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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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
时间:2023-09-06 15:44:08     小编:文轩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财务科负责分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管理、各项目部及实体的成本管理、兑现审计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并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

3、负责编制和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各种资料。

4、负责财务会计核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配合项目部工程价款回收工作。

5、负责分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按规定计提折旧费。

6、组织各项目开展增收节支活动。搞好会计核算、项目核算和成本分析,降低工程成本,降低费用支出,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项目经济档案。

7、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审计监督。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电算化管理。

8、负责“卓越绩效体系”的财务科各种资料的准备及复验工作。

9、负责工程投标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信贷额度等手续办理工作。

10、负责集团公司对分公司工作联查财务各种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

11、负责上报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并上报分公司机关费用指标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结果,进行控制和管理。编制分公司年度财务收支报表。

12、负责核对清理债权帐务及内部单位之间的往来帐目。

13、执行对操作人员的管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职责,对会计软件的运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财产安全。

14、对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正常进行监督。对项目经理部实施财务审计、承包及兑现审计。

二、对项目部的资金有偿使用管理:

分公司与项目部及经营实体,相互占用资金的确定额是:项目部及经营实体上交的资金与应交分公司的管理费和分公司代支付银行的各种保函的资金部分相抵的差额为基数,按同期一年贷款月利息0.66%计算。项目部欠分公司的管理费的计息方法:按月完成量计算的上交分公司管理费累计总额的80%为基数,乘以0.66%利率。每月计息一次,划转项目部并同时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计息时间是从收取管理费的月份的第三个月末开始计息划帐。

2、分公司为项目部办理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工程预付款保函等工程保函所交银行的保函现金部分从办完保函月份的第二个月初开始计息,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划帐项目部,项目部记入财务费用。

3、分公司与项目部的往来帐目中,如果分公司的往来帐余额(扣除项目部利润亏损额)欠项目部的,同样以每月以0.66%的利率计息。由分公司倒划给项目部。

三、支付各种款项的措施:

为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杜绝工程成本的各项潜亏因素的存在,保证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支付各种款项时,帐面有欠款的可以支付,否则坚决不予支付。如果双方签定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可以预付,但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限定数额。要求严肃执行,若有违反行为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在付款的同时严格审查收款签字人是否与财务帐面、合同签字人一致,否则坚决拒付,实属情况特殊,但必须办理本人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附在付款凭证后面。委托证明书如果双方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有双方企业单位盖章后有效,如果是个人的必须有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同时按手印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有效。事后避免经济纠纷。

四、“备用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财经制度规定、集团公司的严格要求、结合我分公司的路、桥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单位相关人员,因公暂借“备用金”的管理办法:暂借“备用金”的人员范围:分公司经理、书记及付经理,项目经理及付经理,机关各科室正、付职,公用小车司机,机关材料处及项目材料采购员,详细人员名单经分公司经理确认后再定。

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职责,使得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

使之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3.完善安全工作奖罚办法。制定合理的奖罚办法是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责任制,激励先进,鞭策后退。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考核制度做好安全奖惩工作,对违规人员进行惩罚,对做出安全贡献的员工进行表扬、奖励。

4.完善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明确公司、部门的管理职责。

5.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管理部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6.参照公司体系文件,使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7.各层级人员要进一步学习和贯彻《xxx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

8.组织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学习《xxx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中的针对性条款,以便明确职责,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方案及规定的施工专项方案,认真做好交底,履行签字义务。

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一是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继续深化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两类事故为重点的隐患治理工作。将建筑工程的深基坑坍塌、高支模失稳、大型起重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等四类多发事故确定为专项整治的重点,确定工程投资规模大、在建项目多或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的地区和企业为我厅重点监控对象,制定重点监控方案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部位的隐患排查。

二是继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行为。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强化对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管理制度。要不断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

