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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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报告
时间:2023-09-06 20:02:18     小编:雅蕊

报告在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报告篇一

第一条 为提高市本级财政专户代理银行服务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代理市本级财政专户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年度综合考评。

第三条 年度综合考评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年度综合考评由问卷调查考评和监督考评两部分组成,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和扣分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办法。

第五条 问卷调查考评是指市财政局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向市本级相关预算单位了解代理银行服务情况,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参与问卷调查的预算单位,由市财政局随机抽取。

第六条 问卷调查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即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调查问卷的各项考评内容设定标准分值和评价等级,根据调查问卷结果,计算各代理银行考评得分。

第七条 问卷调查考评包括代理财政专户收付业务水平、管理协调能力、人员业务素质等,满分30分。

(一)代理财政专户业务水平,满分10分。

业务水平反映代理银行非税收入信息录入、资金与信息匹配的及时、准确完整程度等。

(二)管理协调能力,满分10分。

业务管理的规范程度、问题投诉受理渠道的畅通程度等。

(三)人员业务素质,满分10分。

反映代理银行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制度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以及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

第八条 监督考评是指市财政局通过财政专户收缴系统信息、执收单位和缴款人的反映或投诉、代理业务检查以及日常工作等,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

第九条 监督考评采取技术性扣分办法,即对监督考评内容设定标准分值和扣分方法,并对考评年度内发现的代理银行违反委托代理协议的行为,经核实后扣分。

第十条 监督考评包括代理财政专户收付业务、信息反馈、结算账户管理和组织管理等四个方面,满分70分。

(一)财政专户收付业务,满分40分。

代理银行出现以下问题的,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为止。

1、 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录入非税收入票据要素,产生待查收入的,每次扣1分;无故拒绝预算单位、缴款人办理收入收缴业务,每发现1次扣1分。

2、代理银行收到财政部门开具《缴款书》或《拨款凭证》,未于1个工作日准确地划解的,每发现1次扣2分;发生资金错划现象的,每划错1笔扣2分。

3、在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时擅自收取相关费用的,每次扣1分。

4、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不能保证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正常展开,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分。

(二)信息反馈,满分10分。

代理银行出现以下问题的,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为止。

1、由于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传递信息、报送报表和有关资料的,每次扣1分。

2、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账的,每次扣1分。

3、未能按照要求准确传送所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的电子化实时动态信息的,每差错1次,扣1分。

4、未能妥善保管和提供的各种单据、预留印鉴或者相关资料的.,每发现1次扣1分。

(三)结算账户管理,满分10分。

1、擅自开设、变更和撤销财政专户结算分户子户的,每1个账户扣2分。

2、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和升级不及时,随意更改非税收入数据通讯接口,影响代理工作的,扣2分。

3、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入账或划解,影响代理业务水平的,扣2分。

(四)组织管理,满分10分。

代理银行出现以下问题,按下述方法扣分,扣完为止。

1、对有效投诉的问题,不能积极、迅速解决,每次扣1分。

2、未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造成工作延误或者失误的,每次扣1分。

3、人员配备不足,业务素质不到位等,造成工作延误或者失误的,每次扣1分。

第十一条 市财政局对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在代理银行范围内进行通报。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财政专户是否继续委托代理的重要依据以及资金存放财政服务项目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负责年度综合考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报告篇二

贷款是指经批准可以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 货币资金。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

2.业务分类

按照客户类型可划分为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3.贷款基准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金融机构上浮贷款利率。

4.业务流程

我国银行 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自上而下分配放贷权利)、统一授信管理(控制融资总量及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融资额度)、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

(1)贷款申请

借款人都要提出正式的书面贷款申请。

(2)贷款调查

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贷款调查中的 信用评级是指在贷款发放前,对借款人的总体信用情况和针对某一笔具体项目贷款的具体项目情况进行标准化的等级评定。这一评级程序有的银行称为“债项评级”。另一种评级叫客户信用评级,是指银行对每一个有贷款需求或未来可能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客户作出一个整体评级,并据此给出授信额度。

目前,我国银行的贷款评价多采用内部信用等级评定,评定方法应以定量方法为主,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

