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移工作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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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移工作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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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股权转移工作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引导我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我镇的劳动力资源,为工业企业及广大求职者提供服务平台,配合市委、市政府切实解决市内企业重点是工业园企业“招工难”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为中心,以完善我镇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帐管理制度为基础,进一步整合资源,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招聘”的思路,建立快捷、高效、有序的就业机制,促进我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工业园区、向企业、向新兴产业转移就业,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目标任务

1、平台建设。xx年11月5日前按市委、市政府规定完成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聘请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

2、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年11月10日前完成镇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建设,统一数据库系统。年上半年配合市里建立市镇两级信息网络与省、市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做到一点登录、信息共享。

3、就业合同。xx年12月6日前与50%的工业园区内企业签订就业合同。

4、资源台帐。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居)委会要采取逐组、逐户上门的方式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调查摸底,20日前,全镇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管理台帐(包括手工台帐和微机台帐)。

(二)年春节招工目标任务

为园区企业、园区外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完成招聘普工、技工、管理人员计215名的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劳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1、高度重视。省、市两级高度重视,将把劳动就业工作列入年度党政目标管理考评工作重要内容。镇政府要求各村(居)委会把该项工作作为全镇的一件大事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周密部署,抓紧落实。细化招工目标,落实任务,确保招工服务实现新的突破。

2、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要落实责任,责任具体到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千家万户调查摸底,不准弄虚作假,不准闭门造车、不准照搬过去的老资料,确保建立的台帐全面、真实、准确。

股权转移工作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营造推动我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浓厚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县关于切实做好今后三年劳务经济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及镇上提出的“输出一人、脱贫一户,输出二人、致富一家”工作思路,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年2月10日至3月10日作为全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发动月,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宣传发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发动月活动,使我镇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各类务工信息和培训信息;全面了解县、镇两级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方针和技能培训的相关优惠政策;学习《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外出务工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外出务工常识;介绍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和务工典型,让群众认识到外出务工为自身带来的好处。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培训、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将原来的“苦力劳务”转变为现在及今后的“技术劳务”。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进一步凸现劳务经济在促进农牧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推动全镇劳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宣传发动的内容

1、县、镇两级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指导方针和技能培训的相关优惠政策。

2、学习《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外出务工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和外出务工常识。

3、县、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务工信息(如内蒙古鄂尔多斯招工信息)、培训信息(电焊工培训信息)。

4、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和务工典型,现身说法务工增收入的事迹。

宣传发动的形式

1、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采取黑板报、政务公开栏、刷写墙体标语、悬挂横幅、编印简报、印刷宣传材料等形式陆续进行宣传。

3、各村、各社区干部及劳务信息员要进村入户,逐门逐户对本村、本社区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去向、劳务收入等信息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登记造册并上报,同时树立本村、本社区内的务工能人、返乡创业带头人和务工典型。积极发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阳山村、中庄村、南山村等土地贫瘠、发展特色经济困难地区的群众外出就业,争取做到“家家有人外出、户户有人务工”。

宣传发动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宣传发动月活动是为了推进农村劳动力走出去、稳下来、能致富,进一步凸现劳务经济在促进农牧民增收中的支撑作用。各村、各社区要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劳务输出为中心,回乡创业为突破,完善政府服务机制,引导更多的人走出去、稳下来。全年劳务输转人数要在去年5651人的基础上提高24%,达到7000人以上;争创劳务收入6085万元以上,组织输出率达到60%以上。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争达到2180人。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劳务协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力争在省内和新疆、内蒙等地区建成4个100人以上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鼓励支持劳务经纪人、带头人积极参与劳务输出的市场化运作,使劳务经济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各村、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要成立劳务信息宣传发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及劳务信息员负责宣传发动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2、主动沟通、加强协调。宣传发动月活动工作涉及各村、各社区,覆盖面广,需要多方的配合支持。各村、各社区要积极与镇上及新闻媒体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做到部门联动,上下配合,切实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形成宣传发动月活动领导重视支持、部门倾力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3、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村、各社区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宣传实施方案,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要精心策划,组织专门队伍,集中时间,狠抓工作落实。每个村、社区制作黑板报或公开栏1块,各村书写墙体标语至少1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书面总结材料在年4月5日前报镇劳务办。此项宣传活动完成实效将作为年度劳务考核的一项内容。

股权转移工作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导语:试点工作是指正式或全面进行某项工作之前,在一些部门或地方先做试验,以取得经验。因此,试点工作也可以认为是实验性工作。下面小编为您推荐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感谢阅读!

