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物业收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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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物业收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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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提高物业收费的报告篇一

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_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提高物业收费的报告篇二

春节前后物业公司组织了业主专项回访工作,主要目的倾听业主心声,掌握业主对物业运营现状的认知,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以及合理化建议。以便有针对性的展开整改提升措施,业主满意度提高了,也就代表物业服务质量的提升,针对金世纪物业运营现状及业主回访意见汇总,为达到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改方案重点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与要求

(一) 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1.业主回访工作,3月1日前已完成。

要求:常住业主回访率不低于100%,已入住业主不低于60%。

2.业主意见收集归拢并制定整改措施。3月10日前。

要求:收集合理化建议100%,针对业主合理化建议及提出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措施。

二、物业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 基础管理

(二) 秩序维护

(三) 工程维护

(四) 环境绿化养护

(五) 客户服务

一、业主意见汇总及整改建议、措施

建议:加快燃气开通进度,同时物业做好解释工作。

2、房屋产权证入住多年未办理

建议:此项由销售部跟踪办理,物业做好解释工作。

3、小区从入住供暖未到位

原因:附近市政管网还未铺设到,不属公司原因,物业做好解释工作。

4、小区监控尽快完善,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目前小区监控未实现全区域覆盖,仅有的几台摄像机由于年久失修,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形同虚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1)全部更换为数字网络高清摄像机及相关配套设备。

2)增加电子巡更设备,设置保安固定岗位与巡逻岗,大门口固定岗24小时立岗服务,巡逻岗24不间断巡逻,实 现人防与技防的结合。

3)增设车辆刷卡感应设备,方便业主使用,规范车辆管理。 注:目前监控方案与报价进行中,3月10日前方案与预算呈报公司领导。确定后4月份即整改到位。车辆篮牙系统设备3月12日前到场,3月15日前调试 试用,3月20日前篮牙卡发放给业主,3月25日前小区车辆刷 卡进出、无卡车辆把控落实到位。

5、小区养狗户影响他人安全

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客户自觉遵守公共道德。

以上工作已做,收效甚微。

2)物业管家专项沟通提示业主自我约束,共建和谐邻里关系。 以上工作已做,收效甚微。

3)对严重影响他人的养狗户采取非常措施,起到警示作用。 3月31日前采取非常措施,取得效果。

6、水岸豪庭若干户渗水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整改措施:

1)物业牵头,联系专业人员,对长时间反映得不到解决的客户一次性解决到位。并跟踪解决后续出现问题。

2)3月15日前专业维保人员进场,对于反映渗水的业主逐 户整改到位。

7、小区内缺少文体设施

整改措施:

8、交房遗留问题解决速度慢,主要体现在和谐家园,业主

验房遗留问题解决慢。

整改措施:

建议地产公司工程部与物业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方案涉及各专业口对接人员,责任到人并有考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以便快捷处理业主交房遗留问题,减少业主积怨造成对物业以及地产公司怨言。

三、物业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措施

1、基础管理

1)、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

2)、与业主代表交流沟通不够,公司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解决

业主投放及反映的工程遗留问题。

3)、对小区装修监管力度不够,环境治理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4)、小区已交房别墅及洋房近期10年,小高层2年多,入住率仅有三分之一,物管费用收缴率较低,在遗留问题未解决之前,现 不宜采取非常规措施。

整改措施

1)、3月20日前各部门主管选聘到位(或内部员工竟聘上岗),各部门巡查制度落实到位,每天对小区形成交叉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给各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要求每周形成督导报告。

2)、与业主加强沟通提示业主按装修管理规定执行,就小区部分装修违规现象,采取措施及办法进行处理。

3)、对小区欠费业主进行清理和统计,在服务质量提升以后及遗留问题解决后尽快催缴。

4)每月对常住户时行回访,每季度对已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回访率不低于60%的标准。

2、秩序维护

存在问题

1)、保安部新招聘较多,素质、形象参差不齐,部分保安员虽经培训但是取得的效果有限,后续加大招聘力度,尽快淘汰。

2)、门岗人员的服务礼仪及仪容仪表欠缺,表情麻木、呆板对一些突发事情处理反映迟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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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物业收费的报告篇三

尊敬的各位业主/商户:

运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至2009年开业以来,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过两年多的前期运转和市场启动。现在已经逐步走向繁荣,为了能更好的服务广场业主,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有效提升广场的整体经营形象和美誉度,促进广场的持久繁荣和发展,实现业主利益最大化,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物价局核准。物业公司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对豪德光彩贸易广场商铺/住宅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一、收费标准(收费面积按房产证面积为准)