(3)贷款审批

贷款的审查一般由信用 风险管理部门进行。贷款银行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

(4)贷款发放

担保贷款要签订贷款担保合同,需要公证或登记的应依法办理公证和登记手续,建立相应的贷款档案。

(5)贷后管理

贷后管理是从贷款发放之日到贷款本息收回之时为止的贷款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贷款行为监控信贷资金的支付和使用情况;运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信贷资产科学分类;不良贷款的检测、分析;明确贷后责任。

我国自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银行资产保全通常是指对不良资产进行清收、盘活、管理和处置等一系列活动。

背景知识:征信体系

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报告篇三

“世纪圣典”银行保险竞赛方案

一、竞赛时间

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参赛人员

银保系列各级销售人员

三、奖项设置

1.银行保险会长

参赛对象:全系统银行保险客户经理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按银行保险业务个人全年累计标准保费(折标规则见2013版基本法)进行排名,满足公司品质管理规定且累计标准保费排名第一的入选会长。

2.银行保险营业部系列奖项:36名

1)银行保险本部优秀营业部(13名)

参赛对象:全系统省级分公司银行保险本部所辖营业部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全年银行保险累计标准保费100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十三位的本部所辖营业部。

2)银行保险中支优秀营业部(10名)

参赛对象:全系统省级分公司银行保险中支所辖营业部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全年银行保险累计标准保费50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十位的中支所辖营业部。

3)银行保险单列市优秀营业部(13名)

参赛对象:9家单列市分公司所辖营业部

部。

备注:以上三个奖项中,每个奖项每家分公司营业部入围个数最多为5个。

4)特别贡献奖---全系统十大营业部

参赛对象:入围前三个奖项的营业部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将入围前三个奖项的营业部进行排名,全年累计标准保费3000万元以上,且排名前十位的营业部,总公司将特别授予世纪圣典年度“全系统十大营业部”称号。

3.银行保险客户经理系列奖项:43名

1)银行保险本部优秀客户经理(15名)

参赛对象:全系统本部客户经理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个人全年累计标准保费300万元以上,且系统排名前十五名的客户经理入围世纪圣典。

2)银行保险中支优秀客户经理(13名)

参赛对象:全系统中支客户经理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个人全年累计标准保费200万元以上,且系统排名前十三名的客户经理入围世纪圣典。

3)银行保险单列市优秀客户经理(15名)

参赛对象:全系统9家单列市客户经理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个人全年累计标准保费500万元以上,且系统排名前十五名的客户经理入围世纪圣典。

专项奖项 :1名

参赛对象:全系统客户经理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个人全年累计xx标准保费200万元以上,且系统排名第一名的客户经理入围世纪圣典,特别授予xx销售冠军奖项。

”创新推动奖项:5名

参赛对象:“fic”项目家庭理财顾问

评选规则:竞赛期间,“fic”标准保费100万以上,且标准保费排名前五名的家庭理财顾问入围世纪圣典。

6.银保续期主管奖项:5名

参赛对象:续期团队营业部经理

获奖标准:达到入围条件的营业部,取前五名营业部经理参加世纪盛典

四、附则

1.本竞赛方案中的银保标准保费依据总公司银保系列2013版《基本法》各险种折算标准进行考核。续期奖项中所指大个险fyp仅包含所有大个险产品以及xx,其他银保产品不纳入考核。xx折标比例与xx续期基本法考核折标比例一致。业务拆分说明:如业务员调整团队,则原业绩归属原团队长;如业务员晋升为团队长,则晋升之前该业务员业绩归属原团队长。

2.所有奖项入围的机构或个人必须满足以下业务品质要求: 电话回访成功率90%(含)以上(其中期缴、续期和fic业务应在95%以上);期缴业务继续率必须在90%以上;无重大或群体性投诉事件;无私印宣传单证或书面承诺的行为,且不存在被媒体披露恶性事件属实的情况。

3.各奖项名额均不可顺延,不可替补,不允许其它人员代为参会。

公司管理规定的,将在竞赛保费中直接扣除。

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报告篇四

(4)依法设立的储蓄机关及其他金融机关,应当接受人民银行对利率的管理与监督,有义务如实按人民银行的要求提供文件、账簿、统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隐匿、拒绝或提供虚假情况。

2. 利率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金融机构的下列行为属于利率违规行为:

(1)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的;

(2)变相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的

(3)擅自或变相以高利率发行债券的;

(4)其他违反《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和国家利率政策的。

实践中最常见的利率违规行为是银行高于法定利息吸收存款的行为。

3. 对利率违法行为的处罚

银行重点业务排查报告篇五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行为,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政府性资金效益,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县级财政性资金指县级范围内各类财政性资金存款,包括社保基金、中央省市县各类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本方案适用于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农发行)除外。

本方案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即:坚持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综合评估的原则;实行存贷挂钩、贡献优先、支持发展的原则;确保安全、高效运行的原则。

本方案对县域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贡献度评价,评价依据主要为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和县域其他重点工作的贡献,并按照评价得分占比进行公平分配,共设置贷款规模占比、支付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投放占比、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支持政府重点企业、项目和工程占比、支持实体贷款加权利率降幅、本县域纳税贡献度、社会与政府重大事项参与情况等7项贡献度指标及6项管理指标,其中管理指标为扣分项。

(一)评价指标及分值设置

1、贡献度指标(100分)

(4)支持政府重点企业、项目和工程存量贷款占比(10分);

(5)本县域纳税贡献度(10分);

(6)实体贷款加权利率降幅(5分);

(7)社会和政府重大事项参与情况(10分);

2、管理指标(管理指标为扣分项,合计扣分上限10分)

(6)其他县委、县政府在实际工作中认为需要扣分的事项。

(二)评价办法

贡献度指标的评价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组、县扶贫开发中心、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数据统计,并对应《寿阳县县级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指标分值表》(见附件)进行计分,计分主要为每项计分标准中各银行机构占全县占比,贡献度指标评价得分为贡献度各项指标对应的分值之和;管理指标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收集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给予扣分。最终得分为两项指标之和。

(三)评价时间

每季度评价一次,每半年调存一次,半年调存按照两个季度平均得分占比进行分配,具体评价时间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确定,不局限于某个时间点,各有关部门按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数据和评价结果。

(四)奖励办法

1、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社保基金、中央省市县各类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财政性资金存款。

2、各银行机构应得财政性存款计算。

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为打分后,按照总分100分进行得分比例计算,各银行机构得分折算比例后,为实际贡献度比例,按照比例进行财政性存款的分配。

3、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第一的银行,将优先考虑其代理新增财政专户业务资格。

4、对贷款余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项指标连续两年下降的银行,自第三年起取消在该银行的财政性定期存款业务和考核评价,直至该银行以上2项指标均比上年有增长,方可恢复该银行的财政性定期存款业务并继续参加考核评价。

5、对连续两次评价列最后一名的取消其奖励存款,将其应得奖励存款调整到评价第一名的银行;对连续三次评价列最后一名的取消其参与评价资格,并将其财政性资金存款全部转出作为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来源之一。

6、各银行必须严格执行该评价激励办法,并及时兑现每次考核评价调整存款额,对超过3日不兑现考核调整存款的,县财政部门将调整其全部账户存款,直至取消在该银行的存款账户。

(五)奖励实施

根据寿阳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考核评价组审定后的评价结果,由县财政局具体实施财政性存款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即财政性存款的调增和调减,对财政性存款调减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未到期的,为确保存款利息不受损失,则延缓到定期存款到期后调减;对财政性存款调增的商业银行因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延缓到位的,则确保奖励调增的财政性存款定期半年。县财政局原则上收到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转来的考核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为保证财政性资金的保值增值,各商业银行需在央行允许范围内,对奖励性财政资金定期存款结合本行实际执行最高上浮利率。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县级财政资金调存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寿阳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考核评价组(以下简称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寿阳监管组、县财政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中心、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二)明确责任分工。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负责提供全县每月存贷款情况以及其他涉及打分的相关数据;晋中市银保监分局寿阳监管组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各项指标;县扶贫开发中心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各项指标;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本县域纳税数据;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奖励性财政资金规模等;各财政性资金管理单位负责测算各自管理资金的流量并按月向县财政局国库股报送各账户存款余额,同时必须认真执行每次考核评价及资金调整意见;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部门提供的评价数据和计算各项指标分值,提出奖惩建议方案提交评价组审定。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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