广东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方案

粤金〔2015〕46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201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省互联网股权众筹创新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的

1.促进行业跨越发展。主动承担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的先行引领使命,率先开展试点工作,抢占市场先机,推动各路资本积极投身股权众筹“蓝海”,推动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2.支持大众创业创新。利用股权众筹拓宽创业者融资渠道,改善创业环境和创业氛围,构建创新创业的良性循环生态,提高大众创业创新的成功率。

3.汇聚创业投资资源。通过开展试点,营造有利于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良好环境,吸引各类资本和创新创业企业向广东聚集,把广东打造成为创业投资的新高地。

4.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为科技企业和创业项目提供投资、募资、孵化、运营等综合服务,支持高科技企业成长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

(二)基本原则

1.自主申报。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省内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以及有意筹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企业(以下统称股权众筹平台)制定试点方案,自主申报试点。

2.择优试点。加强统筹规划,有序开展试点,通过市场竞争、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择有一定资质和公信力的股权众筹平台作为试点平台。

3.规范经营。各试点平台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合规经营,规范发展。严禁开展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和“资金池”、“自融”等活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大胆创新。鼓励各试点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管理机制、运营模式等方面大胆创新,为行业发展探索经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带动一批新的平台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经营模式,树立一批规范发展的优秀典型,扶持一批创业创新的优质项目,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线上线下相结合、以股权众筹平台为中心的创业创新生态圈,把我省建设成国内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新高地。2015年底全省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达50家,挂网创业创新项目5000个,成功筹资的创业创新项目400个,完成众筹融资额5亿元。

(二)试点安排

1.确定试点平台(2015年7月-8月):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工作;各市组织发动股权众筹平台申报试点;申报试点的股权众筹平台制定试点方案(内容提纲附后),于8月15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或所在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统称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在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组建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对试点方案进行评审,于8月底前确定首批试点平台并报省金融办备案。

2.开展试点(2015年9月-2016年3月):各试点平台按照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省金融办等有关单位及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扶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每月统计汇总试点进度情况并报告省金融办。

对在试点期间提出参与试点的股权众筹平台,由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依照程序组织评审,符合要求的可加入试点。

3.总结推广(2016年4月-2016年6月):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组织各试点平台总结试点情况及试点经验,于2016年4月10日前汇总报告省金融办;省金融办汇总试点工作情况报省人民政府,同时,结合国家政策研究部署在全省推广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工作。

(一)鼓励开展的模式

1.科技众筹模式。以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项目为主要对象,对接高新区、工业园、转移产业园、创意产业园,为创新型企业和创业项目提供项目展示、路演、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众筹融资、业务拓展等全方位服务,打造以股权众筹平台为中心的创业创新生态圈。

2.纯互联网运营模式。突破传统的“线上+线下”的方式,完全依托互联网技术完成投融信息交互,将项目判断、风控交由网络上的投资人,通过众人智慧汇集产生投资决策,完成股权众筹。

3.一站式创业综合服务模式。股权众筹平台在为创业项目进行股权融资的同时,利用专业优势,为创业者和投资者提供投前、投中、投后系列综合服务,如对创业者投前进行融资指导、创业规划,投中进行项目对接、宣传,投后进行项目营销、资源匹配;对投资者投前进行项目推荐、第三方评价,投中进行项目对接、尽职调查,投后进行项目管理、股权退出等。

4. 互联网众筹交易中心模式。作为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物理网点和柜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股权众筹平台和投资者提供资金监管、准入、估值、尽调等服务,并通过登记确权实现非标权益流转、损益认定、收益兑付、税费缴纳等平台功能,以此汇聚大量金融投资资源,为各类创业创新项目、个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和孵化加速。

5.专注新三板股权投资模式。聚焦成长期的股权投资项目,与券商、pe/vc机构合作选择优质项目,帮助项目迅速融得资金,并登陆新三板。

6.依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股权众筹综合服务模式。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作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由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牵头搭建股权众筹平台,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等优势,为股权众筹平台及创业项目提供投前投后信息管理、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转让、配套引导基金等综合服务。

7.与公益众筹相结合模式。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扩大影响,汇聚人气,传播公益理念,探索公益众筹实践。建立一套量化体系,对参与者根据其参与的具体表现,给予相应的积分等回报,兑换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优惠,将公益和众筹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参与积极性,培育公众公益观念。

8.综合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大型金融集团等向股权众筹领域延伸,突破传统单一业务发展模式,与其他金融业务板块形成联动,为股权众筹项目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9.其他创新模式。鼓励各试点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探索新的运营模式。

(二)禁止从事的行为

1.通过本机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关联方融资;

2.对众筹项目提供对外担保或进行股权代持;

3.提供股权或其他形式的有价证券的转让服务;

4.利用平台自身优势获取投资机会或误导投资者;

