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期间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篇一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疫情期间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篇二
1.实行家校途中闭环管理。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应全程戴口罩,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或乘坐定制公交等方式,“点对点”往返于家庭与学校。交通运输部门要开辟“复学号”学生接送专用公交线路为师生服务,车身标识明显,与普通公交区分,不乘载师生之外的其他人员,所有师生通过出示工作证(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乘坐。定制公交发车时间、路线、班次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商定。各复学学校在复学前对全体师生上下班(学)途径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归档,对无法采用私家车接送、骑车、步行等方式的师生重点关注,建立每日出门报备、到校报备制度,教师向学校报备,学生向班主任报备。强化家校联动,测算好学生往返路程时间,禁止学生在途中购买路边食品,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安交警部门要管控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交通秩序,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2.实行校园活动闭环管理。各校按照“网格化”要求,在校园内各栋楼只设一个出入口,并建立管理岗进行登记,师生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测量体温。教室人与人之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班级之间独立开展活动,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交叉,做到学习空间相对固定,师生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形成闭环。
3.实行教学组织闭环管理。提倡“小班化”教学,严禁出现“大班额”,实行教师定岗定责。暂不举行各种形式的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和课外交流活动,禁止举行大型聚集性活动。通过严谨规范的教学流程、科学系统的质量评价体系,夯实学生学习基础,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4.实行师生住宿闭环管理。加强宿舍区管理,适当减少每间宿舍人数,避免人员扎堆进出、打水、洗衣服、倒垃圾等;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严禁寄宿生夜不归宿。学校家属楼院要与教学区域相对独立管理,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严禁外来人员探亲访友,严格管控家属区内人员集聚。有条件的学校要做到家属楼居民与师生错时、错峰、错门出入,与教学区形成独立的闭环。
5.实行餐饮安全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采购有票据、有台账、食品留样和卫生清洁有记录、分餐和送餐有秩序,禁止外带食物进入校园,坚决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鼓励有规模、有保障的中央厨房配餐企业预约送餐与学校食堂配送餐相结合,实行分段错峰就餐和分餐制,按用餐批次在餐桌上贴好名识标牌,定桌定人同一朝向单独就坐,间隔一米以上,就餐期间严禁嘻笑、打闹。
6.实行疫情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和学校间分层分级医疗服务和信息沟通机制。按照交通便利、功能匹配的原则,确定设有规范化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以及乡镇中心卫生院与学校间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服务机制;也可按照属地原则,确定设有规范化发热诊室的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学校间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服务机制。学校如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处置流程安排患者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同时报告疾控部门,并按规定程序送辖区结对或定点医院诊治。对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由属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工作。
7.实行实习期间闭环管理。学生外出实习需经学校批准,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包车集中前往,严格做好路途防护。实习期间要服从属地管理,不去实习之外的其它场所活动,不与实习无关的人员接触。坚持按照原渠道做好晨检报送工作;身体出现异常时,立即报告实习单位、社区,并向学校班主任报告,按属地要求和规定程序到定点医院就诊。
1.全力做好返校前的准备工作。各地各校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精准做好全省学校20xx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xx〕30号)有关工作指南、具体流程等要求,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实行“一校一案一专班”,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协助配合。要完善学校疫情防控方案,所有学校开学前的检查指导、实操实训演练要全覆盖。要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储备防疫物资。要有序组织好师生返校前的健康监测,做到“一人一档”,不漏一人。要抓好学校环境治理,做好校园卫生清扫消毒,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有序组织好上放学交通。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严格学校防控信息发布制度,加大造谣传谣打击力度,有效管控舆情。要上好复学“第一课”,教育学生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引导广大师生增强对国家政治制度的认同感、自豪感,激发爱党爱国热情。
2.严格落实返校后的管理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学生返校后的闭环管理,进一步细化操作,把每一个步骤落到实处,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要按规定建立师生健康台账,督促全体师生应用“江西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和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每日报告自身健康信息。按照标准对餐(饮)具、公共卫生间、电梯、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保持通风换气。
3.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人文关怀。各地各校要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xx〕2号)和《关于印发抚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抚教体办字〔20xx〕7号)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心关爱工作。要统筹做好其他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在线教育保障工作,确保“停课不停学”,线上教育“一个都不落”。对于尚在重点疫区、因身体原因或属于“四类人员”(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发热留观人员)等暂不能返校就读的学生,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学辅导和关心关爱工作。
1.落实属地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学生返校学习闭环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统一领导,专题研究,靠前指挥,统筹部署。
2.落实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学校、医疗机构“一对一”服务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返校学习闭环管理有关要求。
3.落实部门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一对一”服务机制,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改部门要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储备防控物资。交通运输部门要负责做好“复学号”学生接送专用公交的清洁、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控,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复学号”学生接送专用公交运行工作。宣传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职履责,为学生返校学习闭环关管理提供保障和支持。
4.落实学校责任。学校要落实闭环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体系,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5.落实个人防护责任。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按照闭环管理工作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做好返校、上学放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
疫情期间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xx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xx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会议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安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从即日起至5月中旬。
覆盖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围绕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重点检查社区门诊、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宅小区等重点防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及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贸市场、养老院(敬老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
各站所办在重点检查以下事项基础上,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有关单位实际,完善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情况
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是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是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是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企业及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
(三)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是否严格执行“七不复工”(疫情防控措施不健全、相关证照不齐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设备设施不全、重要岗位人员不齐、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验收不合格)要求;企业在复工复产前是否严格执行“六个一”(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以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厂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复工复产企业是否达到“六个到位”(企业风险分析研判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救援保障到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到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到位)。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执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部门是否严格按照“七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按照“一单五制”要求,对重大隐患问题进行管理并按时完成整改;是否依法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失信企业,严格实施联合惩戒;是否对去年以来县安办巡查、督查和交办事项全面进行落实,整改到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存在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主体责任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落实不彻底,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
(六)加强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各部门和企业是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调度辖区内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情况,是否认真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并及时应急处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遇险人员能有效撤离。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全应急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二)建筑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三)交通运输、交通建设行业由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
(四)工贸行业(重点是液氨制冷、粉尘防爆)、电力行业、民爆物品生产、商贸市场领域、商场等领域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组织。
(五)道路交通、危险物品公共安全领域由派出所牵头组织。
(六)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由消防站牵头组织。
(七)学校和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八)医疗机构(场所)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组织。
(九)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由市场监管所牵头组织。
(十)文化娱乐场馆(所)、旅游景区等领域由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
其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在各自监管的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以开展专项检查为主,结合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开展检查工作。镇安办将从即日起督查各部门开展检查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好,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和检查标准等,确保制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
各行业领域主管站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
(三)落实检查责任,强化结果运用
各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做好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督导,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分析、有对策,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加强督促指导服务,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此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全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
各站所办,3月12日12时前将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检查分组及人员名单),每周星期五12时前向安办反馈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自行总结分析,为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提供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疫情期间闭环管理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__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__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__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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