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功能设计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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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功能设计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优选
时间:2023-09-07 09:02:10     小编:文锋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车库功能设计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优选篇一

为加强场镇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平安__”建设,按照万府办发〔2015〕112号文件要求,结合__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自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5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依法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建立健全摩托车电动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源头和行车秩序管理,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边纳入、边规范”原则。对符合xxx《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的,纳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纳入规范管理条例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边纳入、边规范。

(三)“以人为本、便民惠民”原则。专项行动期间,对主动申报登记的无牌摩托车电动车,按照便民优惠政策办理注册登记。

(四)“文明整治、确保稳定”原则。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文明整治、人性化执法;对涉及社会稳定等敏感问题,要统筹考虑、稳妥处置,既严格执法又确保社会稳定,实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严打涉摩违法犯罪行为。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或作案目标,实施飞车抢夺、盗抢车辆、暴力抗法、追逐竞驶(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团伙;非法营运团伙以及唆使、煽动非法营运者抗拒执法、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组织者;经执法部门多次教育查处拒不改正,以及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

(二)整治非法营运、经营行为。非法载客的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其他社会车辆;非法经营、拼装、改装(赛摩)摩托车、电动车的商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

(三)严查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无牌无证、酒驾毒驾、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乱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改(拼)装(赛摩)及报废车辆等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以下便民优惠政策:

(一)简化驾驶证办理程序。可直接报考摩托车驾驶证;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可使用纸制试卷考试。

(二)简化车辆注册登记。保险机构除依法办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外,商业保险按照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搭售;对摩托车未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由车主书面申请缓缴后,办理注册登记,车管所保留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该类摩托车办理转移和转出登记时,应在补缴车辆购置税后,予以办理;对2015年11月30日以前已购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电动车,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对摩托车、电动车来历凭证或合格证遗失的,由草坝镇派出所出具证明,排除盗抢嫌疑后,办理注册登记。对公告过期的,经公安交警部门核实是在公告有效期内购买的,办理注册登记。

(三)一站式服务。公安、税务、卫生计生、保险机构紧密协作,实行办牌办证一站式服务。

(四)下乡服务。交管办做好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摸底统计工作,免费为车主及驾驶人代办各类牌证业务。待下乡服务工作组来到我乡,集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核发业务。

(五)设置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车点位。科学规划设置摩托车临时停车点位,方便摩托车电动车停靠,杜绝乱停乱放。

(六)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实行摩托车、电动车带牌、带头盔、代办保险销售,禁止销售、购买公告目录以外的摩托车、电动车。

(三)摩托车交强险投保率达到100%;

(四)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带牌带头盔销售率达到100%;

(九)摩托车电动车张贴“牌证齐、不改型,戴头盔、限二人,不酒驾、靠右行”警示标示达到100%。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健全机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大力宣传打击“涉摩”违法犯罪及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惠民利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各种非法经营行为,教育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做好摩托车、电动车的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车辆种类及数量、车辆牌号、所有人姓名、发(售)车辆地点以及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为集中整治提供依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1日至5月30日)。

对__乡场镇等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实施严厉管控和打击。

(三)常态长效管理(2016年5月30日以后)。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乡政府严格按照管理职权,依法实施长效管理,巩固治理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乡政府成立__乡摩托车电动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上下联动,强化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对策措施落实在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上,层层抓落实,形成整治合力。集中组织力量落实优惠措施,提高上路检查频率,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宽、时间跨度大、政策性强,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各项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同时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维护整治期间社会稳定。

(四)疏堵结合,讲究策略。各村(社)要充分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尽量降低门槛、减免费用、简化程序,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车主办牌办证困难、群众出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就业困难、低保以及养老保险办理等有关民生问题。

(五)依法履职,文明执法。坚持依法履职,强调文明执法,树立证据意识,把专项整治行动列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专项考核中,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依法、廉洁执法,严禁粗暴执法、执法违法,坚决避免因执法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

(六)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政府将把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拖拉、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参与非法营运,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泄露工作情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七)建立机制,巩固成果。一要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转变为常态工作、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二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能动作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局面。三要建立健全乡、村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举措,形成整治合力。四要建立健全严格考核的责任机制。把专项整治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八)畅通信息,及时报告。各村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领导小组报告。整治期间,乡整治办每周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__市__乡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车库功能设计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优选篇二

为深刻吸取近期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遂安安委办﹝2021﹞38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全面加强街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切实杜绝居民住宅和居民自建房门厅、楼梯间和楼道电动自

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

整治时间从2021年7月7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7月7日至7月12日)。

各社区要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12日至9月20日)。

各社区重点对辖区内出租屋、住宅小区、安置小区、地下停车库、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排查和宣传。对排查出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要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问题隐患不予整改的要积极对接消防、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并密切与各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予以查处。

(三)巩固总结阶段( 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社区要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不反弹,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小区私拉乱接排查整治重点问题