5.向非实名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7.兼营p2p网络借贷或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8.采用恶意诋毁、贬损同行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9.法律法规和证券业协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其他要求

1.规范引导投资。各试点平台应当采取“领投”+“跟投”或其他可行的方式,科学选择股权众筹项目,规范引导投资者进行投资,降低普通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信息不对称。

2.合理确定投资门槛。各试点平台应当根据自身经营模式特点和风险控制需要,合理确定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单个股权众筹项目的人数及金额限制等。众筹项目的发起人、推荐人、领投人应当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或合格投资人。

3.提供创业辅导。各试点平台应当发挥专业优势,尽可能为众筹项目提供投前、投中、投后的`综合服务,提高创业创新的成功率。

4.资金第三方监管。各试点平台应当在银行等第三方机构开立资金托管账户,不参与资金运作,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5.充分披露信息。各试点平台应当对众筹项目等基本信息进行充分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透明性。

6.充分揭示风险。各试点平台应当履行风险告知责任和义务,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试,签订《风险告知书》,充分揭示众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7.及时报送工作。各试点平台要按照省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和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和试点工作情况。

8.其他鼓励行为。鼓励试点平台引入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机构,对股权众筹项目进行评估,科学确定项目价值。鼓励试点平台通过保荐人制度、领投人持续督导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等适当的制度安排,加强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

(一)便利工商登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证合一”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放宽住所登记,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及众筹项目的工商登记提供便利。

(二)便利办理icp认证。为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企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提供便利,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核进度。协助各试点平台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三)支持股权众筹项目权益流转。支持符合条件的众筹项目在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鼓励省内各股权交易中心开发适应众筹权益的产品和服务,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众筹项目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挂牌与转让。

(四)提供资金第三方监管渠道。协调银行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开立资金托管账户,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五)促进投融资项目对接。优先支持各试点平台及其众筹项目参加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中国高新科技企业投融资巡回路演.广东站等各类活动,定期组织各试点平台开展交流互动,促进投融资信息对接。

(六)优化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试点平台及其众筹项目的融资支持,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七)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组织开展股权众筹知识教育,普及股权众筹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股权众筹投资。对试点工作和试点平台组织专题宣传,提升知名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八)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试点表现突出的股权众筹平台,由省金融办等有关单位及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给予激励,并作为重点对象推荐参加金融创新奖等评比。

(九)逐步完善政策。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以及试点工作需要,逐步完善扶持的政策措施,建立对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扶持政策体系。如研究平台参照创新企业孵化器给予扶持的政策、建立众筹平台及领投人落户支持激励机制、科技项目股权众筹补助和风险补偿机制、制定股权众筹平台购(建、租)办公用房补贴政策、设立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专项基金、股权众筹跟投基金、投资者保护基金、科技股权众筹风险准备金池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工商局、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组成的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专家评审和确定试点名单等各环节的督促指导,研究制定对试点平台的扶持政策,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全力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扶持,为股权众筹平台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市金融局(办)要积极统筹试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股权众筹行业加快发展。

(三)推进行业自律。发挥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引导股权众筹平台加强自律管理,主动接受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四)强化投资者保护。在省、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成立投资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建立投诉纠纷协调解决机制,为投资者提供维权服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制度建设和投资者教育,完善市场规则和风险揭示,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提升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

(五)切实防范风险。各相关市金融局(办)要加强对各试点平台的跟踪监控,督促平台依法依规经营;对股权众筹平台从事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行为的,要及时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查处,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六)推进专业人才建设。研究制定对互联网股权众筹专业人才培养、引进的办法和措施,为精英人才的集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股权转移工作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建设新农村服务新农民的工作力度,大力提高我地区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农业发展整体水平,进一步强化科教兴农、人才强农的工作力度,促进我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特制订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具有意愿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已向非农产业转移需要提高技能的农村劳动力为培训对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为核心,以承接阳光工程项目,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技能培训及其他企业急需工种为抓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认真贯彻自治区、地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争取党政重视,寻求多方支持,整合科技教育资源,联合社会力量,切实有效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为服务“三农”,促进我地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总体任务:建立健全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体系,配置完善培训基地、设施、手段、师资、教材、信息、台帐、档案等基础条件,加强系统内培训工作管理,申请阳光工程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其他培训,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运作优良,优质高效的工作格局。

1、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各县(市)农广校及其他培训机构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政策要求、目标任务、实施措施、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等认真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主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局、税务局、农业局、阳光工程办公室、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和配合工作,以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纳入项目培训工作中去。