三是夯实施工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全省施工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二)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以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主线,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年,我省率先颁布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多年来,《条例》对于促进我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情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条例》的一些内容已经明显滞后于当前形势,我省近年来出台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急需上升为法律规定,因此,今年省建设厅将提请省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以健全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体系为手段,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当前我省工程质量检测队伍数量多,素质良莠不齐,相当部分检测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给工程质量、安全造成隐患。我省今年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加强检测监管制度建设,加大对检测机构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检测业务挂靠、转包和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建立检测机构不良行为档案,逐步建立我省检测市场准入和清出的良性机制。

以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和质量通病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对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重点建设工程等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与社会公共安全密切相关,与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要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要重点检查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进场材料检验把关、商品砼质量等情况,要开展建筑工程渗、漏、裂的专项治理,积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同时还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

以提高工程质量为根本目的,完善奖优惩劣机制。继续加强引导,鼓励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采用先进、适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时淘汰工程建设中的落后设备、施工机具和工艺;出台《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法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施工企业工法创新,并推广应用成熟先进的工法,不断提升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在市场准入环节,对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要给予更多的承接工程任务的机会;要切实研究落实优质优价措施,增强企业创优的积极性。

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员工生产生活安全,为服务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特拟定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服务区加强基础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服务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是服务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伍佰元以上工伤率为零,伍佰元以下工伤率在1%以,治安案件发生率1%以下。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发生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事故为零,食物中毒率为零,商品过期发生率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安排

2.第二季度:召开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员完善服务区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第四季度: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年终考核安排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末,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初步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产业能力。

(二)实施范围

1.自2017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2.自2017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新建工业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

——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需经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报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

装配式建筑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不低于50%。

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预制率应符合以下标准: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及装配率计算说明附后。

各区、各部门要强化建设各环节的监督与指导,确保项目实施规模和实施标准符合上述要求。

(一)确保土地供应。各区政府要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在每年区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中设置提示性用语,提出装配式建筑的实施面积和实施标准。国土管理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将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规划文件或选址意见书作为附件。(各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

(二)做好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在立项阶段对项目单位的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装配式建筑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市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规划设计文件审查。规划部门在设计方案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设计方案是否落实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对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项目。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和深化规划审批文件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查,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市规划国土委)

(四)做好施工和验收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施工图审查结论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登记,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进行竣工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落实2个以上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试点,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规则,制定与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施工许可、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管理制度。培育3家以上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

(一)完善标准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开展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评价两项地方标准的编制,形成标准草案。上半年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标准水平,形成一批适合本市装配式发展需求的企业标准和施工工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质监局)

(二)提升设计水平。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强化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设计专篇深度应达到规定要求。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咨询,政府**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装配式建筑建设全过程工程技术咨询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推动技术集成创新,重点支持装配化建造技术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改造等技术的集成应用。支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质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成果转化。(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推广应用信息模型(bim)技术。积极推广bim技术应用,开展试点示范,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政府**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率先采用bim技术进行勘察、设计、生产、施工和运行管理。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五)发挥智库作用。建立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参与本市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政策制定,开展课题研究和示范项目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一)合理布局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研究制定预制构件企业发展政策,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生产产能,形成120万立方米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钢结构建筑研发、生产示范基地。依托行业龙头企业,整合钢构件、内外墙板、楼板、一体化装修材料等上下游部品部件生产,培育钢结构生产企业,形成25万吨的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提升产品配套能力。积极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装备机具和装配式施工专用机具。推进钢筋套筒、灌浆料、密封材料等材料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推进装配式装修产品开发和生产。(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广轻钢结构在低层建筑和农民住宅中的应用。推广钢结构立体车库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二)推广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装配式装修,提倡干法施工,减少现场湿作业。积极推广整体厨卫、同层排水、轻质隔墙板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加快智能产品和智慧家居的应用。支持其它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推广绿色建材。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叠合楼板、预制楼梯以及成品钢筋,鼓励装饰与保温隔热材料一体化应用。鼓励在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中使用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建立技术目录。发布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目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打造示范工程。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评价,示范工程应技术先进、品质优良、环境友好、健康宜居,对非政府**的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推动示范区建设。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区,示范区在发展目标、支持政策、项目实施和机制建设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培训基地,编制培训教材,制定装配式建筑岗位标准和要求,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在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继续教育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开展10次以上专业技术讲座和交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一)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定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制定针对装配式建筑的分段验收方案,对全装修成品交房项目实施主体与装修分界验收。加强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建立部品部件质量验收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实施装配式建筑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对主要承重构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进行驻厂监造。研究建立装配式建筑部品生产企业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