1.从户内穿线到楼下或车棚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或将电动自行车驶入楼道内充电。

2.私自在楼顶、车库、楼梯间、门面房等处搭建违章建筑并拉线用电。

(二)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整改。街道对商住小区,包括农民自建小区、安置居住区、无物业小区开展电线私拉乱接情况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检查台账,按照“立行立改、跟踪督办”的原则跟踪整改落实闭环。问题清单应每十天更新一次,并报街道主要领导和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阅批。

2.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应建立小区私拉乱接问题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小区常态化巡查,明确检查范围、周期,规范记录巡查结果,及时发现并制止电线私拉乱接问题。

各社区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形成震慑,积极推动厂家不违规生产,经销商不违规改装,群众不购买三无产品和改装产品;要广泛动员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充分利用广告宣传牌、led屏幕等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提示内容,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营造良好的消防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社区要针对电动车火灾多发特点,发动各方力量,组织物业公司、业委会落实群防群治措施,加大针对性防控力度。要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定期向重点单位(场所)提出要求,推动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督促指导各单位和物业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停放车棚等的消防安全管理。

车库功能设计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优选篇三

为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后续管理,做好后续扶持工作,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区后续服务管理和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2号)文件精神,规范小微企业车库经营,增加经济效益,创造就业岗位,吸引劳动力回流的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由学习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书记任副组长,社区干部及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招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店面招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挂片(村)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二、招租地点及对象

移民二期安置区3栋12间、38栋18间、40栋18间、42栋18间共66间共2129平方用于专门招租小微企业、手工作坊创业就业扶贫车间等。若半年内未引进小微企业、手工作坊创业就业车间等,按车库招租方式进行再次公开招租。

三、

招租方式

大力推进移民群众就业、创业,优先照顾进城移民二期安置住户租用,剩余未成功租出的小微企业车库再向社会公开招租。安置户每户仅限一人报名,3栋每户限租4间,38、40、42栋不限间数,以户口本为准。社区发布招租公告,限5天报名时间,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人员总数,采用公开抓阄方式抽取小微企业车库的选租权,有选租权的人员再按选房顺序号参与选租,以现有车库编号为准,采用选房顺序号竞租。

五、招租要求和经营规范

3、报名时须缴纳100元报名费,如成功租用该报名费自动抵充租金,如中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则押金不予退回;未中签报名费予以退还;须缴纳100元/间的垃圾清运费,在签订合同时缴交;需缴交押金500元/间,押金可在退租时恢复原样的予以退还,未恢复原样的不予退还。

4、承租人在装修商铺时需注意规范装修,装修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破坏基础墙或随意改变上、下水道位置,对电器设备安全要注意符合安全规范。承租期间所花费的装修费等一系列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需改变车库结构的须征求楼上住户意见,并报学习社区同意。

5、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店面装修并正式营业生产。车库空置期连续超过15日者,学习社区有权收回车库并按实际天数收取租金。

6、承租人应在承租期内服从管理、合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的经营管理办法。

小微企业证明

小微企业工作汇报

小微企业工作总结

移民活动方案

社区小微权力工作汇报材料

车库功能设计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优选篇四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车库功能设计 电动车库整治方案优选篇五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任务,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生产、违规流通、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电动车火灾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三个显著减少”和“一个不发生”的目标,即辖区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电动车火灾伤亡人数显著减少,较大以上电动车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坚决不发生电动车重大火灾事故。

组 长:梁东生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曾海滢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长塘派出所、新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消防办公室和各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部署街道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通报辖区电动车火灾形势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辖区整治情况的收集和统计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工作。

同时,设立工作专班,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一)产品质量方面。治理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未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二)流通销售方面。治理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

(三)维修改装方面。治理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行为。

(四)使用管理方面。治理电动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治理电动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行为;治理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行为。

(一)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治理实施工作,压紧压实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充电、停放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至少率队开展1次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建立存在隐患和整改措施的“两个清单”。具体工作情况以工作简报、阶段性小结的形式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监管;强化电动车火灾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法开展电动车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三)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曝光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典型火灾事故和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辖区公安派出所对电动车(含蓄电池)回收、改装和维修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改装等现象。

(五)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督促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在有合适场地、满足消防安全等条件的情况下建设、改造电动车停车库(棚)和集中充电设施,将集中充电和停放纳入老旧小区升级改造范畴。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电动车日常管理,推广安装“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

(六)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的生产、销售台账,开展电动车及配件在生产、流通领域开展质量专项抽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建立电动车及配件产品“追根溯源”机制。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坚决查处户外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0月31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硬措施,研究制定具体部署情况于20xx年10月31日前书面报送至工作专班。

(二)排查治理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底数和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及产品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维修改装行为,规范电动车管理,集中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验收督导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街道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组成工作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不力的单位,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的电动车火灾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新江街道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严格督导检查。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通报批评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治理期间,因电动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月底前报送表格(附件1~6);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于2022年9月3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亮点工作可随阶段性工作小结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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