2、虚心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各县(市)农广校及培训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内部培训工作管理,虚心接受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以保证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3、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培训条件,培训建立一批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4、强化培训机构工作力度。各培训机构在工作中加大管理,强化工作环节连续制度,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的师资、教材、市场信息、培训资质认定、就业推荐、建档立卡、跟踪服务工作等具体工作中都要加大管理,落到实处。

5、完善培训基础条件

各培训机构要采取自建、联建、加盟和利用科技园培训阵地等多种行之有效地方式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基地,并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培训内容和专业,根据培训专业配备教学设施和筛选实习基地,落实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以保证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落实建章立制。要制定培训工作的教学、实习、财务、信息、就业、档案台帐、跟踪服务等完备的

规章制度

,加大规范管理力度,保障培训工作有序进展。

7、申请加入“阳光工程”培训项目和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培训等项目培训。要主动同各级相关部门联系,在基本条件完备的基础上,申请将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纳入“阳光工程”及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中,以增强培训工作的可操作性。

8、办好试点、总结推广工作。各培训机构将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作中抓好试点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适当时候在全地区召开技能培训工作现场会,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全地区此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股权转移工作方案 劳动力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民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缓解我县工业规模企业招工难的重要举措。想方设法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力度、引导力度和对接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由跨省劳务输出为主向以县内工业规模企业就业为主的转变、由无序流动向有组织地到县内工业规模企业就业的转变、由谋生型转移就业到全面发展型就业的转变、由单纯就业向就业和创业并重的转变,切实激活劳动力市场,促进城乡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方向的战略转移。

二、工作目标

1、联通一个网络。20*年底前,完成县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统一全县数据系统。20*年底前,实现县、乡两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互联互通。

2、完善一个平台。在全县现有21个乡镇劳动保障所的基础上,全县各行政村按省、市统一要求设立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20*年底行政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设立率要达到30%,20*年底达到80%,2009年全部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以村委会会计为主,各乡镇协管员名单要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签订两个合同。20*年底前,全县工业规模企业与乡镇签订用工合同和全县工业规模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定向培训合同均应达到50%。20*年全县实现两个合同全覆盖。

4、建立三个台帐。20*年底前,乡镇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帐,全县工业规模企业用工需求台帐,培训机构、职业学校管理台帐达到60%。20*年全县实现三个台帐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力度。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县宣传、文化部门要通过电视、标语、墙报、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工业和产业基地发展的大好形势、招工优惠政策,广泛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切实转变农民就业观念,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2、加强劳动力资源和工业规模企业用工需求的调查。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积极协助各乡镇对本辖区的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根据县工业规模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上门招工;县工业办、经贸委、个私办要协助投资创业服务中心和各产业基地,摸清各企业用工需求情况。

3、整合资源,开展定向订单培训。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金和资源,把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金和资源整合起来,统筹安排,以政府主导、企业承接、社会参与的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形成资金来源、培训主体、培训方式多元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制;按照工业规模企业的用工需要,签订好定向培训合同,通过县乡合作、乡企合作、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大力推行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有效衔接的“三位一体”培训模式,形成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就业、加快发展的新机制。

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有60%以上实现就业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在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在县内工业规模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员,对其学杂费予以补贴。两项补贴资金,在上级各类培训资金中列支。

4、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凡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可作为招商引资项目,享受客商投资企业的同等待遇,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返乡创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在工业园区落户的返乡创业企业,其招用工、员工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劳动合同鉴证,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减免费用服务。

5、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自主创业。劳动保障部门要组建创业指导中心,经贸委、个私办、科技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共同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和政策咨询等服务。进城务工人员自主创业,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应为其提供担保支持,贷款额度可提高到5万元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6、以完善的保障体制促进转移就业。凡在县工业规模企业工作满三年后与企业续签了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且已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还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租住廉租房。

7、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持就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继续开展“春节万人招聘活动”;县劳动服务保障中心要免费为县工业规模企业招工信息,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鼓励城乡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经其介绍成功就业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布置会,确定乡镇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加大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宣传。

2、摸底阶段。主要工作是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有关人员逐村、逐户、逐厂、逐校开展调查摸底,村级向乡镇上报的文字表格材料,村级要留底,实行动态管理。乡镇汇总文字表格材料后,要按要求录入微机,并按规定时间向县上报文字和表格材料和电子文本。

3、验收阶段。主要工作是按照省、市、县规定的标准,组织人员进行达标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会议精神,提高对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思想认识。县政府已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明确责任和分工,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强化调度。为确保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县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还将结合工作步骤和要求进行督查,对完成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乡镇进行通报。

3、健全机制。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通报制度、领导联系挂点制度、部门信息交流制度、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制度以及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各乡(镇)需派一名副乡(镇)长专门负责抓紧落实此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协调配合,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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