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制定和执行,不断提升方案制定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村公益普法项目方案篇一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公益普法项目方案篇二
母亲,一个伟大而又温馨的名字。每一位母亲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每一个孩子都曾被自己的母亲感动过,激励过。你是否还记得母亲的微笑,是否还怀念母亲的关切? 每一天,我们都享受着来自父母的无微不至的关爱。父母们竭尽所能,为我们提供最舒适的生活,最优越的工作环境!我们每一天都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一切,我们不但没有对父母表示感谢,甚至还嫌他们管的太紧,太罗嗦,甚至有摆脱父母管束的想法。
养育之恩,何以回报? 父母,任劳任怨,无怨无悔的为我们做着许多许多的事情,如果说这些事情是应该的,那么我们对于父母的回报也是应该的。我们可以去感谢任何帮助过我们,关心着我们的人,但我们最需要感谢的是我们的父母,最值得让我们感动的也是我们的父母,学会感恩于我们的父母,回报父母的恩情。才有资格去真诚的感谢他人,才有资格去接受别人的感谢。
一、主办单位:xx市妇联、xx医院
二、 承办单位:xx市妇儿活动中心、福奥广告公司
四、 策划背景:
没有一个人不爱自己的母亲。 而我们是那么容易忽视在我们身边的她,融在我们生命里的她; 而我们总在对自己说,有一天,我要给她最优越的生活。 忙碌的生活和不断的挑战时时鞭笞着我们的决心。 我们缺少的不是感动,而是发现感动的眼睛!缺少的不是爱,而是实现爱的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由市妇联、某女子医院、市妇儿活动中心与xx广告共同发起的感恩母爱的平台--“xx市首届母亲节系列活动”即将启动,用我们切身行动,走上街头,走近市民,呼吁回归亲情,为营造温情xx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策划目的:
呼吁子女关爱母亲,弘扬中国传统美德,打造城市温情名片
六、策划思路:
我们将本次活动定位成一个感情交流的平台,具体策划思路可简述为“八步走”。让我们感悟到作为人的重要表证,漂泊在生活的经纬里,总有千丝万缕的情感把我们支撑,如果我们能够把他们一一解开,就会发现,60%以上的是属于母亲的。终于有一个机会给我们了,我们要怎样讴歌她们?举办母亲节系列活动是反哺社会的又一体现,以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渗透充裕的亲情、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形成强势的舆论效应和传播效果,采用前所未有的立体式整合传播 ,渗透充裕的亲情、文化氛围达到小节变大节,以活动促销售的目的。
七、系列活动:
(一)母亲节签名巡游:在母亲节前一天,组织人员在市中心巡游,进行互动签名,唤起人们心中对母亲最深层的感情。
(二)妈妈,我爱您!:现场提供通讯设备,免费打电话问候母亲。
(三)妈妈,祝福您!:现场提供小卡片给学子们填写上对母亲的祝福之语,粘贴在“许愿墙”上;并在活动横幅上签字,以表孝敬母亲的决心 。
(四)健康妈妈,快乐母亲节!:参加活动的市民皆可免费领取一份专业健康知识刊册(由市人民医院提供)内含一份免费健康体检表,为妈妈们送去健康平安的祝福。
(六)xx市十大母亲评选公益活动
感谢母亲,给了我生命,感谢母亲,给了我前程,在母亲的节日里,作为延续母亲的后续体,我们有必要为母亲讴歌情怀。为了弘扬中华传统,进一步激扬美福人关爱天下人,关爱母亲的情怀,为进一步推动和谐的社会文明而奋进的斗志和决心。
1、本次大赛采取电话或短信征集候选人(设立3-5个专用号码平台),由专家评审小组初步对候选人资格审定,由新闻媒体对对入围的30位候选母亲逐一进行采访采访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2、市民通过短信对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入围的30位候选母亲进行投票。
3、评选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确认十大母亲名单(凡将通过短信投票的市民将获得电信公司提供的奖品一份,如有内容雷同的短信,以短信到达征集平台的时间为准,取最先到达的短信所属用户号码)。
4、在母亲节当晚,举办大型颁奖晚会(由市妇儿活动中心组织约150人的演出团队)共同呼吁“关爱母亲从每一刻做起“为本次活动划上完美的句号。
农村公益普法项目方案篇三
xx镇2020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领发〔2020〕x号)和《xx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度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农发〔2020〕xx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切实推动我镇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提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为主,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分步实施、全域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农村旱厕改造,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3月)
采取镇村干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4月)
镇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由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对辖区内户厕现状进行摸底,摸清本区域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农户底数和村民改厕意愿。组织召开村干部会议,安排清查摸底工作,做到村不漏社、组不漏户,做到应改尽改。
(三)试点示范建设阶段(2020年5月-2020年6月)