(二)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启动涵盖本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大数据平台工作,实现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部品部件质量、施工连接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主体履行责任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各级建设行政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质量监督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组织开展设计、施工、监理和采购等工程建设活动,在工程竣工阶段,组织对装配式建筑的预制率和装配率进行符合性核验,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开展设计,对涉及预制率或装配率变更的设计变更或者工程洽商,应提请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或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施工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加强对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监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一)面积计算和面积奖励。上半年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计算建筑面积方法和面积奖励办法的制定。(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财政奖励。制定财政奖励政策。(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三)信贷支持。研究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的措施。(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

(四)产业支持政策。完成对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相关**政策的制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五)评优评奖。在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等评优评奖中增加装配式建筑内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

(六)房屋预售。上半年制定针对装配式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管理的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一)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属地管理。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信息通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统计管理。各区、各部门应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政策制定、项目落实和装配式建筑项目库等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发布本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信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开展年度考核。将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列入重点考核督查项目,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六

(二)以项目施工管理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1、严抓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毫不松懈地抓好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2、完成队伍资质就位,开展风险评级和资审备案。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总公司施工队伍的资质重新就位的工作力度,经过对申报资质就位资料进行认真细致地初审、复审和最后的批准申请、确认签字后,总公司年度施工会议上公布了各施工队伍及其负责人的重新任免,较好地完成了队伍清理和重新就位的工作。

(三)以内部管理为中心,理顺关系,稳健管理

1、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各种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使企业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开展多种类型的员工培训。其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员工素质类培训等,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为目的,有效提高员工技能,塑造多才干、复合型的员工。公司还应加强企业培训工作的策划性和针对性,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管理、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3、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组织召开多种多样、注重实效的管理会议总公司根据业务管理工作需要。

4、以人为本,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人事部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库管理办法,搜集人才资源信息,为项目部用人提供人才资源信息储备。

5、各个部门应该加强工作交流,以便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发挥作用。

6、财务部门人员应加大财税信息沟通工作力度,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了部门的职能作用。

建筑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七

全面完成局里和其它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和降低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钢管脚手架;所有在建工程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争取50%以上的县级文明样板工地,20%以上市文明样板工地,省级文明达标工地2-3个。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常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二)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设部已制订颁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国家标准,并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要把各公司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中心来抓,体系要求以职责分明、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封闭管理为原则,强调全过程控制,有序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考核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目标责任的考核上。

2、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资格审批后的现场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制度,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落实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并配备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加强自身力量的建设,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督员队伍。在新的一年,我们一是要求所有站里工作人员加强自学,迅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及时吸纳新知识;三是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学习周边市、县的先进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针对性。要通过检查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促进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加大企业伤亡事故的经济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任职资格考核,以使建筑业企业主要安全责任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决策能力。

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重点抓好文明施工、模板工程、高处坠、起重机械拆装等专项治理,要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突出重点,分类监管。要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措施要落实工程项目。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各企业要重点突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三类人员要做到100%经考试合格执证上岗。认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定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今后凡“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施工企业必须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告局安全监管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事故管理

1、要高度重视事故管理工作每起事故都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和结案,依法查处事故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建设行业安全事故的季报和年报工作。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要建立建筑行业诚信制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结案处理后,要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良业绩记录,并作为企业资质年检、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考核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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