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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访有用么 信访稳控方案和化解措施篇一
为保证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学校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高学校信访工作的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按照《信访条例》,根据市县教育局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花梨乡中心小学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正康副组长:应胜伟李启明
成员:李雪翔赖惠明雷阳春陈敏童卢君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加强沟通,信访领导小组成员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带着感情做好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抓好宣传引导,使不违法上访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坚决查处背后支持、鼓励群众上访闹事行为,规范上访行为,创造良好信访秩序,把学校信访工作纳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轨道。各处室、各年级组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抓紧时间来判断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职工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细。对教职工及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应及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把解决群众困难的情况应及时迅速地反馈给教职工、学生家长。强化措施,组织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重点人员的思想状况、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卫生健全管理、危险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和解决,努力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酿成重大群体性事件。
,按照法律、政策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精神,把问题解决在本处室、本年级、本班,绝对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级,推向社会,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越级上访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年级、班级发现重大信访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信访领导小组报告,说明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学校要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相关信访信息,同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稳定上访人,维护好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破坏捣乱。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由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学校各部门、各教职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1、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校园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2、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各部门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1、由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信息报送务必“快、准、实”。如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师生重大思想苗头、重大灾情和疫情等紧急重大事件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尽快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网络信访有用么 信访稳控方案和化解措施篇二
20xx年,我局以“加强领导、夯实基础、完善机制”为原则,有效开展了全年信访工作,保证了**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一年来,局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件,其中群众来电1件,来访2件。所有信访案件均得到有效处理,未发生因处理不当而致信访再上访或通过其他途径申诉的事件。与2017年同期相比,20xx年群众来电数量持平,群众来信数量减少100%(20xx年1件),群众来访数量增加200%(20xx年0件)。
各单位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信访风险研判,充分分析我局目前的形势,综合从职工的福利待遇、职工自身发展诉求、退休职工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评估,近期我局信访工作没有重大隐患,信访工作的接访率不会出现波动。今年以来,全局没有出现集体上访,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
(一)抓好风险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大法律宣教力度,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使群众对法律法规有基本认识,用法律思维维护个人利益。
(三)抓好信访人员的学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工作人员队伍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和基础,我局将对从事信访工作人员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信访人员的自身素质,为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创造条件。
(一)建议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分支机构信访部门的作用,加大对《信访条例》、信访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行政相对人对信访法规的知晓率。提高对初信初访和非访工作的重视程度,减少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力争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建议强化服务意识,推进领导接访下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网络信访有用么 信访稳控方案和化解措施篇三
信访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解决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影响企业稳定的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实现维护稳定目标。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公司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要增强做好社会稳定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全面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创建平安地电活动的开展,统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来。公司成立了信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建宇
副组长:刘广新
员:潘军红 张爽英 杜彦伟 郝晓华 郭清
赵晓瑞
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公司一把手是本公司维稳第一责任人,明确公司的主体责任,个人的具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工作制度、责
任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
三是严格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维稳和平安地电创建工作的实绩与职工本人的晋职晋级直接挂钩,奖惩兑现。
三、主要工作及任务
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营造更加和谐和社会氛围,实现全国敏感时期公司做到“零到京、零上访”,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安全工作。安全和维稳、综治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通过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常规管理,狠抓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开拓创新。把维护稳定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促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精细化。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3、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把师德师风、落实职工待遇以及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
坚持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各村(居)委会、镇属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重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夯实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信访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
施,及时防范制止。
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3、对于一些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和长年上访的缠访户,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乡包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注意其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三、健全制度,努力做好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
为了确保各类信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须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1、加强值班,确保信访信息畅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做到 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对于各种来访要及时接待,认真询问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同时,要做好各种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努力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对于发生的越级进京、赴省市县上访事件,要严格有关规定迅速行动,立即将上访群众接回并稳控在当地,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接得回,稳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镇村干部要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在制定实施经济发展规划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
四、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1、严格实行“一岗双责”。镇村干部在承担岗位工作的同时,对信访维稳工作负有责任,实行包片领导负主要责任,包村干部负重要责任,村干部负直接责任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与镇村干部工资补助直接挂钩,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
2、对于因镇村干部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要坚决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信访稳控实施方案(三):2016 街道四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开展以“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排查”工作,深入实施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大力推进“百日维稳会战”,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四个一”接访和矛盾纠纷四级管理制度,扎实推动维稳措施责任落实和各类问题解决,确保实现“三全三确保”(信访问题排查村居(社区)全覆盖、信访积案领导全包案、群众合理诉求全解决,确保全年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确保十八大前后不发生有影响的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目标,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开展“四项排查”活动
l、排查突出信访问题。以环境保护、劳动社保、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排查化解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加大领导干部集中会办、督查督办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涉众性问题,努力掌握工作主动权。
2、排查有风险预警的项目。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摸底调查辖区内在建和拟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公共服务项目,重点分析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对已经出现风险预警的项目,要立即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风险,防止引发事端,特别是对虽然合法合规,但群众意见较大、一时工作没有做通、矛盾没有完全化解的项目要暂缓进行。
3、排查安全事故隐患。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监督检查,抓好大型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库、燃气站等重要单位的安全检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专项治理,抓好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落实“百名专家查千企”活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网络信访有用么 信访稳控方案和化解措施篇四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信访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确保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措施(一)加强学习。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党委常委会上强调,下大力气再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陈武主席在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当前我区突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分类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对此,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要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和信访案例分析会制度,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明确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部落实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七个一”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办、亲自落实工作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县信访联席办作为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协调机构,要负责本县“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的组织协调;县信访局要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创新方法。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
积案化解,调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参与到积案化解中,把化解积案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二是运用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化解积案.对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化解;三是运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四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正确信访导向,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正确导向。
(四)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具有指导性、借鉴性的做法,要进行固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工作实践。
全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从4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确定的信访积案均需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实行“谁登记、谁标示”。登记录入工作要对照积案台帐,在信访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时作为重复信访件录入系统,并标注“积案”标识,属“三跨三分离”的标注“三跨三分离”标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以报告信息(汇报)的形式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每一件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息访息诉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10日报县信访联席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集中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积案化解情况的全程跟踪,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访积案及时就地化解。
(三)严格考评问责。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2017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信访局、贺州市信访局将积案化解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县信访局也将此工作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快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整改补课,直至任务完成;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网络信访有用么 信访稳控方案和化解措施篇五
第一条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根据_、省《信访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访事项终结是指信访事项经依法处理、复查或者复核后,该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成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在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第四条信访人请求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应当是原办理机关已经作出处理的事项。
第五条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第六条信访事项办理机关在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同时,应当告知信访人享有复查、复核的权利。
第七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对复查、复核期限,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请求复查、复核的,在障碍消除后3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复查、复核的行政机关经核实无误后,应当批准其申请。
非因前款规定而逾期提交复查、复核请求的,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和其他行政机关可以不受理。
第八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可以举行听证,具体按《省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经过听证作出的处理意见、复查意见或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九条对需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复核意见。
第十条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及原办理单位。同时报省、市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复核意见后,信访事项办理终结。
第十二条信访事项终结后,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县、乡镇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有关县机关或乡镇应当继续做好思想疏导和教育批评工作,劝其息诉息访。
第十三条有关县机关和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信访事项处理、复查、复核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按_《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_会县_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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