我镇将采取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式,明确任务目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鹤林村,真武村进行农村户用厕所改造试点,通过试点积累改厕工作经验。试点村组要做到高点谋划、高标定位、高质推进,打造成改厕示范点,到时将组织未试点的村现场参观,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要对农户改厕前、中、后的影像保存,对改厕户要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并建立好改厕农户电子、纸质档案。
(五)规范管理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村、组要结合实际,鼓励农户进行改厕后维修、粪液粪渣的收运、处置和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体现农村改厕的生态效益、健康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
改厕类型 根据《xx市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指导手册》(试行)要求,和在其他市县推荐改厕类型和广泛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基础上,统筹考虑我镇农村分布情况、住房密度、地理地质特征等因素,主要确定三格化粪池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三联通沼气池式等改厕类型,重点推广三格化粪池厕所。三格化粪池式。对粪污既没有条件排入污水管网(市政和微型污水处理站),又没有户用沼气池,且不再养殖的农户,推荐采取三格化粪池式改厕类型,对农户粪便实现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后的粪便作为农家肥使用,主要运用于生态农业生产。
完整下水道水冲式。指有市政管网自来水、便器、盥洗盆和市政污水管网,粪便冲入下水管道,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或微型污水处理设施(站)。
三联通沼气池式。针对农户现有沼气池和一部分散养殖(一般养殖3至4头生猪)的实际情况,可将人的粪便和畜禽粪污排入户用沼气池进行发酵处理,除获得能源和肥源的直接经济效益外,户用沼气池还可以减少或杀灭粪便中的病原体,这样的农户宜选择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主要由厕屋、圈舍、户用沼气池组成。
室外标准为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可以利用废弃猪粪池、沼气池等进行改造或新建),农户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改造,具体技术标准参考《xx市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指导手册》(试行)。
也可以采取“统规自建”即统一设计、村民按设计标准自建的方式。
五、验收方式 整村或部分农户改厕完成后,由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考核验收组进行验收。
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相关村的督导指导工作。各村也要组建工作组、具体负责推进此项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改厕资金按照政府补助引导、村民自筹、集体和社会资助相结合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引导村民以投工投劳或自备砂石、水泥等建材的方式参与改厕。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改厕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农户自筹。农户补贴标准按照市、县要求落实,并按财政拨款进度支付。
(三)加强督查通报。实行工作动态通报制度,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严肃问责。
(四)加强指导培训。由镇负责组织村(社区)干部参加县级统一培训,和联系县级相关部门现场对施工方和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并组织各村到试点村召开现场会议的方式全面推进。
(五)强化考核奖惩。将此项工作作为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农村“厕所革命”项目验收方案
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方案
农村公益普法项目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和办事处。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农村公益普法项目方案篇五
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农村公益性墓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鼓励各村建造骨灰楼(塔),县镇财政自2017年1月1日起给予补助,即: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
为使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启用、全面启用四个实施步骤,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2017年1月1日起,农村丧户的骨灰和迁移坟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届时,镇政府将组成镇殡葬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协调工作,严肃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所在村负责制止并整改。要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殡葬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殡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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