1、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2、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二、交费方式

每月1-10日到物业公司综合部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0日

豪德贸易广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目的为维持豪德贸易广场的正常运转,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结合广场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收费依据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六、《豪德贸易广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豪德贸易广场业主临时公约》和《豪德贸易广场公共契约》中规定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一、商铺:每月每平米1元。

二、住宅:每月每平米0.60元

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标准由综合部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按审批标准收取(此项优惠至2012年底结束)。

收费方式

一、有人居住的商铺

由综合部负责对市场内的业主/商户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没有按时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负责电话通知,并发放收费通知单,对连续两个月未交纳费用的商户,综合部将欠费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物业工程部,并停止售电、供电,直至所欠费用交纳完毕才开始售电和供电服务。

二、无人居住的商铺

由招商部负责电话催缴。

由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向业主/商户发放通知书,并做好解释工作(公司任何部门遇到商户的投诉或咨询都必须做好解释工作),未在市场内经营的商户,物业管理员(治安队)负责将通知粘贴在商铺玻璃门上面,并将商铺房号书面告知综合部,由综合部电话通知商户/业主。

运城豪德物流园区服务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0日

豪德贸易广场物业服务收费细则

一、通知发放(王建负责)

物业管理员(治安队)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将通知发放完毕。

二、电话通知(黄海燕负责)

1)、招商员在2011年8月20日之前必须对自己区域的客服电话通知完毕。

2)、对无人居住的商铺负责电话催缴。

三、收费系统的安装和资料的录入(任少华负责)

1)、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收费系统安装完毕,并能熟练操作。

2)、2011年8月25日之前将业主资料及商铺面积录入完毕。

3)、每月将物业各项收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领导审阅。

四、各部门负责对收费疑问做好解释,并出示相关的法规。

提高物业收费的报告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干部执行力,促进工作全面“上档进位”,强力推进“五大工程”的深入实施。根据《自治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转发〈河池市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南丹吾隘镇工作存在执行不力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罗提办[2012]5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开门纳谏,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听取各科室和群众的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群众关注的共性和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干部执行力提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建章立制,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干部管理行为,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干部执行力提升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提升我局干部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服务三农”工作职责。

二、整改重点

局机关科室、局属二层机构、个人对照《自治县干部执行力提升工程方案》和《自治县xx局2012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并向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六为”和“六不”的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两无、三不、四先”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纪律观念、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五大工程”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五入”,完善各项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上档进位。

三、整改措施

把整改措施与绩效考核、作风建设、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加大落实力度、改进力度、考核力度、奖惩力度等,达到相互促进,整体提高。

(一)加大落实力度,认真执行自治县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要坚决执行不打折扣,做到政令畅通,有禁必止。严禁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办和办理延误又不说明原因的情况。(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秘书股)

(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针对我局个别干部存在作风涣散、纪律松驰、意志衰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现象,重申工作纪律,落实上班考勤制度,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聊天嬉闹、上网玩游戏等。加强会议纪律,杜绝开会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会等现象。树立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锐意创新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勤勤恳恳地做事,踏踏实实地做人。(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秘书股)

(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高速度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局机关和局属二层机构主要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年底综合考评。局领导肩负督办检查责任,及时处理解决办事拖沓、不负责任贻误工作的问题,从而加深对上级工作意图的理解,加快执行的速度,加强执行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责任领导:xx,责任科室:秘书股)

人员要做到热情周到,坚决杜绝“人难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的.发生。(责任领导:xxx,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层机构)

(五)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和事。建立和完善考勤和奖惩制度,绩效考评办法、干部学习、请假制度、群众接访制度等管理制度,尤其要完善考勤制度,使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消除部分干部“慵懒散”现象,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责任领导:xxxx,责任科室:秘书股)

四、围绕落实“五大工程”工作目标,结合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完成xx各项工作的力度。

(一)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9.6万亩,总产量达到11万吨以上。完成推广超级稻10.9万亩,单交玉米8万亩。(责任领导:xx,分管领导:xx,责任单位:推广站)

(二)切实抓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工作。

1.桑蚕产业新增桑园0.31万亩,全年鲜茧产量0.77万担。(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蚕业站)

2.高淀粉红薯产业,全年发展高淀粉红薯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土肥站)

(三)认真完成菜篮子工程工作任务。全年蔬菜累计播种面积16万亩,建设常年蔬菜基地600亩。(责任领导:xx,分管领导:xx,责任单位:经作站)

(四)做好实用技术推广工作。

1.间套种推广面积12万亩,“三避”技术推广21.9万亩,“三免”技术推广9.1万亩。(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推广站)

