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井控现场检查 安全检查方案篇一
根据宿松县教育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教秘【20xx】1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小学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中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余素龙
副组长:宗富洪、蔡贤书、李水罗
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消防职责制落实情景,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会议室、餐厅、实验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经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学校安排教师路队护送情景等。
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食堂卫生管理情景以及学校内外食品卫生状况。
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预案的制订及安全演练开展情景,安全教育落实情景,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教育情景。
6、学校周边环境。重点检查各完小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文化娱乐厅、书店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
7、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制度化、常规化,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目前安全隐患的存在情景。
1、各完小先组织班子成员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中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中小蹲点干部和该完小校长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属学校逐项进行检查。
3、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各完小进行逐校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全县中小学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表》。
除了近期内把以上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外,我们还应当在今后有关安全工作中,把它作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来抓。现对下学期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要有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其二要有详细的安全纪实,有应急预案,有应急演练、有安全法制讲座、有明确的职责追究制度;在计划中要有定期的对安全隐患排查日程等。
(2)、加大力度对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在下一学期中我们对难以治理的学校周边环境,将会同公安机关坚决整治到位。
(3)、杜绝三轮车接送学生。在下学期中我们的口号是“宁愿不开学,也要杜绝安全隐患”,坚决规范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求证照齐全的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4)、开展“六个一”活动。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好“六个一”活动,杜绝所有的安全隐患。
井控现场检查 安全检查方案篇二
各乡镇养老机构和局相关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在5月5日前进行自查;5月6日后县民政将对各乡镇养老机构和局相关各单位进行督查。
各乡镇养老机构和局相关各单位办公场所。
(一)消防安全
1、用电用火安全:
(1)用电用火用气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杂物是否乱堆乱放;
(3)人离是否断电断火。
2、消防设施规范。
(1)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占用;
(2)消防栓水压是否充足;
(3)灭火器是否压力足;
(4)安全出口指示灯是否亮。
3、开展消防演练。
(1)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2)消防器材是否有专人维护保养。
4、消防安全巡查记录。各种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是否齐全。
5、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6、消防安全宣传。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宣传。
7、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是否连线,是否亮。
(二)食物安全
1、食物留样。食物留样是否规范:食物留样是否保留48小时;留样标签是否规范。
2、食物质量安全。食物是否新鲜,是否质量安全。
3、食物卫生。食物是否清洗干净。
(三)环境安全
1、住房安全。住房卫生是否干净,是否有杂物乱堆放;住房是否漏雨。
2、公共场所安全。公共场所是否干净,杂物是否乱堆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办公场所安全。办公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基础设施安全。围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其他设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加强风险评估,摸排重大隐患,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要逐一检查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落实。要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存在的重大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工作要求整改到位。
(三)加强应急值守。当前正值“五一”假期和汛期,各乡镇养老机构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雷电情况,提前做好预警预防,有效防范雷击事故的发生。要严格落实汛期和节日期间24小时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送制度。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大检查中发现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整治、对重大隐患未实施挂牌督办、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井控现场检查 安全检查方案篇三
为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有效遏制电梯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治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x县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明确和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县电梯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电梯安全各环节(规划设计、采购、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集中解决电梯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电梯管理工作责任,提高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用户的安全意识,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电梯维护保养服务能力,提高检验检测质量控制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共同建设文明、有序、安全的乘梯用梯环境。
(一)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载货电梯,重点是居民区、学校、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景区景点、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在用电梯。
(二)重点整治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安全
监管责任、安装维保单位履职行为等。
(一)加强电梯使用管理,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1.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2.电梯在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电梯停用1年以上,应当在30日内向质监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电梯不得使用。
3.在电梯桥厢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在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4.负责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监督并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5.确保电梯应急电话、应急报警装置保持有效畅通。
6.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7.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救援演练。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时,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保护现场、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及维修;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和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
8.对电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9.负责落实电梯维护维修经费,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及时结算,不得挪作他用。
10.负责对在用电梯进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降低和转化风险。
11.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1.电梯维保单位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坚决杜绝取证单位对所承保的电梯进行分包、转包以及资质挂靠等行为。
2.严格执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按规定的周期、规定的项目和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特点,制订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在对电梯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时,维保现场必须保证2名持证维保人员。严格执行维保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确保维保质量。
3.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4.设立维保值班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作出及时到达故障现场的时效承诺,并在电梯轿厢内公布维保人员电话,接到电梯困人等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施救及故障排除。
5.建立电梯的维保记录、故障情况记录和用户投诉记录,并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6.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7.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并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求,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8.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电梯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不少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中要求的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9.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10.发现电梯超期未检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并及时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
(三)加强电梯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实检验把关责任
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电梯检验工作质量。
2.严格按照承诺时间受理检验申请,安排检验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3.检验工作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检验意见通知书》,同时报告当地质监部门。对定期检验到期前一个月未申请检验的使用单位,及时下发《特种设备检验催检通知书》,发现超期未检的要报告当地质监部门。
4.为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5.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电梯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进行以下技术把关检查:
(1)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2)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3)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4)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5)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6)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7)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四)加强电梯安全的监督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井控现场检查 安全检查方案篇四
各单位要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保障必要的安全设施投入,扎实做好节后复工的各类安全工作。
各工地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配置的现场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全部到岗履职;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管理人员未经住建委安全站工作人员审核不得随意变动;安全管理人员未到齐的项目不得进行任何施工活动。
(三)切实做好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悬挂吊篮、承重支模架、脚手架、临边围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以及节前检查中所指出的各类问题是否有效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必须在复工前整改完毕。
各施工单位要在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施工教育,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工地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遵章作业的自觉性,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人人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对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并经项目监理和建设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署同意复工意见,向住建委安全站报送《工地节后复工报告表》,由住建委安全站工作人员实地现场验收,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开工。
住建委将从2月份开始组织安全站工作人员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暗访、巡查和督查,对复工安全检查搞形式、走过场的项目将重点检查。对发现复工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将进行全县通报。
各建设、监理单位要共同参与复工前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签署复工报告;各监理企业要充分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并配合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复工安全检查有序开展并落实到位。
井控现场检查 安全检查方案篇五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继续引深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危化、重点企业、食品、小杂摊、建筑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突出非煤矿山(砖厂)、粉尘涉爆、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山区道路、地质灾害点,养老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
2.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应急处置预案。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3.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4.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5.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一)全面集中排查(20xx年8月24日至8月31日)。
1.要结合实际,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明确分管安全责任人,全面督促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各行政村(社区)要于9月1日前将有关表格报镇安监办,每月25日前报各类隐患整改情况。
2.镇党委、政府包片包村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到所包片包村的村、社区、站所,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附包片领导责任一览表)。
(二)突出整治重点(9月1日至10月31日)。
1.镇安委会牵头,邀请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违法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工取缔关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后复产复工。
2.镇安委会将加强督促检查,采取“突查夜查”“四不两直”检查办法,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实现巩固提升(11月1日至12月31日)
1.对存在隐患要求整改落实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进行复查,防止继续违法生产。
2.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站所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抓实抓好。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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