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天然气投诉电话 燃气汛期安全工作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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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天然气投诉电话 燃气汛期安全工作计划方案
时间:2023-09-06 15:56:22     小编:琴心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泸州市天然气投诉电话 燃气汛期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篇一

组长:高振强副组长:轩春河

组员:张晓勇武斌杜玉忠韩德荣星玉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队内业室,办公室主任由轩春河队长兼任,具体负责大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日常事务,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到人,提醒广大路政人员注重安全,切实强化路政人员的执法能力及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1、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围绕“安全生产月”工作重点,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在“安全生产月”6月14日咨询日,安排人员上路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并通过举办黑板报及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加强了安全教育活动,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对不安全因素的防御、处理能力,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抓好大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对大队所属办公区域的安全用电、库房、消防设施的使用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记录在案,对投入使用的所有的灭火器和消防沙等消防灭火工具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大大降低了安全隐患。

3、加强大队车辆安全管理。大队建立严格一车一档台帐管理,每月所有车辆均单独核算油耗,并与各驾驶员签订了《安全行车目标责任书》,严格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规定,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4、对所辖路段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安全生产月期间,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大队与各中队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强对公路的养护和重点公路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路政大队对公路大中桥、隧道加大巡查和保护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公路设施安全,保障安全畅通。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各施工单位进入高速公路进行作业以来,大队从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始,严抓各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制作施工现场监管日志,由各中队日常巡查人员在上路过程中,及时监督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规范施工,及时关闭中央紧急通道,对违规作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

虽然“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了,但安全生产工作没有结束,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将安全生产做为头等大事,大队安全生产月期间,无一例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特大责任事故以及集体越级上访、火灾等事件发生,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牢记安全,把安全工作视日常工作的首位,警钟常鸣,永不放松。

泸州市天然气投诉电话 燃气汛期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篇二

近年,一些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餐饮场所对燃气泄漏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二是安全投入不到位,作业现场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从业人员缺乏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对餐饮场所燃气防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措施不力等。

我场餐饮场所虽然不多,但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有必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而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

本次治理的范围是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目标任务是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要求必须使用有充装资质的气瓶,从而消除隐患,提高餐饮企业的安全。

(一)有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存液化气总量超过100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2、正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和备用钢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

3、放置钢瓶的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

4、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3年,到了期限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5、钢瓶供应多台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固定。钢瓶与单台灶具连接使用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至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6、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燃气钢瓶和液化气。

1、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至4月17日)

场安监站摸清全场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并建立基础台帐。

2、自查自改的阶段(4月18日至5月底)

各餐饮场所应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认真自查自改。

4、督查和总结阶段(6月至7月)

场安监站加强检查,同时配合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工作。

泸州市天然气投诉电话 燃气汛期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篇三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x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泸州市天然气投诉电话 燃气汛期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篇四

为规范瓶装燃气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瓶装燃气经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指导,以消除瓶装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为目标,落实“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规范服务、部门协调、严格管理”的燃气行业发展原则,通过建章立制,着力治本,形成瓶装燃气监管长效机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使我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燃气质量、钢瓶质量安全可靠,配送能力、服务水平大力提高,基本杜绝非法经营站点现象,有效遏制燃气经营中各种违法现象,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使广大市民真正方便、安全使用瓶装燃气。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整治,对未领取《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进行打击取缔,基本杜绝非法供应点存在现象。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市场上基本无出厂满15年或存在明显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钢瓶流通使用,钢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钢瓶。

(三)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整治,严格保证市场上销售的瓶装燃气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瓶装燃气配送车辆安全整治,整顿瓶装燃气配送市场秩序,对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

(五)燃气企业经营行为的整治,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坏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整治步骤

整治活动从20xx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排摸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活动协调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对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打非治黑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集中开展联合整治活动。重点对非法供应点,提供报废、改装钢瓶的黑窝点,非法充装、销售螺丝瓶的站点,非法从外地购买气源、非正常长期停放固定位置的配送车辆进行打击整治。

(三)整治规范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复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集中开展对合法经营企业的整治规范,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重点对合法供应点的站点建设、经营行为等进行整治;加强对配送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安全规范、非法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开展对充装企业的气质安全和充装行为专项检查,促使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全面开展供应站点选址落点工作,落实一批临时供应点,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出台行业规范要求,对联合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针对我区瓶装燃气市场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和鼓励措施;完善我区供应站点的规划布局和配送体系,建立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研究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长效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小组联动管理机制,并不断完善和长效推广,探索建立瓶装燃气供应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五、职责分工

(一)区城管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供应点的打击取缔;对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行为,对非法制造、报废、改装、过期的钢瓶充装燃气的行为,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行为的查处;负责出台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要求的标准规范。

(二)区质监分局:负责对瓶装燃气钢瓶的安全整治,出台燃气充装企业“螺丝瓶”报废更换的相关措施,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行为的查处;负责对燃气充装企业掺混二甲醚等影响气质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四)区住建局:负责完善市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布点规划。配合市公用集团加快推进管道燃气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

(五)区安监局:负责对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综合监管。

(六)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七)区工商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流通环节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销售非法钢瓶行为;查处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八)区考绩办: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的考核督查。

(九)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实施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的检查和宣传,积极帮助企业落实供应站点的选址落地。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燃气安全是关系到保民生促安全的大事,开展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规范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是促进瓶装燃气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区政府成立瓶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街也要建立工作机构,根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瓶装燃气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管理、主动衔接”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形成管理合力,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三)堵疏结合、促进长效。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对非法站点、非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优惠政策,提高管道燃气的普及率,扶持合法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有效地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大力提升市民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

泸州市天然气投诉电话 燃气汛期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篇五

一、安全生产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全管理素质。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使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运营平稳高效地进行。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着火、爆炸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0。

(二)死亡和重伤事故为0,轻伤事故控制在3‰以下。

(三)控制各类燃气设备事故。

三、安全工作思路 2014年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思路是:坚持一个中心、抓好两个落实、突出三条生产线,强化四个方面的管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坚持一个中心:坚持以预防事故、安全稳定供气为中心,所有工作都要做到防范在先,预防在先。抓好两个落实:落实责任,就是抓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经济责任和安全行政责任。落实制度,就是抓技术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落实。突出三条生产线:重点抓好门站生产线、加气生产线、基本建设生产线。强化四方面的管理: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为生产经营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三是强化系统管理,实行专业技术保障体系。四是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按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逐步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四、重点工作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行进一步调整、修订和完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在有章可依的同时,要保证有章必依。实行公司领导和部门分片包点制度,公司总经理与各管理部门部长,加气站主要负责人签订《2014年度____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安全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进行责任追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有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级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要靠前指挥,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门站、加气站要明确各项生产安全责任人。通过规范各自生产作业流程,实现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保证制度规程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道环节,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坚持公司领导定期下基层检查制度和门站、加气站安全月例会和班组周例会制度。

(二)初步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岗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各项操作规程、实现全方位达标。2014年将在门站及加气站试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评。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季度组织评比,对评出的优秀的部门予以资金奖励。检查和抽查情况要做好记录,及时建档、存档。对整改情况要做好整改记录。力争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100%达标。通过试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公司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继续加大门站、加气站安全投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今年将继续加大门站、加气站安全投入,根据《2014年安全措施建议计划表》,投入资金用来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职工体检,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对设施设备、预警系统、报警系统、紧急切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更换以及各类安全辅助设备的购置和安全预案的演练等,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工况完好。

(四)强化基建施工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力度,落实安全措施,严查严管,消除事故隐患。竣工验收时,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负责,严格验收,认真履行相关签字手续。

(五)强化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1.突出重点,加强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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