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6万亩,沃土工程31万亩,节水xx11万亩。(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土肥站)。

(五)抓好农民培训工作,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使之在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年完成农村实用人才培养0.18万人,完成科技培训1.6万人(责任领导:xx,责任单位:农广校)

(六)切实抓好冬季xx开发工作,完成秋冬种植面积19万亩以上。(责任领导:xxx,分管领导:xx,责任单位:经作站、土肥站)

在提升执行力工作实施,我们将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加强执行力和督办力,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努力使提高执行力活动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工作当中去,抓出实效来。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

2、思想有所松懈,宗旨观念有所淡化。工作有时不够深入,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

1、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

2、形成自觉、科学、全面、系统学习的良好习惯,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工作和服务再上新水平。

3、组织原则、纪律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

4、思想进一步解放,能够与时俱进而创造性地工作。

三、整改措施

抓住这次实践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切实提高思想,转变作风。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向典型和先进人物看齐,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当率先垂范的带头人。

1、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进一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理论精髓,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真正在头脑中永远树立牢固的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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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意识地锻炼自己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进而多看、多想、多写。在注重实干的同时,还要注重思考,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趋向完善。加强与领导、同事的沟通,努力提高自己与同事协作工作的能力。努力学习专业技术,注重学习的方式、方法。与时俱进地使自己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在工作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多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倾听广大的烟农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要求和愿望。真正知道基层需要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坚持“三个全心全意”的服务宗旨,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更好地为保山烟草服务。

4、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今后业务工作中,勤于思考,敢于突破。凡是有利于考研生产发展,凡是能够促进工作上水平的事情就大胆去闯、去干。

5、要树立创新意识。在工作中,要端正工作态度,坚定信心,勇于创新,迎难而上,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当前,烤烟生产任务繁重,作为生产管理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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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作为一名烟草职工,应努力做到政治坚定、顾全大局、学习刻苦、业务精通、工作勤勉、作风优良、服务尽心,真正做到品质优秀、能力高强、行为模范。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才能不会辜负局(分公司)的期望。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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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1日我镇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转入第二阶段,即“对照检查”阶段以来,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学查并举,通过组织生活、专题讨论和自我剖析等形式,找出了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搞好整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深入学习讨论,强化思想认识

查摆问题是执行力大讨论活动的第二阶段,也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阶段。搞好查摆,既是对政府执行力大讨论活动动员阶段工作效果的检验和巩固,又是搞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我中心再次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学习市政府关于强化行政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等

提高物业收费的报告篇五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五条 江门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各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

包干制是指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受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及服务内容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公布,同时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当地指导价范围内,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物业服务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制定或者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应进行成本监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销售前根据当地政府指导价范围制定,并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确需超过政府指导价水平的,应当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因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成本变化、合同期限、以及政府指导价标准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或重新约定收费标准的,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应当通过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并将书面征求意见的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30日以上,业主有权查阅相关资料。

经业主大会同意的,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方可执行;超过政府指导价范围的,应当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方可执行。第十三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七)办公费用;

(八)管理费分摊;

(九)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十)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场地路灯、住宅大楼内走廊、楼梯、电梯、增压水泵、中央空调等业主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费用按约定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可分摊的共用水电需设置独立计量表,费用单独列帐,定期向业主公布共用水电分摊的用量、总金额以及各业主应负担的金额等。

业主如在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协议中约定将公共水电费纳入物业服务收费统一收取的,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计收。已办理房产证的,以房地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未记载建筑面积或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业主自有产权的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收费可按车位(车库)数量计收,也可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具体标准由各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物业买受人应当在建设单位交付物业后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或水电周转金。

第二十一条 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承建单位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可收取不超过3000元/户的装修保证金(押金),住宅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收取不超过2000元/户的装修保证金(押金)。

装修未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或自行修复了损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并经双方验收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押金)。

第二十二条 业主装修产生的垃圾、余泥渣土可自行安排清理,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安排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安排清理的,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住宅室内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工人出入实行持证管理的,如证件回收后能多次使用,可按不超过20元/证的标准收取押金,证件完好退回的,应如数退回押金;如证件回收后不能再次使用的,可收取不超过5元/证的工本费。

第二十四条 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每户不少于3张小区出入证(含ic卡),机动车按一停车位一证的方式免费配置车辆出入卡。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可按制作成本合理收取工本费。

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的自愿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收费由双方协商。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

第三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配备价格管理人员,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三十一条 对物业服务收费有争议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协商调解。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一)未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的;

(二)擅自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的;

(三)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四)不按规定备案的;

(六)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江门物价局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江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价〔2004〕41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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