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地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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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工地防控方案
时间:2023-09-07 07:46:13     小编:薇儿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期间工地防控方案篇一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0〕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疫情期间工地防控方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_、_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校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工会负责)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测温仪、消毒液,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上课作息,实行“三错时”

(3)要实行错峰就餐。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进宿舍、时必须测体温)。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医生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四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家长会,不得举办活动、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米距离,有序出入。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

四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

疫情期间工地防控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持续巩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成果。

(一)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1、根据各地政府动态调整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和防控措施,结合实际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做到重点地区“一地一策”、重点项目“一项一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检测、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2、明确疫情防控各主体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深入贯彻“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管控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3、各在建工程项目应在属地政府、辖区街道(社区)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二)强化防控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防疫专管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3、要根据项目特点,建立以班组为单元的“网格化”防疫组织体系,以个人自查、班组复查、项目核查等多层防控手段,深入贯彻早发现、早报告的防控理念。

(一)健康管理

1、严格执行属地人员管控要求,依托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核实项目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针对外地来宿返宿人员查验“宿康宝”报备情况以及落实“3+11”或“7+7”健康管理情况,不得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

2、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建各方聘用的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重点关注外来人员和存在发烧、咳嗽症状的人员。

3、建筑工地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属地人民政府健康监测工作统一安排,参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未参与的人员不得进场,工地食堂厨师、门卫、保洁等特岗人员应高频次自主参加核酸检测工作。

(二)进出监测

1、各工地落实封闭管理,减少人员进出流动,所有人员建立实名制台账、一人一档,并按规定实施测温和健康码、行程码登记,必要时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2、减少工地各区域进出通道,利用人脸识别、红外监测等智慧化手段,做好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及健康监测工作。

3、做好生产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巡逻与值班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材料、设备等物资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只允许进入施工作业区内的指定区域,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测量体温,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消杀措施。

5、来访者需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留意是否有咳嗽和打喷嚏等症状,来访全过程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来访人员需到指定区域进行接待、禁止出入项目集中居住区及员工宿舍。

6、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确需返回施工现场的重点人群,应在严格执行“3+11”“7+7”健康监测管理、隔离监测、隔离治疗等有关规定后,经核实“健康码”“行程码”“宿康宝”无误后,方可返回施工现场,并做好跟踪随访。

(三)人员防护

1、项目部应按照疫情防控需要为员工配发防护用品,并建立物资台账。

2、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需要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厨师、配菜员、保洁员等重点人群要佩戴口罩,项目部要做好日常管理。

(四)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专题讲座、线上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防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专栏张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将疫情防控教育作为岗前教育、三级教育等重点培训内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2、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施工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3、宣传教育应尽量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人员间隔不小于1米。

(一)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区域应分离,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现场不具备条件的,应按标准异地设置。

2、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定期消毒,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3、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储备适量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确保施工现场和人员疫情防控防护使用需求。施工现场人员应正确使用和存储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二)施工区管理

1、定期对地下室、管廊、下水道、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形成台账。根据施工进度和作业实际,科学、合理组织人员进场,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施工机械等宜专人专用,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2、加大施工现场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三)办公区管理

1、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

2、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

3、保持办公区域(含会议室)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地面、桌椅、台面、电脑、电话、开关和门把手等清洁消毒。

(四)生活区管理

1、生活区距离工地较远的项目,尽量做到生活区到施工区封闭管理,鼓励安排专车接送人员上下班。合理安排生活区的出入口,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

2、以班组为单位进行住宿管理,严禁“大通铺”现象及多工种人员混住;设置可开启窗户,每天至少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间居住人员不宜超过6人,人均面积不小于2.5㎡。宿舍应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期通风及消毒,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3、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特别是处理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前要注意佩戴口罩。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

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的安全措施,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一)建立应急机制

项目部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按照属地人民政府分区分级标准及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参建各方主体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紧密对接属地社区、卫健、疾控等部门,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社区报告、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闭现场。

2、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健、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

3、积极配合卫健、疾控等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

4、根据属地政府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一)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清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全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线。

(二)各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疫情期间工地防控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和省市关于抓紧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决遏制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持续巩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成果。

(一)建立疫情防控体系

1、根据各地政府动态调整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和防控措施,结合实际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做到重点地区“一地一策”、重点项目“一项一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检测、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2、明确疫情防控各主体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深入贯彻“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管控要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和处置。

3、各在建工程项目应在属地政府、辖区街道(社区)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二)强化防控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2、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防疫专管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疫情期间工地防控方案篇五

1.1编制目的

根据国家、省市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例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用应急预案,控制事故风险等级。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范,及时做好事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能迅速调动一切可用资源,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控制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和高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及紧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2.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4《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2.5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范围:北京市东城区黄图危改二期西部会馆项目

第二章、工程概况

2.2 、工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77号

第三章、风险分析

3.1、风险分析

3.1.1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3.1.2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3.1.3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保持1米的距离。口罩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洗双手。

3.1.4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m,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3.1.5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3.1.6新型冠状病毒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在10~14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第四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4.1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1.1机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全员

成员:项目全体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在现场会议室。

4.1.2主要职责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工作中的职责如下

a. 配合总包单位在项目施工工地的专项应急预案。

b. 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单位报告突发应急感染情况。

c.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配合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总包单位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求援和配合政府应急工作。

第五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常识

5.1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发热的同时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的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5.2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传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体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在接触口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5.3防护措施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长。

(2)工人生活住宿的地方要开窗通风,防疫执行人:葛双领,负责监督执行。

(3)防疫物资发放,防疫执行人葛双领,相应物资采购由徐振伟负责,发放同一检测点体温监测仪不少于2个,所有人员口罩每天不少于1个,配备消毒水及酒精满足公共区域每天消毒3遍需求。

(4)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配合总包单位对提问进行检测,出现高温及咳嗽者及时上报并制止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5)所有人员登记在册,返场人员姓名、数量、行程等如实上报。

(6)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7)尽量少去人密集的地方,避免去通风差的地方。

(8)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

(9)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10)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督促他们行动起来,搞好宿舍的卫生,做好空气畅通,购置必须的药品,做好消毒和个人的预防工作。

(11)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上级要求,实行日报制。

第六章、应急响应及处置

5.1、响应程序

(1)当确认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做出响应,上报疫情防空小组,按照“统一指挥、全员参与”的要求,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危险源风险评估小组、现场医疗抢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等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活动。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该维护好事发地点的治安秩序,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发生死亡以上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紧急事件处理方案。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这时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出请求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5)疫情发生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消毒,现场清理必须有方案、有措施、有组织的进行,防止盲目进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染病,要保护好相关资料。消除影响,恢复生产秩序,进行善后处理,对防控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对防控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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