。对未办理电子化注册登记的共享单车,不得在临沂市城区投入运营。

(四)实行共享单车定点停放。共享自行车监督平台建设部门负责科学方便、安全美。

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实体电子围栏。实体电子围栏主要设置在社区、物业小区、单位内部,总量不少于5000处。需要设置在公共区域的,主要在现有公共自行车还车点的基础上实施;需要新设实体电子围栏的,原则上,总量控制在1500处以内,每处存放15~20辆。各共享单车企业提出电子围栏设置选点建议,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临沂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泊位施划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各共享单车企业要引导市民将车辆存放在电子围栏内,用户未按照要求规范停放车辆的,共享单车企业应当通过技术手段阻止用户还车结束行程。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临沂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责任追究、评分标准等内容,对企业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发布考核情况

报告

,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相挂钩,动态调整各企业投放总量。建立共享单车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共享单车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问题、投诉及处理情况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车辆投放数量核定及相应政策支持相挂钩。

(六)加强共享单车日常监管。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清理超额投放和乱摆乱放的共享单车。对乱摆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约谈仍不能有效改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采取限制投放措施。各区(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管通行秩序,严查无牌车辆,对共享单车用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1.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完成商事主体登记,并到市城市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

2. 投放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产品质量检测合格,配备卫星定位智能锁,具有唯一的电子身份标签,能够满足实时监控、定点还车等必需功能,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3. 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用户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自行车服务,禁止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注册、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公开服务质量承诺。

4. 按照不低于投入车辆总数6‰的比例,配备车辆维护、维修和调度人员,配备能够满足车辆调度转运的机动车,并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供运维人员名单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维护区域等),向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供调运车辆号牌、驾驶人员等信息。实行网格化管理措施,对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的共享单车实行定人、定点管理。运维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服从监督和考核。

5. 在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照不低于620m2/万辆的标准,配备共享单车停放仓库和维修点(可多处设置,仅限于用于共享单车停放和维修),具备完善的消防等安全设施,并向市城市管理局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6. 建立共享单车全生命周期维护保养制度,对投放车辆建档立册,及时检修维护,保证运营车辆整体完好率达到98%以上,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达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共享单车强制报废制度。

7. 提供全天24小时热线服务。在接到投诉的2小时内,处置投诉和相关问题。发生紧急突发状况时,运维人员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8. 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综合险,并将保险内容和理赔事项向用户公布,配合用户办理赔偿手续。

9. 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10. 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技术保障手段,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强化系统数据安全保护,杜绝个人信息外泄,防范违法信息传播扩散。

11. 加强车辆投放区域巡查,根据停放区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规范车辆摆放,及时处置违停车辆。在公交站点周边、主干道、人员密集等重点区域,设置专职管理员在上下班高峰期加大巡视和调运力度。

12. 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在节假日或重大安保活动期间,强化人员、车辆配备,提高车辆投放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效能。

13. 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投放运营的共享单车应当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减少环境污染。其中,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池作为动力来源,鼓励采用可以回收利用的电池,并与相关电池回收机构签订回收协议。

(八)加强宣传文明引导。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共享单车使用管理相关宣传,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营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市民规范使用共享单车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企业平台推送、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九)加强行业自治管理。临沂金通行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牵头成立共享单车行业协会,组织城区共享单车企业加强自治管理。对申请在临沂市城区投放运营共享单车,或增加共享单车种类和数量的,要经共享单车行业协会成员单位集体协商。共享单车企业投放的车辆未在市级监管平台完成电子化注册登记,未取得电子车牌的,由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进行治理,及时清理。

(一)准备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建立市级统一监管平台,组织共享单车企业将相关数据接入监管平台,完成电子围栏的选点设置和建设工作。

(二)登记阶段(7月 1日—7月31日)。合理分配共享单车企业投放数额,开展共享单车电子化注册登记,安装统一编号的专用标签。各共享单车企业严格按照配额投放车辆,超过配额的运营车辆应当在15日内自行收回。

(三)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持续开展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共享单车企业违规投放、市民违法骑行、停放行为。

(四)巩固阶段(9月1日之后)。总结整治经验,建立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共享单车服务标准和管理要求,巩固扩大整治成果,推动城区共享单车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是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形象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深入一线、全力以赴,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统筹协同,多方共治。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超配额投放的、影响市容环境的共享单车进行清理。住建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划,对市区具备条件的道路,组织开展自行车道改造提升,指导物业小区内实体电子围栏建设。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盗窃、恶意损坏共享单车、企业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管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负责自行车通行交通管理,对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进行执法。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要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机制,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阶段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成立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影响整治成效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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